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灰灰
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最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激情,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纽约时报》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最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政府,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领导人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第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方法: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网络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领导人都应有的能力。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最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
萌萌萌萌瓜
从美国大选上可以看出,美国的政党之间的竞争非常的激烈,没有一个政党能够把百姓放在心里头,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权利而在竞争。所以导致了美国战乱分其党羽党派之间竞争激烈,然后老百姓的暴动你非常的严重。
薄荷点点
写作思路:不要平铺直叙地进行,要注意及时地、不断地变化描写的角度,使描写更加具体,给读者主体化之感。做到条理清楚、自然、明白,不杂乱,要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东亚及冷战史研究专家阿恩·维斯塔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谁成为美国领导人,处理对华关系的效果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美方与中国领导层实现合作的能力;二是美国影响中国政策的能力。
这段话讲清楚了美国大选的作用:”希望一个新的美国政府能作出的改变。”这种希望出于自信而不是外部原因。所以,大选对中国没有本质上的影响。中美两国仍旧在原有的框架中相处,美国的外交政策会带有总统个人的特色。据说,拜登比特朗普更民主文雅一些。仅此而已,别无新意。
所以,大选对于美国仍旧是新旧总统的和平交接,不会产生杀戳。这才是大选的真正意义。重复一下,大选能保证从政人员的人身安全。至于犯罪分子,大选可以取消他的所有保护权利,更好地绳之以法。例如,发动马岛战争的阿根廷前总统阿尔铁木,就被大选后送入了终生监禁的牢门。
美国公民都热爱民选的所有的总统。对总统的好评和坏评都能在大选期间公开表示。然后用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希望。但是,又有谁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呢?林肯总统通过了废奴法令,却没能消除种族和阶级歧视。
看得我爱不释手, 跟单之蔷的一起, 非常值得珍藏.现在当当网还有卖的,大概40多点, 我连续买了三本拿来送人, 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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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具体来说,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美国的政体是总统制共和制中国是标准的高度中央集权制,即所有权力都向上集中,所有行
问题1,美国每一次出兵都是出于美国的国家利益考虑,2次伊拉克战争的起因是伊拉克吞并科威特,第一次没有迫使萨达姆下台,萨达姆继续试图恢复武装,结果美国决定消除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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