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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iechen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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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ky小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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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的主题思想,真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网上的.....通过对孔乙己后半生几个悲惨生活片断的描述,成功地塑造了封建末世备受科举制度摧残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国民当时的昏沉、麻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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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小熊

我就是这么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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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先生

孔乙己的死是受科举制度毒害的,他一辈子没有中举,他很穷但是自命清高,总是自欺欺人地用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来嘲笑短衣帮,然而短衣帮同样嘲笑他。孔乙己作为一个“读书人”,一生梦寐以求的是金榜题名、飞黄腾达,然而他只是活在自己的梦里,总想着只要有一天中了举,便可以有成就,从不想现在如何营生,所以造成了他的悲剧,这个悲剧的原意其一是他自己好吃懒做,其二就是科举制度的迫害。整篇文章表达出了科举制度打造了一系列人与社会的悲剧。这反映了封建时期科举制度造成的等级森严,它所造成的后果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致死是一样的。孔乙己从科举考试的制度云梯上跌了下来的“小丑”。其实他们的出身都差不多,都死一介书生,都是十年窗寒苦读,只为金榜题名,有考上去的就是统治者,回头欺压这些以前和他以前读书的穷书生,这就是封建科举制度下的一个残酷事实。孔乙己生活在一个世态炎凉、等级森严的社会,但是他也确实迂腐且不学无术。因此孔乙己并不是都应该被侮辱。《孔乙己》都是用轻描淡写、漫不经心的口吻描述悲剧的,这也显示出那时候,人们也已经习惯了这个社会,从而对此没有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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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坏蛋make

这是一位大学生写的论文,你可以参考一下。再次通读了《孔乙己》,感觉茫茫人生,孔乙己就是一杯醇酒,越品越有味道,甘之如饴。大概悲剧是永恒的美吧,而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已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一,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的凄美。小说开始介绍鲁镇的酒店的格局:[1]“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一)旧中国社会的象征--咸亨酒店[2]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二)冷竣的语言冷竣的社会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得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已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又如“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3]要知道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三)小人物的生活“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因工作的单调、无聊(“专管温酒”)和生活的苦闷(“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而特别记起给自己带来笑声的孔乙己,“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孔乙己还未出场,我们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记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因为他是人们单调、无聊和苦闷生活的一个笑料,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孔乙己这样一个迂腐、落魄的穷知识分子在大人和小孩心目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也是毫不受人尊敬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句话就一方面深刻说明孔乙己可有可无、可笑可怜、无足轻重的地位,再次显示他的寂寞与悲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的“凉薄”(即冷漠、薄情)、麻木,对别人毫不关心、毫不同情。二,孔乙己的脸色艺术[4]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戮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孔乙己“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细节,来分析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三,悲剧的结局终究是悲剧[5]“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6]这一段真是太绝妙了:人未出场,先写声音--“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次写状态--“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再写神态--“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人物的形象一层一层推进,一点一点丰满,整个一段节奏紧凑,又显得从容。白描、对白、心理刻画浑然天成。更可贵的是,每个字都有它的妙处,每一句话都锤炼到极至,多一个显繁赘,少一个字则缺佚。然而,更精彩的还在后头。当我读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我的感觉仿佛是爬到一座山巅。突然,前面是万丈深渊,然后,被人从身后踹一脚,瞬间惊恐下坠,这凄凉,这无助彻心彻骨。这一段真可谓平淡中暗藏突兀,庸常中见高超,却了无刀斧痕迹,让人不得不叹服。[7]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凉薄”还是显示出鲜明的特殊性:孔乙己和丁举人都是穿长衫的科举知识分子,人们对丁举人的炎威越是臣服,对失败者孔乙己的“凉薄”也越是强。对人们的取笑,此时的孔乙己已无法分辩,“跌断……”,是他不能不维持的最低的面子,他内心里还存在着求生的意志,所以他恳求掌柜不要再说了。可人们还是“说笑”着,看着他喝完了酒,坐着用手“慢慢走去”。身残体废又无谋生手段的孔乙己以后该如何生活呢?他的结局必然只有一个:死亡。孔乙己在笑声中登场,最后又在笑声中走向死亡,“笑声”贯穿着全篇。这阵阵笑声跟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它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冷酷,同时也批判了群众的麻木。这种以喜写悲的写法,使小说的主旨表现得更突出、更深刻。四,悲剧的背后“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8]与西方相比,中国缺少真正的悲剧精神、悲剧意识,但果真如此吗?难道悲剧精神、悲剧意识在中国真的就从来都没有获得到过一片生长的土壤吗?否!屈原的绝决便具有真正的悲剧精神、悲剧意识。不过,这种崇高的决断在儒道盛行的时代中,丧失殆尽。“好死不如赖活着”--中国人在这种思想的浸染下,完全失掉了反抗的原生冲动,以至于面对侵略者,不少国人也逆来顺受。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1911年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称帝,复辟势力猖撅,革命成果被窃夺。“五四”运动前后,科举制度虽被废除,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然根深蒂固,封建教育仍以其他方式推行,人民仍处于昏沉、麻木状态。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李大别等领导和策动了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文化教育进行猛烈抨击。为了愤怒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为了“描绘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以“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冬创作了小说《孔乙己》。致谢:参考文献:[1][5]《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上)》作者:王富仁 刘勇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析鲁迅《孔乙己》的现实性与象征性》作者:王润华 《鲁迅小说新论》 学林出版社[4]《《孔乙己》语文教学素材》 作者:滕银祥 中国基础教育网[6]《二十年读懂《孔已己》》作者:守望古典 世纪沙龙(网络)[3]《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作者:王富仁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7]《喜剧的氛围悲剧的内容——重读《孔乙己》 》作者:邓玉霞 《语文教学与研究》[8]《鲁迅:中国文化的守夜人--读《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作者:廖四平 王滢 人民网这是百度百科里面的论文,供参考。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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