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优米酱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农民应否享有社会保障,竟然成了社会保障...孙中山则是中国传统大同社会思想的杰出继承者,他提出的“三义”思想中的“民生”就是...
墨剂先生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蓝精灵helen
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重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从表面上看,衣食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都是个人小事,但从全局看、从深层次看,民生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标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衡量科学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关系民心向背、国家命运的大事。各级领导干部要掌握科学方法,正确处理好发展、民生、和谐三者的辩证关系。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这个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的整体。科学发展是手段,是基石,离开了科学发展,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持续,民生就不可能有效改善;民生得不到改善,就不可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劳动和创造热情,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就难以稳定和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发展就难以为继,已有的发展成果也有可能付诸东流,改善民生就会失去基本保证。只有坚持在科学发展中改善民生,通过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加快科学发展步伐,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在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上创造新业绩,又要在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上做出新文章,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赵大宝宝
突出强调民生问题,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它顺应了党心民心和时代潮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胡锦涛曾强调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一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为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之首是以民为本,解决好民生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诚意的拥护,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关键就是在于它极大地、快速地、持续地改善了民生,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快速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入手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改善民生是当前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大政策,必须千方百计落实好。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民生问题的新特点,我们在改善民生问题上要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首先要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有所突破,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和人民群众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人民群众有了更高的物质文化需求,在解决了商品短缺之后,现在又出现了某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短缺,因此必须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生活环境等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人民群众在这方面的享有水平;其次要在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上有所突破,下决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谋利行为,取缔各种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后在解决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上有所突破,在我们的改革发展的过程上,由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制度不衔接、不完善等问题,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我们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妥善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改善民生是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条件。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最大成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使中国老百姓得到实惠。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应体现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改善民生上。 尽管我们国家的GDP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均生活水平在全世界还属于中下水平。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所以说,我们要合理改善民生,做好建设小康社会 的任务。 改善民生要依靠改革发展 当前一些关系民生的现实问题,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结构失衡问题也有体制不完善问题,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产生的问题,有思想观念问题也有工作方法和作风问题,有利益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价值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等。但总的来看,这些问题基本上都还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充分重视,是可以逐步解决的。解决民生问题,还是要靠继续深化改革。 民生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归根结底也要靠发展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基本点在和平时期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通过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减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进一步消除贫困现象,使国内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使改善民生成为推动经济繁荣的基础动力;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清醒的认识,改善民生的要求要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注意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和福利增长刚性上升的特点,防止不切实际的福利倾向,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总之,国家在持续高速发展,各种民生问题也在全面突显出来。解决了民生问题,便是解决了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根本问题。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今天的民生问题,能够让我们保持发展中的理性;而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今天的民生问题,则能够顺应时代潮流,实现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地创造和生活的目标。基于党的执政理念越来越成熟,政府将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当作自己的基本职责所系,我们有理由期待,民生问题一定会引起进一步的关注与重视,保障民生的措施将在不断完善中真正解除国民生活的诸多后顾之忧,并在以往的基础上得到更为全面的改善。
呵呵!好吧,等你抄好了,拿给我看看把~~不想在网上抄,我抄你的就好,不然会被抓到的!!民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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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态又称举止,是指人的行为动作和表情,日常生活中的站、坐、走的姿态,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都可以称为举止。体态与人的风度密切相关,是构成人们特有风度的主要方面。
难点,你认为在论文中,哪一块比较难做比如收集处理资料,问题的处理方法等都可以写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论文名称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第一,名称要准确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观念也渐趋不同,这种变化在高中生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现在中学生的消费市场成为商家的必争之地。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