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20121028
虽然在我读研的时候没有出现过导师不让发表论文的情况,但我认为如果真的有这种现象,那么通常来说导师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他完全没有必要阻拦学生正常的论文发表需求。也许有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是学生论文的研究深度达不到发表的标准。导师要为学生的研究成果负责,而如果一篇论文或者研究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成果,或者创新性不足、内容深度不够等原因,那么老师是不会让学生发表的,毕竟含金量不高的论文发表出去,导师也会觉得丢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应该尽量的听从导师的意见,向老师虚心请教修改意见,然后继续钻研,把论文的深度提高到能够发表的标准,到时导师自然会让你发表。还有可能是学生的论文存在着学术不端的情况,比如抄袭、洗稿、数据造假或实验结论不准确等等。这种情况下是导师最反感的,老师当然不会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让学生发表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生应该立即向导师承认错误,端正自己的学术态度,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真正令人信服的原创研究成果。另外一种可能,是学生发表论文而没想让导师署名。学生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脱离导师的帮助,但有的学生却想要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发表文章,忽略了导师的贡献。或者明明是导师提供了研究成果的主要想法和思路,但学生却想要第一作者而降低了导师在论文完成过程中的价值。这种情况有的导师也不会容忍,毕竟科研项目按照贡献程度来排序是通用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可与老师“争功”。既然你接受了导师的指导,在论文署名的时候把导师放在第一作者是很正常的。作为研究生一定要学会与导师处好关系,导师会在平时的学习中帮助你,但是如果学生真的跟导师闹僵了,那么后悔的一定是学生。
SmartGirl~~
论文只能自己来写,你可以多去图书馆或者相关网站查阅一下资料,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可以多和导师交流一下,真诚的向导师请教,平常也可以请导师吃一顿饭或者提点水果去导师家里拜访一下,办法总会有的,但你要积极地行动起来。
rinpan2013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annettahjj
导师仅仅是一个指导作用,所谓学者不必不如师,师不一定贤于弟子。首先,论文还是要靠自己,既然导师不给力,自己就要更加上心,尽最大努力去做毕业设计。导师仅仅是指导作用,论文肯定还是要靠自己来完成,我见过导师帮忙改论文的,基本上从头改到尾,也见过硕士生帮忙给本科生“改”论文的,基本都是硕士在写。你觉得这样的导师负责人吗?导师不给课题方向怎么办?找他聊啊,自己多看文献,多谈自己的想法,不管是什么样的导师,都还是喜欢有想法的学生;导师不管不问项目进展怎么办?找他聊啊,定期找他汇报项目进度,交流项目心得,给老师干活,他还是希望你做出东西,他脸上也有面,能帮的一定会帮你的;导师不给改论文怎么办?大学的老师一般都很忙,尤其是有行政职务的,可能大会小会不断,不改就自己想办法喽,请师兄们吃个饭,让师兄帮忙改改,或者同学呢,互相之间改改,都是办法。其实,都是成年人,导师不会像管小孩一样管着你,但是你自己要主动,毕竟自己的学业不完全掌握在导师手里,自己努力让自己优秀,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导师是你的指路明灯,路还是要自己走。
会查重,但是卡的不严格,如果严格的话,10个人9个过不了。因为大学期末一般不会卡,如果重复率太高估计老师要卡你了,你也没办法,自认倒霉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咋了?如果你要投诉他,你可以找一本教师法,看看他那一条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就可以投诉了。通常这个机构设在学校的人事处师资科。
1、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
虽然在我读研的时候没有出现过导师不让发表论文的情况,但我认为如果真的有这种现象,那么通常来说导师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他完全没有必要阻拦学生正常的论文发表需求。也许
是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一般都是毕业生自己查。查完之后还要拿到查重的报告,向老师和答辩委员会提供自己查重的电子报告或书面报告。老师是不会去查重的。老师只负责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