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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少数民族王朝,虽然享国时间不长,但确实曾经所向披靡。蒙古族的文化与汉族有差异,他们的通知方式也不尽相同。那么元朝时期各民族的婚俗发生了什么变化吗?
蒙古族婚俗
元朝蒙古族婚俗
元代婚礼中值得特别注意的首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礼俗。一直到蒙古汗国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间还流行抢亲的风俗。但同时,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父亲可以为儿子向女方求婚,若女方父亲同意,就饮布浑察儿(许亲酒)。又有不兀勒札儿,译称许婚筵席。不兀勒札儿这个词原意是颈喉,这里实际上指羊的颈喉,这个部位的骨头十分坚硬,许婚筵席上吃这个部位的肉,表示定婚不悔。后来没有许婚筵,就改在结婚时吃不兀勒札儿,表示好合。这个风俗延续至今。议婚要讲聘礼,一般是以马示聘。但是成吉思汗认为,婚姻而论财,殆若商贾矣!他更注重婚姻的社会条件与政治基础。因而元代时候,蒙古贵族与平民不相通婚;贵族之间彼此嫁娶,称为忽答,即姻亲;此外,安答之间也互相嫁娶,结成安答忽带,即义兄弟姻亲关系。
元代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蒙古社会已以男子为中心,同时还存在着浓厚的原始婚姻制度的残余,一方面是因为频繁的战争使大量男子丧生而同时又俘获了大量妇女。当时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蒙古人的蕃衍,因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至于一个男子娶多少妻子,则有赖于他供养的能力。所以,愈是显贵的人,往往妻子愈多,在蒙元时代的文献中,一个贵族有几十个妻子的记载是屡见不鲜的。按照当时的风俗,平民也可以娶有多妻。在多妻的情况下,长妻的地位最高。但是,妻以子贵,如果长妻没有生子,她的地位就可能低于她丈夫的其他生子的妻。严禁与已婚之妇私通,犯者处死。
元代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制,也就是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这种婚制,中国北方许多民族都曾实行,汉文文献中称之为蒸母报嫂。蒙古兴起时,和它邻近的女真、党项、畏兀儿等族也有这种习俗。因此,在当时蒙古人的观念中,这是顺理成章的。甚至成吉思汗死后,他的宠妃木哥哈敦就被三子窝阔台娶去。而在窝阔台得到木哥哈敦以前,他的二哥察合台也派人来说:父亲遗留下的诸母和美妾之中,把这个木哥哈敦给我!
元朝时期其他民族婚俗
汉族婚俗
至于在元代仍占人口多数的汉族的婚姻礼俗,则基本上沿袭了原有的传统,但也有若干变化。至元六年三月,中书省户部议准,今后但为婚姻,议定写立婚书文约,明白该写元议聘财钱物,若招召女婿,指定养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亲、媒妁人等画字依理成亲,庶免争讼。至元八年九月,尚书省礼部呈准施行的婚姻礼制是依据汉儿旧来例并参照朱熹《家礼·婚礼》拟订的,包括议婚、纳采、亲迎、妇见舅姑、庙见和婿见妇之父母七项。同时,金代流行一时的拜门,因为蒙古婚聘并自来典故内俱无此陈例,此系女真风俗,而遍行弟去。在汉族的婚俗中,拜门就是婿见妇之父母。女真的拜门别有含义,是男女婚前生子后男子去女子家拜见女方父母,执子婿之礼。
特殊婚俗
元廷对于一些特殊的婚姻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如对于驱良婚,也就是驱口与良人之间的通婚,元廷明令禁止,违者有罪。良人娶驱,判徒刑二年;良妇嫁驱,则合做驱。如宋时在江淮已成习俗的典妻,元廷认为是薄俗,予以禁止;也禁止嫁卖妻妾。又如指腹为婚,宋金两代较为多见,而元代的法律则予以禁止。
各民族婚俗的互相影响
元代各民族的婚姻礼制,虽然各从本俗,但彼此之间不可能不发生影响。比较明显的是汉族中有些人效法蒙古人多妻制,有妻更娶妻,对此,元廷以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界限,在此以前准已婚为定;在此以后,申明禁止,不过,有妻再娶妾仍被允准。
蒙古的收继婚制对汉族也有影响。而元廷对此的政策则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按至元七年的规定,侄儿不得收继婶母。而按至元八年十二月颁布的圣旨,小娘根底,阿嫂根底收者,也就是准许兄收弟媳,弟收兄嫂,即使是小叔收嫂,也被认为难同有妻更娶妻体例。到了至元十二年,兄收弟媳已在实际上受到禁止,犯者刑杖。《元典帝》载有至元十四年刑部所准兄收弟媳刑断离之例,以后遇有同类案件,即以此例为依据审理。至顺元年(1330)九月进一步下敕: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这诸人,明白指的是汉人、南人。《元史》卷一○三《刑法志》二《户婚》:诸汉人、南人、父没子收其庶母,兄没弟收其嫂者,禁之。
另一方面,蒙古人受到汉族婚姻礼俗的影响,也有不再从本俗的。例如蒙古弘吉剌氏的脱脱尼,年二十六岁时丈夫哈剌不花死了,哈剌不花前妻有二子已成年,尚未娶妻,都想收继她。脱脱尼以死自誓,二子惭惧谢罪,仍析业而居。对这样的事,元代官方未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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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嘻哈寶萊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容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纳10几个人。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巴里坤的蒙古族因长期与汉族杂居,所以其服饰与汉族比较接近,只有少数老年人穿蒙古族传统服装,包蓝色头巾、穿蓝色大襟长袍,腰系丝带,脚蹬皮靴。但在重大节日,蒙古族男女都要穿传统的民族盛装,镶花边的蒙古袍子,配以彩色丝绸腰带,足蹬蒙古式皮靴,英姿飒爽,俊秀威武。过去蒙古族以游牧为主,所以住的全是蒙古包。现在除了游牧,相当多的蒙古族从事农业生产或农牧兼营,他们已定居村镇。巴里坤蒙古族的传统饮食主要是面食、奶食、肉食以及夏季吃些野韭菜、葱和蘑菇等。后因长期杂居在汉族中,从事半农半牧生活,现在普遍吃蔬菜。蒙古族热情豪爽,诚恳待客。宴请客人时必敬酒并唱“敬酒歌”助兴,营造热烈气氛,以此表示对客人的欢迎、祝福和尊重。蒙古族特别倡导尊敬长者,爱护晚辈,如果家里来了年岁大的长辈,必须要迎上去把马接过来拴好,长辈要走的时候,也要牵马扶其上鞍。蒙古族的节日主要是春节和敖包节,除此还有点灯节(祖鲁节)、麦尔节等。蒙古族把送冬迎春的第一天,即春节称:“查干萨日”。蒙古族过春节有自己独特的庆贺方式。农历五月十三日是敖包节,这是蒙古民族最普遍的一种祭祀活动。敖包是草原上常见的供人祭祀的山堆,顶上要插柳枝为丛,立竿为柱。“垒石成山”、“视之为神”,它是山神、地神及游牧民族保护神的化身,是萨满教原始崇拜的典型。祭敖包这天,人们欢天喜地云集在敖包前进行祭祀,先由喇嘛焚香诵经,人们则献了供品后,自左向右围着敖包掌心向上,边走边叩首需绕三圈,祈神降福。祭完敖包后,还要进行赛马、摔跤、射箭和歌舞等娱乐活动。因此祭敖包不仅是一次宗教活动,也是蒙古族青年男女借此施展才艺、技能、进行情感交流的一次机会。赛马、摔跤、射箭被称作“好汉三艺”是草原马背民族的拿手好戏。蒙古族无论男女,自幼学习骑马,到十来岁就纵马如飞,并能在马奔跑时弯下腰拾起摆放在地上的手帕、鞭子等物。摔跤也是蒙古族喜爱的竞技活动,摔跤场面龙腾虎跃,扣人心弦。射箭更是蒙古族的强项,也是流传至今的熟练自如的运动项目。赞同269| 评论(1)
乖乖邓子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容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纳10几个人。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巴里坤的蒙古族因长期与汉族杂居,所以其服饰与汉族比较接近,只有少数老年人穿蒙古族传统服装,包蓝色头巾、穿蓝色大襟长袍,腰系丝带,脚蹬皮靴。但在重大节日,蒙古族男女都要穿传统的民族盛装,镶花边的蒙古袍子,配以彩色丝绸腰带,足蹬蒙古式皮靴,英姿飒爽,俊秀威武。 过去蒙古族以游牧为主,所以住的全是蒙古包。现在除了游牧,相当多的蒙古族从事农业生产或农牧兼营,他们已定居村镇。 巴里坤蒙古族的传统饮食主要是面食、奶食、肉食以及夏季吃些野韭菜、葱和蘑菇等。后因长期杂居在汉族中,从事半农半牧生活,现在普遍吃蔬菜。蒙古族热情豪爽,诚恳待客。宴请客人时必敬酒并唱“敬酒歌”助兴,营造热烈气氛,以此表示对客人的欢迎、祝福和尊重。蒙古族特别倡导尊敬长者,爱护晚辈,如果家里来了年岁大的长辈,必须要迎上去把马接过来拴好,长辈要走的时候,也要牵马扶其上鞍。 蒙古族的节日主要是春节和敖包节,除此还有点灯节(祖鲁节)、麦尔节等。蒙古族把送冬迎春的第一天,即春节称:“查干萨日”。蒙古族过春节有自己独特的庆贺方式。农历五月十三日是敖包节,这是蒙古民族最普遍的一种祭祀活动。敖包是草原上常见的供人祭祀的山堆,顶上要插柳枝为丛,立竿为柱。“垒石成山”、“视之为神”,它是山神、地神及游牧民族保护神的化身,是萨满教原始崇拜的典型。祭敖包这天,人们欢天喜地云集在敖包前进行祭祀,先由喇嘛焚香诵经,人们则献了供品后,自左向右围着敖包掌心向上,边走边叩首需绕三圈,祈神降福。祭完敖包后,还要进行赛马、摔跤、射箭和歌舞等娱乐活动。因此祭敖包不仅是一次宗教活动,也是蒙古族青年男女借此施展才艺、技能、进行情感交流的一次机会。 赛马、摔跤、射箭被称作“好汉三艺”是草原马背民族的拿手好戏。蒙古族无论男女,自幼学习骑马,到十来岁就纵马如飞,并能在马奔跑时弯下腰拾起摆放在地上的手帕、鞭子等物。摔跤也是蒙古族喜爱的竞技活动,摔跤场面龙腾虎跃,扣人心弦。射箭更是蒙古族的强项,也是流传至今的熟练自如的运动项目。
法制史方向的:1, 中华法系基本特征分析 2, 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研究(可具体到一个朝代) 3, 中国古代法典编纂技术研究等等婚姻法的话题材会更广点
我认为是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下的男权意识和封建的性道德对女性的压抑导致的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
学术堂精选了十五个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我国婚姻法与公众婚姻家庭观念变迁研究2、民国时期婚姻法近代化研究3、中国婚姻法的伦理审视4、论夫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