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流浪猫
不过以我个人在学术圈的见闻,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大多数情况是,发表一篇文章的作者署名,只要是参与过一定工作,对成果有一定贡献的人员,甚至包括曾经参与的客座研究人员,目前已经不在组里,都会写上人家的名字,至少会征询人家的意见。如果参与的工作微乎其微,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对方不愿意正式署名,那么至少要在文后致谢中提及。
唔记得叫咩名
看情况,毕业论文,一般不算。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为毕业论文属于导师和作者的共同成果,可参考国内外关于共同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基础上,然后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具体贡献和完成情况的特殊性,大致分以下几种。
爱吃奶糖的鱼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艾迪奥特曼
你要这样想,你能与学校书记、教授一起发表应该感到荣兴,就不感到亏了,其实你排第四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可能你也没有交版面费,如果不是导师帮你发表,你发表还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用。知足常乐呀!
同问,请问这样问题大吗?但是硕士论文没上知网,可以用硕士论文发表期刊论文吗?急急急…
肯定会有影响的,因为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是他。你毕业论文里面再写这些内容,相当于引用他的论文,而且查重的时候会增加你重复率
导师已经将核心内容公布。这是最不利的情况。这时基本上可以判断论文已经有报废的危险。要有进行重大或彻底修改或重做论文的心理准备。搞不好还要申请延期毕业(或答辩)。
老师愿意帮助学生发表论文其实对学生很有用处,是可以的。
导师已经将核心内容公布。这是最不利的情况。这时基本上可以判断论文已经有报废的危险。要有进行重大或彻底修改或重做论文的心理准备。搞不好还要申请延期毕业(或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