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哒瑷
你是要论文还是要问答题答案啊?如果是要这样的答案,那么20分确实太少了,如果只是想简单问下两者的区别的话,我只能说,一个是黄金,一个是狗屎,张艺谋的几部所谓的好片子都是改编自优秀小说,而且这几部所谓的好片子都只是显出了皮毛,用所谓的惊悚的有“中国特色的”的内容来弥补影片苍白的内涵。张艺谋浪费了好资源。
小不娃娃
电影与电视是同一种艺术论文
如果说电影艺术是一种以电影技术为手段,凭借画面和音响为媒介,通过银幕上不断运动的时空来创造形象,再现或表现生活的艺术,基本上能得到人们认同的话。那么,电视艺术是什么,自一开始就有很多歧义。
贝拉·巴拉兹在他的《电影的精神》(1929年)一书中,将电影艺术的三个表现元素,特写镜头、蒙太奇、拍摄角度视为电影艺术的独特特点。
前苏联著名的电影理论家维塔里·日丹则指出:“被人们说成是‘电影的光荣和骄傲’的特写镜头的概念,在文学中也是早已有之的,更不必说绘画、雕塑以至音乐了。”
为此,前苏联的一些有远见卓识的影视理论家们认为电影与电视是同一种艺术。
虽说将电影完全等同电视不甚确切,但从艺术本质和审美的角度看,它们又的确是“同构”的,它们都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都依据“视觉暂留”原理,并且有相似的音画操作系统。都与现当代的文化思潮、文化形态有关。所以,它们美学理念的基础也应当是基本相同的。
这就好象中国传统的诗文、绘画、书法尽管是不同门类的艺术,但书论、诗论、文论、画论、甚至乐论、舞论等可以互用互证一样,许多美学理论在同一文化背景下是共通的,具有普遍的通约性,有的审美理论和方法几乎关涉到一切中国艺术,不仅对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规范着中国传统艺术思维的想象、思绪、感情、直觉,而且对中国影视艺术标举本民族的特性,也有着极大的启示意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事实证明,电影所具有的特质,今天的电视的确也都具备。如一般认为电影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特殊规定性表现为:
综合性,电影是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综合体。它既像时间艺术那样,在时光的流逝中展示画面,构成延续的艺术形象,又像空间艺术那样,在各种不同的环境、地点、画面上叙述事件的发生、发展、展开形象。它吸纳了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元素,并使之相互融合,构成一个具有全新特质的有机整体。
视象性,电影是诉诸视觉为主的视听艺术,镜头、画面是其审美价值的重要条件。镜头、光影、色彩、音响直接构成形象生动的感性形式。电影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本身也都须有强烈的视象意识。
逼真性,既能纪录现实生活中人与物的空间状貌,又能再现事物的声音和色彩。还能表现人的深层心理变化,无意识和梦。尤其是特写镜头更能反映形象的细部特征,正如路易斯·贾内梯在比较《替身演员》和《野孩子》两部影片的镜头时所言:“在大全景镜头中,只有大的运动才能看见,而特写镜头中,眼睛的一闪都能引起我们的注意。”所以,《野孩子》中男孩眼泪流过的距离比《替身演员》里飞行员跳伞降落时所占的空间还要大。
运动性,运动是电影的命脉,电影正是通过不断变换着的画面来表现运动着的人和事件,并在运动中获得时间延续性的叙事功能,通过摄像机的运动(推、拉、摇、移、跟、升、降等多种方式),产生各种不同的景别和角度,层次和空间。
蒙太奇,它是电影最重要的构成方法。即可通过分切,选择和概括,按照特定的创作构思把镜头有机组成一个连续,完整的运动整体,使画面上的直接形象产生连贯,对比、联想、衬托、悬念、象征等作用,深化艺术审美的视觉效果。
群众性,电影是直观艺术,相对其他传统艺术更为通俗,甚至能使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国籍的人都能看懂,电影的商品属性要求盈利,所以必须顾及群众的审美趣味和观赏水平,群众性是电影工业赖以生存的主要条件之一。
技术性,电影自诞生之时起,就是借助现代科技来创造形象的。电影的发展也有赖于高技术的开拓和引进。电子技术,全数字化的HDTV系统正在改变着传统电影的创作,也为电影制作降低成本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这些特性电视都具备,而且也缺一不可。而目前认为电视的特性,如兼容性、多样性、参与性等等,在现代电影中同样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如除了银幕上的故事,人物、情节、氛围会深深地打动观众的心,使观众不由自主地与影片中的角色同悲喜,共命运外,观众还会不自觉地设想情节的发展逻辑、戏剧矛盾的合理性,故事应该有个怎样的结尾等等。
《红高粱》上映不久,反响热烈,尤其是张艺谋在国际上得了大奖,评论文章纷至沓来,广大观众也积极参与,“张艺谋神话”首次掀起高潮。赞美的认为《红高粱》“体现了我们的祖辈和民族的神气”,成功地建立起“异于传统中国电影的现代形态”。否定的指责它是以奇异文体来丑化中国人的形象,是为了夺奖,取悦于外国评委,认为是美学上的严重堕落。又有人认为,这是后殖民语境中的“征服”中国的结果。接着《秋菊打官司》和开禁后的《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又一次产生轰动效应,形成了“文化转型期”自一开始起,观众、学者和影视创作人员对电影和文化的自觉参与的热闹场面。涉及到的问题也已远远超出了电影本文的界面,如文化语境、弑父与从父、原始情调与边缘化、中国电影的出路和文化格局、娱乐性与艺术性等等。不难看出电影不仅也有参与性,而且这种参与正在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生活的理解,对以往习惯性思维的突破。与电视一样,电影美学的发展也离不开文化关怀和文化市场的需要。
当然,也有人认为电影与电视是相异的,如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认为电影、照片是以高清晰度延伸人的感觉的,可称之为“热媒介”,电视是低清晰度延伸人的.感觉的,应称之为“冷媒介”。但如前所言,高清晰度电视已经出现,HDTV的扫描线数已达1500根以上,而且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这种观点亦已不攻自破。国内也有人为了强调电影与电视的不同,或为了在理论上标识电视艺术的独立,对电视艺术的特点,电视是什么作了种种界说,出发点当然都是好的,但有些定义似乎下得太过匆忙,而又缺乏科学性。
又如,对电视下的定义:“电视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技术。” “就本质来说,‘电视’是一种技术的产物,是根据人眼视觉特性以一定的信号形式来传达活动景象的技术。”这样的 定义似乎太武断,太简单化了。
还有人认为“电视艺术是一种即时传真的艺术。”把电视看作一种传真媒介,这当然没错。但电视和电视艺术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如有些一时不能播放的电视剧和复现其他门类的艺术作品等,就不可能都那么“即时”,却反而往往是“过时”的,即过了段时间才会播出的。
就对电视艺术的界定来说,我比较同意张凤铸先生的看法:“电视艺术是电视的派生物,主要指电视屏幕上播出的运用电视艺术手段塑造审美对象(形象)的各类文艺节目。”其前提是“电视和电视艺术是两个概念,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电视是母体,它包括新闻节目群,又包括艺术节目群,它具有新闻属性,又具有艺术属性。”
但同时还应指出的是,今天,电视不仅仅只是传播工具或一种大众艺术,它已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一种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不可或缺。
另外,电视的再现性本身就具有审美效应和审美价值,而至远远超越了亚里斯多德所言之“求知”的界面。屏幕上的强化真实和再现生活具有一种强烈的视觉审美效果,其观照的张力不仅刺激着人们的视听机制,而且也会加深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引起人们的广泛思考。
而从符号学原理的角度看,电影与电视的本质更是一致。且不说卡西尔的构型理论和苏珊·朗格的“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就是拿麦茨的电影符号学的一般原理作对照,其实也都适用于电视艺术。为此,我们认为共同的质性是影视美学生成和发展的基础。如硬要将二者拆开,既不科学,(电视很难构筑起一整套完全不同于电影的理论和美学体系),也不利于电影和电视的拓展,而且在生产、制作和理论上都必然会出现重复建设叠出的弊端。更难适应高新技术的发展需要跨学科的配合,艺术门类间应相互渗透的必然趋势。只有排除门户之见,消除影与视的人为对立,电影与电视的互动和互补的必要性才会真正得以体现。
恶狼追月
电影红高粱和小说红高粱的比较日志 红高粱,小说和电影remexwang 发布于:2008-03-23 11:43这次“猥亵”的对象是莫言。张艺谋的《红高粱》。在我对电影发生兴趣时,功成名就的张艺谋却已在他的艺术探索的路上,越走越偏,差不多沦入“唯漂亮主义”的可耻境地;而莫言这个山东高密的可爱老头还在他的东北乡笔耕不辍(按:他的《生死疲劳》我还在读)。先说小说,1986年的小说,我可以拿它来跟《檀香刑》作个比较。我实话实说,《红高粱》没有《檀香刑》精彩。倘要拿出莫言是中国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家的证据,《檀香刑》更加合适些。不过作为莫言高密东北乡世系中抗日战争的那部分的《红高粱》在精神气质上与清末时期的《檀香刑》是一脉相承。莫言在写高密东北乡这片他所钟爱的热土时是倾注了与加西亚·马尔克斯写拉丁美洲的百年孤独时相等的感情的。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是一群真是可爱的人。尽管莫言用上了怪力乱神的笔调,但在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和遭遇时都是围绕着一个不变的主题的,我要说,那就是对生命的礼赞,没错,这点被经常运用到描述张艺谋在这部电影中的成功,但这不是张艺谋自己的东西,而是小说中的东西。莫言写的东北乡是生机勃勃,生生不息的,那种洋溢在文字中生命的张力使得那些魔幻笔法真是可触。而莫言的语言则是完全的乡土特色,很好辨认:他在《檀香刑》里写不同人物的的视角,简直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尤其是写女性身份的孙眉娘,那当真是神来之笔。而比较下来,《红高粱》里通过“我”来旁白叙述的这个故事中”我奶奶“(小说里提到叫戴凤霞,电影叫九儿)就逊色多了,其实这两个女性角色是很有可比性的,她们是莫言小说中理想女性的代表,她们追求真正的幸福(通过性福表现),而不惜背叛自己的社会性别,她们是雷同的,但孙眉娘明显更有光彩。关于这种女性角色有一点很有意思,她们在小说里虽遭社会舆论伤风败俗的非议,但未因此受到任何伤害,仿佛这高密东北乡只有缠小脚这个封建陋俗似的。这可以看出莫言对自己家乡的感情来了,显然这是莫言主观上的东西。莫言的男性形象是一以贯之的,他们全部不是完人,甚至是个混蛋,但于大是大非,民族大义,他们却是勇敢无畏的挺身而出,是有一种在血液里传承的东北乡精神(莫言也对这种精神的退化感到心痛),例如《红高粱》里写”我爷爷“土匪余占鳌,坏事做尽,好事干绝,我不得不为这么句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拍一下大腿,妙!莫言的小说里是一片野性土地上生命力(性欲为象征的)旺盛的山东高密东北乡人。那张艺谋的改编电影呢?(按:莫言参与编剧)电影自从获得第七艺术的身份确认后,号称是前六种艺术的综合。小说作为文学艺术的一种,是否已经对电影俯首称臣了呢?表面上看是这样,我们都知道《红高粱》是张艺谋的《红高粱》,多少人听过莫言是什么玩意儿啊!这其实是不正常的,正是我一直”痛心疾首“的消费主义造成了这种偏差——电影比小说更具消费性。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它所获得的表现手段是前所未有的,但作为大众消费品的它却容易陷于一个误区——追求纯视觉的感官刺激,即所谓的“唯漂亮主义”(张艺谋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他自己对此仍然沾沾自喜)。原谅我用在线视频这种糟糕的方式看这部电影,张艺谋这个摄影出身的导演对画面的追求是一贯的(现在他只追求画面了),《红高粱》首先在视觉上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在这里不用赘述。但有一点我要指出,张艺谋把电影拍到了黄土十八里坡,与莫言小说里有着肥沃黑壤的东北乡想去甚远,不知是不是西安电影制片厂不愿为山东省张目,哈哈,一个玩笑。不过张艺谋的这种地域移植总算不是不伦不类,小说的精髓电影里有,那就是那个什么什么(我不愿老说它,有点矫情),抓住这个内容,形式可以千变万化。不过即使如此,张艺谋还是对影片的内容做了一些改动,这是电影改编的需要,但也是电影这消费主义走狗的可耻保留,例如,对“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野合或是日本鬼子剥罗汉爷爷的皮这血腥场景,电影都是点到为止,对小说内容这种削弱,我们不能当成什么事情也没有。但这怨不得张艺谋,他又不是帕索里尼。对至今仍以种种借口不肯推出电影分级制度的中国电影监管,我无言以对。要中国电影真能不受这气,《红高粱》怕是要被划到NC-17里去了。对读过小说的我来说,被省去的这部分画面跟李安剪刀手内地版《色·戒》是一个性质,是电影的一种自我阉割,也是对小说的一种精神阉割。这种阉割同样表现在对人物形象的处理上,电影里的人物甚至没有这篇小中篇里的丰满。巩俐的表演虽然卖力,但张艺谋没给这时的爱人更多的空间,“我奶奶”在电影不够野性,大部分人可能对劫花轿时,“我奶奶”面露微笑感到不解,光从画面上是看不出门道的(电影语言的限制),显得有些突兀。而在小说里,看到“我奶奶”之前的心理活动,此时看到她的笑容,你就可以对这个形象追求幸福(性福)的判断进行确认了。姜文的表演很到位,对电影安排给他的角色他游刃有余地完成了。电影对“我爷爷”这个人物进行了删节,不过老实讲,小说里对这个人物的描写也有点夸张了,这是莫言的嗜好,把男主角写得神乎其神,无所不能。电影的安排更符合逻辑,观众更容易接受,算是改编的成功之处。滕汝骏依然是《那人,那山,那狗》里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闷角儿。这里面也有一处很有意思:电影里安排了罗汉爷爷的出走,这可能又让观众摸不着头脑了。小说里没这个情节,小说里“我奶奶”和罗汉爷爷还有一笔糊涂账呢!电影可能觉得要按小说来,太伤风败俗了,但却安排了罗汉爷爷的出走,明显是有点三角恋的意思。用巴赞那厮的话来说,张艺谋此时对电影的改编是“比皇帝还保皇”,这个安排如果不被视作是电影对小说的致敬,那就是横生枝节!在我出生的那年,张艺谋藉此片走向了国际,获奖无算。从《红高粱》这部作品看,他的成功毋庸置疑。但想想他为什么成功,你就要发现《活着》背后的余华,《大红灯笼高高挂》背后的苏童,《秋菊打官司》背后的陈源斌。现在他翅膀硬了,是国际名导了,可以随心所欲地鼓捣电影了,我看他就是个不知所措的裱糊匠!看看他这些年的作品,《英雄》如果作为一种尝试还情有可原,《十面埋伏》那就是无可救药的自我感觉良好。(按:《满城尽带黄金甲》我没看)。据说,《十面埋伏》中那场莫名其妙的打斗中的雪景是他们在乌克兰拍外景时意外遇到的,老谋子遂即兴发挥,并美其名曰:天助我也!听听,张艺谋这个独夫是怎样对待电影创作的,他以为自己是在捏面团儿啊!对张艺谋电影唯漂亮主义的批评并不是重点,现今的电影都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摒除消费主义这种外部因素,从电影自身,也是有探讨的地方的。电影作为一门综合艺术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填补了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之间的鸿沟,但相较于其他六种艺术,它显然还太年轻!它没必要也不可能抗拒其他艺术的渗透。回到小说与电影,至少在目前,我认为电影远未能到离开小说这个奶娘的程度,或者我们根本不需要割裂它们联系的提法,电影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小说的一种,小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电影的一种。这倒让我想到我的专业公共行政当初与政治不清不楚的关系,当然,那是另一个艰难的论题。红高粱 (1987)影评(34)
足球大大
19岁的少女九儿单纯、善良、聪慧,但却被父亲卖给麻风病人当媳妇。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和磨难之后,九儿逐渐成长为个性鲜明的女子。
在与余占鳌的情感方面,她敢爱敢恨,不惧束缚,勇于冲破封建牢笼,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真爱。在保家卫国的关键时刻,她用自己的生命保卫了家园。
因为一匹骡子,九儿的父母要嫁她给一位拥有一座酒坊的麻风病人。九儿乘坐花轿出嫁时,在途中被一名强盗拦截。九儿的丈夫死后,九儿接管了酒坊。
后来,日本军队入侵中国。九儿的老朋友被日本人杀害,于是九儿要向日本人复仇,她请她的工人来帮忙。为了不让工人们饿肚子,九儿带来中饭犒劳大家,结果被日本人杀害。
扩展资料:
《红高粱》意义:
歌颂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通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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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灵”与“肉”,“神性”与“兽性”,“精神”与“物质”,“社会的人”与“自然的人”的统一。人具有“自然人性”——“人”的生存本能与自然情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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