凡干名犯义为风化之拈者,并禁止之。诸亲属相告,并同自首。诸妻讦夫恶,比同自首原免。凡夫有罪,非恶逆重事,妻得相容隐,而辄告夫者,笞四十七。这是历史上“干名犯义"之罪名首次正式…
干名犯义,此告诉之事,应于编纂判决录时,于诬告罪中详叙办法,不必另立专条。其后,劳乃宣在「声明管见说帖」中回应云:干名犯义与亲属相为容隐相为表里,为中国旧律精义,阙一不可。容隐之条,刑律草案已具。
提出“干名犯义”“不必另立专条”。而礼教派则认为“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不能在新刑律中没有反映。(2)关于“存留养亲”。沈家本等人认为,“存留养亲”不用编入新刑律草案,礼教派认为,“存留养亲...
清末礼法之争起于1902---1911年的清末修律活动,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下诏变法,准备立宪,实行新政,以下是一篇关于清末礼法之争研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对你的论文写作有帮助。摘要:20世纪初,清王朝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统治,开展了变法修律的活动。
今天要给大家讲一起不太一样的强案,是关于强男人的。时期的江苏,有一对身材婀娜的姐花,姐姐叫周凤宝,叫周凤荣。这对姐成性,和很多的男人都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有一天…
《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的变迁》》-毕业论文.doc,精品毕业论文论文标题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的变迁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的变迁内容摘要:在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中国传统的离婚法律转变为现代离婚法律,而且中国离婚法在很大...
而礼教派则认为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因此,这种传统的道德应在新刑律中有所体现。②关于“存留养亲”条款的存废。
干gān〈名〉(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叉子一类的猎具、武器,本是用于进攻的,后来用于防御。本义:盾牌)(2)同本义[shield]盾,自关而东或谓之干。——《方言》九朱干玉戚以舞大武。《…
笔者将首先辨析墨子“非攻”的两个理由,即“不义”和“不利”及其所蕴含的不同的学类型;然后,通过分析墨子“非攻”的逻辑起点来揭示其根基;最后,讨论墨家“非攻”与承认正义攻伐之间的张力,试图论证墨家学…
作为一种道德色彩浓厚的法律制度,干名犯义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并不止于宣示教义.干名犯义赋予了"亲亲相隐"制度以明确的义务特性,消除了卑幼主动借助于国家权力挑战尊...
在性关系上,妻子根本无性权利,性自由可言,是法定的性奴隶与生育传宗接代的工具,即使遭受丈夫的强暴,也只能忍气吞声,因为在古代,妻子根本没有任何控告丈夫的权...
二、清末“礼法之争”的实质(一)论战的内容这场清末修律的“礼法”论战主要是以《大清新刑律》为导火线,礼教派和法理派在这部刑法典中就一下几个问题各抒己见,互...
2.干名犯义-103.亲属相-104.子孙犯教令-11四、古代妇女犯罪的特点-11(一)被动性-11(二)犯罪种类不涉及政治-12(三)犯罪对象一般为女犯所熟知的人-12...
内容提示:XX大学毕业论文对清末礼法之争中无夫问题的思考姓名:___2014年6月25日对清末礼法之争中无夫问题的思考[内容提要]中国法律的近代...
事实上,官员犯笞杖徒流和杂犯死罪等一般都可纳赎。惟贪赃、真犯死罪、十恶、常赦所不原、干名犯义、受财故纵、、盗、杀伤人等罪,都不许纳赎。清制纳赎分为有...
《棠阴比事》也记载了这一史料,明人吴讷删补本的《棠阴比事》中对此事按大明律评价道:“凡继母杀其父,听告,不在干名犯义之限。今观汉史所云,防年继母杀父,因杀...
干名犯义法律意义上的"容隐"是指一切包庇犯罪的行为,"亲亲相隐"专指一定范围内亲属之间和主奴之间互相容隐的法律,不能以"容隐"简称"亲亲相隐"制度。"亲亲相...
礼教派具体提出,该草案删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干名犯义”、“无夫”、“子孙违犯教令”等规定,背离了中国法律维护纲常礼教的基本精神。沈家本等法理派则重点...
“礼部议:凡十恶、盗、诈伪、干名犯义,有伤风俗及犯赃至徒者,书其名于申明亭,以示惩戒。有私毁亭舍,涂抹姓名者,监察御史、按察司官以时按视,罪如律。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