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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 美学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风行一时,当时一本美学著作一版常常能够销售到几万册,这在世界学术史上都是罕见的。后来市场经济时代到来,人们渐渐失去了对于纯学术的兴趣,更多人趋于务实。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多元的价值趋向和多元兴趣,是一个好的现象,另外一方面过于务实,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漠视美学也是偏颇的。到了新世纪,我们对于美学的研究,不但要继承前人的学理研究,而且要面对现实的问题,回答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 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 任何学术,不管多么艰深,都要落实到具体、纷繁复杂的现象。作为一门学科,美学当然不能只是停留在各种现象的浅层和表面,而必须上升到理论层次,但它同时也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具体、感性的现象。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确实不能庸俗化,它是研究学理性问题的,不是一门指导人们如何获取感官享受的庸俗化科学。但是,美学的学理研究也必须面对现实的时尚,必须能够指导具体的审美活动,指导人们的梳妆、打扮、抹口红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欣赏。美学的原理必须与审美现象相适应,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 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的关注是很重要的。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虽然不像艺术中那么专门,那么自觉,显得比较零散、随意和偶然,但却是原生态的,而且音乐、绘画、舞蹈等本身就起源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通俗的文学艺术与文化现象,也常常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精彩纷呈的审美现象,以其精妙绝伦的姿态,给最广大的民众带来审美的享受,诸如家居的装潢、环境的绿化、小礼品的包装等等,都在显露出艺术化、审美化的追求,这是任何精英文化所不能替代的。随着网络传媒的迅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获得了迅速的传播和交流,为日常生活的艺术化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学院派学者只把自己封闭在书斋里,只以文化经典从事审美研究,做概念的游戏,完全漠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是不能完整地把握审美现象的,其研究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对于审美问题的研究,必须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把审美活动和对它的研究推向崭新的领域和境界。 审美问题在我们青少年中显得特别受关注。一位女生听说我是搞美学研究的,就问我到底什么是美?我当时觉得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就随口说“delicious”,是“美味的”、“有滋味”的。其实我们古人就常常用味觉的快感来比拟和形容视觉和听觉的快感,我们今天还经常说某人“有味道”。所以中国古代的文学和艺术理论,常常用“滋味”或“味”来形容美的作品,以“滋味”或“味”作为文学艺术的评价标准。 人们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对温情的强烈渴望,展示自我的个性化的追求,看二人转的休闲娱乐方式,对一束温情脉脉的红玫瑰或康乃馨的期待等等,同样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与精英艺术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学院派的书斋研究并非格格不入,审美价值从来就不是精英艺术的专利。 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的装饰美容的师爷。 目前,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存在着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以单纯的感官快适取代美感,导致美学学科的不确定,以为是在颠覆传统的审美价值,面向未来,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美学原则。这其实是一个误解。美学的泛化,乃至失去自我,从而使经典美学被解构,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现象,而应该引起深刻的反思。泛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学研究的一种堕落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并没有颠覆美学研究中的思辨价值,也没有让数千年积淀下来的阅读会员限时特惠 7大会员特权立即尝鲜美学理论在一朝之间发生表达的困难。我们不可能在一朝一夕,蓦然回首,就发现既往的文化传统都如同过期的船票一样。我们也要有足够的理性去避免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所存在的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认清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庸俗化的不同。 2001年我在韩国期间,见有店面用“美学”两个繁体汉字,粗看以为是书店、学术讲座或美学研究所一类,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理发美容店。美容固然与美化和审美活动相关,但美学研究的对象如果仅仅停留在理发给人带来的形式美感是不够的。豪华轿车要让人从形式上获得愉快,豪宅别墅、美女也都让人心旷神怡。但是,如果将对轿车、别墅和美女的占有性的享受看成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那么,这种庸俗化的审美趣尚便是要不得的。 我们首先应该将审美的愉快与感官的享乐区别开来。审美的心灵在体验中通过情理统一净化情色、狭隘的功利和纯粹的技术,并使其内涵得到升华。庸俗化的审美倾向对于穷奢极欲的生理的满足,永远不能上升到审美享受的境界。那种将感官的快适等同于美感的做法,显然是违背美学常识的。物质享乐的欲求只有在与精神相关联时,才可能具有审美的价值。因此,审美活动永远不能停留在视听感官的层面上,视听的魅力最终要感动心灵,必须实现眼与心、耳与心的贯通。孤立地讲“眼睛的美学”、“耳朵的美学”,将视听感觉与心灵割裂开来的做法,无疑是不当的。 审美活动最早起源于修饰,修饰与爱美密切地关联着,但如果修饰的目的仅仅停留在视觉的生理快感效果上,显然还不是审美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享乐是多层次的,审美愉悦也是一种享乐。但审美愉悦是感官享乐和精神享乐的统一,而且只有实现了感官与精神愉悦的统一,感官的快适才可能是审美的愉悦。康德认为真和善是有自己独立地盘的,而美没有自己独立的地盘,实际上也就是说,审美的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任何对象都可以进入审美的领域,获得审美的正价值或负价值的评价。日常生活也不例外。不过,一旦进入到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就跳出了现实的领域,进入到理想的境界。它至少在想象中与寻常的生活相分离了。以舞厅为例,舞厅作为一个娱乐环境一旦进入审美领域,便可以在想象中超出日常生活环境,独立地构成一个理想的艺术化的境界。但是,如果将生活与审美融为一体的大众休闲视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最新理想去追求,那只能是一种审美乌托邦。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审美趣尚,乃是对既有美学原则和基本规律的运用,而不可能是一种颠覆传统美学原则的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 中国人过去常常把俏丽当作恶魔,强调它的负面影响。比如说某某女子是妖精、狐狸精,当然这狐狸精也不是随便叫的,都是要有几分姿色的,没有丑陋无比的女子被叫作狐狸精的。每个人都爱美,打扮得艳丽,当别人艳丽、魅力超过自己时,就把她说成是狐狸精。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里面有一个三仙姑,小芹她妈,是个中年妇女,爱打扮,赵树理说她“宫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中年就不能打扮?她也有爱美的权利啊!赵树理为什么要讽刺她?这就是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上的差异。当然,现在的情况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魏晋以飘逸为美(如貂蝉),唐人以肥硕为美(如杨贵妃),明代甚至以五短身材为美(如西门庆所宠爱的李瓶儿、孙雪娥等),这些和我们今天的趣味可能有所不同。总之,一个时代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审美现象,是体现着这个时代的审美活动规律的。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到底什么是美的问题是个很复杂的专业问题。我想简单提一下,美是通过健康的情调对对象作诗意体验的结果。诗意来自日常的生活中,怀抱着理想,把自己的情感移注到对象之中。在这当中对象和主观感受是互动的,比如为什么会出现“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因为人因钟爱,而在想象中淡化了情人的缺点,强化了优点,心心相印的互动更增添了魅力。 审美还取决于人们对对象的看“法”,审美地看待对象,和认识地看待对象是不同的。与认知相比,审美始终不脱离对象的感性形态,而认知则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认知的眼光里,朝阳和夕阳不过是地球自转的不同阶段与太阳的所处的不同空间关系;而在审美的眼光里,喷薄欲出的旭日令人振奋,而洒满晚霞的落日却显得色彩斑斓,令人陶醉。因此,自然山水的感性风貌所激发的感官快适,是审美感受的基础,它与认知的感官印象是迥然有别的。 只有具有特定心境的人,才能对特定对象有深切的体验。春风得意的人对西风劲吹,长空雁叫的景致是很难激发出相应的情感体验的;而身处逆境、备尝人间炎凉的人,对寒冽的冷风则自有一番感慨。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对秋风的感受,与高尔基《海燕》中所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同一个月亮,不同气质、不同心境的人,对它的感受大相径庭。有人感到它的清冷幽静,有人感到它的晶莹灿烂,有人则感到它的哀伤凄凉。对于比翼双飞的蝴蝶,热恋者见之会感到欢欣,失恋者则更加伤感。 审美活动具有非现实性的特征,主要是在心灵层面上的一种活动。尽管主体精神性的理想是在现实关系中生成的,但它不同于现实活动,是一种理想化、艺术化的活动,它超越了现实及其约束,走向心灵中理想与自由的境界。我们生活在喧嚣的世界里,受着现实生活的各种牵制和打击,为生计而奔波忙碌,过着一种异化的生活,难免会感到人生如梦,到头来一切却归于虚无。于是,人生便需要一个理想的境界安顿心灵。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古人所谓“秀色可餐”(陆机《日出东南隅行》有:“鲜肤一何润,秀色若可餐。”),乃是说美貌或自然景色作为主体的精神食粮对人心的陶冶和造就,如同物质食粮之于主体的感性生命一样。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竹子的魅力除了自然的绿以外,是拟人化的,它虚心、有节,文化把它变成了精神性的对象。很多人喜欢听音乐,正是音乐之中有那种激励人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的东西。 总之,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只有一个本质,不同层次、不同境界的审美现象共同体现了这个本质。审美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只在层次上有别于精英文化,而在审美的质的规定性上,雅、俗之间是一致的,否则就无法统一在美的旗帜下了。高雅艺术和通俗文化之间,只有量的区别。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境界与非审美境界之间,则是截然不同的感受角度,甚至有着质的区别。 纯感官的世俗享乐,包括视听之乐,以及味觉甚至嗅觉的快感,必须具有精神性或社会性的价值,方可能成其为审美的快感。美女明星的脸蛋和煽情的表演,如果只具有情色的特征,与审美的本质是毫不相关的。因此,时下有人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只是理解为生理快感和声色之乐的层面,这就犯了根本性的错误。日常生活的对象在生理快感的层面上与审美有相通的地方,但并非是真正的审美。后现代中的颓废思想把人生看成是一种享受消费的游戏,以对抗日益异化的现实世界,宣扬奢侈挥霍,情色泛滥,但这与审美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Aesthetic(美学)在词源上是指对感性经验的研究,本是侧重于感官的体验和享乐,但它们与伊壁鸠鲁式的及时行乐思想,与单纯的感官快适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在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和传统中,审美活动更是基于感性而不滞于感性的生命体验,是一种出神入化的对道的体验。因此,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奢华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简单地等同,奢华的物质环境有利于创造视听享受的氛围,成为审美享受的基础,但它不是直接的审美活动自身。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装饰美容的师爷。陶醉于日常的物质生活本身,是美学家作为一个都市人角色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审美的趣味,是美学家作为一个审美欣赏者角色的权利,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作出冷静的思考并且进行积极的引导,才是美学家们应尽的义务。 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 前些年,苏州电视台因为苏州外语学校的一个学生获得法国精英模特大赛中国赛区的冠军而来采访我,要我谈谈看法。因为有不少人认为这西方人所评价的美女根本不符合我们时下的标准,当然也不符合西方的那种性感的标准的。从画面上看起来,她好像皮肤黑黑的、小眼睛、小嘴巴、塌鼻梁。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眼中和想象中的东方美女。 类似的情形还有来自江西的一位超模。西方人大都是双眼皮、高鼻梁、立体感很强,看惯了习以为常。而中国人则相对平面,有些单眼皮,物以稀为贵,当然就觉得美了。中西审美趣味的差异是很明显的。再比如说,我们现在很多女孩子追求骨感型的瘦的效果。其实瘦在我们民族文化里也是有传统的,它有闲愁、优雅、高超,是一种病态的美,是少妇的情调,由此引申到对自然的文化评价,什么“红肥绿瘦”啦!水灵灵的女孩要把那具有青春活力的水分给挤了,为什么呢?自身瘦便瘦了,瘦得过了头就生病了。 又例如对青蛙的评价,根据俄国近代学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说法,俄罗斯觉得青蛙的形状“使人不愉快”,何况这种动物身上还覆盖着冰冷的黏液。而中国人长期以来都认为它姿态优美,动作敏捷,更有那清脆的叫声,从中可以联想到丰收之景。历史上就有很多名句传颂:“蛙声十里出山泉”(查慎行《次实君溪边步月韵》)、“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辛弃疾《西江月》)。我们不能说美只是对象的自然属性,因此中国人和俄罗斯人必有一者是错的。从客观上说,青蛙的确能使中国人获得精神享受,又的确使俄罗斯人讨厌、反感。类似的还有对狐狸等动物的审美评价,中西方也是迥然不同的。 从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了美的民族性特点。同一个现象,由于不同民族的审美角度和审美尺度的不同,因而对对象的美丑评价也就不同。蒲松龄曾在《聊斋志异》里虚构了一个罗刹国,我们认为美的,他们却视为丑的。他们见到中国的美男子马骥的形象时,认为他极丑陋,吓得到处逃跑。而罗刹国的美男子,却双耳生在背后,鼻子三只孔,睫毛覆眼似帘等,马骥觉得非常丑陋。这种美丑颠倒的审美趣味虽然是虚构的,但在现实中却一定程度地客观存在着。例如,白种人和黄种人以肤白为美,而非洲摩尔族人则对白皮肤不寒而栗,西海岸的黑人还认为皮肤越黑越美。塔希提人把鼻子的隆起视为丑的,所以一定要把颜面压平。这些审美趣味中所体现出的民族和文化差异,是我们应该尊重的。 不过,从社会发展的潮流来说,进步的审美观念总是在取代过去错误的审美观念。在本民族的范围内,乃至世界范围内,对审美趣味进行优胜劣汰是应该的。例如从南唐李后主时代开始的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缠足,在当时蔚为风气,今人则一致认为是丑陋的、病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交流和相互的影响,各民族审美趣味的差异越来越小,而且在审美趣味有差异,各美其美的同时,应该说追求美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曾有一位学生报纸的记者要我谈谈对“超级女声”的看法,说她们中不少人是中性化的,至少是野蛮女友,怎么会获奖的呢?我对“超级女声”的情况了解不多,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但是作为审美现象,我没有理由回避它。其中所体现的审美趣味与传统审美趣味的差异,我想可以这样理解:这既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也是一种流行时尚,还打上了眼球经济时代商业操作的烙印。 首先,从淑女型向野蛮女友的转变,反映了时代的进步,说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更为觉醒,使得贤惠、顺从的传统淑女性格变成了相对自主的性格,当然也有过头的,但都是正常的,是常态。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所谓中性化的说法是以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妇女观作为思想基础和审视坐标的。 其次,这种“超级女声”还体现了时尚,而时尚常常是求新求怪的,时尚不一定很稳定,因为时尚常常随风而逝,不一定有持久的生命力,却能吸引眼球。而在这商业操作无孔不入的眼球经济时代,商家就是利用时尚进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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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悲剧美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作为美学对象的悲剧,必须是能使人奋发兴起,提高精神境界,产生审美愉快的。悲剧通过丑对美的暂时的压抑,却强烈地展示了美的最终和必然的胜利。所以实际上悲剧美所显示的审美特性必然体现出一种崇高之美,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比如被称为悲剧典范之作的古希腊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作品所表现的普罗米修斯为正义而甘受酷刑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展示出一种可歌可泣的悲壮崇高之美。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就留下了悲剧创作的辉煌成果,出现了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等著名的大悲剧家。这时的悲剧,大都取材于神话、传说和史诗。《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就是著名的代表作。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将悲剧艺术发展到了空前的壮大,这时的悲剧作品大都以人文主义观点宣扬新兴资产阶段的政治理想和生活愿望。其内容已离开了神话传说,而多以历史故事为体裁,如《哈姆雷特》《奥赛罗》等。19世纪的欧洲,在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思潮推动下,出现了雨果的《欧尼娜》,小仲马的《茶花女》,奥斯特罗夫斯基的《大雷雨》等一批优秀的悲剧。在中国的戏剧发展史上,王国维在1921年才使用悲剧这个术语。但这不等于是说中国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悲剧创作。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无名氏的《孔雀东南飞》等都是较早出现的悲剧作品,在世界广为流传。在希腊传统的悲剧创作中,人物的命运做为悲剧的最重要的因素,那是英雄人物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所体现的,而观众也能够从这种无法言传的力量中得到一种命运无常的压迫感。首先要认识到这种最原初的创造往往是代表了人们的一种基本的渴求的。之后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中则把悲剧的模式以及人们所欣赏悲剧的心理是怎么样的联系起来,他的两条重要理论便是:一、悲剧的主角是和我们相类似的人,他们并不是道德最完善的人,因此他们便会有过错,在悲剧中人们看到他们由于某种很小的过失所引起的巨大悲惨后果,从而引起悲剧的效果。二、人们在欣赏悲剧的时候,悲剧引起了哀怜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这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宣泄使得恢复心灵的平静从而保持心理的健康。很显然亚里士多德把悲剧的形成和所引起的心理的效果降低到了普通人的层次上,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命运的互相怜悯于是体现在悲剧的审美活动之中。之后莱辛对于悲剧理论又做了扩展,他认为观众在欣赏悲剧时候所表现的哀怜和恐惧不是作用在自己或者悲剧中人物的身上,而是把自己的命运和人类的命运结合起来,认为这样的悲剧是可能发生在任何的一个人的身上,这是最为悲惨的事情了。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关于悲剧的理论,但是就产生人悲剧的心理的效果来看,中国的悲剧一直在发展着。二十年代鲁迅先生也曾提出过一个悲剧的著名命题:“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里揭示的悲剧艺术的特征是“人生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生活中一般的悲哀、悲痛和悲惨。悲剧的审美价值是以人生的社会价值作为基础的,而其表现的手段则是“毁灭给人看”,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遭到毁灭,它给人的感受应该是极具震撼的。这是鲁迅悲剧观的核心。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悲剧理论最有代表性的观念。中国的比较著名的“悲剧”,比如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最早、最优秀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就比较有代表性。诗歌所表现的悲剧艺术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故事在情节的叙述中创造一种悲剧气氛。原题目的设定、开头的起兴和情节发展中气氛的渲染,都在极力营造爱情的悲苦情调。第二、人物的悲剧美,是最富有感染力的悲剧力量。主人公刘兰芝的姿容、心灵和人格,都被塑造得完美无缺。人物形象愈是完美,其悲剧效果愈为突出。因此,刘兰芝的悲剧实际上是社会的悲剧。而焦仲卿由于受封建礼教束缚而不敢大胆反抗的软弱性格是造成他悲剧的主要原因。第三、艺术手法强化了悲剧效果。赋、比、兴等传统表现手法增加了悲剧的情绪浓度;反衬、烘托突出了人物形象的美学效果;细节描写、多层次渲染等手法,清晰有序地将悲剧气氛凝为一体。主人公因生命遭到毁灭而成就了精神生命的永恒价值,从而激起悲壮之情而使人们的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提升。这就是悲剧的美学力量所在。另外还有像《窦娥冤》。这种悲剧的力量主要来自善良又无力的小人物在不公的社会中所遭受的悲惨命运。这种悲剧情景在以上西方的传统悲剧理论中是不符合的,首先窦娥并没有在剧中表现出过失,其次窦娥在地层社会中代表的是一种典型的性格,她所遭遇的是一种黑暗力量的折磨,并不能代表一种社会的普遍力量,换言之传统的西方悲剧理论具有一种贵族性,而中国的这种下层的悲剧则代表了一种现实性。《西厢记》《牡丹亭》等等,这些代表的是一种人物内心的强烈冲突以及社会的普遍力量的压制,这里可以看到人的情欲的力量和社会压力之间的冲突。士大夫的悲剧。这在文学作品中并不是直接的表达的,但是他们的生平,对理想的追求,对完美人格的实现则代表了中国所特有的一种悲剧气质,那便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万折吾往矣”的理想人格,这种理想人格的悲剧性在于现实精神的缺失,在面对现实的复杂和矛盾尖锐的时候不能够从一种务实的角度来实现较好的结果,而是以个体的毁灭来实现理想人格的实现。例如屈原、文天祥等。《红楼梦》所代表的更为复杂的悲剧。它即表现了人在命运无常面前的脆弱无力,也表现了个人理想与社会普遍力量的冲突,同时也具有小人物在残酷现实中的悲惨命运,而这一切则集中表达了一种深切的人生幻灭感。根据上述实例,我大致归纳了悲剧的四种类型。一、命运的无常(希腊悲剧、红楼梦)。二、人生理想与普遍力量的冲突(红楼梦贾宝玉、苏格拉底、黑格尔的悲剧理论)。三、理想人格的实现(中国士大夫精神)。四、平凡的人在黑暗中的悲惨命运。(窦娥冤、莱辛的悲剧论)。而这些悲剧在人心中所产生的心理效果也可以说是并不一样的,有同情,有设身处地的恐惧和哀怜,有命运的共鸣,有并未发生于自身的安全感(类似崇高),还有黑格尔所提到的心灵的愉悦。但是应该说不论哪一类型的悲剧,都是一种美的体现。生命是有限的,而追求不朽。悲剧在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面呈示给我们,引起我们惊悚的时候,更激发我们一种对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一种对悲剧美更深层次的认知。参考书目:1 《美学原理》蒋孔阳编 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 《唐弢文集》第九卷 《〈孔雀东南飞〉的现实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3 《中国文学史(一) 》 游国恩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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