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很S
【能量守恒是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可以用?】 能量守恒问题你可以设问自己能量从哪来,去了哪.就是说能量在整个宇宙是不变的,它只不过是以不同形式转移了而已,假如你身体被太阳照射后感到热,那么你可以设想你为什么会感到热,谁让你变热,就是太阳光(电磁波),太阳以电磁波形式把一部分能量传导给了你.至于用处,多了,比如物理计算题,在受力分析和运动过程都比较复杂时,可以利用能量守恒解决,比如两物体相对滑动,这过程有动能损失,转变成了摩擦力做的功,这样做比较方便,因为不需用考虑过程,只要知道初末状态就行,这就是著名的动能定理。 能量守恒定律是什么意思 能量守恒定律即热力学第一定律是指在一个封闭(孤立)系统的总能量保持不变。其中总能量一般说来已不再只是动能与势能之和,而是静止能量(固有能量)、动能、势能三者的总量。 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表述为:一个系统的总能量的改变只能等于传入或者传出该系统的能量的多少。总能量为系统的机械能、热能及除热能以外的任何内能形式的总和。 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其它物体,而能量的总量保持不变。能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普遍的基本定律之一。扩展资料: 能量守恒定律的历史影响: 1、否定永动机 据说永动机的概念发端于印度,在公元12世纪传入欧洲。据记载欧洲最早、最著名的一个永动机设计方案是13世纪时由法国V·亨内考提出来的。随后,研究和发明永动机的人不断涌现,尽管有不少学者研究指出永动机是不可能的。 2、热力机械 1798年,美国人C·朗福德发现用镗具钻削制造炮筒的青铜坯料时,金属坯料发烫。朗福德注意到只要镗钻不停止,金属就不停地发热。结论是镗具的机械运动转化为热,因此热是一种运动形式,而不是以前认为的是一种物质。朗福德试图计算一定量的机械能所产生的热量,首次给出一个粗略的热功当量的数值。 3、温度计的发明 关于热的精确理论应当从制造温度计开始。17世纪,G·伽利略等人开始制作温度计。由于采用的温标使用不方便,后人很少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能量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是什么意思? 能量在量方面的变化,遵循自然界最普遍、最基本的规律,即能量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定律是在5个国家、由各种不同职业的10余位科学家从不同侧面各自独立发现的。其中迈尔、焦耳、亥姆霍兹是主要贡献者。 迈尔是德国医生,从新陈代谢的研究中得出,1842年,迈尔发表了题为《论无机界的力》的论文,进一步表达了物理化学过程中能量守恒的思想。焦耳是英国物理学家,1843年,他钻研并测定了热能和机械功之间的当量关系。 1847年,他做了迄今认为确定热功当量的最好实验。此后不断改进实验方法,直到1878年还有测量结果的报告,精确的实验结果为能量守恒定律的确立,提供了无可置疑的实验证据。 亥姆霍兹是德国物理学家、生理学家,于1847年出版了《论力的守恒》一书,给出了对不同形式的能的数学表示式,并研究了它们之间相互转化的情况,从而这部著作成了能量守恒定律论证方面影响较大的一篇历史性文献。该定律发现的过程中,除了上述3位外,还有法国卡诺、德国莫尔、法国塞甘、瑞士赫斯、德国霍耳兹曼、英国格罗夫、丹麦柯耳丁以及法国伊伦,都曾独立地发表过有关能量守恒方面的论文,对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作出了贡献。 能量守恒定律指出:“自然界的一切物质都具有能量,能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而只能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从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在能量转换和传递过程中能量的总量恒定不变”。 能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人们所需要的各种形式的能量。 例如,煤燃烧后放出热量,可以用来取暖;可以用来生产蒸汽,推动蒸汽机转换为机械能,推动汽轮发电机转变为电能。电能又可以通过电动机、电灯或其它用电器转换为机械能、光能或热能等。 又如太阳能,可以通过聚热气加热水,也可以产生蒸汽用以发电;还可以通过太阳能电池直接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当然,这些转换都遵循能量守恒定律。 在英文中,能量守恒被称为:Energy Conservation 能量守恒的具体表达形式 保守力学系统:在只有保守力做功的情况下,系统能量表现为机械能(动能和位能),能量守恒具体表达为机械能守恒定律。 热力学系统:能量表达为内能,热量和功,能量守恒的表达形式是热力学第一定律。 相对论力学:在相对论里,质量和能量可以相互转变。计及质量改变带来能量变化,能量守恒定律依然成立。 历史上也称这种情况下的能量守恒定律为质能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是符合时间平移对称性的,这也就是说能量守恒定律的适用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举个例子比如说切割磁感线的闭合线圈在动能损失时增加了其的焦耳内能,这是符合能量守恒定律的,而这个过程即使推后几天也是成立的。 自然科学中最基本的定律之一。它科学地阐明了运动不灭的观点。 它可表述为:在孤立系统中,能量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从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在转换和传递的过程中,各种形式、各个物体的能量的总和保持不变。整个自然界也可看成一个孤立系统,而表述为自然界中能量可不断转换和传递,但总量保持不变。 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6个国家的10多位科学家从不同角度或否定热质说或独立地提出了能量守恒观点。俄国化学家盖斯于1836年发现,任何一个化学反应,不论是一步完成,还是几步完成,放出的总热量相同,即证明了能量在化学反应中是守恒的,被认为是能量守恒定律的先驱。 德国医生J.R.迈尔在荷兰远航东印度船中任船医时,在热带地区看到海员静脉中的血红于在欧洲时,他联系到L.A.拉瓦锡的燃烧理论,认为机体需热量小,食物氧化过程减弱,静脉血中留下较多的氧,从而想到食物中化学能与热能的等效性。又从海员谈话中听到海水在暴风雨中较热,想到热和机械运动的等效性,1841和1842年连续写出论自然力(即能)守恒的论文,并从空气的定压和定容比热之比,推算出热功当量为1卡等于365克力·米,因此迈尔是公认的第一个提出能量守恒并计算出热功当量的人。 J.P.焦耳是英国的酒商和业余的物理学家,从1837年开始研究电流产生热量,以后又用多种机械装置反复测定热功当量,一直工作到1878年,终于精确地测定了热功当量值(他用的是英制,换算后为4.51焦/卡),和现代值很近,从而为能量守恒奠定了巩固的实验基础,因此也被公认为发现人之一。德国生理学家H.von亥姆霍兹在不了解迈尔和焦耳的研究情况下,从永动机不可能出发,思考自然界不同的力(即能)间的相互关系。 在专著《力的守恒》中提到张力(今称势能)和活力(即动能)的转换,还深刻地阐明热的本质:“被称为热的量的,一部分是指热运动活力的量,另一部分是指原子之间张力的量。这些张力在原子的排列发生变化时能引起热运动,第一部分相当于称之为自由热的部分,第二部分相当于称之为潜热的部分。” 他还分析了在电、磁和生物机体中的力的守恒问题。尽管他系统地完整地综合了能量守恒理论,他仍把发现定律的优先权让给迈尔和焦耳。 此外,还有好几位科学家对这条定律做出贡献,但这条揭示力、热、电、化学等各种运动间的统一性、使物理学融为一体的重要定律,在诞生初期却受到重。 【能量守恒定律与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关系】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这段时期里,德国医生迈尔(J.R.Mayer)第一个提出了能量守恒定律,而此定律得到物理学界的确认,却是在英国物理学家焦耳(J.P.Joule)的实验工作发表以后.能量守恒定律定律内容: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别的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别的物体,在转化或转移的过程中其总量不变.1)自然界中不同的能量形式与不同的运动形式相对应:物体运动具有机械能、分子运动具有内能、电荷的运动具有电能、原子核内部的运动具有原子能等等.(2)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摩擦生热是通过克服摩擦做功将机械能转化为内能;水壶中的水沸腾时水蒸气对壶盖做功将壶盖顶起,表明内能转化为机械能;电流通过电热丝做功可将电能转化为内能等等”.这些实例说明了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且是通过做功来完成的这一转化过程.(3)某种形式的能减少,一定有其他形式的能增加,且减少量和增加量一定相等.某个物体的能量减少,一定存在其他物体的能量增加,且减少量和增加量一定相等.能量守恒的具体表达形式保守力学系统:在只有保守力做功的情况下,系统能量表现为机械能(动能和位能),能量守恒具体表达为机械能守恒定律.热力学系统:能量表达为内能,热量和功,能量守恒的表达形式是热力学第一定律.相对论性力学:在相对论里,质量和能量可以相互转变.计及质量改变带来能量变化,能量守恒定律依然成立.历史上也称这种情况下的能量守恒定律为质能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的重要意义 能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最普遍、最重要的基本定律之一.从物理、化学到地质、生物,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原子核内部,只要有能量转化,就一定服从能量守恒的规律.从日常生活到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这一规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类对各种能量,如煤、石油等燃料以及水能、风能、核能等的利用,都是通过能量转化来实现的.能量守恒定律是人们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的有力武器.基本内容:热可以转变为功,功也可以转变为热;消耗一定的功必产生一定的热,一定的热消失时,也必产生一定的功.普遍的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在一切涉及热现象的宏观过程中的具体表现.热力学的基本定律之一.表征热力学系统能量的是内能.通过作功和传热,系统与外界交换能量,使内能有所变化.根据普遍的能量守恒定律,系统由初态Ⅰ经过任意过程到达终态Ⅱ后,内能的增量ΔU应等于在此过程中外界对系统传递的热量Q 和系统对外界作功A之差,即UⅡ-UⅠ=ΔU=Q-A或Q=ΔU+A这就是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表达式.如果除作功、传热外,还有因物质从外界进入系统而带入的能量Z,则应为ΔU=Q-A+Z.当然,上述ΔU、A、Q、Z均可正可负.对于无限小过程,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微分表达式为 dQ=dU+dA因U是态函数,dU是全微分;Q、A是过程量,dQ和dA只表示微小量并非全微分,用符号d以示区别.又因ΔU或dU只涉及初、终态,只要求系统初、终态是平衡态,与中间状态是否平衡态无关.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另一种表述是:第一类永动机是不可能造成的.这是许多人幻想制造的能不断地作功而无需任何燃料和动力的机器,是能够无中生有、源源不断提供能量的机器.显然,第一类永动机违背能量守恒定律.两者的区别与联系:热力学第一定律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科学实验中总结出来的一条普遍规律,适用于一切热力学过程.热力学第一定律表明,一切热力学过程都必须服从能量守恒定律,因此热力学第一定律实际上是包括热现象在内的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定律 世界是由运动的物质组成的,物质的运动形式多种多样,并在不断相互转化正是在研究运动形式转化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建立起了功和能的概念能是物质运动的普遍量度,而功是能量变化的量度。 这种说法概括了功和能的本质,但哲学味道浓了一些在物理学中,从19世纪中叶产生的能量定义:“能量是物体做功的本领”,一直延用至今但近年来不论在国外还是国内,物理教育界却对这个定义是否妥当展开过争论于是许多物理教材,例如现行的中学教材,都不给出能量的一般定义,而是根据上述定义的思想,即物体在某一状态下的能量,是物体由这个状态出发,尽其所能做出的功来给出各种具体的能量形式的操作定义(用量度方法代替定义)。 能量概念的形成和早期发展,始终是和能量守恒定律的建立过程紧密相关的由于对机械能、内能、电能、化学能、生物能等具体能量形式认识的发展,以及它们之间都能以一定的数量关系相互转化的逐渐被发现,才使能量守恒定律得以建立这是一段以百年计的漫长历史过程随着科学的发展,许多重大的新物理现象,如物质的放射性、核结构与核能、各种基本粒子等被发现,都只是给证明这一伟大定律的正确性提供了更丰富的事实尽管有些现象在发现的当时似乎形成了对这一定律的冲击,但最后仍以这一定律的完全胜利而告终。 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告诉我们,尽管物质世界千变万化,但这种变化决不是没有约束的,最基本的约束就是守恒律也就是说,一切运动变化无论属于什么样的物质形式,反映什么样的物质特性,服从什么样的特定规律,都要满足一定的守恒律物理学中的能量、动量和角动量守恒,就是物理运动所必须服从的最基本的规律与之相较,牛顿运动定律、麦克斯韦方程组等都低了一个层次。 定律内容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别的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别的物体,在转化或转移的过程中其总量不变。 能量守恒定律如今被人们普遍认同,但是并没有严格证明。1)自然界中不同的能量形式与不同的运动形式相对应:物体运动具有机械能、分子运动具有内能、电荷的运动具有电能、原子核内部的运动具有原子能等等。 (2)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摩擦生热是通过克服摩擦做功将机械能转化为内能;水壶中的水沸腾时水蒸气对壶盖做功将壶盖顶起,表明内能转化为机械能;电流通过电热丝做功可将电能转化为内能等等”。这些实例说明了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且是通过做功来完成的这一转化过程。 (3)某种形式的能减少,一定有其他形式的能增加,且减少量和增加量一定相等.某个物体的能量减少,一定存在其他物体的能量增加,且减少量和增加量一定相等。能量守恒的具体表达形式保守力学系统:在只有保守力做功的情况下,系统能量表现为机械能(动能和位能),能量守恒具体表达为机械能守恒定律。 热力学系统:能量表达为内能,热量和功,能量守恒的表达形式是热力学第一定律。 相对论性力学:在相对论里,质量和能量可以相互转变。 计及质量改变带来能量变化,能量守恒定律依然成立。历史上也称这种情况下的能量守恒定律为质能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定律的重要意义能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最普遍、最重要的基本定律之一。从物理、化学到地质、生物,大到宇宙天体。 小到原子核内部,只要有能量转化,就一定服从能量守恒的规律。从日常生活到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这一规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类对各种能量,如煤、石油等燃料以及水能、风能、核能等的利用,都是通过能量转化来实现的。能量守恒定律是人们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的有力武器。 小医生与啤酒匠发现科学新理——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 能量守恒和能量转化定律与细胞学说,进化论合称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而其中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却是和一个“疯子”医生联系起来的。 这个被称为“疯子”的医生名叫迈尔(1814~1878),德国人,1840年开始在汉堡独立行医。他对万事总要问个为什么,而且必亲自观察,研究,实验。 1840年2月22日,他作为一名随船医生跟着一支船队来到印度尼西亚。一日,船队在加尔各达登陆,船员因水土不服都生起病来,于是迈尔依老办法给船员们放血治疗。 在德国,医治这种病时只需在病人静脉血管上扎一针,就会放出一股黑红的血来,可是在这里,从静脉里流出的仍然是鲜红的血。于是,迈尔开始思考:人的血液所以是红的是因为里面含有氧,氧在人体内燃烧产生热量,维持人的体温。 这里天气炎热,人要维持体温不需要燃烧那么多氧了,所以静脉里的血仍然是鲜红的。那么,人身上的热量到底是从哪来的?顶多500克的心脏,它的运动根本无法产生如此多的热,无法光靠它维持人的体温。 那体温是靠全身血肉维持的了,而这又靠人吃的食物而来,不论吃肉吃菜,都一定是由植物而来,植物是靠太阳的光热而生长的。太阳的光热呢?太阳如果是一块煤,那么它能烧4600年,这当然不可能,那一定是别的原因了,是我们未知的能量了。 他大胆地推出,太阳中心约2750万度(现在我们知道是1500。
夏天天夏天
食品营养学论文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摘要:肥胖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本文首先论述了营养与肥胖的关系,认为单纯通过节食,减少营养摄入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并指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的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并提出了一些既有助于减肥瘦身,又保证了身体营养均衡的饮食方法。关键词:营养均衡,减肥在全国范围内一项题为“国人十大营养问题”的大型调查中,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同时又是许多慢性病如糖尿病的原因、胆囊疾病、高脂血症、高血压、骨关节炎等的促进因素。因此,控制超重和肥胖是我们面临的急迫任务。造成肥胖病,先天性因素(遗传)约占30%,后天性因素(环境)约占7O%。目前我们还无法改变遗传因素,但可以通过环境因素去影响它,环境因素中合理的膳食是预防肥胖病的决定性凶素。如何健康、科学的进行减肥瘦身,是广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一、肥胖的营养问题据营养专家研究发现,肥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饮食不均衡,或者营养过剩,或者营养不足。首先营养过剩是会导致肥胖的,影响体重的两个根本因素是热能的摄入量和热能消耗量,当能量的摄入等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能量平衡;当能量的摄人大于能量的消耗时称正向能量平衡,多余的能量以脂肪的形式储存在体内,因而产生肥胖;当能量的摄入小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负向能量平衡,体重减轻。显然肥胖是处于正向能量平衡状态,这种人一般食欲非常旺盛,且偏食高糖及高脂肪食物,多余的能量转变为脂肪,因而导致肥胖。但肥胖的人同样可能营养不足。许多人可能觉得奇怪,肥胖是由于营养过剩容易理解,因为体内吸收了过多的营养,使多余的脂肪增长,积蓄导致体形膨胀。但很多肥胖人士去医院检查时被发现,其体内营养不足,这是因为有的人的肥胖饮食习惯不好,偏好于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使得体内的某些营养素过多,而某些必须的营养素又吸纳太少。营养过多使身体肥胖,必须的营养素过少又使身体虚弱,毛病增多。所以营养专家认为,减肥瘦身,健康身体最重要的是均衡营养。二、减肥需注意营养均衡很多人通过饿肚子.吃药物.服用利尿剂.服用兴奋剂.少睡觉等方法来进行减肥,这样既不能长期坚持,又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因此这些方法都不宜采用。我们的身体需要均衡的营养,才能维持基本的新陈代谢,如果只吃水果而不吃含脂肪、蛋白质的食物,会有发育不良的情形产生,小肠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也将降低。此外,缺少油脂,便不易吸收脂溶性维生素,此种不均衡的饮食,势必会使体力无以为继,损坏健康。许多人以为,肥胖通过节食,采取饥饿法来减少营养的吸收就可以将身体瘦下来。但其实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因为当你在节食时,在减少营养的供给时身体也得不到一些每天必需的营养物质。时间一长,你的身体一方面吸收不到每同必需的营养素,一方面又减不去体内过剩的营养,不但减不了肥,还会危害健康。以身体健康作代价来减肥,值不值得呢?营养专家经多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个健康的新概念:减肥瘦身应从均衡营养做起。当体内的营养均衡,过剩的营养被消耗,排除出体外,不足的营养素每日得到适量补充,肥胖自然消失且保持身体健康。要达到营养均衡,日常饮食各方面需多加注意,每天各类食物进食要多样化、均衡、适量。健康的减肥是应当限制膳食的总能量,而不仅是限制脂肪的摄入,减肥期应适当增加蛋白质、低糖和适量脂肪。正常情况下,碳水化合物比例为55—6O%,脂肪为2O~25%,蛋白质大约为15~20%,量比为4:1:1。文献(2)认为在减肥期间也要保持营养素的摄入比例。减少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会使体内的代谢不完全而产生一定量的酮体能抑制饥饿感,另外酮体的分解也会消耗能量。减少糖的摄入,可以减少胰岛素的分泌,从而减少脂肪的合成,使糖原的贮存减少,促进运动脂肪动员,减少脂肪贮存。摄入适量的脂肪能够抑制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分泌,促进机体的脂肪利用。脂肪还会使人产饱腹感,使减肥者易接受低热量的膳食而不觉得饥饿难耐。减少食物的摄取使人会导致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不足,此还要食用一定量的水果来补充机体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三、科学、合理的饮食(1)少吃一些作用不大或有副作用的食物,多吃一些营养价值高而无副作用的食物。(2)少吃动物脂肪和油腻食物。长期摄入高脂肪的食物而很少运动,都有可能造成高血脂,增加冠心病的发作率。(3)用吃植物油代替动物油(大油)。植物油虽然1OO%含脂肪,但它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能刮掉饱和性脂肪酸中大量的油。另外,植物油中含VE,这是保持青春健美长寿的维生素。(4)少吃或不吃胆固醇高的食物。(5)少吃糖。许多研究尤其是流行病学方面的研究表明,体重过高(脂胖病).糖尿病.龋齿,可能还有动脉硬化症和心肌梗塞等与糖大量食用有关。大量食用低分子糖是有害的,应该以高分子糖为主满足对糖的需要,提出“戒糖”的口号不全面,因为无糖膳食会导致严重的代谢紊乱,出现低血糖等情况。(6)少吃盐。因为盐里含钠,人体含钠过多易得高血压等病。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天食盐低于5克,他们极少得高血压。(7)多吃水果和蔬菜。因为吃水果和蔬菜中的脂肪含量极少,但含有很多的维生素和蛋白质,还有许多的植物纤维和水分,生理价值非常高。(8)减肥者也需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入米.面等主食)。这是因为我们在减少多余脂肪的同时,需要能量和体力来支撑,还应增加肌肉。成人肌肉中的蛋白质含量约为19~2O%,蛋白质占人体总重量的45%,而蛋白质有肌肉收缩.供能等七大功能。特别要注意选用大豆,它的蛋白质含量比鸡.鱼.牛肉要高,比牛奶要高12倍,且价廉物美,现在已制成的速溶豆浆晶,其蛋白质含量远远高于牛奶。(9)多吃些山楂或山楂制品。山楂是药材又是消食食品。有减肥.降压之功能。(1O)平时要注意适当饮水。因为大量饮水是造成身体松弛肥胖的一个因素;另外尿的存积还会增加膀胱同尿内致癌物质接触的时间,有可能导致膀胱癌的发生。口渴应该饮水,包括训练中也可以饮水,但要适量。最好是在训练后一小时慢慢摄入少量的水,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心脏负担过重,还可以使身体里的水分慢慢地得到补充。平时最好多饮一些乌龙茶或是绿茶,因为它既能解渴,又能解腻减肥。(11)节制饮酒。白酒热量很高,多饮且肥胖。啤酒是最好的饮料,俗称液体面包,适当饮用能生津开胃.解渴去暑,啤酒中含有多种B族维生素和多种氨基酸,只有4~5%的酒精。含热量不高,但啤酒花的苦能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帮助消化吸收,所以大量饮用啤酒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吃一顿容易发胖,所以饮用啤酒一定也要适量。关于中国营养师地位法律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营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端于化学,其发展过程得益于流行学、传染病学,特别是细胞学、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际营养学界就确立了营养的定义:有关生命物生长,维持和修复整个生命体或其中一部分过程的总和。国外特别是日本的营养学发展迅速,营养立法相对完善。而在中国营养师作为一种新兴的职业才刚刚诞生。营养师地位的法律化是指营养师作为一种职业被法律所认可,即营养师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明确了营养师的权利义务,并规范着营养师的执业过程。 一、营养师地位法律化的背景 1、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营养状况与十几年前相比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却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的双重挑战。营养缺乏是因进食不足或进食不能被充分吸收利用或慢性疾病消耗较大引起的。典型的营养缺乏症是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过剩指能量摄入超过人体的消耗。常引起的疾病有肥胖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脂肪肝和糖尿病等。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都属于营养不良,对身体都会造成损害。 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翟凤英研究员称目前,我国营养不良的人口是全世界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每年因此带来的损失约为3000亿到5000亿元。 卫生部、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由营养过剩引起的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患者年龄日趋年轻化。全国有1.6亿成人血脂异常,有1.6亿成人患高血压,2000多万人患糖尿病。在大城市中每100人成人中就有30个人超重。我国居民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2、中国营养师的现状 (1)营养师严重缺乏 据上述卫生部等调查,城市居民营养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必要的营养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同时,营养师普遍不足,尤其是高技能公共营养师缺乏,其数量与人口比例严重失衡。 我国13亿人口只有3000多营养师,并且基本分布在医院里面,社区幼儿园等机构很难找到营养师。2003年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曾对全国临床医院做了一个调查,接受调查的403所医院中,仅有少数大型医院配备了两三个营养师,大部分医院因为找不到相关人才,就没有配备。 (2)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不一,培训名目繁多,营养师素质问题堪忧。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作为第四批新职业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中国的营养师职业发展开始步入正轨。 然而,近日记者在对营养师资格认证、从业现状和服务内容等的调查中,发现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社会上营养培训与认证名目繁多。面对记者关于哪个名目是正宗的营养师的提问,不同的培训负责人各持己见、自圆其说,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承诺培训后考取认证证书全国有效。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培训后考取的认证证书,都不属于国家对此职业的正式认证。换句话说,已有的公共营养师证书也只是“岗位培训”证书,而营养保健是只是协会的认证。 记者还发现有些培训班门槛很低,培训时间很短,一个小学毕业生培训两周摇身一变就成为营养师了。试问这种速成的营养师如何保证其素质?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的副秘书长逸飞,是这次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审批公共营养师课题研究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公共营养师培训与素质的问题,她说,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这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国家教材、国家资格认证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讨,一旦确定了国家级标准,公共营养师这个新兴职业就会有科学的发展轨迹了。 二、营养师地位法律化进程的发展 今年“两会”前,我国46位知名专家联名呼吁进行营养立法,提高国民生活和健康水平。卫生部专门召开了中国营养改善立法工作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认真听取了专家意见,表示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十分明确,这为营养立法创造了支持性环境。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在膳食营养方面最迫切的问题,中国营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起草的《国民营养条例》已于3月完成,5月递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做进一步讨论,有望在近年出台。 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试行)》着重解决以下问题:营养调查和监测,食品标签上必须注明营养成分,婴幼儿、妇女等特殊人群的营养等等。《条例》还规定,100人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配餐员,300人以上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管理师。同时,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 《条例》的可行性尤其是营养师配备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在农村没有幼儿园的地区如何落实是个难点。另外,按照《条例》规定的配备人数估算,我国目前营养师缺口在400万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餐饮消费水平迅猛增长。来自中国烹饪协会统计数字显示,1991年,全国餐饮网点的总营业额仅为492亿元,到2004年,这个数字就上升为7486亿元,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说,今年这个数字有望突破8800亿元。因此营养师人数与《条例》的可行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有关营养立法的准备工作已进行多年,《营养工作条例》、《营养师法》一直在起草、研讨之中。 三、职业法律化进程中的营养师的执业与探讨 营养学在中国相对于其它行业至今没有一个十分完善、理想的法律、政策环境,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干预管理体系,已有的立法在此领域仍是一片空白,营养学范畴的一切问题只能通过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去衡量解决。 那么,未来的营养学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已拿到或正在努力去争取营养师职业资格的人在将来的工作中,依据什么去实践操作?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接受营养服务的需求者(客户/求助者)又将靠什么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营养师的法律地位 从法理本质看,“营养师”作为一个全新概念的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应是以一个职业主体的形象面对社会需求。根据营养学行业已有的从业格局及对未来趋势的考虑,本行业人员的主体形式大致分类如下: ①医疗系统营养师 ②学校、机关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的营养配餐师和营养管理师 ③个体执业营养师或营养顾问 a个体营养服务机构 b合作或合伙制的营养服务机构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中国营养师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一是相关医疗、教育、餐饮等单位的内设机构,他们作为上述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的名义为需求群体服务;一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建立或组成非法人性质的营养服务组织,以个人或机构的名义直接面向社会服务。 营养师的个体执业经营主体是以“自然人”(即“公民”的概念)出现,其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是自然人。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排除合作制、合伙制(律师、注册会计师、外国心理医师)甚至公司制等多样化形式出现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医疗、教育、餐饮单位内的营养师,虽是营养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但并不具备与需求人群之间那种合同关系或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及权利的享有者(即:法律主体)应是其所在的单位,而他们仅是以“单位”的名义在履行职务而已。 2、营养师服务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从约定”的原则,在目前仍没有行业专门法律(特殊法)法规加以约束的前提下,营养师与其客户群之间的约定与行为,如不违反《民法通则》(一般法)第55条的规定:即:满足 ①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 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三个条件,双方之间的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与行为,即应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简言之,此时心理咨询师的服务就是合法的。 3、营养师开业执业的法律保障 获得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不同的等级可进行与其能力相符的营养服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执业呢?目前行业法规未出台之前,因医师、律师执业过程与性质同营养师执业有诸多相似之处,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也可为未来的营养立法做些有益的探索。 (1)营养师的管理 ①执业资格的授予(执业注册制度); ②行业主管机构; ③下列情况人员无资格执业: a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 c被取消营养师资格; d不宜从事执业的其他情形。 (2)心理咨询师的开业条件 按照与营养服务业务(属服务性行业)相关的几个其他行业的法律规定(比如《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开业的程序)及惯例,笔者认为营养师执业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具有 名符合职业标准及工作年限的从业人员(具有执业资格); ②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③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最少= 万元)与设备、仪器; ④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养服务机构的开业程序 ① 申请设立; ② 审批; ③ 开业。 (4)营养师的执业内容与法律形式 ① 执业内容: 按职业功能划分,其工作内容大体有: a营养调查 b营养测量 c营养管理 d营养咨询与指导 e营养教育等 ② 服务的法律形式: 《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甲方(营养师及其所在机构) 乙方(客户/求助者/需求者) 2)合同标的:营养健康服务; 3) 收费价格/酬金; 4) 服务的时间(周期)、地点(专业地点—营养工作室); 5) 治疗方案: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按既定膳食方案实施,求助者如无端阻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c 按照约定收取报酬; B甲方的义务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结合求助者实际情况,指定科学的膳食方案并案计划实施; c 保护乙方的健康权、生命权; d 保护乙方的隐私权; C乙方的权利 a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满意服务; b 对服务有知情权; c 健康权、生命权受保护; d 隐私权受保护; D乙方的义务 a 陈述自己的真实情况,以便让甲方能够确切地做出判断; b 接受甲方的膳食方案并尽量配合; c 按照约定交付报酬; 7)违约责任; 8)隐私保护、保密条款; 9)其它约定。 4、营养师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在法律法规、职业标准及行业惯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专门印营养服务,选择合理的膳食方案; ②从事营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③参加专业培训,接受营养学继续教育; ④对所在机构的营养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获取工资、报酬或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⑦其它。 (2)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②遵守行规(行业惯例、交易规则……)及行业服务操作规范; ③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营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 ④尊重客户的人格,关心、爱护客户,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⑤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对包括社区在内的全社会进行营养健康教育; 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客户利益受损,应依法负赔偿责任。 5、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主体: ①营养师履行职务所在的单位(医院、学校、餐饮单位等)是责任承担主体; 以单位自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②个体执业营养师作为服务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及个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个体执业营养师可以合伙经营,也可以起字号,称为个人合伙。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双方约定分担责任和分配盈余。 (2)可能的损害后果: ①对需求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 ②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权的损害; ③对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 ④对需求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的损害。 这些损害后果一般情况下同时发生,但有时也仅发生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3)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依《民法通则》第143条,营养师因职务行为与客户/需求者/求助者发生纠纷, 依据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其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① 停止侵害; ② 消除危险; ③ 返还财产; ④ 恢复原状; ⑤ 赔偿损失; ⑥ 支付违约金; 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⑧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涉及到诉讼,还可能受到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及依法罚款、拘留的“待遇”。究竟因何种行为而承担何种后果,则应区分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作为未来的执业营养师,必将团结起来信心百倍地投入营养事业。四、结论综上所述,健康减肥的核心原则是调整膳食结构,重视平衡膳食。单纯通过节食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因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注意合理,均衡的饮食营养,同样可以达到健康减肥的效果。
lalack1987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人们都在不约而同地关注一个重要问题——健康,大家都希望能够健康长寿。那么什么叫健康?怎样才能保持健康呢?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健康的定义为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三个方面全部良好的一种状况,而不仅仅是指没有生病或者体质健壮。要想保持健康,至少有以下几点需要引起注意:一、健康的健康理念——保持健康的基本前提为什么用这么拗口的一句话呢?就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有着不健康的“健康理念”,具体表现为:从不注意养生,自信地认为自己只要有技艺高超的医生、疗效卓绝的好药,就能保证健康。恰恰就是这种观念,导致了很多人的英年早逝——钧瑶乳业的前老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古人有“医能治病,不能救命”之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医生虽然能治好你的病,但是如果你自己对你的生命不珍惜,谁也没办法救你的命!我们的祖先发明了一个词——“养生”,这个词真是太好了,保养才能长生;从没听说哪位长寿的人是靠医生和药物治疗来实现的。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即使有再好的医生,也不如不得病,再好的药不如不用药。健康,要把握在自己手中!二、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健康的基本保证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说明要想健康长寿就要保持良好的心态。那么不良的心态会导致什么问题呢?中医自古就有“五志过极伤五脏”之说:人的怒、喜、思、悲、恐五种基本的情志分别为肝、心、脾、肺、肾五脏所主宰,在正常的情况下,五脏六腑互相配合,人们的这五种情志能够自然地流露出来,也能够自发地有所节制;一旦情志过极,无法节制,那么就会损伤相应的脏腑。比如说经常生气、大怒不止的人最容易得肝病,反过来,肝病患者,往往脾气不好(生活中随处可见);而在女性,往往表现得更为明显,喜欢生气的女性一般最容易患痛经、乳腺小叶增生,见到这样的患者,基本上不用问,一看脸色发青、脾气暴躁易怒就可知晓。这些病,与中医所说的肝是密切相关的。整天悲悲切切的人,他的肺功能必然受损,肺功能不好,维护机体表面的功能异常就容易经常感冒、咳嗽等那就不说了,反过来说,肺功能不好的人,往往他也高兴不起来,你看《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大家都知道她得的是肺痨。五脏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主体,如果这个主体一动摇,那么保持健康就无从说起。美国哈佛大学进行了一项长达60年的研究,结果显示:大约75%的人在75岁的时候还活着,其中多是知足常乐的人。好身体和长寿取决于感情上的应付能力,并且保证自己不在心理上受到任何压力,而这要比其他一些诸如锻炼或者是饮食习惯的一些因素更为重要。所以说保持良好的心态是保持健康的基本保证。那么在生活中如何保持良好的心态呢?我觉着最重要的是学会换位思考,从多个角度去看待问题,从积极的方面去看待问题。传说古时候有一位老妇人,她的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大女儿嫁给一个卖雨伞的,小女儿嫁给一个卖剪纸花的,本来他们生活得都挺好的,但是老妇人总是愁眉不展,为什么呢?晴天的时候她就发愁大女儿家的生意不好,雨天就发愁小女儿家的生意不好,结果弄得疾病缠身。有位智者告诉她说:“晴天你小女儿家的生意更好,雨天你大女儿家的生意更发达,有什么发愁的呢?”她恍然大悟,一身疾病不治而愈。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曾经有人说的:“生活中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怎么去发现呢?就得积极地看待生活中的问题。三、有规律的作息习惯——保持健康的必要条件对规律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几点起床、几点吃饭等这样一成不变的、机械的作息时间表。.我更愿意把规律解释为顺应大自然的规律,根据季节的交替,来相应地制定我们的作息时间表。中医自古讲究“天人相应”,什么意思呢?人来自于大自然,是顺应大自然的规律而产生的,我们脏腑活动、气血运行在很多地方与大自然的变化是有着相似的规律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去适应这样的规律,而不是违背这样的规律,才是健康之道。《黄帝内经》第一篇《素问.上古天真论》,讲的就是养生。文章开篇就问: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世异耶,人将失之耶。岐伯对曰:上古之人,……,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这一段文字用很简练的语言说明了为何古人能够健康长寿,而当世之人却年过半百而衰,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顺应自然的规律。那么生活中我们如何根据大自然的规律来修正自己的生活规律呢?《黄帝内经》里面有“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的古训,那么我们如何在起居上体现这个道理呢?说到这个问题只要明白大自然阴阳变化规律,就不难做出决定了。春季:寒气虽然还是比较重,但是阳气渐盛,万物复苏,经过一个冬季的休养生息,我们人体的各项功能也该渐渐恢复。我们可以早点起床,适当地在做一些活动,引导人体阳气的生发。夏季:阳气越来越旺盛,万物茂盛,生机勃勃,经过春天的生发过渡,人体的阳气也渐渐地调动起来了。我们早晨要早点起床,可以进行一些体育运动(当然根据自己的体质要适度,不能影响上午的工作),此时的锻炼较之春天可以稍微加强,以助长人体阳气。秋季:阳气由盛渐衰,经过春生夏长,各种作物果实成熟,应该收藏了,人体的阳气也该渐渐地休养生息了,我们的生活节律也要作相应地调整,虽然同样是早起,但是晚上应该早点休息。冬季:天寒地冻,万物封藏。春天的生机,全靠冬天来孕育,所以北方的农村有“猫冬”这一说。这个时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所以在起居上我们要早睡晚起——即使想进行适当的活动,早晨也不要起得太早——尤其老年人,最好等太阳出来再锻炼,这样可以减少很多得病的危险。四、均衡的饮食搭配——保持健康的重要支柱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民以食为天”,如果不吃饭,健康何从谈起?但是吃饭却不仅仅是把东西装到肚子里就算了事——要想保持健康,我们得尽可能保持均衡的饮食搭配,如何均衡呢?我最想说的就是不要偏食和选用应季的蔬菜。不要偏食,从营养学角度大家都明白,偏食不能使身体得到全面的营养。我从五味应五脏的角度说说偏食的危害:古人将味道分为五类:酸、苦、甘、辛、咸,分别入五脏的肝、心、脾、肺、肾,大家都知道治疗感冒要用辛散的药物如生姜、大葱、芫荽、薄荷一类,就因为感冒属于肺上的病,而辛能入肺,所以可以治疗感冒。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过于食用辛味的东西,比如辣椒、胡椒一类,就会发现这一段这个人火气很大,很容易发脾气,为什么?因为辛能入肺,肺气过盛则伤肝,所以就表现出肝的问题了。同样的道理,过于食用甜的东西也能伤肾;过于食用酸的东西能伤脾胃;过于食用苦味的东西能伤肺;过于食用咸味的东西能伤心。另外饮食也有寒热性之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体质选用不同的食物。什么叫做应季的蔬菜呢?就是在某个季节应该成熟的蔬菜。对于反季节的蔬菜,我一直持保留态度,为什么呢?因为自然界的规律,在相应的地方,不同的季节,就会有不同的食物,这是老天爷给我们的,也是最适合这个地区的人食用的——这就是自然规律。当然,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偶尔尝尝鲜,换换口味,也未尝不可,但是我不喜欢有些人以此作为炫耀并且乐此不疲。五、适当的劳作——保持健康的重要方面《三国志?吴普传》说到华佗创五禽戏的时候提到:人体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尔。动摇则谷气得消,血脉流通,病不得生,譬犹户枢不朽也。这句话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呢?人若要健康,得有适当的运动,但是不能过头;适当的运动能够促及消化吸收,使气血通畅。人体如能气血通畅、百脉调和,就不会生病了。事实也是这样,俗话说得好:“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道理都是相通的。现在有很多的锻炼方式比如太极拳、跑步、散步、静坐、跳舞等等,想要运动的话,如何选择运动种类呢?因为种类太多,很难具体地给大家说清,我就给大家说一个大体的原则,那就是老年人、脑力劳动者或性格内向的人、平素运动较少的人、阳气不足的人,可以选用一些“动”的锻炼方式,比如太极拳、散步等等,运动量由小到大,以感觉身上微微有汗为度;体力劳动者、活动已经比较多的人,性格急躁的人等等可以适当地选用一些“静”的锻炼方式,比如打坐调息一类的,以感觉到心旷神怡为度——当然不要强求,应该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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