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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妍magg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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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系列网络直播观后感范文多篇

10月16日14:00,“明辨”系列网络直播将在共青团中央、三秦青年微信、微博、B站等新媒体平台推出。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明辨系列网络直播观后感范文多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接触网站安全管理的工作有几个年头了,非常感谢最初让我接触到网站木马工作任务的陈总对我的信任,那时候虽然完全没有接触过,也没有想过自已是否能够处理,但最终还是凭自已的毅力,找到好多木马处理好了,同时也感谢客户西北在线对我的忍耐,这是我的动力。虽然这些年不是专业在做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但是时不时会接触到,并把它当做自已的责任,下面我来下谈谈做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体会。

网络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几次黑客入侵,攻击的案例,更加觉得日常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安全管理要求十分必要。下面来说具体的体会:

1、定期进行安全体检,检查日志文件是否有异常,如有陌生帐户登录,检查比对服务器文件内容,是否发现有明显木马或病毒程序的植入。

2、做好服务器数据备份,一是服务器系统备份,这样一旦发现黑客入侵,可以快速的恢复系统,二是数据库备份,必须服务器数据信息是一个网站的核心。

3、作为网络管理员,如果真的被黑客入侵了,查找和解决问题最便捷的办法是充分应用网络资源,可以到网上或论坛搜集一些相关的信息,也许能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还可以分享自已经验技巧。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重装系统,重新更换除数据之外的所有文件,找起来太费事,这样子做清除的很彻底。

4、预防为主,问题发生了心理压力很大,所以要做好提前预防。具体预防的方法首先需要修改管理员帐号

,不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其次修改远程桌面端口3389,再次修改入站规则。

网络,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造福于人,便于大家查阅各种信息和资料;也可以给人们带来很多麻烦和危害。因此,我们在使用网络时,一定要小心防范。接下来我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我们在电脑上尽量安装比较权威的杀毒软件,用来查杀木马,修补漏洞。并且要学会适时升级杀毒软件,定时清除和查杀恶意程序,这样就可以减少计算机所面临的风险。

我们在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商城,这样就可以避免个人信息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在输入账号信息时可以使用屏幕上的小键盘。在使用QQ、飞信、微信等聊天工具时,尽量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以前发生过很多盗取他人QQ,通过与他人网友借钱而发生的事件。毕竟现在的网络技术也越发高级,很多受害者也是在上当之后才意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的。

谈及网络安全,计算机系的高才生们都颇有感触。现在有很多不法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有时在使用电脑时,突然弹出一个网页,网页上通常有诱人的字眼或画面,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集团的陷阱……因此,遵守法律与道德,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方式之一。

学会网络安全的维护知识,总结网络安全,对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乃至是企业机密,都是很重要的。

不可否认,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当今社会,网络安全不得不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网络对当今社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我们的生活跟随社会的发展越来越美好,特别在农村表现更为明显,有便利的交通及先进的网络通讯工具迅速发展及广泛应用。比如电脑就闯入到了千家万户,它我们生活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善美,虽然方便,同时它也是一个恶魔。看你怎样对待?

网络的善美非常之多,比如说上网聊天,拉近朋友之间的距离,网上购物很方便,上网查阅资料,一点击,就会有许多答案从屏幕上出来,让你查也查不完,看也看不尽,可以看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也可以听听音乐,使我们的心情舒畅,这样可以从网上学到许多东西,而且还可以从网上吸取许多知识,让你的学习不断地进步,让你的成绩不断提升。丰富我们的生活。

另外,由于我们青少年正处于成长时期,阅历少,经验不足,在网络这个缤繁世界游历时,一定要注意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在自己的头脑里建立起“安全防火墙”,以抵御不良信息对我们的影响。标明限制信息的,如果自己处在限制区域内,一定不能进入。

网络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们要善于使用网络,要正确使用网络,学会拒绝网络中的种种不良诱惑,我们应做到“文明上网,上文明网”,让网络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助我们吧!

今年在__顺利举行网络安全宣传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成为本年度安全宣传主题,体现我党在树立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期间充分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互联网安全中的具体体现。

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但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在现实中。鉴于网络安全的形式日益严峻,对付网络安全要有非常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让社会上的每一个分子都成为参与者,都能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食品安全的本质,然而人人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安全更是网络发展的基础和基石,是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前提,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诚然,互联网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但也存不少问题,例如网络系统、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保护不到位,恶意破坏、更改、泄露,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必要麻烦等问题。严重这泄露国家机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损。

因此,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对新形势的网络安全,加强网络监管、执法的力量,实时监控、及时围剿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树立网络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思想意识,对威胁网络安全者,给予严惩不贷;“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维护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和平年代网络信息安全关乎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如何为网络筑起一道“安全门”。需要人民群众上下一心主动投身到网络安全事业中去,全心全意为国家网络安全拉起一道“防火墙”。

经学校领导批准,本人参加中科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教育中心在石家庄举办"威胁防范、高级病毒查杀与网络安全管理"高级研修班,中科院教育中心特约讲师同时也是微软、思科认证专职讲师商宏图、周涛由浅入深用敏捷的思维、精练的话语、真实的案例和生动的攻防演练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增长见识并提高了技能,突破了思想瓶颈,真正明白"网络安全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含义。就本次培训谈谈我的感受和体会。

一、制定严格有效管理规范和措施并纳入学校管理体系

有人犯罪,因人情或权力因素,被轻判或免罪,可能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此人有恃无恐可能会犯更大的罪,二是别人纷纷效仿,以情或权试法。同理,单位某些人,因好奇或别有用心,进行网络攻击或破坏,导致局部或大面积网络出现故障,对校园网络的运行和老师教学办公带来不利影响,学校是否有法可依或有法必依?

在此次培训中,商老师谈到针对网络攻击可能存在的攻击源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国外政府、竞争对手、网络内部、入侵。网络内部的攻击占到了80%以上,在局域网里如果有些人为了满足好奇心或别有用心来攻击别人或恶意破坏,网络的安全稳定就很难保证,6月16号下午三点,学校资源库里完全共享的近60G教师资源被人恶意删除,老师辛辛苦苦下载或制作的资源化为乌有。教室里网络设备和监控设备也会时常被人破坏。因此一个安全稳定、畅通高速的网络环境,要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和提供保障。

二、提高网管员专业技能,用技术保障网络畅通运行

网络环境,可以喻为一间房,有门有窗有墙。学校资金投入,提供的是坚实可靠的门、窗,但是会不会锁、锁好锁不好、锁有没有毛病、墙是不是有破损,那只有网管清楚,所以只有提高网管技术水平,才能看好并锁好门,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用高超的技能保障网络畅通运行。在这次培训中,针对校园网络安全防范,周老师用各种的攻防工具,实现了远程登录,远程控制,操纵对方电脑,窃取机密文件,解开各种密码,锁定攻击目标,阻截对方攻击等,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的攻防演练,发现以为固若金汤的系统网络环境,竟然有那么的漏洞,那么的不堪一击,这说明我们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如果还在原地踏步,不思进取,就会落伍,也必将被淘汰出局。身为一名网管,你受到别人的表扬吗?同样在努力付出,但受到指责最多也许就是网管,所以做网管很辛苦,必须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抓住一切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通过不断的实习和提高来实现网管的境界——不知道网管是谁,因为的网络一直就很正常。

三、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人人皆是网络安全维护者

虽然在加强安全教育,加大治安力度,行手段有时相当低劣,可总会有人上当,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和存在侥幸心里。同理,我校电脑装有杀毒软件,老师们是否注意病毒库升级?是否经常进行硬盘杀毒?不升级、不杀毒,防毒软件形同虚设,就会给病毒和木马创造传播和入侵机会,且如今病毒相当厉害,可以把防毒软件屏蔽掉,给老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为了方便教师办公教学,每人都配备了优盘,老师们在分享了领导关心和优盘便捷外,是否意识到了优盘广泛使用已经成为校园网络病毒传播罪魁祸首,其实大部分老师已经领教了病毒的厉害:速度变慢、杀毒软件打不开、资料丢失、系统瘫痪、蓝屏、重启、死机等等,针对优盘病毒防范,我们要求老师在使用优盘时不要双击打开而是右击打开或者用资源管理器打开,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优盘AUTORUN病毒运行,老师们按要求做了吗?为了查杀优盘病毒和木马入侵,在电脑上安装了优盘专杀和360安全卫士,老师在用优盘前杀毒了吗?病毒库更新了吗?

一个无毒的网络环境,可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安装防毒防木马入侵软件,提高网管技术水平,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全体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只有推行人人都是网络维护者,常升级查杀打补丁防漏洞才能真正实现"天下无毒"。相信各位老师就不会很气势的对信息中心人员说,我的电脑又中毒了,怎么回事呀,赶快来修。

引用商老师一句话结尾:网络安全是一个整体安全,任何一个网络行为的参与者都是一个安全的主体,而任何一个安全主体的失败都将导致网络的整体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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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娜姐

相信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特别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议论文,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体裁。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议论文是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网红的议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2018年作为网红经济爆发元年,网络红人正在创造新媒体经济的奇迹。在这些网红背后,更多被颠覆的是受众接收信息的习惯。未来网红将会打通全产业链,整个存在方式都会发生改变。

每一次互联网的换代都会造就一批网络红人,但仅靠犀利言辞或另类行为保持长期的热度很难,需要有持续不断的特色内容,并紧跟媒介传播方式的变化。

首先,节目的频次一般不会太低,至少是一周,甚至是每天,“最好是频次高一点,跟观众接触的概率要增加”。

其次,网红节目背后一定要有一个主线,或者说是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有一个灵魂,“你只有这个灵魂、价值观才会吸引到跟你一样价值观的粉丝跟你对话”。

再者,还要能够持续,所谓的“持续”,不仅仅是网红本身节目的持续,更意味着其背后的商业性价值开发,即“商业变现”。

她们把自己真实的生活状态分享给粉丝,就像跟朋友分享一样。这也是网红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的基础。粉丝们在网红的生活里找到了自己向往的影子,并且觉得这比明星更真实。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欲望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有人说,“所有网红的归宿都是开网店”。近年来以“反转基因斗士”的身份出现在大家视野之中的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应验了这句话,也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崔永元名下电商所出售产品被指价格高、检验标准低等,其在个人微博上对于相关争议予以驳斥,并称“再吵吵,还涨价,说到做到”。

只要交易公平守法,市场行为上没有程序瑕疵,崔永元的网店商品卖什么价格,这是无须质疑的事。但是耍名人性子、用赌气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实在不是一个合格商人的做派。

有些人成为网红则是被动的,本不想在网友视线中刷存在感,却因自己的行为举止变成“红不让”。5月22日,新华网官方微博发了一段视频,并写道:“老人在高铁上嗑瓜子,被保洁员劝阻后,当场起身,将瓜子扔向几乎整节车厢”。网友纷纷站出来抨击,希望老人们能够自尊自爱,带头讲文明、不逾矩,给年轻人做好榜样。对于继续“倚老卖老”的“为老不尊”者,应该让他们在道德、法律的规制下,有所敬畏、有所畏惧。

生活里的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里往往呈现出多元解读。5月24日,演员黄小蕾在微博上控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游乐项目“七个小矮人”的工作人员反复刁难自己身高符合标准的孩子,不让其游玩该项目。随后,一名疑似上海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的网友发文回击,并解释当天是黄小蕾对工作人员辱骂不停,还动手推搡。双方各执一词,事件原貌一时难以看清。但不难发现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权利与安全之争,或许还有利益之争。

网红现象背后往往代表着注意力经济,而有些“网红”(新闻主角)如果能够提醒民众注意防范,则是善莫大焉: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3岁女孩命丧高速,这种夺命扣千万不要用”,呼吁“安全带插扣应当下架”。原来事故发生时女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正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卡扣上,都插着安全带插扣。安全带插扣一时成为热搜词汇。

据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种潜藏巨大危险的安全带插扣,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有销售,并未发现有任何干预和制约。网友纷纷呼吁,有关部门不应对此视而不见,而要在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上有所作为。

有红自然有黑。近年来,随着网红文化的不断发展,受雇网上诋毁辱骂他人的黑粉这一群体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此营利的团队。这些人被称为职业黑粉,也被普通粉丝简称为黑子或职黑。职业“黑粉”也因此被网友指斥为,“这才是真正的脑残粉”,“污染社会风气”。在人品的指斥抨击之外,这种网络生态也亟须对应的法律、规则等来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不清晰,也会导致更多人行动的变形。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

网络红人分成三代:

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

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

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在《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的2021年十大流行语当中,“网红”一词赫然在列。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目前大量“网红”让人感觉品位低劣,且有很多抖机灵、爆粗口等粗鄙表现,所以一说到“网红”,大众最容易想起来的就是那种经常在微博上活跃,想起假脸,想起卖假货,想起无休止地互相谩骂互相揭短的一批网络红人。可见,在中国,这一行业早已被破坏。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网红”跟大多数公众人物一样,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无数关注,他们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大众带来的影响。更何况,“网红”的大部分粉丝都可能是未成年的青少年,不良的示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当然也有不少“网红”是凭专业精神、生活智慧来获得公众关注,向大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管是此前的中学教师教学视频被追捧,还是横空出世的阿尔法围棋,甚至是作为世界顶级物理学家的霍金,只用了3天时间就成为一个“超级网红”,从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积极网红”的因子。他们增加了人们对于科学知识的了解,增加了对个人奋斗精神的激励,这些人也为互联网世界增添了更多的积极因素。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红”在资本和利益相关者的热炒之下成为了风口。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下的各种“网红”乱象,监管要管、平台要治;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应该理智看待网红现象,不要盲目追风,不能忘记本质;而“网红”们更当自重自强,当“网红”不能放弃底线,应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网红”才会红得长久、红得有价值。

总之,“网红”是个新生事物,社交媒体兴起也没多长时间,它能够成为什么样,首先取决于我们把它想象成什么样。也不要简单抱怨网络和社交媒体的肤浅,而要多想想它为什么像现在这样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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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flying

法律分析: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充分考虑网络直播营销发展趋势、行业实际、各类参与主体特点,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监管的思路,一方面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人、货、场,将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明确细化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参与主体各自的权责边界,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法律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商业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本办法所称直播间运营者,是指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第四条 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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