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表见代理的后果由本人(即被表见代理的人)承担。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如何理解表见代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民法总则》背景下商事表见代理的制度回应一、问题之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文简称《合同法》)第49条1所确立的表见代理制度以一元模式调整民事、商事代理案件,未能反映民、商领域不同的客观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文简称《民法总则》)基本沿用《合同法...
摘要: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可相较于民法,我国票据法则并没有对表见代理做出明文规定。然而在票据实践中却有不少表见代理的情况,因此在票据法上加以讨论以及规制具有必…
论文关键词:善意无过失狭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一、善意在民法原理中涵义之我见(一)法经济学视野下善意内涵之考量民法上的善意,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及后果的一种主观状态,是民法学原理中一个重要范畴。
中国期刊网,期刊,杂志,读者服务,电子杂志,论文,文库,期刊网,电子刊[导读]摘要: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合理信赖,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但没有将其细化,该制度被滥用的风险依然存在。
截止2020年6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表见代理”(关键词)检索出民事裁判文书99361篇,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606篇。本文旨在通过介绍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归纳提炼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比较之我见(3)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比较之我见(3)相关文章推荐找法网首页|律师库|律所库|案源中心|知识库|案例库|更多找法网
内容提要:民商事审判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和处理,是根据表见代理的性质、形态及法律要件界定的,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中,表见代理表现形态有三种,表见代理的类型及现实表现形式论文。即授权表示型表见代理,权限逾越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