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354

快乐花蛇
首页 > 学术期刊 >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论文答辩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yinyuyinyusuzezz

已采纳

我之前打这个辩题是打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还是靠法律。我打的是道德。个人感觉道德比较好打。我把我方的观点和对方的观点跟你说说吧。道德:1.道德的广泛性。道德能够调整法律调整不到的社会关系。2.道德对问题解决的根本性。法律倾向于通过外部力量来使问题得到解决,而道德则主要依赖于内心的信念来维系。这种内心的信念使人们自觉的遵守社会公德,社会秩序就能很好维系。这个地方是我们跟对方的交锋点。当时我们拼例子,但是要知道拼例子讲究后发制人,先举例子反而不利,对方可能给你一个反驳就得到裁判的赞赏。所以当时我们就在这个环节上拿了分(技术问题)第三是什么我忘记了。法律:1.法律具有强制力,能够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秩序的有序进行。2.法律具有统一性,一个统一的标准能使全社会有一致的信仰,违法者被抨击,守法者被褒扬,而道德则没有统一的标准,道德不道德在于个人的主观臆断。这里也是对方和我们的交锋点,我们提出了八荣八耻、五讲四美等等作为反击,同时提出区际法律冲突冲击对方,法律同样不统一(我们聪明的四辩)。3.法律是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而道德只是单一的自律。对方的说法让人感觉他们价值上比我们高,但是我们提出了道德的他律性,比如新闻媒体的作用等来反驳。那场比赛我们赢了,因为我们擅长打煽情,像道德这样的感性词给了我们比较大的煽情空间,我们的四辩的结辩说到在座都起鸡皮疙瘩,但是总的感觉还是旗鼓相当。都说时代的命题要有时代的色彩,如果是打法律建议楼主从时事出来,比较有说服力,比如周老虎、人肉搜索等等,都非常好发挥。很乐意跟你探讨,如有需要可在百度上发信息交流,希望可以帮到你。

356 评论

liushuangr

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

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

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反方的例证看似有板有眼,实际上有些牵强附会:以"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为驳难,虽然是一种近乎强词夺理的主动,但毕竟在气势上占了上风。

正方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论据的片面性,果断地从"孙悟空"这一面着手,以"悟"就是"知"反诘对方,使对方提出关于"孙大圣"的引证成为抱薪救火、惹火烧身。

扩展资料

在历史和生活里,迫于道德压力而“自杀”者并不少见。道德虽不是生活必需品,可它对人的修养和身心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文明的人类是靠道德的建立来作保障的。道德的传承也同样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劳动和创造,以致分门别类地产生各自的要求和水准。——选自叶千华《心灵夜语》第348页“浅说道德法律爱情”。

“道德”离开了人类的群体性“公共”活动,也就不成其为“道德”。 “道德”是针对“人类整体”而言的; “道德”是针对各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的;“道德”是针对各个国家内部的政府、政党、行业、企业、家庭等各层级组织和其人民等的“人群集聚体”而言的。

147 评论

赵西法119

法律重于道德,个人理由如下:

255 评论

薇宝儿521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经过激烈的争辩,我发现无论是对方辩友还是我方辩友都怀着对高度的责任感,而对方辩友的观点也使我受到很大的启发,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对方义愤填膺的措辞中,我发现几点不妥之处:第一点:对方辩友提出法律有强制性,权威性,高效性等优点。但是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一个持久性状态,强制权威的法律也许短期内有很好效果,但是单纯地惩治容易产生反效果而且法律存在他律性表面性,又如何能维护社会长久秩序呢?而道德是向善的,自律的,其发挥作用是内在的,自发的,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也是主要方式啊!第二点:对方辩友强调,法律有统一性,客观性,标准清晰,有章可循,而道德标准不清晰,无章可循。对于这一点我方表示非常遗憾啊。首先,社会中长期发展存在的道德怎么会是模糊的呢,天朝中国和谐向荣的景象不就是人民清晰明了的道德观的体现吗?要说有章可循,“八荣八耻”“尊老爱幼”这些不就是我们心中善恶的标准吗。其次呢,法律执行的妥协性和失误后的不可挽救行对社会秩序甚至会产生反作用,而道德是循序渐进的。法律是死的条条框框,道德是活的规范领域,对方辩友是希望生活在硬生生的牢笼之中呢,还是更自由公正的规范领域之中呢?第三点:对方辩友还很巧地结合实际用现状说话,现状是要提倡法制社会,国家是依法而存的。对方辩友的结合现状我方感到很欣慰!但是呢,首先辩题中的靠法律和法制不是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这样的偷换概念破坏了辩题的公正误导了观众和评委啊。再者,我们也来谈谈现状: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是需要一个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还需要一整套完整公正的法律体系和知法机关体系。那么人民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者客观公正不也正是道德的主导吗?没有道德这根主心骨,法律的强制辅助作用难以发挥啊! 而我方则认为,道德能渗透社会方方面面,更是法律的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因为道德是立法,是执法,是守法的基础。第一,法律的制定受道德影响,体现道德的要求,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就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 其次,道德也是执法和守法的基础,法律的执行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执法者素质的高低至关重要,而执法者素质的高低是由个人道德水平决定的,守法者的素质高低也决定了他会否好好守法的根据。 最后,法律的发挥实质上有很大局限性,部分私人生活不适合用法律。我们还是学习对方辩友结合现在来谈吧。从大事件来说,救人先要钱的发生,难道需要一部法律要制裁他们,要求偿命吗?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从道德角度其违背了社会道德观念,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批判和控诉,这样的精神教育和感化才是治本治根的啊。我是花心的人,做过脚踏两条船的错事,导致了我方二辩现在的怨妇可怜模样。我知道我应该专一一点的。但是如果用法律来制裁我表示愤怒。爱情是自己的事,法律来强制未免太荒唐了!再从小事着眼,上课睡觉,无聊偷拿公共应急箱里的药品,这些明显违背道德的坏事自然需要道德来感化教育,难道还需要高高在上的法律来惩治? 因此,法律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使用工具,而道德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因子和主导力量,当前的社会诚信问题,老人碰瓷问题,犯罪问题破坏着社会的稳定,而法律只能被动消极的,事后进行修正,而道德则是主动,积极的,预见性的维护社会稳定。 一百年前德国的哥德斯堡住着一个叫康德的老人,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让他终身信仰,一个是身边的道德准则,另一个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因此,我方认为社会稳定主要靠道德。

281 评论

yangguangsnow

(一)借力打力 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 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 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 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这里,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他有一系列并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重新解释字词的理论作为坚强的后盾:辩题中的"知",不仅仅是"知道"的"知".更应该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知";守法并不难,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杀人也不难,但是要懂得保持人的理性,克制内心滋生出恶毒的杀人欲望,却是很难。这样,正方宽广、高位定义的"知难"和"行易"借反方狭隘、低位定义的"知易"和"行难…的攻击之力,有效地回击了反方,使反方构建在"知"和"行"表浅层面上的立论框架崩溃了。 (二)移花接木 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于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我们把这一技法喻名为"移花接木"。 例如.在《知难行易》的论辩中曾出现过如下一例: 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 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反方的例证看似有板有眼,实际上有些牵强附会:以"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为驳难,虽然是一种近乎强词夺理的主动,但毕竟在气势上占了上风。正方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论据的片面性,果断地从"孙悟空"这一面着手,以"悟"就是"知"反诘对方,使对方提出关于"孙大圣"的引证成为抱薪救火、惹火烧身。 移花接木的技法在论辩理论中属于强攻,它要求辩手勇于接招,勇于反击,因而它也是一种难度较大、对抗性很高。说服力极强的论辩技巧。诚然,实际临场上雄辩滔滔,风云变幻,不是随时都有"孙行者""孙悟空"这样现成的材料可供使用的,也就是说,更多的"移花接木"。需要辩手对对方当时的观点和我方立场进行精当的归纳或演绎。 比如,在关于"治贫比治愚更重要"的论辩中,正方有这样一段陈词:"…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倒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论辩比充饥更重要。"话音一落,掌声四起。这时反方从容辩道:"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反方的答辩激起了更热烈的掌声。正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反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旨要,鲜明地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地扼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 (三)顺水推舟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论辩中: 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辨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神话故事都是夸大其事以显其理的,其精要不在本身而在寓意,因而正方绝对不能让反方迂旋于就事论事之上,否则,反方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方法论"必占上手。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的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均人"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地导出"家又怎么搬"的诘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当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四)正本清源 所谓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义而言,就是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的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人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观点服务。较之正向推理的"顺水推舟"法,这种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 例如,在"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论辩中,有这样一节辩词: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出贡献,真叫人心寒啊!(掌声)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可能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啊!(掌声)对方辨友戴着跳槽眼镜看问题,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流动都是跳槽了。(掌声)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效果。 (五)釜底抽薪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种选择都于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一个具体技法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诘,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例如,在"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的论辩中,有如下一轮交锋: 反方:…我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 正方:…对方辨友这里错误地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就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全场掌声) 反方:那我还要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的思想道德它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是求利的精神? 正方: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吗?(掌声) 第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人瓮"之意,有备而来。显然,如果以定势思维被动答问,就难以处理反方预设的"二难":选择前者,则刚好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更是谬之千里。但是,正方辩手却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人,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地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辩场上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要想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一些反客为主的技巧还仅仅是一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反客为主还需要仰仗于非常到位的即兴发挥,而这一点却是无章可循的。 (六)攻其要害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 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 :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 ,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 。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 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 (七)利用矛盾 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 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 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 ,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 ,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八)“引蛇出洞”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快调整进攻手段,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离开阵地,从而打击对方,在评委和听众的心目中造成轰动效应。 在我方和悉尼队辩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时,对方死守着“艾滋病是由HIV病毒引起的,只能是医学问题”的见解,不为所动。于是,我方采取了“引蛇出洞” 的战术,我方二辩突然发问:“请问对方,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对方四位辩手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场上失分太多,对方一辩站起来乱答一通,我方立即予以纠正,指出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这就等于在对方的阵地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阵线。 (九)“李代桃僵” 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 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 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 。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 “李代桃僵”这一战术之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我方立论中 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 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的技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 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知识积累和辩论技巧珠联璧合,才可能在辩论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十)缓兵之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见到如下情况:当消防队接到求救电话时,常会用慢条斯理的口气来回答,这种和缓的语气,是为了稳定说话者的情绪,以便对方能正确地说明情况。又如,两口子争吵,一方气急败坏,一方不焦不躁,结果后者反而占了上风。再如,政治思想工作者常常采用“冷处理”的方法,缓慢地处理棘手的问题。这些情况都表明,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慢”也是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好办法。论辩也是如此,在某些特定的论辩局势下,快攻速战是不利的,缓进慢动反而能制胜。 例如,1940年,丘吉尔在张伯伦内阁中担任海军大臣,由于他力主对德国宣战而受到人们的尊重。当时,舆论欢迎丘吉尔取代张伯伦出任英国首相,丘吉尔也认为自己是最恰当的人选。但丘吉尔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采取了“以慢制胜”的策略。他多次公开表示在战争爆发的非常时期,他将准备在任何人领导下为自己的祖国服务。 当时,张伯伦和保守党其他领袖决定推举拥护绥靖政策的哈利法克斯勋爵作为首相候选人。然而主战的英国民众公认在政坛上只有丘吉尔才具备领导这场战争的才能。在讨论首相人选的会议上,张伯伦问:“丘吉尔先生是否同意参加哈利法克斯领导的政府?”能言善辩的丘吉尔却一言不发,足足沉默了两分钟之久。哈利法克斯和其他人明白,沉默意味着反对。一旦丘吉尔拒绝入阁,新政府就会被愤怒的民众推翻。哈利法克斯只好首先打破沉默,说自己不宜组织政府。丘吉尔的等待终于换来了英国国王授权他组织新政府。 再举一例,在某商店里,一位顾客气势汹汹找上门来,喋喋不休地说:“这双鞋鞋跟太高了,样式也不好……”商店营业员一声不吭,耐心地听他把话说完,一直没打断他。等这位顾客不再说了,营业员才冷静地说:“您的意见很直爽,我很欣赏您的个性。这样吧,我到里面去,再另行挑选一双,好让您称心。”“如果您不满意的话,我愿再为您服务。”这位顾客的不满情绪发泄完了,也觉得自己有些太过分了,又见营业员是如此耐心地回答自己的问题,也很不好意思。结果他来了个180°的大转弯,称赞营业员给他新换的实际上并无太大差别的鞋,说:“嘿,这双鞋好,就像是为我订做的一样。”营业员以慢对快,以冷对热,让顾客把怒气宣泄出来,达到了心理平衡,化解了这一场纠纷。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在论辩中要正确使用“以慢制胜”法,至少要注意以下三点: 其一,以慢待机 后发制人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在时机不成熟时仓促行事,往往达不到目的。论辩也是如此,“慢”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必须的。“以慢制胜”法实际上是论辩中的缓兵之计,缓兵之计是延缓对方进兵的谋略。当论辩局势不宜速战速决,或时机尚不成熟时,应避免针尖对麦芒式的直接交锋,而应拖延时间等待战机的到来。一旦时机成熟,就可后发制人,战胜论敌。如第一例中,丘吉尔在时机不成熟时,不急于成功,以慢待机。在讨论首相人选的关键时刻,以沉默表示反对,最终赢得了胜利。 其二,以慢施谋 以弱克强 “以慢制胜”法适用于以劣势对优势、以弱小对强大的论辩局势。它是弱小的一方为了战胜貌似强大的一方而采取的一种谋略手段。“慢”中有计谋,缓动要巧妙。这里的“慢”并非反应迟钝,不擅言辞的同义语,而是大智若愚、大辩若讷的雄辩家定计施谋的法宝之一。如第一例中,丘吉尔面对张伯伦的追问,装聋作哑,拖延时间,实际上是假痴不癫的缓兵之计。在这一种韧性的相持中,张伯伦一方终于沉不住气了,丘吉尔以慢施谋终于取得了胜利。 其三,以慢制怒 以冷对热 “慢”在论辩中还是一种很好的“制怒”之术。论辩中唇枪舌剑,自控力较差的人很容易激动。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服过分激动的人,宜用慢动作、慢语调来应付。以慢制怒,以冷对热,才能使其“降温减压”。只有对方心平气和了,你讲的道理他才能顺利接受。如第二例中的营业员,就是以冷静的态度、和缓的语气,平息了对方的怒气,化解了矛盾。 总之,论辩中的“快”与“慢”也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兵贵神速,“快”当然好。可是,有时“慢”也有“慢”的妙处。“慢”可待机,“慢”可施谋,“慢” 可制怒。“慢”是一种韧性的战术,“慢”是一场持久战,“慢”是舌战中的缓兵之计。缓动慢进花的时间虽长,绕的弯子虽大,然而在许多时候,它却往往是取得胜利的捷径.

352 评论

相关问答

  • 法律与道德论文提纲

    提纲就是纲要;摘要就是关键内容的摘录

    30岁男人的世界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道德与法律论文格式

    正文标题班级 学号摘要关键词正文 一般是这样的 希望对你有用

    sugar糖果君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论文题目

    在我国,道德是行为的底线,法律是行为的警戒线,两者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却又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社会的秩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与法律实践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

    壹只头俩只脑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法律与道德论文1500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

    愿无悲喜2015 1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法律与道德的论文研究意义

    撰写论文注意事项: 1、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萨瓦底卡Fs 2人参与回答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