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zhen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我省地处高原山区,林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效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1部 第二条 森林资源包括林木、竹子和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的植物和动物。第三条 森林、林木和竹子分别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林业行政机构,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建设事业。 人民公社在现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干部任专职或兼职林业助理员,负责本公社的林业工作。第五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我省各族人民的光荣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经常进行爱林护林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保护森林和树木,积极开展造林育林活动。第二章 森林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经常检查国家有关林业政策、法令的实施情况,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每年至少一次,以不断改进林业工作。第七条 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部队、单位的林木,长期稳定不变。第八条 凡是山林权属清楚的都应予以承认,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保障不受侵犯。山权和林权不清的,要在林业“三定”中妥善解决,有争议的山林权,由上一级政府组织有关双方,本着有利于保护森林和安定团结的原则,协商解决。经过协商解决不了的,提请人民法院裁决。在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都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如强行砍伐,以破坏森林论处。第九条 国营林场在荒山上营造的林木,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占。 国家近期无力造林的国有荒山,经过协商签订合同后,可由社、队集体造林,山权不变,林木归造林社、队所有。第十条 生产队可根据自己宜林荒山的实际情况,划给每户自留山三至五亩,荒山多的还可适当多划一些。集体宜林荒山少的丘陵、平坝地区的生产队则少划或不划自留山。以林为主的林区生产队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每户可划一至二亩疏林地或次生林地作为自留山。自留山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自留山使用证。自留山由社员植树种竹,可套种粮食等各种作物,但不准单纯用于开荒种粮。 自留山,限期三至五年内栽上树,逾期不栽的,生产队有权调整。 社员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木、竹,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支配权和林木继承权。自留山山权属集体,任何人不准典当、转让和买卖。城镇绿化的树木,凡单位种植的,归单位所有;个人在庭院种植的归个人所有。第十一条 在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修筑工程设施或开采矿藏,要严加控制。必须伐除林木和占用林地时,面积在十亩以下的,由地区行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十亩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生产建设单位伐除的林木,全部交给林业经营管理单位处理,并根据伐除林木和占用林地面积数量,每亩按不少于一百元进行补偿,由林业经营管理单位选择宜林荒山进行植树还林。第十二条 县级林业部门要指导社、队编制林业经营方案或林业规划,发展社队集体林业。第十三条 国营林场和社队,要认真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小片分散的国有林,一般应就近委托给社队管护,国家按合同付给报酬,也可以待林木有收益时按比例分成。社队集体的山林,可以设立社队林场或专业队(组)经营,也可以将山林管理责任落实到组、到户、到劳力,提倡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田边土坎的零星树木和林粮等混种的林木,都要“树随地走”,包给社员管护,实行收益分成,也可实行包干上缴。不管实行哪种责任制,都要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长期稳定不变。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十四条 划定林区社队(即主产木材的社队)。全省除已划定的十个林区县以外,凡森林资源丰富,人均占有用材林七亩或经济林三亩以上,人均每年向国家贡献木材零点三立米或桐油、木油、茶油二十斤以上的林产品,目前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百分之三十的,可以分别确定为林区公社、林区大队、林区生产队。林区公社由地区行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林区大队、生产队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林区县、社、队实行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国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林区社员口粮不足的,应该采取减购增销等办法,保证不低于邻近产粮社队的吃粮水平。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森林。 (一)省、地、县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指挥机构,负责山林保护工作。 (二)在省、县毗邻的林区,要会同有关省、县建立护林联防指挥部,负责联防地区的护林工作。 (三)林区和有林的社队、国营林业单位,都要建立基层护林委员会或护林小组,订立护林公约。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要配备不脱产的护林员。 有条件的林场、农场、牧场、厂矿等单位,要逐步配备和明确专职护林员。 (四)护林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制发护林员证和护林袖章。护林员的主要责任是进行巡护,制止一切破坏森林和植物、动物资源的行为。护林员在执行巡护任务时,任何人都不得无理刁难、干扰。护林员的人身安全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十六条 林区县和重点国营林场以及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林业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保护森林。所需人员在不增加编制的原则下,由林业部门抽调。林业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林业部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门为主。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护林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每年从11月初至翌年4月底为森林防火期。 在森林防火期间,对林区野外用火和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要严加控制。 (一)严禁在林区和林区附近烧荒烧山驱兽、烧灰积肥、烧田坎、烧炭。严禁小孩玩火。 (二)炼山造林和其它生产用火,事前必须报经当地护林指挥部门同意并指定专人负责,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并要做到火不灭、人不离。 (三)按行政区域或自然保护区、林场划分护林防火责任区,在林区内建立护林防火设施。 (四)发现森林火灾,除尽力进行扑救外,还要迅速向当地政权机关和护林组织报告。有关单位的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当地驻军和地方各部门要主动支援,交通和通讯工具要优先利用。 发生森林火灾后,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追究肇事者及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惩处。 (五)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或者致残、死亡的,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公职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或抚恤。第十八条 严禁毁林开荒、毁林采石取沙和毁林猎捕野兽。严禁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和特种用途林区内砍柴、放牧和狩猎。第十九条 各级林业部门和林业事业单位,要建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二十条 对国家第一类保护的珍贵稀有动物、树种,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繁殖地区和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为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加强保护管理,开展科学研究。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稀有动、植物,也要认真保护,未经省林业厅批准,任何人不得采伐和狩猎。 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和益鸟,不准猎捕,不准上市出售。第四章 造林育林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国家、集体、个人都要兴办林业。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荒山荒地情况,因地制宜地作出植树造林规划。 (一)全省森林复盖率在二十年内逐步达到百分之三十左右。 (二)有重点地建设新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并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 (三)在铁路、公路两旁,河渠两侧,水库周围,要营造各种防护林。 (四)煤炭、造纸等部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自己的用材林基地。 (五)燃料困难的地方,要优先发展薪炭林。 (六)城镇和工矿区,要大力营造园林和环境保护林。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植树造林,按期完成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属国有的大面积荒山,要兴办国营林场,植树造林,有条件的,要采用飞机播种造林。飞播的林地除适宜国家建立管理站或者划归国营林场管理外,一般应划给社、队负责管护,林木收益按比例分成。 国营林场按照不同情况,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限期完成经营区内的荒山造林任务。 在铁路、公路两旁,河渠两侧,水库周围,城镇、工矿区、机关、学校、部队营区附近,以及国营农场、牧场经营地区,由各单位造林。没有林地单位,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造林绿化区,限期绿化,长期经营管理,林木归造林单位所有。 凡在限期内没有完成造林任务而无正当理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宜林荒山多的社队,可以兴建社队林场,进行植树造林;生产队也可以划一部分责任山给社员造林,实行队山、户造、共有,收益分成。责任山划定后长期稳定不变。第二十三条 植树造林要保证质量,提高成活率。要普遍建立造林检查验收制度,积极开展对现有中幼林的育抚间伐和对次生林的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木材生长量。第二十四条 新造幼林地、飞播造林地和依靠天然更新能够成林的地方,要实行封山育林。 ……
薇枫1988
一、种苗生产基地形成规模。近年来,随着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逐年扩大,我县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首都水资源治理工程,任务量大,种苗需求量大,给种苗生产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全县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上,继续巩固发展国有苗圃育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社会育苗,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主体,社会育苗为补充的苗木生产体系。目前全县育苗基在面积发展到4000亩,其中:国有育苗面积达到1800亩,社会育苗发展到2200亩。2005年新育苗面积达到1800亩,年产苗量达到2100万株,基本满足了全县工程用苗,为造林绿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科技兴种,加大种苗科技含量。实行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是种苗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近年来,我们在种苗生产过程中,加大了种苗生产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先后推广了地膜覆盖育苗,营养钵育苗,ABT生根粉,根宝等育苗技术,同时还加大新品种的引种示范工作,先后从中国林科院、辽宁杨树所引进辽育1号、2号、3号、抗虫榆等十多个新品种进行了引种试验、示范工作,逐步培育出适宜当地的良种壮苗,为林业生态建设搞好技术服务工作。在抓好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同时,2005年国有苗圃又与中国林科院联合开展种苗科研攻关项目,重点研究课题为难生根优良树种的繁育。 三、依法治种,种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初步形成了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实行种苗生产“一签两证”制度,严把种苗质量关,严禁不合格苗木到重点工程,从根本上保障了林业建设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二是实行种苗供应招投标制,禁止使用“人情苗”、“关系苗”,将合格苗、优质苗用在工程上,保证了工程造林的质量。三是实行种苗价格听证制,坚决制止垄断种苗市场、哄抬种苗价格的行为。通过听取各方意见,确定合理的苗木价格,有效地维护了用苗单位的利益,保障了苗木生产者和合法权益。 四、夯实基础,全力实施种苗工程项目。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种苗工程项目四项,涉及三家育苗生产单位,工程总投资438万元,其中国债323万元,地方配套115万元,按照省厅制定的《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和“慎用钱、质为优”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和工程建设质量。2005年上述工程都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检查验收。 五、深化国有苗圃改革,增强发展后劲。国有苗圃是林木种苗行业的骨干力量,对促进全县林业种苗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2年,我们对两国有苗圃进行了内部整合,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实行了整合资源,合作发展,统一规划,分组管理的体制。规模的扩大,规划的合理,科学的发展,促进了国有苗圃的快速发展。苗圃内部组建了“四组一队”,即育苗一组、育苗二组、科研组、营销组、绿化队。内部实行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国有一苗圃,以地理位置的优势,重点以引种、试验、示范新品种和园林绿化树种为主,成为北方林木良种的展示窗口;国有二苗圃,以土地面积大的优势,作为商品苗木的主要产区。同时以国有苗圃技术、信息、市场的优势,与分散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了“苗圃+农户”的联合发展路子,实行了集团式发展,低成本扩张,带动了社会发展育苗的积极性。另外,近年来我们在抓好种苗生产供应的同时,拓宽苗圃服务领域,重点在种苗市场营销、营林绿化施工上做了一定的工作,这无疑给苗圃的发展又增添了活力和后劲。一是在种苗市场营销方面,随着种苗基地规模的扩大,加之与河北、河南、内蒙、陕西几家大的种苗基地的经济合作,借助我们的地理位置优势,也正是东西部的一个结合部,我们围绕当前林业生态建设“大工程、大苗木、大市场”的形势,组建了北方林木种苗科技市场,建立了一支营销队伍,有效地解决了地区性种苗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营林绿化施工方面,随着近年来造林绿化任务大,时间紧的特点,作为林业部门的一个服务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苗木品种全,施工设施齐备,2003年组建了一支百人造林专业队,投身到全县的林业生态建设中去,在营林绿化施工中,本着“诚信服务,质量第一”的准则,施工质量达到业主满意为止,在社会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2006年林木种苗工作计划:面对目前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形势,2006年我县林木种苗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绿色应县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管理,优化生产结构,选育推广优良品种,努力推进全县林木种苗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是别人写的仅供参考哦!!
queenielove多儿
浅析公益林规范化管理论文
1、板桥林场公益林基本情况
板桥林场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界于北纬32°50′~33°10′,东经113°15′~113°45′之间。东北、西北和北部分别与确山县、方城县和舞钢市接壤。森林经营总面积万hm2,公益林总面积万hm2,其中2004年经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hm2,2006年认定的省级公益林万hm2,全部为水源涵养林,权属国有,森林覆盖率为95%。由于地域优势,林场林地植被丰富,其中有香果树、杜仲、粉椴等,辖区内分布的哺乳类、两栖类、蠕性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
2、公益林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护林员选聘,注重业务能力培养
护林员的素质决定着公益林管护的成败。为此,板桥林场专门成立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委派2名林业技术骨干,专职公益林管理。林场专职护林员实行聘用制,按照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一年一聘。管护公益林的护林员在本场范围内,且有《森林管护》等级的正式职工中产生,并与场签订《国有板桥林场公益林护林合同》,佩证上岗。合同明确规定了护林员的护林范围、面积、期限、权利、报酬、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管护区域按《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在不打破林班的原则下划分管护区域,确定管护面积,结合护林员的档案工资发放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选聘的护林员进行相关的政策、法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有关公益林管理知识的岗位培训,使护林员具备森林管护的技能,从而更好的胜任公益林管护工作。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岗位责任监督
为加强公益林管理的长效管理,板桥林场严格按照公益林管理办法,签订“二级合同”,先由板桥林场与市林业局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和《省级公益林管护合同》,再由板桥林场与护林员签订《河南省公益林护林员护林合同》,具体落实管护责任。为规范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评价护林员的管护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制订了《国有板桥林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护细则》。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选聘的护林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选聘的护林员护林绩效进行考核,护林员的劳务费与护林绩效挂钩,及时调换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护林员。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林区护林员召开一次例会,随机查岗不少于2次,查验护林日志记录,上岗签到,管护区内有无盗伐林木、乱采滥挖、乱牧滥猎等毁坏公益林资源的现象。护林员请假必须经林区主任批准,以请假条为准,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电话请假一律不予认可。护林日志要求每日记录,认真记录时间、天气、巡护路线、巡护期间发生案件记录、违章纠查记录及宣传记录。同时要求护林员做到“三必须”:必须记录好巡护日志,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必须坚持参加例会。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巡查结果,为场考评护林员提供依据,进而安排下步管护工作[1]。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益林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和林区群众对公益林的生态作用不了解,对国家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不清楚,为了确保公益林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仅靠林业部门一家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提高大众的认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为此我们举办了公益林学习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场宣传车、印发宣传册,多种宣传途径,向广大社会人员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政策。同时在重点公益林周边的主要路口,河流交叉口设立公益林标牌,明确公益林的管护范围、责任和进入重点公益林林区的注意事项。通过这些工作的落实,取得了社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预防了放牧、砍柴、违法征占用公益林情况、活林木丢失等人为破坏公益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减轻了公益林管护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公益林概念的社会认知。
完善公益林档案和数据库管理
板桥林场成立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做好公益林档案管理工作。从公益林区划界定到管护合同、有关管理方案、方法、规章制度及上级文件,分事权等级,分类别存放。档案资料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档案室及档案柜,充分发挥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使公益林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建立完善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数据库,对全场生态公益林进行全面核查,核实公益林小班面积和小班相关因子,将全部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落实到具体小班,并制作shp格式的矢量数据库和河南省生态公益林小班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公益林数据库相关资料。
建立监管机制,强化科学支撑
林场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克扣或挪作它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公益林管理上去。
注重管护绩效,提高生态意识
《国有板桥林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护细则》规定,护林员的管护效果和护林劳务费挂钩,护林员管护区内一年中无森林火灾发生、无乱砍滥伐、无乱占林地,优先续签护林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护林员终止护林合同。建立宣传机制,提高职工的生态保护意识。负责公益林管理的同志不仅要自己首先学习好公益林管理规定及补偿政策,更要主动为护林员和领导提供学习材料,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和学习手段,共同把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
3、存在的问题
林分质量低
板桥林场为事业差供单位,经费30%来源于财政拨款,70%需要单位自筹,林场为了生存,争取了低产林改造、林木皆伐等项目,森林植被遭受破坏,导致林分质量下降。板桥林场树种为建场时营造的马尾松、黑松、麻栎,树种单一,纯林多,混交林少,阔叶林多,针叶林少。山上土层厚度较薄,树木生长缓慢,病虫害危害比较严重,林区立地条件不高,藤灌较多,有些树木大面积枯死,加上林区内群众封建迷信,进入林区上坟烧纸,使林区内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影响树木生长,降低了林分质量。补植补造后,管护区内牲畜过多,啃食幼苗,幼苗生长缓慢,中幼龄林多,成熟林少,造成生态林林分质量不高,起不到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屏障保护作用,生态功能等级偏低。
补偿标准低,支撑保障能力不强
自2004年生态公益林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虽然各级财政投入林业资金总量逐年增加,但与林业建设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补偿资金只能够满足一部分护林员的护林劳务开支,远远满足不了公益林补植、补造、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开支,国有林场尚未摆脱贫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管护难度大,缺乏护林经验,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历史和自然等原因,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薄弱,致使林区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林区道路较差,加大了林业资源管护难度。在选聘管护人员队伍中,大多数是初、高中文化水平,只有少数的技术员和管理人员是大专以上学历。因此,他们对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缺少清楚的认识,也缺少应有的护林知识、技巧和经验,致使公益林管护目标不明确,护林效果不好。
4、公益林管理的建议
根据生态区域的重要性和脆弱性,综合森林质量、管护难度,对现有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林下资源,科学合理地规划林地保护与利用,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全面禁伐。通过中幼林抚育和大径材培育,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林木成熟期,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实行造林树种多样性(适地适树),改善树种单一结构问题。板桥林场管护面积大,各护林点基础设施薄弱,不能适应现代化管理模式,亟待加强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是为了更好地管护生态公益林资源,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应对护林员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系统的、专业的理论知识培训,培育壮大专业管护人员队伍,增强林业基础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1]陈卫.论东源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J].广东林业科技,2004,20(2):63-66.
韩食小神厨
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在我国的各民族中,傣族的生态生命意识和生态意识或许是最为自觉、最为突出的。在傣族人眼里:没有森林就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农田,没有农田就没有粮食,而没有粮食,人就不能活命;人与生态的关系顺序应该是林、水、地、粮、人。所以,每迁到一个新的地方,傣族人都要起誓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森林。在森林中,动物与植物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有的虫子要侵害树木,就有鸟类来吞噬这些虫子,使整个森林世界处于平衡之中。郁郁葱葱的森林,不仅为动物提供了大量食物,而且提供了栖息之所。反过来,许多动物,特别是鸟类,又保护了绿色森林。 森林中有许多害虫,它们威胁着植物的生存和发展。有的害虫特别猖狂,能把大片的树木叶子吃光。例如松毛虫,就是森林的大敌。情况严重的时候,需要人工灭虫。但是,人工灭虫常用的是化学药品,有很大的副作用,最好的办法,还是给害虫的天敌——鸟类创造良好的条件,以鸟治虫。大家熟悉的啄木鸟就是很好的森林医生。鸟不仅是森林的保护神,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一只猫头鹰.一个夏天就能为人类从老鼠嘴里夺回一吨粮食。因此要人类,就要保护森林;要保护森林,就要保护鸟类。我们可以制作许多木箱子,挂在树上,为小鸟们提供优越的栖息之所,让它们生儿育女,更好地生存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它们的生长繁殖,又能保护森林。 只有保护森林,保护鸟类,人类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同学们,你们一定愿意为鸟儿造一个温暖的家吧?那就快快行动起来!
推荐几个我觉得比较法国化的东西,也值得一提1、奶酪; 在法国有句谚语:有多少个法国人,就有多少种奶酪。法国的奶酪已经成了法国的一种文化标志2、红酒;不妨写下法国
1.市场营销调研策划、实施(应用)(方向) 2.企业营销策划(应用)(方向) 3.企业广告策划(应用)(方向) 4.企业新产品开发策划(应用)(方向) 5.企业
日本园林受中国园林影响很大,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经过日本长期的历史过滤与消化,逐步形成了具有日本文化性格特征的园林艺术 。 中国和日本古典园林同
一、金代大宁宫西苑在金代称作大宁宫,是一座规模较大的离宫御苑,水面辽阔,以水景取胜,人工开拓的大湖之中筑大岛名琼华岛,岛上建广寒殿。大宁宫内共有殿宇九十余座。琼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我省地处高原山区,林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效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