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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小贝贝
首页 > 学术期刊 > 读者杂志中经典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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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moon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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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读者》已经20余年了,虽中间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过,但一有时间就会买来几本。 《读者》中很多我都喜欢看,一般是从头看到尾,它是心灵的导师,给你人生每个阶段予启发,记得很早读到一篇散文有一句话;“人生就是一场远航,不需要是否能靠岸,只要向着岸一直不停到划,就无愧于自己,无愧于一生”,这句话时时印在我的脑海里,指引着我,不要因为失败而悲伤,而要在坚难中努力前行。 头友们,你们在《读者》里读到好的句子呢?可以分亨一下吗? 我初中的时候在读者的合订本上看到一篇文章《赵美萍:用苦难书写人生》,非常动容。 故事的主人公只有小学文凭,因为生父过世,家庭贫困,十三四岁便在采石场上砸石挣钱。一个年幼的女孩,从小就生活在烈日的暴晒和生活的折磨之下。 而后,赵美萍外出打工,做过饭店服务员,缝纫女工,销售等。漂泊的人生没有抹去她对文字的热爱,打工多年来她一直坚持每天写文章,在大大小小的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还获得了不小的奖项。 她人生最大的转折点是成为《知音》杂志的编辑。虽然现在的知音体为人诟病,但不得不否认她以小学文凭成功应聘的勇气与能力。 时隔数年,2015年我到武汉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楚河汉街看到了“知音大厦”,一时间真的觉得十分感动,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为自己热爱的事物奉献这么多,真的有人在做着你做不到的事。 这篇文章算得上是我年少时光的人生导师,励志而真实。后来我还看了赵美萍的自传体小说《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更觉得人的生活有无数种可能。 很喜欢以前《读者》杂志上的文章,总是那么温暖人心,让人伤感又让人感动,比如我到现在还记忆深刻的有这么几篇: 1.《小武》《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等爱情类文章,看了都会让人想哭的冲动! 2.《母亲的账单》《当你们老成我的孩子》等亲情类文章,看了会让我们陷入沉思,更加懂得感恩! 3.《一碗清汤荞麦面》《车过秦岭》等平凡人的故事,看了会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4.《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蠢人的天堂》等哲理类文章,给我们带来智慧的启迪,进一步 探索 人生的真谛! 总之,《读者》上的文章都比较正能量,曾经给我们带来许多宝贵的精神食粮! 《读者》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很多年前就开始收集《读者》刊物,有时候实在买不到的时候,就去买精华版。可惜的是,足足有两大箱被人偷走了,每次想起来都会难过。 《读者》里面的内容我都是喜欢,有时候会把以前的拿出来,重新看一遍,回味无穷。要说最喜欢的就是【文苑】这个栏目,特别是卷首语的文章。 《读者》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那些年很多人的陪伴,它以朴实无华而又真诚的面貌,陪伴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当现今网络阅读泛滥,人们不再需要杂志的时候,偶尔手捧一本带着墨香的《读者》,就像回到了车马邮件都慢的日子,它还是那么深刻、厚重、敏锐地丰富着我们的精神生活。读《读者》快已二十多年了,基本上每期都买。 《读者》这本杂志可以说是中国所有杂志中的老大,创刊以来,一直备受青睐。 《读者》这本杂志的文章优美,很具正能量。我最喜欢看《言论》这一篇,几乎每一次买《读者》都是先翻开《言论》这一篇来看。为什么呢?因为《言论》是很多思想的结晶,他幽默、深刻、风趣,具有先进性又有风味性,还具有很大的很多的正能量,让人学会了很多东西、了解了很多东西、解决了很多问题。 我家订了读者.半月一次送上门.读者.我喜欢.里边内容都写的美.我已留着一大纸板箱子.永远可以读.我最爱的书是.读者。 从小到大一直喜欢《读者》,常年订阅,关注《读者》公众号,读《读者》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我最喜欢《读者》里“ 情感 ”和“名家”这两个专栏里的文章。都说:“得阅读者得天下”现在的高考,语文阅读量很大,从小阅读《读者》对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润物无声的滋润着,对孩子们的学业帮助很大。我们一家三口喜欢《读者》没有理由。 可算找到知音了、这个话题是我多年的盼望,我爱《读者》到嗜好的程度,看到过好的文章太多了、无法列举、让我醒悟的文章太多了、感叹竞然有这样一本杂志、精采坚持了这么多年、成为了美丽传说。希望今后多多讨论这个话题、谢谢编辑。 最喜欢读者文摘,有人多明人的摘录,海子的,,汪国真的,,, 小时候最喜欢读者,因为里面有漫画。上学了,最喜欢读者,是因为里面作文的素材。现在喜欢读者,喜欢里面的杂谈,因为多少有一些人生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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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康是逗逼

我想说当年确实看过非常多令人非常感动的文章,但是现在都忘了,而过长大之后发现那些文章都是作者杜撰的心灵鸡汤,尤其喜欢讲国外如何如何,所以现在无法产生共鸣了,也无法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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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慢半拍oO

分类: 烦恼 >> 恋爱 问题描述: 不要地址,把故事粘贴下来就可以了。谢谢你了亲爱网友 解析: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买了那么多读者,最喜欢的就是这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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