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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上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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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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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 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 —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 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 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 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民国以后就大为不同,解放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 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 (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 (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 (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 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 (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 (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 (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 (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 (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 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 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 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 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 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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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史瑞克

哇!你学的什么啊?毕业论文是武侠小说?关于金庸小说的东西多的是呢!到处都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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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5981511985

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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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夏初

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资料来源: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2006-04-06 15:52:52大中小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你好,请 登录 或 注册 孔庆东看武侠小说2006-03-05 17:25:13 来自: 丹丘生 (重庆)提起武侠这个词,想必各位都是耳熟能详的,这已经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个基本词汇了。但是这个词汇所包含的内容,“武侠”这个词所指的那种人,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神秘。“武侠”这是很不容易的一种人,既要身怀绝技,又要道德情操高尚,好像还带有一点神秘色彩,高来高去的,平时生活中好像不容易遇到。所以武侠,总是给人以某种神秘感。武侠这种人真的是那么神秘吗?真的是离我们很远?真的是在我们生活之外很遥远的一个地方藏着,只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出来吗?其实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武侠作为一种现实生活中的人,它的起源是很早的,或者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了国家,出现了阶级,出现了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压迫,出现了社会不公正,出现了不公平的时候,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有武侠了。所以这种人物,才永远地存在于广大民众的梦幻之中。我们有一句俗话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凡是我们所梦想的东西,它不可能是毫无现实生活的根据的。武侠到底是什么时候起源的?如果讲起学问来,这是很复杂的,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探讨。我介绍一种意见,他们认为,武侠的精神最早来自于墨家的精神。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法家、农家、墨家,很多家。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武侠是不是来自于儒家?也有这样看的,因为儒家有一种精神,叫做“知其不可而为之”,比如,在孔夫子身上就有这种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知道这个事情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因为它是正义的,我就要做它,即使不成功,我也要做到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精神。应该说,在儒家的思想里面,也有一定的这种侠的精神的反映。但是,比较之下,墨家似乎更具有这种精神。墨子他提倡一种精神,叫做“兼爱”,用我们今天的思想去理解,他的主要意思是说,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去为他人谋福利。所以说,墨家似乎比儒家更具有牺牲精神,儒家还讲一点中庸之道,而墨子所提倡的牺牲自己,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精神,似乎是比较早的侠义精神的体现。至于说,很具体地论述“侠”这个概念的,也有一些著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韩非子。韩非子他是一个知识分子,但同时是一个官僚,他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为君王出谋划策,他反对侠。韩非子有一篇文章叫《五蠹》,里面有一段话,表达了对“侠”的否定,对“侠”的概念的这种否定。他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一句对仗的话,把儒--知识分子,和侠进行对比,这两个呢,一个是以文乱法,一个是以武犯禁。在韩非子看来,儒和侠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坏东西。也就是说,在统治者的眼里,知识分子和侠一样,都是讨厌的东西,都属于扰乱社会秩序,不让统治者好好睡觉的人,统治者把国家搞得安定团结的,偏偏有一种人叫知识分子,还有一种人叫侠,整天出来捣乱。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说这儿不好,那儿不好,这堵车,那儿不公正,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而侠他不提意见,他直接捣乱,他直接越过“警察”,自己去维持“交通秩序”,所以这些家伙,在韩非子看来,都属于社会的蠹虫,应该大力镇压。我们看韩非子这个立场,他是很简单地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来论述侠和儒的。他的这些观点,我们今天当然不能够认同。不过,他从反面,也指出了侠的一个功能,他的立场,虽然我们不能赞同,但是他把儒和侠最早联系起来这个思想,我们可以说,它是很深刻的。从韩非子的话中,给我们一个启示,侠的社会功能,和文人是很接近的,他们都是为社会鸣不平的。那么侠和知识分子的功能,主要是持批评态度,从批评的角度,一样来推动社会前进。所以一般看来,我们觉得,文人和武人似乎是两端的,离得很远哪。古代上朝的时候,文东武西,两班站立,好像是两端,其实不然,恰恰文人和侠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北京大学的陈平原教授,他有一本书,是研究武侠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千古文人侠客梦》,这个名字很好,《千古文人侠客梦》,恰恰是文人,最喜欢做侠客梦。侠客,我们今天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到,我们主要是从小说中见到的,而小说都是文人写的,侠客形象都是文人塑造出来的,所以侠和文联系得是非常紧的。如果我们说到武侠小说中,侠义精神的起源,最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些篇章,被认为是武侠文学的最早的源头。那还不是正式的武侠小说,但是是武侠文学的一个源头。那么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是怎么论述“侠”的呢?在《史记》中有两个“列传”,一个叫《刺客列传》,一个叫《游侠列传》。司马迁他的原话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这段论述,是对武侠精神很好地概括。但是我们注意一点,司马迁这里没有提到武,也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侠是可以没有武的。我们今天一说,就是武侠武侠,似乎侠都必须有武,都必须有一点过人的本事,其实侠是可以没有武的。那么司马迁论述侠的特点,说他们的主要特征是,言行不合乎社会主流。不是说领导说什么,他马上就跟着说什么。但是他们做事,是“言必信,行必果”,这人讲义气,说话算数,男子汉大丈夫。然后是“不爱其躯”,就是不过分地爱惜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点损害,在公共汽车上被人家挤了一下,就要吵起来,过分地爱惜自己的身体。那么侠客呢,是不过分爱惜自己的身体,首先考虑的是,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存亡死生”,救了别人的生命之后呢,又“不矜其能”,不夸耀自己,不要老惦记它。昨天是我帮了你的忙,那天我还帮你买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这些事,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所以我曾经有一个“谬论”,我到处传播这个“谬论”,我说,我们中国二十世纪,最大的侠是谁呢?就是雷锋,雷锋是我们中国当代的“第一大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学发表我这个“谬论”的时候,学生们也不理解。他们说,雷锋怎么是侠呢?雷锋他也不会武功啊!雷锋虽然是个解放军,他也没打过仗啊,他是个开汽车的解放军啊。那么我跟同学们讲,是不是侠,跟他会不会打仗,跟他会不会武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别人谋利益,“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瓢泼大雨之夜,看见妇女抱着小孩,他帮助她送回家去,帮助老大娘过马路;自己攒的钱寄给灾区,这不是侠,是什么?这就是侠!人们为什么被雷锋精神感动?为什么喜欢个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呢?是因为他身上有侠的精神,大家觉得,这个东西了不起!所以学雷锋才学得起来,而不是说,他一定要身怀绝技,才去学他。那么,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来是“武侠小说”的作品。在当时并不叫“武侠小说”,当时没有这个名字,当时都是有种种其他的名字。“武侠小说”这个概念,是二十世纪以后,我们为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方便而发明的一个术语。比如说,在《唐传奇》里边,就有很多武侠题材的作品。只不过当时不叫武侠,有的是写一种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于武侠中的武这一面;有的是写一种很不平常地帮助别人的一种侠行义举。唐朝之后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说里面也有很多“公案小说”,“公案小说”里面有一些武侠人物。这些武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逊色。总之,是武侠在现实生活中和在文学作品中的发展,似乎有一个走下坡路的趋势。其实,是随着封建国家机器的强大,国家机器越来越强大,所以侠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国家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警察,有军队。那么到了明朝初年的时候,中国千百年来积累的武侠文学的资源,汇聚起来,产生了一部古代最杰出的,最著名的武侠小说,这部小说就是《水浒传》。那么《水浒传》,以前我们把它叫做公案,后来的文学史也把它叫做“英雄传奇”,这都是对的,它是英雄传奇小说。但是如果我们从武侠小说的角度来看呢,《水浒传》也是古代最优秀的武侠小说的代表。我们今天想一想,《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标准的一个一个的武侠吗!要武有武,要侠有侠,它所弘扬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侠精神。所以《水浒传》给了后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以思想的和艺术的启迪。一直到清朝的时候,武侠小说都在不断地发展。比如,清朝后来就出现了像《三侠武义》、《七侠武义》这样一系列的作品。还有著名的,像《儿女英雄传》、《好逑传》。到了这部分小说,慢慢出现了一个“英雄加儿女”的模式,有男侠客,也有女侠客,或者侠客旁边有一个美人。可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或者说,走向最黑暗的时候,武侠小说也一蹶不振,长期没有很优秀的作品出现,而且更要命的是武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一落千丈。侠客本来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光辉万丈的英雄,可是到了晚清的小说里,武侠都成了朝廷的鹰犬,成了朝廷的爪牙。我们想,武侠一开始是什么人呢?按照司马迁的那种写法,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我们不要以为,社会闲散人员是一个单纯的贬义词,闲散人员里边有坏人,但是也有好人。这些侠客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为社会鸣不平,他看见统治者做得不对,他就出来帮助弱者,拔刀相助。一开始,侠客应该跟朝廷,跟秩序是处在对立面的,他应该是跟朝廷作对的。所以韩非子才说“侠以武犯禁”,仗着自己有一点功夫,就来破坏法制建设。韩非子是这样批评他们的。正因为他跟朝廷是对立的,所以历朝历代都要大力地镇压侠客,特别是镇压武侠。那么镇压来镇压去,杀的杀了,死的死了,还有一部分就被朝廷收买了,收买了就把他融进了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把他吃进去了。这些侠客就变成了朝廷的人员,变成了“捕快”。所以我们看,清朝末期有很多小说,都叫什么“公案”--《于公案》、《包公案》、《施公案》、《刘公案》。那么这些公案小说里面的第一主人公,都是一个政府官员,都是一个政府的清官。这些小说里的侠客,一个一个都被招安了。招安了之后,就变成了包公身边的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我们一看京剧,包公一开头就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那么这些人物一旦变成了“张龙、赵虎”,他就没有光彩了,他就不具备英雄的色彩。我们今天看戏,我们去看包公戏,谁去注意台上王朝、马汉的形象呢?没人注意,他站在那儿就是一龙套,今儿这演员病了,换一演员还能演,我们并不提意见,我们只对包公这个形象加以格外地注意,光彩人物是包公。而包公是什么人呢?包公是政府的一个高级领导人,开封府尹,只不过他是一个清正廉明的高级领导人而已,他是一个大清官。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看包公戏?为什么需要包公?就是因为社会不公正,法律不健全,经常有冤假错案,可是除了冤假错案,人民不去呼唤法律健全,而是呼唤包公,希望统治集团内部出现清官,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那么这种幻想反过来又加剧了法制的不健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靠一套制度,靠一套办法,靠一套规章制度。但是老百姓天天不幻想这个,而去幻想包公。所以只能满足一种梦幻中的需要。那么到了“包公”铺天盖地的时候,武侠就隐没了。可是由于晚清时中国面临着民族危亡问题,虽然武侠小说中侠客形象一蹶不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民族却越来越需要侠的精神。就在晚清的革命运动中,比如说,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同盟会,这些人中开始重新鼓吹武侠精神。包括鲁迅等人,他们都很推崇一种带有侠义色彩的铁血精神。晚清的革命党人,从武侠的角度看,普遍都是一种侠义,“侠义道”的精神。比如说,我们知道著名的革命党秋瑾,秋瑾女士她有一个号,叫鉴湖女侠,自号鉴湖女侠。其实很多革命党都是起了这样一个带有武侠精神的号,以侠客精神自诩。他们认为,要改变当时中国的现实,非有一腔侠义精神不可。我们都知道谭嗣同的故事,谭嗣同他自己愿意,为了变法而流血,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始”,中国变法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为没有人流血牺牲,他说“此国之所以不昌也”,如果中国需要这样的人,“请自嗣同始”--请从我谭嗣同开始。所以他可以逃命而不逃命,他留下来慷慨就义。这种侠义精神是很感人的。那么在晚清的时候,侠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开始逐渐地复苏,国人就认识到,中国之所以不昌不盛,是跟侠义精神的堕落有关系,国家腐败了,没有人出来挽救山河。我们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革命,它是很悲壮。我们看,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等革命党领导了一次又一次起义,这些起义大多数失败了--其实看上去是明明要失败的,不过是在海外募集了一点钱,然后回来制造炸弹,然后找几十个人,怀里揣着炸弹,弄一小筐,筐里放了些炸弹,就去攻打总督衙门,那能胜利吗?如果用统治者的话来说,这不是来送死吗?所以这些起义大部分都是寡不敌众,这些革命党大多数都成了烈士,包括著名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从军事上看,他们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一次又一次这样的牺牲,它积累起一种思想意义,能够唤醒国人。所以我们如果去看“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时候,看那些辛亥革命的英雄的时候,是会非常非常感动的,因为他们自己去的时候就知道要失败,要死。很多朋友可能还读过林觉民的《与妻书》。我们看《与妻书》里写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知道自己不能回来了,他已经告诉自己的妻子,以后可以改嫁。明明知道是以卵击石,但是他就是要抛弃自己那样幸福的爱情生活。所以说,这些人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侠客。那么到武侠小说中的这种侠义精神的恢复,是要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出现了新的武侠小说,我们后来把它叫做“现代武侠小说”。可能一些年纪大的朋友,可能会熟悉这样的名字。比如说,平江不肖生,可能有年纪大的朋友会读过。还有还珠楼主,这样的名字可能你们知道。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出现了《江湖奇侠传》为代表的新的武侠小说。后来就慢慢地进入一种繁荣阶段,出现了像平江不肖生,他的本名叫向恺然。他有一个重要作品,叫《近代侠义英雄传》。这个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要人物,一个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霍元甲,霍元甲的形象是在这里塑造的;还有一个,也是历史上的真人,叫大刀王五,就是当年和谭嗣同有过来往的这样一个江湖奇人。霍元甲和大刀王五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在这部小说中,平江不肖生,把霍元甲塑造成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形象。其中,有一段主要情节是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这个后来很多影视作品,都吸取素材加以渲染,霍元甲跟外国大力士打擂比武,并取得胜利的。这个情节,它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事情,也是当时很轰动的新闻。在这个小说中,他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他写霍元甲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国人受辱。其实,正宗的武林界的大侠,他是不轻易出来走动的,不轻易出来参与俗事的,每天经常出来参与各种媒体,参与各种集会,这些人往往不是大侠,有一部分可能是;不是,也不是修养很高的人。我小时候接触过很多武术界的朋友,真正有功夫的人,他是不出名的,轻易不打架的,跟别人发生冲突,他都是忍耐的,不求名,不求利。像霍元甲这种人,本来也是应该安安稳稳地,过自己普通人的生活,但是他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外国大力士在擂台上公开地侮辱中国人,所以他要为国雪耻,不让国人受辱,所以他才出来。所以他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呢,无端找他们这种受人豢养,供人驱使的大力士比武,实不值得。霍元甲自己也认为,这个事情是有失我的身份的,他看不起这些大力士,这些所谓“大力士”就是受人豢养的,到这儿来表演挣钱的,我跟他们比武,不是失了身份吗?多跌份哪!为什么还要出来去比呢?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恶气。那么霍元甲在为国雪耻的同时,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他没有因此,就是打败了外国大力士之后,就说明我们中国人强,外国人不行,他没有这样。所以他并不是盲目排外的民族自大狂。而霍元甲所说的“报国”的这个“国”,并不是朝廷,而是中华民族。他说:“至于大清的江山,也用不着我们当小百姓的帮扶。”这个小说里边,写的霍元甲形象,是非常理智的,非常清楚,我报国,我为国雪耻,是这个民族,不是那个朝廷。所以这里面,就表现出平江不肖生这个作家,他所推崇的侠义精神。其实是一种人民性,是一种出乎天地正气,为国为民的大侠精神。而现代武侠小说,从一开始所奠定的现代武侠精神,后来在梁羽生、金庸那里,都得到了继承和光大。所以我一再说,梁羽生、金庸他们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许多基本东西都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他们只不过接过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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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科幻、公案、传奇、武侠、言情、同人、官宦等。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小说与诗歌、散文、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小说:是四大文学样式(散文、小说、诗歌、戏剧)之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故事情节的叙述和具体的环境描写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是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 小说三要素是:人物、情节、环境。小说是文学的一种样式,一般描写人物故事,塑造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但亦有例外。它是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而对话是不是具有鲜明的个性,每个人物说的话是不是有独特的语言风格,是衡量小说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小说”一词最早出现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所谓的「小说」,是指琐碎的言论,与今日小说观念相差甚远。直至东汉桓谭《新论》:「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小说家」列为十家之后,其下的定义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4]之所造也。」才稍与今日小说的意义相近。而中国小说最大的特色,便自宋代开始具有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两种不同的小说系统。文言小说起源于先秦的街谈巷语,是一种小知小道的纪录。在历经魏晋南北朝及隋唐长期的发展,无论是题材或人物的描写,文言小说都有明显的进步,形成笔记与传奇两种小说类型。而白话小说则起源于唐宋时期说话人的话本,故事的取材来自民间,主要表现了百姓的生活及思想意识。但不管文言小说或白话小说都源远流长,呈现各自不同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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