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无涯子
一
给书籍分类排次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早以前,就有圣人给《诗》《书》《礼》《乐》《易》《春秋》排过序。后来有贤人改良这个排法,结果排成《易》《书》《诗》《礼》《乐》《春秋》。在我们看来,这两种排序都是有道理的。前一个次序是教育学的,也就是按施教的先后排序;后一个次序是历史学的,也就是按书的年代先后排序。不过相比之下,影响更大的是后一个次序。它由《汉书·艺文志》(下称《汉志》)保留下来,成为几千年中国目录学的圭臬。我们于是想:既然从20世纪中期以来,出土了许多汉以前的文献,那么,是否有必要按《汉志》的标准,也给它们排个序呢?显然,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因为这样做有两个很明显的意义:一方面,对考古学在文献学方面的贡献作一个总结;另一方面,验证和补充《汉志》,丰富这份关于汉代知识体系的记录。
限于篇幅,我们打算先提出一份关于子书文献的清单。这主要因为,子书在出土文献中占有很大比重,品种很多样,而且大部分是佚籍。比如《汉志》著录诸子之书4324种,新出土的相关文献有65种,约为1.5%。这个数量是很可观的。
现在,我们打算按《汉志》的体例来排列新出土的汉代子书文献。为此,提出一份相关简帛资料的缩略语名单,如下:
1. 子弹库楚帛书:即湖南长沙子弹库出土的帛书。1942年,因被盗掘而问世,今藏美国华盛顿赛克勒美术馆。
2. 信阳楚简:即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竹简。1957年至1958年,在两座战国墓中出土,共148简。
3. 银雀山简:即山东临沂银雀山的竹简。1972年,在两座西汉初年墓(墓葬年代在公元前136年至118年之间)中出土,共4956简。
4. 马王堆简和马王堆帛书:即1972年至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墓葬年代为公元前168年)出土的文献,包括竹简617简、帛书12万多字。
5. 八角廊简:即1973年,在河北定县八角廊汉墓出土的竹简,约2500简。
6. 阜阳汉简:即1977年,在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竹简,约6000简。
7. 张家山简:即1983年底至1984年初,在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竹简。
8. 放马滩秦简:即1986年,在甘肃天水市放马滩秦墓出土的竹简,共461简。
9. 慈利楚简:即1987年,在湖南省慈利县城关石板村出土的竹简,整简1000余简,共计21000字,主要记载吴越二国史事。
10. 郭店楚简:即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村出土的竹简,共804简,有字简730简,其上有13000多个楚国文字。
11. 上博简:1994年,两批战国楚竹书出现在香港文物市场,上海博物馆斥资购回,共得1200余简,其中第二批为497简。
12. 清华简:2008年,清华大学接受校友捐赠,收藏了一批在海外流散的战国竹简,共2496简。
13. 北大简:2009年,北京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得到3300多简西汉竹简,其中完整简有1600余简。
就出土子部文献来说,以上最重要的是郭店楚简、上博简和年代较晚的马王堆帛书。依马王堆3号墓墓主下葬时间(前168)推算,本文介绍的出土子部文献,均应产生在刘向校书(始于公元前26年)之前。
以上诸项并不代表战国至西汉出土文献的全部。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文物。例如1951年至1954年,在长沙五里牌、仰天湖、杨家湾等地出土了战国简;1959年至1989年,在甘肃武威磨嘴子、旱滩坡、五坝山等地出土了汉简;1965年以来,在湖北江陵望山、凤凰山、藤店、天星观、九店、岳山、秦家咀、扬家山、毛家园、高台、王家台、周家台等地出土了大批战国至西汉的竹简木牍。这些新资料,已经得到各方面关注,成果很多。除掉发掘报告、简帛汇编、研究论文和校读记以外,还有一些概论性的著作。今参考这些成果,排列新出土的汉代子部文献如下。
二
儒家:《汉志》著录52种,以《晏子》为首,次为《子思》及孔子后学之书,次为《孟子》及稷下儒家书,次为其他儒家书,次为汉儒之书及杂著。诸书特点是生发六经,留意仁义,祖述尧舜,宗师仲尼。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29种。
(1)《晏子》一种,银雀山简。今存102简,约3500字。共16章,为《晏子春秋》的最早传本。据此拟题。晏子生卒在孔子前,刘向《晏子实录》云其书“皆合六经之义”,故列为儒家之首。
(2—3)《缁衣》两种:一为上博简,24简,978字,简长54.3公分。一为郭店楚简,47简,存1156字,简长32.5公分。两种《缁衣》均为23章,每章均以“子曰”开头,内容接近传世本《礼记·缁衣》,据拟篇题。《汉志》“诸子略”以《子思》为儒家次篇,梁沈约曾说《缁衣》“取子思子”。今据此著录。
(4—5)《五行》两种:一为郭店楚简。50简,1144字,简长32.5公分(同《缁衣》),共28章,有篇题。一为马王堆帛书,存180行,约5400字,经外有传。两种《五行》皆属思孟五行的作品,据拟篇题。
(6—9)郭店楚简四种:一为《性自命出》,67简,约二十章,前半论“乐”,后半论“性情”,据简文拟题。一为《成之闻之》,40简,论君子立教、立言等事,据篇首四字拟题。一为《尊德义》,39简,存千字左右。篇首云“尊德义民乎民伦可以为君”云云,据拟篇题。一为《六德》,49简,据内容拟题。四篇简长皆为32.5公分,内容亦接近上文《缁衣》《五行》。
(10—11)郭店楚简二种:一为《鲁穆公问子思》,8简,存150字。据首句拟题。一为《穷达以时》,15简,存300余字,载孔子厄于陈蔡时的言论,据内容拟题。二篇简长皆为26.4公分,皆出孔子后学之手。
(12—13)郭店楚简二种:一为《唐虞之道》,29简,论尧舜禅让等事,据篇首四字拟题。一为《忠信之道》,9简,据内容拟题。二篇简长皆为28.2公分。一说此二篇属纵横家。查郭店楚简有纵横家书《说之道》,简长15.2公分。此二篇的形制与之不合,故仍归儒家。
(14—26)上博简十三种:其一《性情论》,40简,1256字,简长57.2公分,分6章。据内容拟题。其二《子羔》,14简,395字,简长55.5公分,记述孔子答子羔问先王之游事。据第5简简背上端文字拟题。其三《鲁邦大旱》,6简,208字,简长55.5公分,记孔子答鲁哀公论刑德。以首四字为题。其四《相邦之道》,存4简,107字,简长55公分,记述孔子与子贡讨论王道。据末篇内容拟题。其五《弟子问》,存25简,简长54.7公分。据内容拟题。其六《孔子见季桓子》,存27简,554字,简长54.6公分。据首句文字拟题。其七《君子为礼》,存16简,简长54.5公分。据首句文字拟题。其八《中弓》(“中弓”即孔子弟子“仲弓”),存28简,简长47公分。据第16简简背文字拟题。其九《颜渊问于孔子》,存14简,312字,简长46.2公分。据句首文字拟题。其十《民之父母》,14简,397字,简长45.8公分。记子夏问诗及为政之道,文字内容与《礼记·孔子闲居》《孔子家语·论礼》多相重而稍胜,据拟篇题。其十一《昔者君老》,存4简,158字,简长44.2公分。记太子接受国君遗训的经过,据首句文字拟题。其十二《子道饿》,存6简,121字,简长44公分。据首简首三字拟题。其十三《从政》,存24简,659字,简长42.6公分。据内容拟题。
(27)《宁越子》,慈利楚简,简长45公分。应即《汉志·诸子略》儒家所载《宁越子》。
(28—29)《儒家者言》两种:一为八角廊简,存104简,分为27章。一为阜阳汉简,木牍正、背面共存有47个篇题。二书皆记孔子及弟子言行,内容与《孔子家语》《说苑》等书相重,据拟篇题。
道家:《汉志》著录37种,以《伊尹》等三代道书为首,次为《老子》,次为《文子》《庄子》《周训》等先秦道家书,次为黄帝书,次为其他道家书及杂著。诸书皆宗秉要执本、清虚自守等君人南面之术。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19种。
(1—3)马王堆帛书三种:一为《九主》,存52行,约1500字。内容为伊尹论“九主”(一说出自《伊尹》),据拟篇题。一为《明君》,存48行,约1500字,以奏疏口吻说明君之理,据拟篇题。一为《德圣》,存13行,约400字。论德、圣,据拟篇题。三篇均抄写在帛书《老子》甲种卷后。
(4—6)《老子》三种,郭店楚简。甲种存39简,简长32.3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二十章;乙种存18简,简长30.6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八章;丙种存14简,简长26.5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五章。
(7)《老子》一种,北大简。存282简,约5265字,简长约32公分。
(8—9)《老子》二种,马王堆帛书。甲种存69行,约抄于高帝时期;乙种存31行,约抄于文帝时期。《德篇》在前,《道篇》在后。
(10)《文子》,八角廊简,残存277简,约2790字。其中87简内容与今本《文子》相重,据拟篇题。
(11—12)《庄子》两种:一为阜阳汉简,残存8简。其内容与传本《庄子》中的《外物》《让王》《则阳》等相合,据拟篇题。一为张家山简,存44简,约1692字,原有篇名作“盗”。
(13)《周训》,北大简。存200余简,约4800字,分14章。原题“周驯”。
(14)《太一生水》,郭店楚简,14简,约350字,简长26.5公分。含“太一生水”“天道贵弱”两主题,据篇首文字拟题。
(15)《亘先》,上博简。存13简,500字左右,简长39.4公分。“亘先”二字抄写在第3简简背,意为先天地而生。
(16—19)马王堆帛书四种:一为《经法》,存55行,约5000字,含《道法》《国次》等9篇,以农战、法治为主题。篇名“经法”二字写在篇末。一为《经》,又名《十六经》,存65行,4000余字。全篇共15组,以阴阳刑德为主题,有《立命》《观》等篇题。一为《称》,存25行,1600余字。篇题“称”写在篇末。一为《道原》,存7行,464字。篇题写在篇末,其后记字数“四百六十四”。以上四书均抄写在帛书《老子》乙种之前。
阴阳家:《汉志》著录21种,以早期阴阳家书《宋司星子韦》为首,次为《公梼生终始》《邹子》等六国阴阳家书,次为《容成子》等历法五行阴阳家书,次为汉阴阳家书及杂著。小序云阴阳家出自天文历法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3种。
(1)《楚帛书》,子弹库楚帛书,900余字。分三部分,分别讨论四时、天象、月忌。有神像图,无篇题。
(2—3)银雀山简两种:一为《阴阳散》,论及“阴散为生,阳散为死”。二为《曹氏阴阳》,论及天地四时刑克。二篇均有篇题。
法家:《汉志》著录10种,前7种为战国古书,含《李子》《慎子》;后3种为汉代书、不知作者之书及杂著。小序云法家出自刑法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1种。
(1)《慎子曰恭俭》,上博简。6简,128字,简长32公分。简首云“慎子曰恭俭以立身”云云,据拟篇题。
墨家:《汉志》著录6种,首为周初尹佚所传之《尹佚》,次为墨子弟子书,末为《墨子》。小序云墨家的主张是贵俭、兼爱、尚贤、右鬼。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3种。
(1—2)上博简两种:一为《鬼神》,又名《鬼神之明》,存8简,197字,简长53公分,据首句拟篇题。一为《容成氏》,53简,3000多字,简长44.5公分,有篇题。前者主题(“鬼神之明”)又见于《墨子·明鬼》,后者所述上古帝王传说有兼爱、非攻、尚贤、节用的倾向。据此录为墨家。
(3)《墨子》,信阳楚简,存119简,470余字,简长45公分,似是《墨子》佚文。原无篇题。
纵横家:《汉志》著录12种,前5种为《苏子》等战国书,中1种为秦代书,后6种为汉代书。小序云其出自行人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5种。
(1)《战国纵横家书》,马王堆帛书。存325行,约11000字。前半讲述苏秦游说,后半辑录战国游说故事。据内容拟题。
(2)《说之道》,郭店楚简。27简,403字,简长15.2公分。一说所记为苏秦言行。篇首云“凡说之道,急者为首”云云,据拟篇题。
(3—5)《语丛》三种,郭店楚简,格言体。甲种存113简,简长17.3公分,一拟篇题为《物由望生》;乙种存54简,简长15.2公分,一拟篇题为《名数》;丙种存73简,简长17.6公分,一拟篇题为《父无恶》。体式接近《说苑·谈丛》《淮南子·说林》等书,据拟篇题。
杂家:《汉志》著录20种,前2种为“黄帝之史”等人所作,次6种为周秦书(含《吕氏春秋》),次9种为汉代书,末3种为“杂”集之书。小序云其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今著录出土文献1种。
(1) 《吕氏春秋》,阜阳汉简。存40余简。内容与《吕氏春秋》相合。其中《知士》《童(重)言》等章有标题。
小说家:《汉志》著录15种,前9种为先秦人所作,后6种为汉代人所作。两部分皆依作者为序,而未以书中人物为序。小序云其出自“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4种。
(1) 《赤鹄之集汤之屋》,清华简。共15简,简长45.1公分。讲述伊尹救夏桀故事,标题见末简简背。
(2—3) 复生故事两种:一为《丹》,放马滩秦简,存8简,简长约23公分。述及“丹”死而复生故事,据拟篇题。一说应题《志怪故事》或《墓主记》。一为《泰原有死者》,北大木牍,168字,牍高23公分。以复生者口吻说丧祭宜忌,秦人所作,据篇首文字拟题。
(4) 《妄稽》,北大简。存107简,约2700字,简长约23公分。讲述汉代妒妇故事。原有篇题。
三
我们在编写以上这份子部文献目录的时候,想到一些有意思的道理。
第一,关于中国“书”观念的形成。
按照《汉志》的六部分类,以上列举的只是战国至西汉出土文献中的诸子之部;如上文所说,还有许多文献未予介绍。比如在湖北江陵望山楚墓、荆门包山楚墓、随县曾侯乙墓、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了很多记录车马甲胄的遣策,或者记录司法、交易、疾病、祷祝、占卜等日常事务的书信、律令、簿籍、签牌。这些文献是我们通常说的档案或文书,不是“书”(典籍),所以按刘向等人的目录体例,本文未予著录。但这些资料恰好提示了刘向等人校书时的环境:他们必须面对大量文书文献,必须把“书”和文书档案明确地划分开来。而这样一来,他们写下的《别录》《七略》和《汉志》,便成为中国“书”观念形成的标志。
刘向等人所建立的“书”观念,对后世影响很大。几千年来,各种文书档案都被目录学家排斥,而未阑入“古典文献学”的范围。学者们昧于对文书档案的了解,于是有“中国古‘书’产生于何时”的困惑。解决这个问题难吗?其实不难。以上目录告诉我们:只要和文书作个比较,“书”的来历就清楚了。“书”区别于文书的主要特点,从形式上看,是经过了编纂;比如刘向等人的校书,主要内容便是采用合并众本为一定本的方式编书。但从实质上看,二者功能不同:“书”是公诸大众的文献,而文书则是用于日常事务,只在当事人中小范围流传的文献。因此可以说,“书”的形成,其实质就是大众文献的形成。换言之,“书”的产生,其实就是把原来用于日常事务的文献加以提升,使之具有超越意义。正因为这样,最早的中国“书”有三大特点:其一被称作“典”“谟”“训”“诰”,其二以律令、道德教训等具普遍意义的知识为内容,其三用于体制化的教学。“六经”就是这样的“书”。而子部“书”的形成,则表明“经”的扩大。正因为这样,《汉志》把子部书看作“《六经》之支与流裔”。
第二,关于六部分类法的形成。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为“书”下一个定义:“书”就是因传播需要而被编纂的文献。从这个角度看,目录学上的六部分类法,乃意味着社会对六类文献提出了传播需要,使之进入编纂。这六类书,就是《汉志》所说的“六略”。其中“六艺”“诸子”“诗赋”三略之书由刘向校理,原是皇室之书;“兵书”“数术”“方技”三略之书分别由步兵校尉任宏、太史令尹咸、侍医李柱国校理,原是官守之书。透过这种分工,可以看出两种“书”的分别:刘向校理的是国家图书馆的收藏,是已经成形的“书”;另外三人校理的是部门资料室的收藏,尚未脱离档案性质,是半成形的“书”。不妨说,所谓“校书”,是让后一种“书”取得正式身份的仪式。
那么,为什么在“六艺”“诸子”“诗赋”三略之外,增加的是“兵书”“数术”“方技”三部呢?这个问题,可以从出土文献中找到答案。资料表明,在出土文献中,子部书占有很大比重(从数量看,是诗赋文献的十倍)。按照刘向等人“诸子出于王官”的说法,这意味着,有一批官守——例如联系儒家的司徒之官、联系于道家的史官、联系于名家的礼官、联系于墨家的清庙之守、联系于法家的理官、联系于阴阳家的羲和之官、联系于纵横家的行人之官、联系于杂家的议官、联系于农家的农稷之官等等——在提升档案为“书”的历程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在战国至汉初的墓葬中,出土了很多“兵书”和“数术”“方技”之书。其中兵书有银雀山的《吴孙子》《齐孙子》《尉缭子》《六韬》等,有张家山的《盖庐》等;数术书有多种《历谱》、多种《日书》、多种卜筮祭祷竹简,以及马王堆的《天文气象杂占》《五星占》《出行占》《木人占》《阴阳五行》《太一辟兵图》等;方技书则有《脉书》《病方》《白水侯方》《十问》《合阴阳》《杂禁方》《引书》《脉死候》《六十病方》《医马书》等。这些资料意味着:刘向等人校书之时,其实对官守文献做过调查,进而从百官中选出步兵校尉、太史令、侍医三职——选出了三类书的代表。正因为这样,《汉志》认为:从档案到“书”的演变,是首先在官守中完成的。有鉴于此,我们不仅要借助官守来理解六部分类法的形成,而且要借助官守来理解六类中各小类的形成。
第三,关于学派分类的标准。
对于“诸子百家”“九流十家”等概念,研究者曾提出怀疑,认为这些概念不符合哲学史或思想史的事实。比如著名的《剑桥中国秦汉史》就说:“刘向和刘歆所编的书目,作为遗产,所留下的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分类却往往是错误的。”(中译本第696页)这种说法对不对呢?不对。因为它忽视了刘向等人的文献学实践,进而忽视了思想同物质的关联。
不过,这一说法提出了一个问题:应当如何“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事实上,解答这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为古代子部文献编一份目录。因为编子部书目的关键就是进行学派划分,划分过程中必须试用各种方法,从而找到正确的出路。从简帛研究者的经验看,可用的方法有三条:一是根据已经明确的学派文献的特色词,来判断暧昧文献的归属(因为同一个学派会有相同的问题和语言方式);二是根据已经明确的学派文献的思想主旨,来判断暧昧文献的归属(因为学派成立的基础是有相近的学说);三是从暧昧文献的存在样态——比如出土地点、物质形式——中找到古人赋予的分类属性,进而得出判断(因为学派意味着历史上的认同)。本目录就是这样做的。比如,除掉注意出土文献同传世文献在文句、主题词、思想倾向的关联外,也注意这些文献在出土时彼此类聚的方式。这样一来,“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基本道理便呈现出来了。其核心是三句话:(一)对于当今的分类来说,古人的分类是最重要的历史事实,必须尊重。(二)古人的思想,不仅表现在他们说了什么,而且表现在他们做了什么以及如何做。(三)因此,思想考察应该从语言的物质载体和物质表现入手。
以上这些话,包含这样一个意思:古代人进行学派划分,是有其物质依据的。主要有三种物质:一是人。比如《吕氏春秋》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说的就是作为学派标志的人。这种人又称“子”,也就是代表了某个师承系统。二是书。比如《汉志》以“凡某某家”表书的数量,说“凡诸子百八十九家”云云,这其实就是把书作为“家”(学派)的代表。三是官守。比如司马谈说“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意思是六家之分取决于求“治”的路线,每家源于一种为官的职责和习惯。第三项最为重要,因为在上古时代,官守不仅掌管了资料(书),而且掌管了教育(人),具有根本意义。刘向等人虽然是面向“书”来进行学派划分的,但他们却能尊重传统,把学派的渊源归结于官守,便可以说是把握了事物本质。《汉志》中有这样一个事例:同样是容成公所传书,《汉志》却把《容成子》归入诸子略阴阳家,把《容成 *** 》归入方技略房中术,因而打破了“人”的标准(所以,本目录也依据《容成氏》同《墨子》的关联,将其判为墨家)。《汉志》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呢?最有力的推测是:依据官府所藏。由此看来,《汉书·叙传》所说“刘向司籍,九流以别”是富于深意的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九流十家是刘向、刘歆、班固共同认可的学术分类。
第四,关于目录学的学术要求。
在中国学术史上,刘向等人的校书活动是一件划时代的事情。它不仅建立了“书”的观念,而且创立了一套目录学体系,包括六略三十八部的分类和为古书整理本撰写叙录的方法。在子部书方面,则有两件事让人印象深刻:其一是用校勘、辑佚等手段将大量散简、异本汇编为子书,其二是用目录序次展现学术的时代变迁。从本目录可以看到:《汉志》诸子略著录各家,都是严格按文献的形成年代排序的。也就是说,重视文献自身的源流,是刘向等人最重要的工作思路。
按照这一思路,本目录在编制之时,也充分关照古人通过行为所表达的文献分类。这类行为有三种:其一,往往将同类文献抄集在一处;其二,往往用不同质量的竹帛抄写不同内容的文献;其三,为便庋藏,往往用相同长度的简帛抄写同类文献。通过这些行为,我们懂得:古文献的载体是同它的文体相对应的。比如竹制载体有“简”有“楬”。“简”是大竹,通常载录书籍,包括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之书;“楬”是小竹,通常用为签牌。又如竹、木之间也有体用之别,即通常把竹质材料用为书籍的载体,而把木质材料用为文书的载体。这种情况提示我们:对出土文献进行目录编制,必须注意载体的形制,把它们用作分类、排序的依据。比如郭店楚简有《唐虞之道》和《忠信之道》,简长28.2公分;又有《说之道》,简长15.2公分。后者的性质很明确,是纵横家书;如何判定前者的性质呢?从形制不合这一点看,本目录认为其学派属性也不相合,遂把前者判属儒家之书。
总之,为出土文献编制目录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它拉近了我们同资料的距离,使我们渐次走进刘向等人的工作现场。对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个目录学的基本要求,我们于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个认识是:所谓“辨章学术”,意味着要从形式与内容两方面,来认识古代知识与思想的逻辑关系;所谓“考镜源流”,意味着要结合制度与人这两个要素,来探明古代知识与思想的来龙去脉。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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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爱人、利民”的造物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先秦时期墨家的代表墨翟在《墨子》一书中,从“兼相爱、交相利”的视角,提出“爱人、利民”的造物价值观,并围绕这一价值判断标准,阐释百工造器应遵守的工艺技术原则及职业,明确表达“重质轻文”的造物观念。
论文关键词:墨子;“爱人、利民”;百工;造物伦理思想 墨子,名翟,生卒于春秋战国之际,略后于。墨翟生、长于鲁之小 邾 国,其学术渊源亦来自于邹鲁文化( 邾 娄)。春秋战国时期,邹鲁造物文化发达,“古代舟、车、服、用器物,多称以 邾 或娄”。从《墨子·公输》、《墨子·各城门》等诸篇对于军用器械及守城防御器械制作的记载,墨翟本人就是能工巧匠,精通制造器械的各种技艺。
墨翟作为墨家学派的代表,其学术思想集中于《墨子》一书中。《墨子》一书在汉代存有71篇文章,目前只存留了53篇。据考证,其中《尚贤》《兼爱》《非命》等24篇记载了早期墨子及墨家思想,《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是墨家后期思想。“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和伦说是墨子思想体系中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在造物层面,“爱人、利民”的造物伦理思想贯穿于《法仪》《七患》《节用》《节丧》《备城门》等诸篇中。
一、“爱人、利民”的造物伦理价值观
先秦时期,首先提出了“仁者,爱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伦理思想。“仁”作为儒家伦理学说的核心,其内涵可理解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此言为孔子弟子有子所说,但是也表达出孔子对于“仁”之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观点,发源于家庭血缘关系的“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情感,扩展到层面非血缘的“泛爱众,而亲仁”,儒家的仁爱原则便具有上下、尊卑、远近的不同。与儒家不同,墨家则提出:“今天下无小大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的伦理观。既国无大小,人无贵贱,皆为天之邑、天之臣,那么不论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遵守天之法度,实现彼此之间的尊重与友爱,遵循“兼相爱”、“交相利”的伦理准则,完成仁人所应完成的“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使命。
由此也可以看出,“天下之大利兴”应是墨家“兼爱”思想的最终目标。从墨家功利主义观而言,“天下之大利兴”便是实现天下百姓的富庶、安定,这一价值判断标准同样适用于百工的造物活动。对百姓有利的,就要多加生产,对于百姓无利的,就停止生产,《节用》篇云:“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餍,殁世而不卷,古者明王圣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此也。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日:凡天下群百工,轮、车、 鞲 、 匏 、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日:凡足以奉给民用诸,加费不加民利则止。”。造物的门类、量的多寡,质的高低均以是否与民有利为最终的评判标准,在造物层面体现出墨者“爱人、利民”的伦理价值观。
二、百工“遵法仪”“尽其能”、“大利至巧”的职业操守
《考工记》总论“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审曲面势,以饬其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该处百工有多种含义,一种指周代主管营建制造等事的职官名,如汉代郑玄注:“百工,司空事官之属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另一种指各种工匠,如《·徐无鬼》:“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墨子》文中“百工”是第二层意思,作“从事各种行业的工匠”解。《墨子》文中虽谈政治理想与治国法则,但是常常以百工之事为例证。文中多处提及百工之职及“遵法仪”“尽其能”“大利至巧”的职业操守。 1.“遵法仪”作为百工,若要成其事,首要的便是“遵法仪”,《墨子·法仪》篇中提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已。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法仪:法度之义,应遵循的法则。抛却墨子治国、治天下的理念,仅从百工造物这一层面进行论述,墨子所论及百工应遵守的五种法则,在《考工记.舆人》篇。与《吕氏春秋.职分》篇中都有记载。墨子认为,巧匠遵守五法,能够造出符合标准的器物,拙匠依之,也可以做到不逾矩而成器。匠之不论巧、拙,若要成其事,皆应以此五法为度,不可违背。“遵法仪”是百工的成器之道,应遵循的技术法则。从百工的职业操守而言,若使所造之器符合使用要求,利于民用,不论是良工,还是拙工,都必然的要遵守上述这五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五法的制定既是百工应遵循的技术原则,也是百工利人、利民、减少无谓耗费,兢兢业业、恪守职责的职业的要求。
2.“尽其能”《淮南子·兵略训》云:“若乃人尽其才,悉用其力。”墨子在《节用》篇中强调百工以“民用足”为标准各尽其能,“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日: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鞍、 匏 、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日:凡足以奉给民用诸,加费不加民利则止”轮、车、鞍、 匏 、陶、冶、梓、匠,百工之事,皆关系到百姓日用的方方面面,百工尽其能,就能满足百姓日用:为良工,纵使王公大人,也要有所依托。墨子认为,百工各尽其能制器为用,但是所作之物皆要于民有用,民用足且加费不加民利则止。结合墨子“节用”“节丧”“非乐”等篇中尚质轻文的`文质观来看,此处“凡足以奉给民用诸,加费不加民利”可做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为日用器物生产量的多寡而言;另一方面为器物加工过程中实用功能的实现而言。综合这两方面论述,百工所造之器要做到器物量与质的满足民用,百工造器就应控制在适度的量的把握和器物实用功能的实现两个方面。先秦时期,百工并不能控制器物数量的生产权限,作为百工“尽其能”的“能”的职责发挥就是要要限定在物质功能性以满足百姓日用要求范围之内,完全避免“加费而不加利”的文饰性追求。从而使百姓获益。在物质财富尚不富足,普通百姓生活尚处于贫困的先秦时期,墨子对于当时的统治者及百工在制器之量与质两个方面提出的“尽其能”的职业道德性要求,是有时代的进步意义的。
3.巧与拙中国造物工艺史中非常重要的两部工艺性文献,一部是先秦时期《考工记》,另外一部是明末宋应星著《天工开物》,这两部工艺文献都在技术层面强调造物过程中“工巧”的重要性。“天时,地气,材美,工巧”既是贯穿《考工记》《天工开物》等工艺文献中主要的造物思想,也是中国传统造物的造物原则和价值评判标准。如果说“天时,地气,材美”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因素,“工巧”则是所有自然因素转化为良器的重要的技术手段,传统工艺造物中对于工之巧否多停留在对于工匾技艺精湛与否的评价层面。如许慎《说文》解释:“巧,技也,从工謦”《墨子》一文中也多次论及工之巧拙,《墨子》文中工之巧拙观念不仅停留于技术层面,而是以最大化功效性的实现为目标,进入到以“利人与否”为价值评判标准的造物的道德层面。如《鲁问》篇中以公输子制雀为例,来说明墨子的工巧观念: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日:“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巧,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文中公输子能够“削竹木制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可谓之巧,公输子也自以为此举已是工之至巧,但是墨子并不以为然,墨子从造物的功效性、性出发,认为“匠之为车辖,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才是真正的巧。对于巧拙的判断,墨子直言:“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对于工之巧拙,除了对公输子“削竹木制鹊”这一事例进行评判以外,在《外储说左上篇》还记载了“墨子为木鸢”的事例,同样说明了墨子对于工之“巧、拙”的这一观点。墨子认为自己“三年而成的木鸢,蜚一日而败”“不如为车鞔者巧,“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李砚祖先生在《“目意中绳”:韩非子设计思想评述》一文中,提出“这里实际上摈弃了技术层面上的高低和巧拙的一般性讨论,而进入了从造物的经济性、效用性出发审视工艺技术的价值这一更高层面的探析,这是一个性的道德层面。” 三、“质先文后,去文重质”的造物观念
1.文与质“文与质”是中国古典一对基础范畴。“文”可以解释为人的感官所能感知的事物的声音、线条、色彩有机组合所形成的形式美感,“质”则是与文有别的实体。《系辞下》云:“物相杂,故日文。”其意为“文”是人的五官能够感知的声、色、形的协调组合;《周礼·冬官·考工记》“设色”篇中论述“画 缋 之事”,提出“青与赤谓之文”;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文,错画也。”“质”概念的最初涵义,与物相关。《说文》云:“质,以物相赘,从贝,从所”“赘”意为“以物质钱,从敖,从贝”,由此可以看出许慎有关质的解释,质之内涵应与物之可交换的实用价值有关。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解释日:“质,朴也、地也,如质有文是。”
2.质先文后与尚质反文有关文与质的美学关联,始见于经典,“子日: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川,儒家从秩序之美视点出发,完成文饰与质实的观点的统一。与儒家文质观不同,墨家对于文与质的关系问题,从功利主义的层面先后提出了质先文后,甚至是尚质反文的观点。墨子曾言“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
由此可以看出墨子对于文、质的观点十分明确,先解决物质层面的生存需要,文饰形式美感的追求依附于物质功效性的最大化实现,质先文后。
对于文与质关系孰重孰轻的价值评判中,墨子分别对于宫室、四时服装、出行的舟车提出应遵循的“尚质去文”的制造法则,并对于违背这一法则有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提出警示。
(1)宫室建造对于宫室建造,墨子以节约用度,国富民安为最终目标,围绕最大化实现宫室的基本使用功效,提出宫室建造要遵循的原则,并对于当时统治者宫室建造“台 榭 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的追求提出批评。墨子认为,宫室功能有三:一为遮风挡雨;二为防盗。:三为别男女之礼。围绕这三项功能,宫室建造的尺度与规模要达到“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 圉 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宫室建造只要实现了这几项功能,就要停止、物力的继续投入,谓之“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然当时的统治者在宫室建造中并未能遵循墨子所提出的这一建造原则,而是劳民伤财,求美,求饰。墨子对于这一现象提出批评,并指出这一尚文的宫室建造追求“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其直接后果便是“国贫而民难治也。”文中也可看出,墨予以为“台 榭 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本身并非不美,只是耗费民财、使民疾苦的后果不美。故与功能无关,不能加利于民的装饰,则要一概废除掉。由此也可以看出,墨子认为,国利、民利是宫室建造中首要考虑的伦理责任。
(2)服装制作对于服装制作,墨子要求以服装的轻便适体,冬暖夏凉为标准,“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稀络之中,足以为轻且清谨此则止。”批评“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的制衣装饰的追求。认为这一追求一定是建立在“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使“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这一“荣耳目而观愚民”无用的行径上,提出“圣人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而对于不能加利于民,反而要耗费民财、民力追求文采装饰这一无益的追求,墨子认为要完全废除。
(3)舟车制造舟车是先秦时期水陆方面主要的工具,墨子认为舟车制造“以便民之事”为制造目标。因此“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成为制造舟车应遵循的法则。其好处是“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是以民乐而利之。”但是当时的统治者在舟车的制造中并未遵循这一原则,在舟车使用功能已经实现的情形下,“全固轻利皆已具,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对于舟车装饰之美的追求,致使“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这对于以男耕女织为主要生产模式的小农将是一重要的打击,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民生活的“饥寒交迫”。
墨子以为,不论是宫室、服装、舟车、兵器等物制造,皆以“用材不费,民德不劳”为目标,强功用、去装饰为准则,实现造物功效的最大化,实现利民、爱人这一造物伦理原则。
结语
墨子作为先秦时期小生产者的代言人,以“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为,以“爱人、利民”为造物的最终目标及、价值评判标准,提出百工应共同遵守的约定俗成的法仪制度,各尽其能;在造物实践中表达出尚质反文的造物伦理思想,以实现造物功利的最大化。墨子的造物伦理思想,在感性质料的层面有其的局限性,但是造物为民,以百姓得利与否,造物的是否以实现“爱人、利民”作为造物的道德原则与最终的价值评判标准,今天看来仍然有其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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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文献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前后时代的文化的延续,就像今天习惯于阅读白话文的我们,在阅读文言文时会感到吃力、晦涩一样。当唐朝的人去阅读汉代的文学典籍例如史记的时候同样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人对前代的文章进行解释、注释等。而且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古典文献的载体大多是纸质书籍,但是作为文献的载体实则有过众多的变迁,因为纸张没发明之前,古人所采用的记录用品可谓多种多样,例如兽骨、竹简等,这些记录品各有优缺点,而且不易书写,极大的影响了当时文化的发展以及文学的传播。古典文献而且文献的发展以及应用一直都是由文人来攥写的,文献越往后期发展则越成熟,越来越标准化,但是也就造成了后面的编纂文献的人不得不按照前人已有的格式来进行攥写,但是有的人却觉得这样过于形式单一,过于单调,反而不愿意采用相同的格式。因此就有着众多的大学者开始想办法自创一种文献编纂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因此在文献的编纂中就出现了众多不同的文献类型。从甲骨文到纸质文献的演变甲骨文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古典文献以及较为成熟的系统文字,迄今为止在殷墟出土的甲骨以及其上面所刻写的文字多达四千五百个,但是真正可以被解读的甲骨文字却不到一半,由此可见甲骨文的考证之艰难。但是通过已经解读出的文字依旧可以推算出甲骨文上面主要记载的是殷商时期的统治者进行占卜的相关事宜,一大部分是卜辞,有一部分也记载了当时的一些事件,对于研究商代的历史文化有着巨大的意义。之所以称其为甲骨文主要是由于这些文字刻写在龟甲、兽骨之上,主要是龟的腹板以及牛羊的肩胛骨等,这是我国最早的文献载体,而且甲骨相对之后的竹简等便于保存不易腐烂,但是却不容易获得,数量有限。甲骨文十二生肖而在甲骨文之后主要是将文学刻写于金石之上的,金,主要是指当时的青铜器皿,而且上面刻写的也大多是有关祭祀的事件,但是更为详尽,内容丰富;石,则是主要指雕刻于石头上的文字,例如秦刻石鼓文、曹魏时期的"三体石经"等皆是石刻文字,但是金石文字其最大的缺点就是难以刻写尤其是青铜器皿之上的文字,极为耗费人力,而石刻文字又极易磨损,而且重量太大,难以挪动,在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风吹日晒中,早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样子。青铜器皿在先秦以及汉代的时候最为常见的书写物品乃是竹简以及帛书,但是其中缣帛作为书写材料极为不便,而且价格昂贵,不易保存,哪怕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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