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至北宋初期刑部制度研究.【摘要】:五代至北宋初期刑部机构建制和人员编制都发生了变化。.作为六部之一的刑部,其机构建制、职能、地位等经过唐中后期百余年的变化至五代时期被严重地削弱,都官、司门、比部三司职能几乎尽失,已是名存实亡,只剩下...
北宋官员政治型贬降和叙复的特点有三:其一,政治型贬降的方式日趋多样化、贬降程度越来越重;其二,政治型贬降和叙复的随意性大、往往不遵循常规制度;其三,政治型贬降往往假借法律、道德问题而行。.从对北宋宰执政治型贬降的量化研究看,贬降轻重总体趋势...
提要:新发现的《天圣令》有关令文,反映了北宋时期还存在着良贱制度,这种制度到南宋时才完全消亡。在阶级结构调整过程中,原来旧的针对贱口奴婢的法律无法适用于具有良人身份的雇佣奴婢,宋统治者通过立法,对雇佣奴婢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
我把这个问题问了邓小南先生,她的回答经整理如下:问:尚书内省参与政务文书运行的女官系统和皇后以下的妃嫔系统是否是截然分开的?答:是分开的,但是不是彻底分开。女官系统和妃嫔系统的品秩、服色等都完全不一样,但同时两者之间不像外朝文官武官调换那样困难,孝宗朝就有这样的...
一、宋代以前的县令及其职能县令,周官有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而赏罚之[1]。”春秋时期,楚武王灭权国,始设权县,创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行政单位。秦穆公时期,晋公子夷吾说:“君实有郡县[2]”,被视为秦…
No.1260邓小南|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以北宋时期为中心.实际上,宋代的“祖宗之法”既非真正至高无上而不可逾越,亦非一成而绝然不变,其内容既时而有所调整补充,即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以往的成规定法有所背离。.“祖宗之法”本身从来不是固定永恒...
毕业论文:论北宋佛、道二教管理制度郭学勤(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39)【摘要】北宋加强佛道二教的管理和控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度牒制度规定了僧道必须通过试
本书集中于对苏洵、苏轼、苏辙法治思想的研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角度分别对“三苏”以及其背后代表的北宋士大夫群体的社会地位、传统法观念以及为重建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作出的努力进行深入剖析,感悟北宋士大夫群体的精神世界和法治理念。
另外也有许多论文谈到了宋代州县官职务犯罪现象,如:张邦炜的《北宋亡国与权力膨胀》8、《宋代官吏经济违法问题考察》9宋采义的《宋代惩治贪官的斗争》10汪圣...
总体来说北宋反贪成效较大,但是不同时期也不尽相同。苗书梅的《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书,对宋代官员的选拔、除授以及任用官员的重要原则进行了阐述。定期...
【摘要】:本文以北宋官员犯罪的典型案件——乌台诗案为切入点,考察北宋官员犯罪司法审判的规律,研究官员犯罪与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以补目前学界研究之不足。文章除引言外分...
本文标题:(法律史专业论文)论官员犯罪和北宋司法审判的特点——以乌台诗案为切入点.pdf链接地址:https://renrendoc/p-31963940.html当前资源信息仙...
根据刑不上大夫的礼法原则,审讯享有法律特权应议、请、减的朝廷命官,原则上是禁止使用刑讯的。审讯取得了苏轼的口供,做出了根勘结论。北宋沿用了唐朝开始实...
试论北宋前期任官制度的形成,职事官,州县官,知军州事,北宋前期,吏部尚书。讨论宋代的任官制度,必定会牵涉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官、职、差遣(特别是官与差遣)的分离及其制度化...
北宋粮食论文范文按照400文一石(约100斤),如按每斤粮食人民币2.5元来计算,北宋的400文等于今天的25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文铜钱折合人民币0.625元,每贯...
北宋紧紧把持颁赐紫衣师号之权,大中祥符二年诏僧道身死或还俗,知州、通判在其紫衣、师号敕牒上批书还俗及身死年月,并缴纳祠部。宣和六年闰三月规定,伪造紫...
查看更多:教学论文近臣与外官:试析北宋初期的枢密院及其长官人选关于中晚唐至北宋初期的枢密使制度,近二三十年来有不少研究成果,对于枢密院之机构沿革、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