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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对策探讨论文
导语:随着营改增政策的逐渐应用,对高校财务管理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则需要在营改增实施下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以能够提高高校财务管理质量。本文在分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影响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其对策。以下是我整理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对策探讨论文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高校;财务管理
近年来,高校的发展很迅速,我国高等学校在保障了教育体制不断改善的同时,办学规模也在日益的扩大,自然而然就会有相应的财务出入,目前财务已经出现来源多样化,经济管理已经变得相当复杂,然而财务管理制度还是一成不变,很容易就处于混乱的状态,导致财务管理崩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实行“营改增”是对高校的一种改革,也是高校自身的一种改善自我财务管理的机会。因此,做好“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是一种调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营改增”实施背景及内容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即是将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改为增值税征收。最先是在2012年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作为试点开展,2013 年的时候开始在全国推广,2014 年正式实施高校会计制度。以致能够达到避免重复征税,可以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目前,全国各高校正在逐步实施“营改增”政策,建立更为全面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这也需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培训及学习。目前为止,对实施程度不一样的高校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中营改增下的财务会计处理主要内容包括有: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处理
企业需要在以往的纳税科目下增设一项“抵减销项税额”,以此用来记录企业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后相应的抵销税款,同时企业还应该按照企业的经营种类来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来进行记录和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在一些企业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如果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在营改增的内容规定相符合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营改增政策的相关规定将销售额中给非试点纳税人所支付的价款扣除。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处理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的会计处理。
(三)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额的会计处理
通常来说如果营改增的试行区域有相关的原增值税则不能够在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将其抵消而应该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重新核算增值锐,其中需要进行一定的比例进行核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当该企业刚开始进行实行的这个月的开始,企业应该按照政策会计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应该记录借记方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应该贷记方应该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科目。等到做会计处理的时候能够允许抵扣时,同时应当按照其允许抵扣的金钱数目贷记则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而它的借记应该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四)关于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务部的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试点的硬性要求能够得到一些补偿性的财政的支持和帮助,新老纳税人能够申请取得财税部门的帮助和补贴,后期的数据预计能够取得更多的支持的话,这些支持会在会计处理中按照正常的银行存款进行处理。这些过渡性的扶持资金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且更能够发挥应该赠政策的优点。
二、“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作用
自从实施“营改增”以来,在高校中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是在大范围来看,各高校的进展程度也有很大差别。有些高校积极配合,组织各种各样的培训活动,全面宣传新制度,有些还在适应、探索中。
(一)对纳税的影响
新政策实施前,高校签订任何项目合同时要缴印花税及相关需要的税务费,提供服务则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还会涉及土地及房产等众多税务。“营改增”后,将不会重复缴纳相关税费。高校的纳税角色主要是由两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的纳税角色不同,所以“营改增”对其的影响也会不一样。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高校来说,征收营业税时是按5%的税率缴纳,“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的3%,税率降低40%。因此,“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高校来说所缴纳的税务是降低的。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征收营业税时是按5%的税率缴纳,“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范围是6%,税率增长20%。因此,“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高校来说所缴纳的税务是增长的。
所以说,“营改增”政策会有所差异,跟纳税角色的不同是有一定的关系。
(二)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缴纳增值税的多少不但与营业额有关,还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和有效抵扣凭证的取得有关。所以说,高校的会计核算相关职责不但要由财务部负责,还要求高校对外提供服务的人员提高增值税知识,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取得专用发票。
首先营改增对高校交税有着特别重要的影响,当营改增正式试点实行的过程中,能够在高校内部是大力推行的应为营改增政策的实行是对着大多数人有很大的影响的,能够在获得物质补贴更多的工资报酬的同时也获得个人的心理的愉悦心情,更加积极的投入工作。
其次营改增在对财务审核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高校来说营业税额的计算和审核是相对来说比较明显和简单的,而对于增值税的核算来说相对的是比较复杂的,营改增的试行是在一些区域进行,这就使的在我国的内部分成了两种税收核算制度,而这样的制度对于高校也是一种挑战,而高校的会计处理的人员也将面临重要的挑战。
最后还有对于发票的影响,发票和营业税的发票的差别不是很大,对于纳税人使用发票的范围,税务部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规范。所以在采用了营改增制度后,发票的存在本身就设计的比较广泛而这也是各个高校都不容小觑的一个环节。
(三)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发票分两种,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必须出具增值税发票,所以会影响增值税缴纳的多少,对于专用发票的管理也比普通发票严格很多。对于政策的实行,不仅要靠财务部门,更要让所有部门都积极配合,熟悉各程序。营改增后高校的管理也必须不断的适应新政策的实行而发展,当高校在其公司运作中的表现能够越来越好的情况下他们的最后获得的成效越好,在提升了高校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给一些相关的下边的高校增加了抵扣额。总体来说,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营改增这个税收制度,高校需在高校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例如很多高校都是从商业链的构建开始,使得高校管理的水平大幅度上升,努力地能够在税收方面做到不断改进并且能够有效的提高高校自身的利益。
三、营改增实施下的.高校财务管理改善对策
(一)提高财务管理规范
“营改增”可调整税制机构,降低整体税负,从长远来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各高校应积极配合,要从财务内部开始管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升有关政策的知识。更要宣传其他部门配合财务部,把相应的制度逐渐完善到每个人身上,都能了解新政策对高校本身带来的利益并切实实行。实行对发票的规范管理。对于专用发票可影响缴纳税额这一情况,应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对增值税的使用有个严格的规范,保障高校正常活动的开展。建立财务明细账目。“营改增”政策为高校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和变化,为了保障高校能够更好的掌握和适应,财务管理部门应把增值税明细做到切实、清晰、一目了然,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二)高校加大对外联系和对内学习宣传
营改增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税制改革,基于长远角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策略。高校在此环境下财务负责人则需要加大对外联系,其中包括税务部门以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能够在对实际问题解决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实施监督,对内则需要向广大教师将营改增税收政策及其程序加大宣传,并做好相关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加强合同管理,紧密贴合流程管理
在部分高校横向科研收入管理过程中,其中包括研发及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等均面临改革,从之前的免征营业税转变为免征增值税,从一开始的向地税申请免税资格直接转变到现在的向国税申请。在国税局进行省科技厅认定的免税合同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之中存在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则会立即要求将全部税金、滞纳金以及罚金补齐。因此在此环境下一定要强化合同管理,在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系统规范的基础上,提高相关操作规范性及详细性,并和业务流程紧密贴合。
综上所述,“营改增”目前已经在国内逐渐全面的推行,是一项改革我国税务的重要决定与发展。“营改增”税务制度是对税种的转换和对税率的调整,提升了我国税务的完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营改增”也已经遍布到各高校,这就对高校内的财务管理水平也带去了挑战,需要各高校能提高各自的财务水平。虽然“增值税”政策的施行给各高校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完善各部门的机会,给高校的制度也会带来一定的提升,让高校能更快的发展,也对我国的教育事业有很大的帮助。本文主要对“营改增”实行的背景、对高校的影响以及对策提出了建议和看法,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吕蓓蓓."营改增"对高校税负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J].中国商论,2016,(24):158-160.
[2]何志勤.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建议[J].价值工程,2016,35(33):62-63.
[3]李汝“.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高校科研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4):45-48.
[4]董娇.浅析“营改增”对高校税负及其财务管理的影响[J].当代经济,2013,(20):92-93.
[5]孙红.浅议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以高校财务管理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3,(10):148-149.
[6]张丹.关于“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影响的几点思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8):43-44.
huangduanhua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税务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也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而“营改增”是税务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随着“营改增”在建筑行业的推行,已经对我国建筑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中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建筑企业要在实际工作中对“营改增”引起重视,从而为企业的更好发展做出保证。本文将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造成的税负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希望为我国建筑企业税务工作的发展提供帮助。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1“、营改增”可以避免对建筑企业重复征税建筑行业是我国支柱性的产业,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税务改革,能有效避免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以某建筑企业的税务活动为例,探讨“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我国某建筑企业在2015年末确认的收入是10亿元,在该会计区间内,能够进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是6亿元,企业的其他成本为2亿元。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经过计算得出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10×3%=亿元,要缴纳所得税()×25%=亿元,两者合计为亿元。“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算出该年度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1+11%)×11%=亿元,进项税额:6(/1+17%)×17%=亿元,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亿元;建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25%=亿元,合计亿元。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营改增”后所缴纳的税负要比“营改增”前减少了亿元,建筑企业的税负得到比较明显的减轻。2、降低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特点就是企业在不用将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款额计入到成本,而是通过抵扣减少企业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企业需要投入的资本,建筑企业可以将减少的税负投入到生产经营的项目中,从而在减少了建筑企业运营资本的同时,增加了资金流转的速率,更加有利于建筑企业对开展新的投资项目。(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消极影响1、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实际税负增加“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需要在经营活动中,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金,从而能进行更多的税金抵扣。从比较简单的角度分析,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率为11%,因此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的实际税负减少,必须要保证企业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建筑企业总收入的8%,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通常只有部分建筑企业能够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而其他建筑企业则在进项税抵扣方面达不到要求,从而并没有达到实际税负减少的效果。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从依据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时,供应商不能开具专用的抵扣发票;建筑企业购买产品作为职工福利时,得到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损耗对应的税金等。建筑企业要对相关的不能抵扣的情形进行关注,避免实际税负的增加。2、专用发票管理不善造成税负增加根据规定,建筑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项抵扣,因此,在“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变得非常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建筑企业专用发票的管理情况并不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广,在经营过程中有一系列的生产销售环节,会涉及到大量的专业发票。同时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工作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难度,有的单位也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造成目前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二、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办法“营改增”税务改革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建筑企业要通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应对“营改增”的办法。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税务工作。(一)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为了保证建税务工作的质量,在“营改增”中减少企业征缴的税负,建筑企业首先就要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营改增”后,在企业的税务活动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因此企业税务部门首先要在通过良好的宣传手段在企业员工中树立良好的税务意识,要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金抵扣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来加强建筑企业的税务工作质量。另外,对于建筑企业生产运营各环节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例如材料采购员、预决算的编制人员、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等,确保相关人员的知识能够及时更新,增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企业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细则,改良原有的财务习惯,增加专项的税务会计岗位,从而提高对“营改增”的适应能力。同时,建筑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在制定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发票开具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保证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提高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质量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质量,是保证建筑企业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的重要措施。首先,建筑企业要在财务活动中,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准确的找到税收工作的切入点。例如,建筑企业在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时,如果分包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要明确以下内容:分包商是否能够委托其他机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那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税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分包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企业就要和对方针对增值税问题进行详细商谈,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促使税负能够合理转嫁。其次,建筑企业对于自身的纳税人身份也要进行科学选择。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在达到相关要求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能够给企业税负减轻带来更大优势的纳税人身份。另外对于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项目要引起重视,例如作为职工福利购买的商品,从按照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的原材料等
茶痴吃茶去
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及营改增税制设计研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国家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指出 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时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上海市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简称:营改增),正式拉开了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序幕。2012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提出,要适时将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因此,增值税范围扩大到建筑服务业已是大势所趋。一、文献综述国外的增值税研究对国内增值税扩围起到了导向作用,有关建筑服务行业实施增值税的研究文献梳理如下。(一)国外主要研究现状归纳这样描述增值税,增值税能在全范围内抵扣,即在应纳税的商品和劳务交易活动中, 所有由供应商收取的税款都可以抵扣。因此在中间商品、资本投资、劳务服务、进口货物及股票市场等领域都可能发生增值税的抵扣。这就为全面实行增值税的可行性提出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泰特( 1 9 9 2 ) 比较了各国增值税制度及执行结果后认为, 增值税包含从生产到零售各个环节更加可取。①C o n s s e n 指出,是否应对各种服务征税问题的讨论反映出服务是很难与产品相区别的,更好的方法是对服务全面征税,而不是选择性征税。他主要考察了中国对服务征税的情况、最合适的方法,即采用综合法对所有的服务都应该征收增值税,实行全面的增值税制度。②(二)国内主要研究现状归纳2001年,我国加入WTO,税改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学者们进一步论证了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必要性。易润林和毛建军(2002)指出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刘志坚(2010)认为增值税扩围是大势所趋,根据现实情况,扩围应分成两步走,即先将建筑业、物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接着再考虑将其他行业改征增值税。在税制设计方面,众多学者各抒己见。在设计原则方面,众多学者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应遵循基本维持行业原税负水平,且不增加税率档次的原则(王建平,张登炎,1999;郭梓楠等,2000;易润林,毛建军,2002;陈建全,2011)。在具体税率设置上, 蔡昌等( 2 0 1 1 ) 认为增值税的税率定为1 7 % 、1 3 % 或1 1 % 所缴纳的增值税都要低于原营业税税负;丁洋(2012)根据相关统计年鉴的数据,计算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设置在略高于11%时,才能使改革前后的税负大致相等。在纳税人划分标准方面,学者们各抒己见。刘小灵(2000)认为,建筑业改征增值税首先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线,除了将年生产经营规模因素列为参考外,还可以考虑资质级别作为参考。易润林和毛建军(2002)则认为,应税销售额大于180万元的建安企业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总的来说,现有的文献中针对建筑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设计方面的内容研究相对较少、且不系统;大多数文献并没有对各个税制要素进行详细的归纳和探讨,国内学者基本上只是对其中某一个设计要素例如税率或纳税人划分标准等进行了探讨。因此,有必要根据税制的基本要素,对建筑业的增值税税制做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设计。二、我国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建筑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是拉动经济发展的 三驾马车之一。现阶段我国建筑服务业的增长速度较快,近几年更是呈现出改革加速、活力增强、发展加快的态势,产值、增加值、税收收入都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建筑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逐年上升。到2011年,比重上升到近几年来的最高点, 为6 . 7 5 % 。此外, 图2 中显示, 进入2 1 世纪以后,我国建筑服务业总产值也一直稳步增长,并且总产值增长率基本保持在20%以上。从数值上看, 2 0 1 1 年我国建筑服务业总产值1 1 7 , 0 5 9 . 6 5 亿元, 约为2 0 0 0 年总产值12,亿元的倍,快速增长的产值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建筑服务业的规模在持续不断地扩大。近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行业规模快速攀升使建筑服务业利润快速增长,但是税负比例偏高,税负增长过快,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与投资能力,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服务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究其原因,沉重的税负可能与营业税的制度性弊端有关。我国现有流转税格局是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分立并行,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导致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如占成本很大比例的外购建筑材料、设备在购买时已缴纳过增值税,然而这部分税款无法得到抵扣,导致不同行业税负不公,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整个社会大生产活动中人为断裂,必然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较多的困难。因此,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建筑服务业实施营改增刻不容缓。三、我国建筑服务业营改增税制设计的难点税改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程,在实践中必将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在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税制设计前有必要对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一)纳税地点的不确定性根据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提供建筑服务业应税劳务的,则该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为其营业税的纳税地点;若从事的是跨省业务,纳税人应该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筑服务业具有流动性大、工程复杂的特点,因此现行规定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展开。若建筑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在纳税地点确定方面有两个选择,即机构所在地或是工程所在地。纳税地点选择在应税劳务发生地,这将对建筑服务企业的财务核算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目前,大部分的建筑项目是由大建筑商竞标后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项目部或者分包给其他临时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作业。由于这些项目部或者临时的施工单位不具备较强的财务核算能力,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易出现较多的问题。此外,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一般是由总部统一采购后分配到各施工项目所在地,这样不利于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纳税地点选择在机构所在地,这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是异地施工,税务机关对其施工进度、实际财务状况等方面都无法确切掌握,在税收监管上容易造成漏洞,带来了偷逃税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二)纳税时间的不确定性按照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书面合同上规定的付款日期或是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或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此外,纳税人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劳务,那么纳税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情况下, 建筑服务行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采用预付款的方式,余下款项在合同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二是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竣工后进行清算,这两种结算方式都会导致税款征收波动较大的发生。工程前期,建筑服务企业只有大量的增值税进项,没有销项,造成企业无税可缴的情况;工程后期,正好相反,建筑服务企业有大量的增值税销项,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从而造成税务机关税款收入的波动较大。(三)税率的确定在税改过程中,建筑服务企业对税率的确定最为关注,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较之前征收营业税时是增加了还是减少。而对于税务机关来说,税率过低,减少了税收收入;税率过高,企业具有抵触情绪,不利于征管工作的顺利展开。因此,设定一个合理的税率显得尤为重要。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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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税改增值税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制度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但是营业税本身存在诸多弊端,除少数实行差额征税的行业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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