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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主流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只适用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形,但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案例参照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扩张到了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中,判决关联...
对于关联公司以及反向能否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目前我国学界存在较大争议。第二章是以北宝案例库中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相关案例为数据样本,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例30个,反向法人人格否认案例6个,运用SPSS系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案例要旨】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应从人员、业务、财产三方面考虑。本案例认定无锡某滤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市某不锈钢有限公司构成人格混同,适用法人人格否认。根据最高院15号指导性案…
公司法人人格反向否认制度剖析.doc,公司法人人格反向否认制度剖析【摘要】反向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有利于防止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的滥用,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完善。由于我国《公司法》及其三个司法解释都没有涉及于此,导致实践中处理相关案例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结果因素是指人格混同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损害侵权人利益的后果时,法院才否认关联公司的法人人格,让关联公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该结果因素实际上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而受到了严重的...
本案例裁判要点第一点中载明:“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产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该裁判要点表明,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认定关联公司构成人格混同,但准确地说,该裁判要点并非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定义或概念。
摘要:虽然我国《公司法》经修改确立了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但是并没有明确如何适用外部反向刺破制度。本篇文章首先通过对比传统刺破制度研究了外部反向刺破公司面纱的内涵,然后着重探讨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时的四个构成要件:主体、主观、行为和结果要件,以此推动该制度的合法适用。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九民纪要》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要点评析姚蔚薇顾问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
股东即公司的;根据以上标准来套,仅能认定A、B两个公司是关联关系,但要否认其人格,显然还差很远。编辑于2014-11-05赞同13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浏览器继续王毅...
关联公司混同法人人格否认实证研究-关联公司作为现代经济市场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在经济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关联公司的大量出现与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关联公司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