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紫蝶57
作为学生,一稿多投的目的类似于“鸟枪法”,为了节约时间,提高稿件被录用的机会。比如,一篇论文同时投给A、B期刊。A期刊可能经过一番审稿后退稿,B期刊可能经过一番审稿后录用了。这里的审稿周期短至几周,长至1月有余。那么按我所说的一稿多投情形,可能经过1个月后你有一篇文章被录用。那按照正确的流程,先投A期刊,经过1个月,被退稿,再投B期刊,经过1个月,被录用。这就花费了2个月的时间,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学制较短的硕士研究生,相对来说是比较紧张的。作为期刊的角度,一稿多投是会产生学术造假行为。较正规期刊都会要求签署版权转让书,一稿多投跟这一项是相违的。那么提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可否实现这样一种机制:类似于投放简历然后发放offer——对论文进行一稿多投,如果有多个期刊对论文有录用倾向,这时可否让作者选择期刊刊登。
我的大BABY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
不能。原则上不要一稿多投,但是如果想提高命中率,也分技巧。你可以等多久没回复就继续投稿,或者分三个类别,一个是级别高的,一个是保底能差不多通过的,错开时间。如果
看您要投什么期刊 ,想要可以帮忙
应该是可以的。但一般来说,即使是都被接受了,可能不放在同一期发表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