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达
作者:TOMO / 出版社:接力出版社 简介: 《我的雪人》 《萌芽》年度巨献 本刊全年连载唯一长篇作品 《萌芽》2007最受读者喜爱作品 2007新人王 TOMO 谱写跨国恋曲 ========== 内容简介 ========== 留学生宋允真,韩国巨星柳贤俊歌迷会会长兼泡菜女皇,外表娇小,充满正义感,也相当不好惹。可自从在地铁遭遇克星李竹道,允真的噩梦就一刻便一再上演。当然,李竹道也好不到哪儿去,大小麻烦莫名其妙地接踵而来。李竹道,新锐大牌导演,不但跆拳道身手了得,整人段位同样高超。最最要命的是,长了一副俊朗面孔竟然还还保留着初吻。 竹道新片的男主角恰恰就是柳贤俊。为了接近偶像,允真咬牙答应去给没天理的竹道做苦力,更糗的是,自己和室友彩英租房无家可归,只有克星李竹道大发善心收留了她们。同居一室,允真发现看起来霸道独裁的李竹道,原来是个超级幼稚王,而且,他的内心深处还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竹道也渐渐发现,猪头宋允真其实也有贤良淑德的时候,一手韩国菜做得绝对正点,连柳贤俊都为了她放弃美女众生,大胆当面表白,甚至敢从自己身边强行带走允真! 为了拿到学位,允真要回韩国继续学习。允真记得在天台上与竹道的约定,“等到初雪我们就恋爱吧”。可是,雪就像竹道一样,没有如约而至。 次年冬天,中国电影《雪人》在韩国隆重上映。允真也收到了一份意外的礼物…… 定价 元 ========== 目录 ========== 第一章:达摩的爱情 第二章:你往哪里走 第三章:吃了我的吐出来 第四章:人生啊,坦然面对吧 第五章:大家好,我叫阿凡提 第六章:等到北京初雪的时候,我们就相爱吧 第七章:自己随口说出的一个心愿,他却在努力地实现着。 第八章:给自己最好的礼物,就是爱上一个人 第九章:那个家伙一定有一个惊天大秘密 第十章:你知道宋允真吗?在中国,是跟周杰伦一样有名的大明星呢 第十一章:你会七十二变吗?给我变成猴子看一下 第十二章:雪是冷的,人的心是热的 第十三章:小孩子最幸福的地方是没有喜欢的人 第十四章:李竹道……我不会原谅他的 第十五章:竹道,你还记得对初雪约定吗?我的一半已经完成了,你呢? 第十六章:你知道世界上生命最短暂的是什么吗?
小宇宙晴
高四那个暑假我在妈妈工作的小镇上过着猪一样的生活,首先是菩萨保佑我被外省的一所重点院校录取,然后我开始将考试前关于这个漫长假期的所有计划统统放逐。每天早上十点半睁开眼,开电视看冗长的偶像剧,十一点半刷牙等着妈妈回来填饱我的胃,午休,五点半醒,在幼稚的动画片中吃完晚饭在搜索任何一档无聊的综艺节目到深夜两点,继续睡。电视被抬到床前面,一天24小时都在床上过,考试之前被折磨的稍微纤瘦的身体象充气一样的发福,而我也没有一点儿想改变的念头,从不下楼梯,每三天洗一次头一次澡,砖头砌成的方正盒子把我与外面的炎炎夏日完全的隔离,没有紫外线,没有黑色素,没有汗水,没有激情…… 那是一个同样无趣的下午,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电了,满头大汗的醒来,空调不转,电视不明,闭着眼睛去洗澡,裹着浴巾去房间另一头儿的卧室,在两片柜门之间穿衣服,阳光刺眼。突然意识到窗帘昨天被妈妈拿去洗了,现在正挂在阳台上,扭头,对面与我们平行的阳台上站了一个光着上身的男孩,正在朝这边看。该死,什么时候后边又多了一栋楼。我一边骂着如今见缝插针的房地产商,一边想着如何惩治这个白占便宜的~~,推开玻璃,冲那边大吼一声,在他反映过来是谁之前冲他做一个“鄙视你”的动作,然后用力在空中挥了两个巴掌,再“咣铛”拉上窗子。心情郁闷,但从此再也不敢洗澡不拿衣服。 一个星期以后,就在我快要忘记这件事的时候,又是一个下午,一场大雨倾盆而至,空气变的凉爽,我突然就心情很好想要写点什么。面对着白白的A4纸,抬头望着倾斜的雨丝,一些缠绵的情绪开始氤氲。视线一偏,看见对面那个另人厌恶的身影。在意识到我发现他之后,他竟然冲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不见,我在这儿想着怎么丢把飞刀过去,抬头发现他重新出现只是身上套了一件皱巴巴的T恤。他拉开窗子,挥手示意我也把窗子打开,我继续酝酿着重重的杀气,想着能坐在不远之外用眼光杀死他。他先开的口,一口纯正的方言。 “你好啊?” 我不吱声,继续假想着他被我用钝刀子凌迟的样子。 “你什么时候搬近来的,以前都没见过啊?” 笑话,你什么时候搬进来的,我在这儿住的时候,你们家楼还是一片野菜地呢。 “对了,那天你那样比画是冲我吧?” 就好象你挥刀砍了十几下的仇人突然之间又蹦起来跟你说话了,再也忍不住了,我拍桌子站起来。 “小子,你成心是吧,得了便宜卖乖啊!”我重新又鄙视了他一次,扇了他一次,重重的摔紧玻璃。气愤的无视他在那边动着嘴巴比画着。一句也不想听,流氓,满头黄毛的,一看就是不入流的小痞子。 那天晚上我又坐在窗户边看新租来的漫画,对面他们家阳台上亮着灯,他站在高高的架子上象是在修什么东西。空气暖湿,我心里有忧郁了一下他要是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用不用去跟他道个歉。正准备伸手先把窗子打开,就看见对面的他四仰八叉的从架子上摔了下来,紧接着,,刚装上去的灯也晃晃悠悠的朝同一个方向坠了下去。 我在这边没理由的前俯后仰,半分钟后他从地上爬起来,支在阳台上一边揉着头对我说,你笑什么。 我用同样的语气回他,没见过你这么苯的,好笑呗。 阳台上的灯已经灭了,透过他身后的光和嘈杂的音响,我看见他傻傻的笑了。 “你个幸灾乐祸,往后退吧,从你们家四楼摔下去,你就来不及笑了。” 你管我。我再次把窗户关上,雨后仲夏夜清凉的空气在关窗的那一刹那闯近来,我们这样就算认识了吧。 在这个三伏天里,总是下起绵绵的雨,让人迟疑是春天没走,还是秋期提前来了。天气不热,我开始经常坐在写字台前面,而他也时不时出现在对面阳台上,顶着一头刺目的黄发。最开始是有意无意的搭话,到后来话渐渐多了起来,虽然净是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但生活竟然好象突然间有了依靠,于是见面成了瘾。每天上午八点下午三点过后,就有两家大开着窗户,然后传来另人乏味的喋喋不休的话语。他说他是南方打工的,我说我是新疆摘棉花的,荒谬但轻松的角色下面我能说也许不适合我的话,问很白痴的问题。都没有想着去问他的名字,就象一场面对面的网上聊天,也许他也一样拥有虚假的身份,但这有什么呢他就象小时侯出现在无数篇看图写话中的小明一样,在我们编造的不同场景中扮演同一个角色,有没有名字都不重要,那我就应该是那小红,只是我都不知道他上没上过学。我在这边照照镜子,写写画画,叠叠衣服,他抽烟,打游戏或干别的什么,我们远远的重复些不经大脑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却又出人意料的乐此不疲。不去猜想他的人品,不用揣测他的性格,轻车熟路仿佛自言自语,只是因为多了一个听众就有些无限欣喜。从来没有经验与这样的对象交往,却又是贯彻心脾的轻松。 “美女啊,我们这样的距离太远了,要不我受累去那边找你吧,要开门啊。” “我们这边有门卫,你长这么流氓,一看就不让你进来。” “可不能这样说,我虽然是无业青年,但也不至于对社会造成伤害吧。” “我们看门的是一老太太,一看你一头黄毛就不是好东西。” “敢情她没见过美国人民吧。” “就你,少装国际友人。” “那我就把她打晕,在警察来之前奔向你,我犯罪可是为你,亲爱的你要掩护我啊。” “美吧你,来了我也不给开门,直接打110。” “天啊,你,这么绝情~~我~~悲伤,要跳楼啦。” “留个遗嘱啊,说与我无关。” 然后他就会推开窗户,做一个要跳下去的姿势,我咯咯的笑,再说, “你啦,我没有钥匙,打不开门的。” 以上这段是我们每天都会重复的对白,在没有话题的时候,在聊到正酣的时候,近乎白痴的话语我们依然兴奋且不知疲倦。其实两个人都明白,我们大概仅限于这样咫尺天涯的面对着,真的出现在面前,还能长的开口么? “不!我要见你。” 直到有一天我忘了是谁说的那一句“你要下来早下来了,你要真来,我也过去。”然后另一个人说,“下去就下去,有什么了不起。”说完之后,两个人都楞住了,然后我们约定晚上九点,那时侯夜幕已经降临,含糊不清的夜色会消除彼此的尴尬,然后再衍生出些什么。这是从来没有的经历,我的心里竟然没有忐忑,是因为太过平俗的生活,开始让人对什么都失去了判断,变的只是盲目的想着去经历。 我还记得那天我的样子,有亮片的七分牛仔裤,上面是能露出锁骨的T恤,水钻的发卡,会叮叮响的手链子,还有九厘米的高跟鞋让我站在他面前平添几分骄傲。我们互相打量,然后他拽着我离开了闪烁不定的人影和灯。在小区的最后墙,没有灯,星星也少,各种蚊虫飞过叮咬我露出来的脚踝和胳膊,工地上有叮叮咣咣的机械声,我们各自背靠着墙,却都不先开口说话。突然他站在我面前,撑开双臂把我围在小小的空隙里。 “你害怕么?”轻蔑的语气,还有嘴角狡黠的笑。 片刻的窒息。然后是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用一种近乎轻佻的表情对他吹了口气。他放开手,站在我面前,好久之后才对我说,“你晚上吃洋葱了吧。”然后我那份想砍人的情绪又升腾起来。 还是刚才肩并肩靠着墙的姿势,他说话的时候不看我。 “你不是说没有钥匙么。” “我是从门缝里飞出来的。”傻子。但我不要让自己做那个引起话题的人,这样子会更加挑战。 虽然还是没有多少话,但气氛好一点儿了。过了一会儿他蹲下去开始抽烟,我低下去看他金黄的头发,说,你早应该抽,熏熏蚊子我就不会被咬成这样了。他深吸一口站起来把烟全吐到我这边,在我准备抬手打他时,又抓住我的胳膊,“你不是天天在家闲着无聊么,反正我也是,明天开始我带你出去玩儿吧。”不容质疑的语气。“走吧,回家吧。”我的手链开始叮叮的响,在他身后,在我面前。 有灯有人的地方,他松开手,我转身要走,他在后面问,你有车子么,我回头,没有,他扬扬手,也渐渐转身。我应该问他是不是好人,多傻,好人会自己说出来么。突然间那些充斥着的冗繁课业无休考试以及高深书籍高雅音乐开始渐渐从我脑海里抽离,它们在我心中空出了好大一块地方,象是在等着另一种全新体验的灌注。我,有一种灵魂出壳的快感。 他的自行车,很大,很破,很旧,是那种最古老的带横梁的赛车,与他无袖短裤人字拖的打扮十分搭调。 “坐前面还是后面。” “前面。”我看着他面不改色,他手放开让我上去的时候我却走向了后座。“你的臭技术,我傻啊,这样车子倒了,我还能跳下来。”他慢慢悠上车,我跳上去,然后开始了一场华丽的冒险。 我们踩和大人上下班一样的点儿。上午他一般都带我去饶环城公路,从南环到北环,和汽车赛跑,大撒把冲下破。我最喜欢U型坡,迅速的下滑再飞快上冲,心脏有失重的快感。他说滑板时也有这种感觉,我在后面捶他的背嘲笑他说小子你只在电视上看过滑板吧,然后他转而奔向一潭水坑,水花四溅,染花我白色的鞋子和裤子,和我们一起发出愉悦的尖叫。 下午去的最多的是南沙河,要下了南环,还有很迂回的田间小路,我们的车子颠簸在忐忑的田埂上,冲散过羊群、鸭队,当然也被牛儿抵进刚上过肥的田里。太阳总是晴的很好,我好不容易捂白的皮肤在太阳底下灼烧变的红痒,然后黑而且适应。夏季的河床变的很宽,由于过度用水,河面浅的可以让我轻易的就从这岸淌到那岸。也被螃蟹咬流血过,也遇见过蚂蟥,当然也摸过鱼。我们玩很多很幼稚的游戏,跳格子,天下太平,打水漂,他打的很好,我就在输了之后不留神的把他推进河里,他就朝岸上的我很使劲的撩水,从来不管我那天穿的是不是白衣服。夏日的午后总是很容易突然就下起暴雨,我们站在河岸看顷刻间农人还有牛羊就消失不见,然后天地变的模糊,远处的林子,近处的庄稼,风雨飘摇,世界都动荡不定的样子。在荒野里淋暴雨,那种感觉,绝不是落汤鸡,落水狗就可以形容的,雨大,风狂,风吹雨打,很疼,但很通透,一次酣畅淋漓之后你会迷恋上甚至期待这种感觉。我们在疯狂的雨里紧紧的拥抱长长的接吻,他总会突然用一只手搂紧我,一只手去捏我的鼻子。第一次他这样时,我是无比的不知所措,好象被没进深深的海里,需要氧气却不能呼吸,沉闷的窒息,我竟然油生种求生的欲望。以从没有的力气把他推开,却看见对面的他笑的仿佛生命垂危。我骂他王八蛋,张口也有泪水流进嘴里,然后冲过去,朝他的肩膀狠狠的咬下去,他紧紧的搂着疯子一样的我,两个人慢慢的滑进泥里。淋雨是件耗损体力的饕餮,当我们筋疲力尽时就紧紧依偎,嘴唇和脸都是黑紫色,呼吸艰难,发抖,仿佛这就是世界末日,而我们是彼此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太阳一般很快都会出来,冰冷的四周突然变的焦灼,我们象是烘干机上的湿衣服,很痛苦的干燥,但至少温暖(有一回雨大概一个小时,我们都以为要死了,结果太阳还是出来了)。沿河往下走,一个小土坡后面有一个露天垃圾场,,各种肮脏的东西堆积在那里发霉变质,上天入地,侵润河流污染空气,百年千代的流传后世。有打火机时我们就把它点着,各种颜色的烟雾,各种恶心的气味,还有哔哔卜卜的声响,他就很变态的说,我们两个人的烟火啊。我会给他一拳,然后捂着鼻子乐颠颠的跑开。我曾怂恿他偷过红薯,被发现过两次,第一次被骂的狗血喷头,还陪了身上仅有的五块钱。第二次老伯伯不但没有说我们还送很多花生给我们,可能那天刚淋过雨,比较象吃不饱的孩子吧。从此以后我们俩悔悟农民同志的淳朴情绪还是存在的,然后再也没有干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其实这个时候红薯还不能吃啊。后来我们的乐趣变成拿小石子砸那些小畜生,小羊、小鸡、小鸭之类,他们一般不反攻,而且大部分时候农民都会以自己的畜生不伤人为主。到底还是高等动物嘛,这点儿待遇还是有的。 从南河回来早的话也会沿路去那些更远的地方,比如城郊的小树林或者新建的度假村。有一回我们在树林里迷路了,那天好象我也骑了辆车子,我们在林子里转啊转啊,却发现几乎每棵树都长的一样,而且找了很久突然觉得这个地方半个小时前确实来过。这种感觉很常见,担当它真实的出现我快要被吓死了。但是,这只是块林子又不是兴安岭,所以虽然没有头绪,但必须要走出去。继续骑在一圈圈近乎周而复始中,树的影子越拉越长。最后我们碰到了一个老农,他怀疑我们真的是从县城骑车过来的,因为据他说这里距城至少5公里。在他的指示下,我们有了一条全是上坡的出路,由于恐慌,也由于实在是太累了,我们就那样一个人突然骑快些伸手把另一个拽上去,这样会有些省力。就这样在太阳落山以前我们终于看到了宽阔的马路,奔驰的汽车。他说幸亏今天有两辆车子,要是我带着你肯定是累的出不来了。我准备骂他张口却哇的哭了。还有那些新建的度假村,我都不敢相信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郊区竟然会出现这种奢侈的地方。起伏的小丘,绿荫荫的草坪看上去就很柔软,白石小路,蜿蜒而上通往一幢幢三层小别墅,红顶白墙,矮矮栅栏,虽然在电视里见过很多,但亲临还是会忍不住要骂,真奢侈。虽然是白天,但每幢楼前都会亮着碗口大的百炽灯。一晚四千。山下温泉氤氲着雾气掩映着各种豪华小车,华灯初上,这里一定是声色犬马。他忿忿的说将来一定要在这儿包一栋楼,长年空着,就是不住。我看这个满头黄发穿人字拖的人竟然如此愤青觉得真好笑,可又想想自己现在又何尝不是呢。于是我真的弯下腰笑了,他用石子奋力的去打一盏灯,结果扔了三下它都没有碎,然后我们一边逃跑他一边说下次一定要带吧弹弓来。我心里想你要是换把枪保准一下就好了,可我只是被他拽着一路跑下山坡,厚厚的鞋跟与石质的台阶撞击,咯咯象笑。 有一天妈妈出差,我晚上拉他去吃夜市,金星啤酒,我们俩都是对瓶吹的,我还是挺自信我应该不会在一瓶之内就失去自我保护的能力。玩踢足球,当着他的面放肆的把腿敲起来,白色的鞋跟晃在油腻的盘子上,深陷在椅子里,继续跟他喝酒。然后就有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子过来对我说,小姐酒量不错啊,也陪我喝一杯吧。我眯起眼睛冲他举了一下酒瓶子,身后的他豁就站起来了,酒瓶一摔砸碎在桌棱上,用尖尖的玻璃渣冲着死胖子说,你他妈喝大了吧。我依然保持着原有姿势,慢条不紊的喝着啤酒,说实话,那一刻我心里是很怕的。后来老板过来止住了这回事,开夜市的一般都比较牛,来的时候我就发现烤羊肉的架子后面坐了很多不点东西只是闲着打牌的人。老板走的时候拍拍他的肩,这么好的女朋友别这么晚带这儿来。然后他就凑到我面前笑咪咪的说,他说你不太检点啊。我把他推开,重重的拍50块钱在桌子上,起身,转头,离开。他骑着车子追过来,我当然不理他,他沉默的把我抱到前座上,蹬开车子送我回家。我闻着他呼出的重重的酒气,心里想,也许在某个时候,我会不会是喜欢这个什么都不是的小痞子的。 生活在有些改变之后呼啸而过,按通知书上的日子,我就要走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他也许真的是个小民工,但我不是新疆摘棉花的,我马上又要开始规矩的生活,成为规矩的人,这样多彩到没有负担的日子只能出现在回忆里,成为主流的话,生命是要颓废的。也许他也不是个小民工,跟我一样在人,那又有什么,世界这么大,我们这么小,就算再次回到这里,只要我紧紧的拉上窗帘。 晚上九点,小区最后墙,他从一开始就在抽烟。 “我明天不能再出去玩了,我要去新疆摘棉花啦。” “哦,那好玩么。” “不好玩儿,很累,但我得吃饭啊,要不你养我啊。” “算了,打工可比摘棉花累多了,一年四季都忙。” “瞎说,你都闲成这样了,再说现在都机械化了。” …… 我们就这样长一句短一句的瞎扯着,或多或少的牵扯着这个要分开的话题,却都不提重逢。我突然想自己喜欢他也许不是喜欢雨里的拥抱,摔碎的酒瓶,而是我心里渴望的那种叛逃,与这个没有姓名,没有身份的,一起冒险、疯狂、亲密,这是一件多么惊险的趣事,他成了我这场旅行中的伴侣,我出发的理由,坚持的勇气,所以我应该感谢,感谢他成为某个小明,让我的回忆中多了一段画一样的风景。我想这回儿我的脸上肯定又是些迷离的表情,解风情的人一定会以为那诗意,所以我把头低下去,他伸手过来轻轻环住我,象所有镜头中一样,我们吻别。他伸手又想捏住我的鼻子,可行将一半却又放回我的腰间,没有雨水,他的气息,如此真实的抵住我的喉咙,浓重的烟草香,我的生活,还是需要氧气的。 最后我的手放在他肩膀那个曾经的伤口上,轻轻的问,“还疼么?” 他再次轻蔑的笑了,“多久了,你又不是我家狗。” 有灯有人的地方,我们互相扬了扬手,我转身,抬起头,重新走进那片美的另人窒息的霓彩流岚。 后来,我拉直了头发,换下了破烂的牛仔裤,穿上干净的衣服,走进了校园。我愿意生活再次以这种形式开始,也渐渐接受了它也许波澜不惊的格式。在新生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埋在最后一排垂下密密的刘海想呆会儿该怎么包装自己。上面有个干净的声音说,我叫周织,我记得这好象是个衣服的牌子,笑,心里却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我听见他说,我来自~~。我抬起头,那个人干净的黑发在日光灯下纯粹的没有一点杂质,白净的运动T恤,简单的logo,透出淡淡的蓝,仿佛有青草的味道,利索的声音,还有很自然的扬起的手上,突起的清晰的指节。时空有些定格,然后我吹开额前的头发往后仰了仰,上面的那个眼神似乎找到了某个方向,我听见他说, “世界真大,我们真小,但,我很幸运。” 我靠着冰冷的白墙,再次有了灵魂出壳的感觉,却是如此的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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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详细了就是太多了!仔细看吧!!“萌芽”,是名词,是动词,更是一个中国知名青春文学文化品牌。“萌芽”,一个全方位的青春文学文化平台,“萌芽”,一本具有50年辉煌历史、仍为中国权威畅销的原创青春文学杂志,“萌芽”,一个历时8年,被誉为“中国语文奥林匹克”的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一个销售已逾百万册的国内畅销青春文学书系品牌,“萌芽”,一个近60万会员,每天百万流量的超人气青春文学文化网站。1956年 “任何参天大树都是萌芽长成的”3月,作为培养青年文学人才的阵地,《萌芽》杂志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筹备。7月,《萌芽》杂志创刊,哈华任主编。杂志的封面刊名采用鲁迅先生的手迹,旨在继承和发扬鲁迅先生30年代办《萌芽》的传统,在文学战线上培养大批新战士。正如巴金在创刊号的祝词中说的那样,“任何美丽的花朵,任何参天的大树都是由萌芽长成的”,“任何萌芽只要得到阳光和雨露的养料,就会展开她那‘欣欣向荣’的前途。”1960's 艰难岁月VS无人不知的《萌芽》《萌芽》杂志创刊后,就受到全国各地读者的喜爱,来稿数量激增,发行量也直线上升。创刊号印数36000册,一年不到就达到20万份。在广大青年作者及青年读者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青年习作者的园地,不少作家,如新近去世的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陆文夫等,都是在《萌芽》起步跨上了文坛。而今天50岁左右的一代文化人,几乎无人不知《萌芽》。最初,《萌芽》为半月刊,至1960年7月改为月刊,但只出了两期,因纸张供应紧张而被迫停刊。从创刊到停刊,共计出版了98期。1964年,经济形势好转,《萌芽》复刊。1966年7月席卷全国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再度被迫停刊,共计出版31期。1980's 属于文学的80年代1981年,《萌芽》杂志复刊,哈华同志主编。复刊后的《萌芽》很快便博得了广大青年读者的喜爱,发行量直线上升,刊物发表了一大批优秀文学作品。1983年,湖南省青年作家彭见明1983年刊发表在5月号《萌芽》上的小说《那山那人那狗》,以及湖南省青年作家刘舰平刊于6月号《萌芽》上的小说《船过青浪滩》,荣获全国短篇小说奖。1998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在国内外屡获殊荣,可见《萌芽》所刊作品的生命力之顽强。当时《萌芽》的最高发行量突破30万份。与此同时,大型文学杂志《萌芽》增刊《电影电视文学》,在上海创刊。开风气之先,发行量高达36万。1984年10月号《萌芽》发表的浙江省青年记者吴民民的报告文学《冰海沉船》,荣获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1986年5月,哈华离休,曹阳接任主编。以后的十年,《萌芽》被誉为“作家的摇篮”。(《萌芽》增刊改名为《电视电影文学》杂志,于86年5月划归上海市文联。)为了激励与扶植青年创作,复刊后的萌芽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萌芽文学奖,并恢复了推出年轻作家的“萌芽丛书”的出版。如今的《萌芽》编辑中,就有多位从当年的“文学奖”中脱颖而出。1988年6月,《萌芽》荣获中国作家协会、中华文学基金会颁发的“庄重文文学奖”。1990年6月,《萌芽》杂志设计封面被评为国家刊物封面整体风格设计大奖。1994年6月号《萌芽》,闫连柯的《耙耧山脉》系列小说荣获第三届“上海市中长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中篇小说二等奖、优秀作品编辑奖。1996年 文学杂志的市场之路1995年,赵长天接任《萌芽》杂志主编。随着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进程,1996年1月号《萌芽》又进行了改版,内容栏目化,开本从16开改为大16开,定价元/册。这明示了《萌芽》办刊的目的不再限于培养青年作家、少年作家这一小众圈子,同时扩大范围,将眼光放远到提高广大青年读者的文学素养上。杂志将读者群重新定位在“大、中学生”,即以大学生为主,向下辐射到高中生,向上辐射到工作一两年的青年读者。改版后的萌芽更贴近生活、贴近校园和青年学生,既是一本青年文学刊物又是一种青年文学修养性读物,《萌芽》的品牌栏目有:小说家族、校园清泉、青春心事、校园扫描、第一类接触、异域传真、社团之页等等。1996年8月号《萌芽》,上海作家王周生的小说《星期四,别给我惹麻烦》,荣获《小说月报》’97百花奖、优秀编辑奖,以及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萌芽》新人奖推出张磊、刘文诚、周洁茹、商羊、张雄、路玮、王淑瑾等一批文学新人。1997年,萌芽杂志社与沪南供电局合作,每月向全国贫困地区赠阅《萌芽》杂志一千册,持续一年。并面向贫困地区举行了“沪南杯”散文征文活动。2000年,考虑原价6元的月刊,给作为阅读主体的学生族每月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萌芽》杂志的开本从大16开,改回正16开,降价为元保持至今。通过不断的市场实践,“用一本杂志来体验青春,用一本杂志来感受文学”成为新时代萌芽的办刊口号。阅读萌芽成为大中学生的时尚。2000年,迎着这样的奇迹,萌芽及时推出了由学生自己担纲编辑的“刊中刊(AMAZING)”不断更新栏目,“少年小说”、“学园Q弹”、“爱上男主角”、“大牌档”、“众议院”等参与性互动性强的栏目,使文学杂志不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文化沙龙。基于1999年起又成功举办了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培养了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畅销书作家和文学新锐,萌芽的影响力再度节节攀升,销量达到每月的50万册上下。2001年,随着优秀作者的队伍庞大,应读者的强烈要求和编辑部人员的积极筹划,《萌芽》恢复增刊的出版,一年为2期,为中长篇小说专号。2001年,国家出版署批准《萌芽》作为“双效”期刊入选《中国期刊方阵》。2005年,萌芽杂志被评为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被列为百种重点期刊之一。同年,萌芽杂志社被评为上海市宣传系统第一届(2003年—2004年)“文明单位”。1999年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掀起的作文革命早在1997年末,中国的舆论界就对中学语文教育投入了极大关注。《萌芽》作为时代青少年与文学之间的媒介,具有敏锐的嗅觉,察觉到一场作文革命的时机已经到来。1998年,《萌芽》联合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等七所全国著名高校,向中学教育的“唯理模式”叫板,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就这样应运而生。“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出发点就是探索一条还语文教学以应有的人文性和审美性之路,让充满崇高的理想情操、充满创造力、想象力的语文学科,真正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学科。大赛聘请国内一流的文学家、编辑和人文学者担任评委。除初赛作品要求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参赛者30岁以下之外,不收取报名费,无任何限制。“新概念”旨在提倡:“新思维”、“新表达”、“真体验”。初赛优胜者参加复赛,最后确定一、二等奖及入围奖名单。1999年3月,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圆满成功。当年有7位一等奖获得者幸运地得到了保送联合主办高校的破格录取资格,自中国大陆恢复高考以来第一次因作文比赛的奖项,获得深造机会。自1999年7月第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始,至第七届大赛止,新概念作文大赛由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独家协办并以“中华杯”冠名。2005年,第八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由掌上灵通有限公司独家协办,以“掌上灵通”冠名,简称“灵通杯”第八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至今新概念作文大赛已历时7年8届。7年来,参赛人数已经从最初的4千人次,逐年递增至7万多人次。随着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高校合作力量由最初的7所陆续扩大为10所到后来的13所,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也先后加入了联合主办单位队伍。1999年以降,全国不计其数的媒体报道了“新概念作文”大赛对传统语文教育的冲击,引发社会各界对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深度思考。“新概念”的参赛稿件给文坛吹来了清新之风。许多作品使评委铁凝、叶兆言等成名作家无法相信这样才华横溢的文章出自中学生之手。评委会主任王蒙甚至欣喜地说:“我们可以搁笔了。”作家赵丽宏也发出了“青春的光彩谁也无法扼杀”的感叹。许多潜在写作的年轻作者被发掘出来,文学的基础人口获得了拓展。而起步于新概念作文大赛的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等“80后”作家,更成为如今文坛最活跃的分子之一,他们的作品之畅销是文学出版业中的奇迹。另外,韩寒这名当年由大赛发掘出的一等奖获得者、媒体眼中的“高才留级生”所引发的话题,至今是对中国教育界的影响深远的冲击。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媒体舆论都不得不对现有的人才培养方式重新审视与思考。每年由大赛衍生出的出版物《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和《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特色作品选》的销量也历年保持较好的销售势头,成为广大青少年业余课外阅读的重要补充。2000年 萌芽网站建立——青春文学文化家园初具规模1999年《萌芽》杂志策划成立网站,以迎接网络时代的到来,方便编、读、写三者通过虚拟媒介更好地交流办刊心得,为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即时消息搭建更广阔的平台。2000年3月26日萌芽网站正式成立。2005年4月,改版后的网站一期顺利改造完毕。成为一个融《萌芽》官方信息发布、论坛交流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学爱好者集散地。杂志读者可通过登陆 了解萌芽杂志、新概念大赛、萌芽书系及萌芽网站社区的全方位“萌芽”官方信息,也可在网站的平台上与萌芽杂志社、萌芽作者、萌芽读者进行直接交流沟通。2006年5月,萌芽网站完成二期改版,新增萌芽播客、聊天室、在线投稿《萌芽》杂志系统等新功能,进一步改造论坛结构,同时吸引大量萌芽作者聚集网站与读者面对面沟通。目前,网站的注册会员数量已逼近60万。日均流量百万,论坛日均发帖量15000帖。萌芽网站业已成为国内屈指可数的“青春文学文化家园”。2003年 萌芽书系——国内畅销青春文学图书品牌诞生2003年,作为青少年心目中具有权威性的刊物,《萌芽》杂志借助自己的品牌优势和稿源优势正式以“萌芽书系”的品牌,推出青春读物。早在杂志建立初期,《萌芽》编辑部就不定期地与全国各地出版社合作,为决心致力于文学创作的青年作家搭建作品推广的平台,推出“萌芽丛书”。新概念作文大赛启动后,《萌芽》也时有图书策划编撰的成果。应该说,在2003年“萌芽书系”品牌确立前,《萌芽》推出的图书已经拥有了一个稳定的消费群和可靠公信力;这个品牌的确立,已经使《萌芽》的图书编辑走向更专业更成熟更规范的运作模式。至今萌芽书系已与全国各大出版机构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依托萌芽杂志社自身的社会效应及经济实力,本着大力扶持青年作者的宗旨,提供尽可能多的有利于青年作者成长的图书出版条件。已出版的图书囊括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小说、个人中短篇小说集、萌芽作品合集、萌芽作品年选等各个种类,诞生了畅销书作家蔡骏、那多、李海洋、马中才、王皓舒、朱婧等实力作者。品牌旗下文学出版物已达50多种,每种最低以10000册起印,至今销售达上百万计。
安哥拉天使
2006萌芽,第六期《此去经年》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以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视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定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机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日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哗,命运玄妙。若是玛丽自己前去采访,会不会是另一个感情故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认识长平。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电影,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也有的时候就在家里聊天,或者各自看书、上网。到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以把最本能的特质表现出来:平头,戴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可是,我爱他么?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的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呢?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着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也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纪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往直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的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像。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的进取要求都有坚实的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仇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的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往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 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陈年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回国,邂逅落野,他已经成为一件规模中等的公司里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过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之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了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了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了能力给你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的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了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炙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的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是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究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了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经离婚,他的妻子早已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自觉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着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以绝决的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可以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累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想念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的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真的是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细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的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然如此气派,之前听消息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内容过长,楼主可找我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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