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继承本身不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关于特定种类国家继承的规定第三十七条一国部分领土的移交1.一国将其一部分领土移交给另一国时,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转属继承国的问题应按照它们之间的协议解决。
论恶债不予继承的原则.doc,论恶债不予继承原则内容摘要:国家债务继承是国家继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国家一般要继承上一个国家的权利义务,但是国际上对“恶债”通常采取拒绝态度。理清“恶债不予继承”的来源以及效力,对指导中国应对他国讨要恶债,平衡保护债权国和债务国的权力,具有切实的...
各被继承国的全部国家债务由继承国承担。3.其他领土变更情况,即分离、解体、交换领土等,遵循基本一致的继承规则。有关国家之间通过协议来解决国家债务继承问题。无协议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应根据公平的比例在有关国家之间进行分配。
至于国家债务继承能否等同于债务继承的论战,早在多年前烟消云散。O'Connell是研究国家与债务继承问题的权威专家,他的评价是,“在某些实证中,两者之间的界限变化从十分微弱到最…
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以因继承所得之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制度。无限继承是指无限制、无条件继承被继承人一切权利义务的制度。根据我国《继承法》蒂三十三条之规定,我国在继承权利义务的范围上采用的是限定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以其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论文摘要:限定继承制度是我国《继承法》一项重要原则,它是财产继承于身份继承的结果,打破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父债子偿”、“宗兆继承”的局面,各国立法例均对其效力予以确认,但法系各国基于立法政策的考量对限定继承制度的实施方式及程度有所不同,分析德国、法国...
国家债务:国家债务继承;恶意债务不继承(国家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所举之债)国家债务(statedebt),又称公共债务是指一个国家对另一国或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国际法主体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
同时,《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了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如自愿偿还不受法律限制。本文认为,对于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部分的债务,应按纯粹的自然之债进行处理,即继承人对于超出遗产部分的
法系国家多采直接继承制度。按照这种制度,被继承人死后,其遗产直接转归继承人,债权归继承人享有,债务也由继承人承担。直接继承必须解决两大问题:第一,要保证继承人不因继承而受到损害;第二,要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概括继承制度与被继承人生前债务问题的司法分析概括继承制度使继承人不仅继承债权同时也承受债务,但给继承人以选择限定继承的机会。在德国财产所有人死亡时,他的遗产整体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承担各种遗产债务并负无限责任。
不同的领土变更情况,国家债务的继承情况不尽相同:(1)国家合并时,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2)国家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时,债务继承首先根据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
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国家继承是国际法上继承的一种。
一个人死后,在财产关系方面有两个问题必须妥善处理:一个是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如何分配遗产;一个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如何处理。我国继承法...
遗产“合法性”限定与遗产债务继承-民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关于遗产的一般含义,从字面上民众普遍...
湖广铁路债券案——司法豁免权、国家债务继承〖案情〗1911年,清为修建湖北至广东等地的铁路,向美、英、法、德等国的银行财团借款,签订了总值为600万...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论文一个人死后,在财产关系方面有两个问题必须妥善处理:一个是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如何分配遗产;一个是被继承...
权威出处: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遗产债务制度研究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有关,又与一国的文化传统、婚姻家庭...
论文关键字:遗产法律化合物死亡债务人催化研究诉讼债权人反应还原继承放弃无人继承人二氢吡啶氧基甲酰胺债务人死亡留有一定遗产,但无人...
2、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被依法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或者被死者的亲友等人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列实际接收遗产的具体部门、组织、占有人为被告,...
[1]当前我国学者对遗产与继承客体两者关系大致存在两种观点:一是等同说,即遗产就是继承客体。二是包含说,关键词:遗产,合法性,限定,债务,继承,关于,遗产,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