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的故事
1. 论科技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河南法学,1992年第2期2. 对“孤立的个人”的理解,法学学刊,1992年第4期3. 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的行为本质,检察学文选,1993年第10期4. 关于自诉案件几个问题的探讨,法学学刊,1993年第4期5. 论公司犯罪定性与处罚,法律函授,1994年第3期6. 商业受贿罪的定性与处罚,法律函授,1994年第1期7. 公司犯罪定罪与量刑,中国检察报,1995年4月4日8. 论刑法条文结构改革,法制日报,1995年5月25日9. 论刑法分则立法形式的选择与协调技术,现代法学,1995年第6期10. 论刑法改革的必要性,湖南法学,1995年第3期11. 论刑法分则各种立法渊源的协调技术,贵州法学,1995年第5期12. 谈发票犯罪,检察日报,1996年12月2日13. 刑法分则条文语言表述的规范化是,江西法学,1996年第1期14. 论发票犯罪,法学学刊,1996年第3期15. 论刑法分则条文立法技术的完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16. 发票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法律函授,1996年第3期17. 论市场经济发展与刑法变革的必要性,载《我国当前经济犯罪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版18. 新刑法对三个口袋罪的分解,云南法学,1997年第3期19. 评新刑法的立法技术,法律函授,1997年第5期20. 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载《诉讼法理论与实践》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7年10月版21. 简论贪污贿赂罪立法的特点,中央政法管理班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22. 论罪名解释权的归属,载《新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文集,重庆出版社1998年12月版23. 关于刑事诉讼倒三角结构的几点异议,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24. 论死刑执行程序的适应与完善,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25. 对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26. 当前手机购销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律师世界,2000年第4期27. 评刑事诉讼倒三角结构论,法学评论,2000年增刊28. 当前手机购销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律师世界,2000年第4期29. 对代销商在售机过程中犯罪行为的处理,经济与法,2000年第6期30. 论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选择权,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31. 人权公约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载《证据学论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的年12月版32. 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立场看中国的死刑问题,载《刑法学研究精品文集》,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版33. 略论扰乱电信市场的犯罪,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34. 评我国1999年刑法修正案,载《新世纪刑法新观念研究》文集,人民法院出版2001年第4期35. 简易程序的正当性研究,《刑事法评论》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8期36. 设立中国式辩诉交易的设想,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37. 论黑社会犯罪的刑法完善,益阳师专学报,2001年第4期38. 补强证据,载《证据学论坛》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9. 论刑事简易程序的审判方式,政法论丛,2002年第2期40. 刑事简易程序价值论,益阳师专学报,2002年第5期41. 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异议权,云南法学,2003年第6期42. 公诉与自诉关系研究,刑事诉讼前沿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2月版43. 审前羁押程序比较,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44. 比较法视野下的警察出庭作证,犯罪研究,2004年第2期45. 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基础,西南法学,2004年5月号,吉林出版社2004年5月版46. 简易程序审判方式比较研究,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6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版47. 审前羁押程序比较,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48. 各国民众参与检察的实践,检察日报,2004年11月5日49.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探讨,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50. 司法潜规则导致司法腐败,法治内参(机密,供厅局级以上领导阅),2005年第7期51. 再审程序之老调重弹,时代法学,2005年第3期52. 口供不含辩解,北京日报,(理论版),2005年7月4日53. 美国乞讨者的权利及其限制,人民法院报(域外法制,)2005年7月8日54. 不人道是废除死刑的充足理由吗?兰州学刊,2005年第5期55. 教育改革与人性解放,学术探索,2005年第4期56. 反思司法潜规则,政法学刊,2005年第4期57. 人道对死刑的诘难,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58.我在美国法庭上看到的陪审团,中国社会导刊,2005年第7期59.从政坛流星高勇的学术辉煌说起,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6期60.检察改革中应当处理的五大关系,《检察论丛》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61.论民众参与检察,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62.质疑“法盲可以当法院院长”的立法,法治与社会,2005年第6期63.评我国辩诉交易的实践,《刑事法判解》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64.让佘祥林成为中国的米兰达卡片,《律师文摘》,2005年第4辑65.论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国际准则,《明理学刊》,2005年第4期66.中美陪审制度比较,《民主与科学》,2005年第5期67.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国际准则,《诉讼法学研究》,2005年总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0月版。68.陪审制度与基本政治伦理,《安徽大学法学评论》,2005年总第5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69. 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改革,重庆社会科学,2005第5期70. 向胡耀邦同志学习如何对待冤假错案,学习月刊,2005第10期71. 死刑复核,应从秘密走向公开,检察日报,2005年11月7日72. 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研究,法治论丛,2006年第1期73. 论诉讼及时原则,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74. 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中国社会导刊,2006年2月下75. 美国被指控者律师帮助权的百年历程,律师与法制,2006年第3期76. 霸道的校规与遥远的宪法,人文论坛,2006年第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77. 美国科罗拉多州法官优选制度及其启示,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2期78. 美国的律师资格与律师考试,学习月刊,2005第12期79. 和谐社会:和而不同的社会,载《从多元到和谐—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1月版80. 西方防止媒体审判的五种方式,法制新闻传播,2006年第2期81. 媒体监督司法的底线权利,法制新闻传播,2006年第3期82. 世界死刑立法和司法的最新动向,载《中国诉讼法判解》第4卷,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83. 美国陪审团审判观察,载《中国诉讼法判解》第5卷,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84. 借鉴美国经验防止法官腐败,学习月刊2006年第12期。85. 行贿人揭发对合的受贿犯罪应认定为“自首并立功”,检察日报理论版,2007年4月9日。86. 兰成长案引发的思考,青年记者,2007年第3期87. 隐姓瞒名: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载《证据学论坛》第1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88. 论盘查的法治化,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89. 目前应否对贪污贿赂罪废除死刑,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2月上90. 国际社会对待性交易合法化的态度,检察风云,2008年第1期。91. 澄清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几点误解,法制与新闻传播,2008年第2辑92. 论记者拒证权,证据科学2008年10月第16卷,第5期。93. 法院该如何对待“负面舆论炒作”,青年记者2009年第16期。94.“群众的感觉”与死刑司法中的人道关怀,《中国诉讼法判解》第7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95. 国际准则视野下的媒体与司法关系基本范畴,东方法学,2010年第2期。96. 律师媒体宣传与司法公正,《全球传媒学刊》2010 年第2 期,第1---5页。97. 论残疾人就业优先权,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98. 评《刑事诉讼法(草案)》证据部分,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第61-68页。99. 论看守所立法,时代法学,2012年第2期。100.司法公开的国际发展趋势,刑法前沿问题研究,2012年卷。101.英国庭审录音录像改革的新动向,法治研究,2013年第1期。102. 围观杀人:美国死刑执行的示众与电视直播,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103.犯罪记录查询模式比较研究,西部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104.李尔本案与沉默权的确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105. 庭前会议制度的实施难题与解决方案,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106. 美国联邦证据法的制订与修改,孙长永主编:《刑事司法论坛》2013年第1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12月版。107. 美国地方法院关于本拉登的尸体解剖照片是否应当公开的裁判,司法评论,2014年第2卷108.罗斯法院信息公开法的立法与实施,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5日第8版。109. 媒体采访监所的法治化,新闻春秋,2014年第3期。110. 俄罗斯陪审团的20年:观察与展望,俄罗斯学刊,2014年第6期。111. 未决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的实证考察,中国监狱学刊,2014年第5期112. 论侦查耳目的法治化,东南法学,2014年第2期113. 论司法公开的及时原则及其实现机制,时代法学,2014年第5期114. 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开宣告制度,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115. 保障人权视野下的看守所立法,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4期116. 检务公开的救济:依据、主体与方式,西部法学评论,2014年第5期。117. 中国看守所的医疗社会化改革,云南法学,2014年第6期118. 检务公开评估指数设计探索,长江论坛,2014年第4期119. 最大限度公开原则下的检察机关“工作秘密”,阴山学刊,2015年第1期120. 场所公开视野下的检务公开窗口建设,天津法学,2015年第1期121 .东亚文化背景下的建议性陪审团,财经法学,2015年第1期122. 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岭南学刊,2014年第6期123. 俄罗斯陪审团的20年:观察与展望,俄罗斯学刊,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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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
法学是什么?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学问。法学是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不论是律师评职称还是研究生毕业升学都需要发表一些论文那么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呢,可以选择哪些法学期刊进行投递呢?
在选择期刊的时候,首先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文章方向和具体的需求去选择期刊,因为我国的法学期刊有很多,每个人研究的方向可能也不一样,所以选择合适的期刊才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的文章顺利发表,并且发表出来是有效的文章。因为不论是您毕业升学还是评审职称,如果文章发表的级别不够的话,也是无效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同级别可以选择的法学期刊:
核心法学期刊推荐:《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最新和最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最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法学期刊推荐:《时代法学》
《时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是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宗旨是:反映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努力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问题,促进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法学论文可以发表在哪里?有哪些合适的期刊可以选择?上面两个出版物是都是不错的法律专业期刊,包括省级期刊和核心期刊,法律专业的核心期刊相对更多,对稿件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所以作者在提交前认真修改完善自己的论文、按照杂志的要求提交,这样的话这篇论文发表可能会更为顺利。
C罗C梅西梅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点的发展抓住了法学教育的时代契机,并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时代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对国际法各领域提出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不断加大引进人才和培养已有法学师资的力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共济的学科梯队;另一方面整合省内重要法学教育资源,强化法学教育科研力量,加强对外学术交流。在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商法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取得了较系统而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本学科点已列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成为湖南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与发展的对象。 一、本学科点形成的历史渊源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学科点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我校领导与专家就敏锐地意识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法学对于湖南师范大学成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与武汉大学协商,将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聘为终身教授,担负起组建我校法学专业的艰巨任务。1993年,我校法理学专业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在法理学硕士点开始招收国际私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经过几年的努力,于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点,2002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立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1月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为壮大博士点阶梯力量、提升博士点教学、科研实力,现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二、 本学科点的现状(一)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正式在编的教授有7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 1 人,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1 人,博士生导师 6 人,梯队成员中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9 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人。5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并已经出站。本学科点近8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平均每年培养硕士研究生17-24名。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有国内外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有担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我省前列。(二) 科研情况国际法学作为我院的龙头学科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科研方面,学科点充分挖掘学术研究团队的潜力,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厅级科研课题。以三级科研项目为基础,已经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精品科研成果。至今已完成和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33项;获教育部三等奖1项,司法部奖2项,省社科基金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7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25部,翻译出版重要法学著作、辞典如:《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牛津法律大辞典》、《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等6部。先后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南省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近20项。主办了湖南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代法学》,并常年公开出版由李双元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这些既是本学科点理论研究的基地,更是本学科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本学科点非常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了大量资金,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和多功能模拟法庭;拥有学科化、系统化资料室 2个,专业图书达 余万册,报刊杂志 218 余种。(三) 学术交流情况在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点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政策。一方面鼓励并资助老师走出校门和国门,有5位教师先后到德国、瑞士、美国等国家作高级访问学者,并力保每位专业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扩大了学科及老师个人的学术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的资源与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和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与德国马普所、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美国乔治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境外学术机构和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同时,平均每年邀请20多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参加学术研讨。曾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2004年5月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全国国际经济法年会、2006年4月第四届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6年李双元国际私法研讨会、2007年国际贸易与人权保护研讨会、中国仲裁法研讨会等。三、本学科点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前景自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本学科点一方面注意加强国际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注重国际法学的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对学科方向进行凝练,实行优化组合。已经形成国际私法、WTO法、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重点加强了对国际人权法、当代冲突法、WTO法律问题、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收养法以及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各方向各具特色,协调发展。(一) 国际私法该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部分即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制度、国际收养法律问题等内容。其特色在于立足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法律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运用综合方法和比较方法研究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法律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法律问题。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专家李双元教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率先提出了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观点以及在国内首先提出的主张国际私法的功能应该从传统的解决法律冲突转向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上来,实现国际私法功能的转换,使国际私法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要等理论观点在我国国际私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国内外法学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著作17部(含重要译著4部)。自2001年起,主编了《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现已出版至第16辑)。他还主持并翻译出版了英、德法学名著《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及《牛津法律大辞典》。学术带头人蒋新苗教授对21世纪国际私法应以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为己任的理论的产生和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长期以来,蒋新苗教授一直致力于国际私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个,省部级项目6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此外,他在跨国收养法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现已出版了《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和《收养法比较研究》两本收养法方面的专著,发表了近20篇有关跨国收养法方面的专业学术论文,其内容涉及到跨国收养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这对我国收养法律制度的构建,特别是涉外收养立法、执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他通过在德国马普所的访问研究,使我校的跨国收养法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影响。(二) WTO法WTO法以世界贸易组织条约、决议和相关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重点是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知识产权以及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注重研究WTO与国际经济法的交互渗透与融合,WTO与国际民商秩序的建构,WTO与湖南涉外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等问题,针对湖南省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探讨和研究WTO与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构建和完善问题,WTO与环境保护问题等。该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是由作为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的王贵国博士担任,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国际货币金融法》(独著)、《国际投资法》(独著)、《Wang’s Chinese Economic Law》(独著)、《世界贸易组织法》(独著)等6部著作,在《世界投资期刊》、《法学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6篇,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主持完成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法律比较研究”、“后亚洲金融风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的转变”、“世贸成员资格对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及对策探索”、“国际投资法研究”以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趋同化问题研究”等重大研究课题,且能紧密结合我国涉外经济交往中的现实情况和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可操作性都相当突出。(三) 国际民商法国际民商法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制定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示范法”等国际统一实体法为研究对象。本研究方向在国际合同法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尤其是对美国合同法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此外,对现代商人法领域的研究也对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术带头人李先波教授在比较合同法、国际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中取得较多成果,已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契约法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保护》、《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和《国际民商法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专著6部,主编《WTO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国际法》和《WTO知识干部读本》等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省级课题3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其《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获湖南省第六届优秀社科著作三等奖;《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协调》获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首届优秀论文二等奖。郑远民教授擅长国际贸易中现代商人法问题的研究,兼及国际条约法,国际经济法,网络法,注重网络中的国际法问题。出版了《现代商人法》、《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了相关论文数十篇。(四)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方向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与惯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其特色主要体现在突出了世界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法的研究。学科带头人肖北庚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已出版《国际经济法》、《政府采购之国际规制》等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学术专著,在《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了省级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正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有4项。陈云良教授曾留学日本,长期以来从事经济法的国际化问题研究,率先从国内法的视角来研究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有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项。
广东警官学院是国家二本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地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共建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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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1996年推出《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二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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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科技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河南法学,1992年第2期2. 对“孤立的个人”的理解,法学学刊,1992年第4期3. 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的行为本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