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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索引:360A22-07-2017-0001-1生成日期:2017-01-03发文机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发文字号:学位〔2016〕27号信息类别:高等教育
现将《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2016年11月25日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强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研究生是指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涉密管理工作,保守国家机密,维护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学校相关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十七条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有关人员经审批后可以按规定程序查阅。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有关规定解密后,可以公开的应按要求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并向培养单位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等单位移交。第四章涉密研究生的权益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以及《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和《中国科学院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工作的实施办法》等...
涉密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检测等事项亦应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六、对于外单位在职研究生,若其学位(毕业)论文涉及本单位国家秘密,则应持所在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涉密证明到我校保密办登记,并且只能接受具有涉密资格的指导教师对其...
为加强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学位〔2016〕27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有关人员经审批后可以按规定程序查阅。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有关规定解密后,可以公开的应按要求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并向培养单位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等单位移交。第四章涉密研究生的权益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以及《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