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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针对于作者自己的署名权是否可以放弃的问题,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一、作者自己的署名权可以放弃吗?
提醒二: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从其规定。
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署名方式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促进科研合作,提高合著论文的水平,用坏了会导致虚假署名和学术不端。作者需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单位需要制订完善的政策合理统计共同作者的绩效,让论文署名方式健康发展。
也许论文已经发表,但追溯添加作者或更改署名顺序的人不应该放弃希望。他们应该意识到突出自己在以往研究中的重要贡献非常重要。事情可能具有两面性,或许申请正名的作者也忽略了先前研究者所做的贡献,但至少应该「大声说出来」。
共同第一作者,本质上是科研领域的“舶来品”。追溯我国学术期刊署名方式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篇论文拥有多个作者,则按照其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即我们常见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即使你将两个名字并列摆放,也默认前者是一作。
现实中有作者提出“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的要求,这种情况在国外期刊较早出现,近些年我国有的期刊也开始接受这种署名方式,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GB/T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也作出了说明。
论文中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作者,那就是通信作者,一般都是老板或者领导才能胜任这个位置。问题就是很多情况,老板或者主任不止一位,可能会有两位,这个时候出现了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是最后位置,也就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二,到底谁放…
可以在前两位作者姓名后标个符号,如&,然后在下面注一下:&Theseauthorscontributedequallytothisworkandshouldbeconsideredco-firstauthors共同第一作者在作者名字的右上角标上序号1就代表都是第一作者.一般来说在一作和共同一作名字做上标1,然后脚注说明。.共同...
作者、通讯作者、共同作者这三者的区别~.写文章的人,我们称之为作者。.可是对于一篇科学术论文而言,我们常常看到的不只是文章的作者,还有通讯作者、共同作者。.这些作者又是怎么回事?.在一篇论文中,他们又有怎样的作用呢?.国际医学期刊编辑...
论文刚投,但是还要加一个作者,请问怎么跟老外编辑说呀?急切的求助已经有18人回复在写大论文时,自己是共同作者的小文章的内容放进去有没有问题?已经有3人回复请问:论文校对版中可以再加作者吗?已经有16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