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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道歉真诚与否,导师有没有接受你的道歉,和导师的品性也有关。
毕业生和导师意见不和产生冲突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这些事情上吃亏的往往是毕业生,因为导师负责毕业生的毕业作品和论文,他就有权不给通过或者给低分。一般在毕业生道歉以后,导师也就不计前嫌,但是还是要看导师的品性。
若是心胸宽广的导师,接受了毕业生的道歉,也就和以前一样,一视同仁;若是运气不好,遇见了心胸狭窄或者矛盾过大不愿意原谅的导师,那么毕业论文可能会很难通过,导师不但不给指导性建议还会处处挑刺。
导师
导师是高等学校或研究机关中指导他人学习、进修、或撰写学术论文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十四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
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科研、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
以上参考百度百科-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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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纠纷也频繁出现,探讨这些权益纠纷的表现形式及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规避风险。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纠纷也频繁出现,探讨这些权益纠纷的表现形式及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规避风险,进而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就业;权益纠纷;法律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常见的权益纠纷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常见的权益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在择业阶段,对毕业生平等权、知情权、隐私权、财产权等权益的侵犯时有出现。如用人单位对身高、性别等的不合理限制;巧立名目,收取体检费、建档费等费用;招聘单位在面试时询问求职者是否有男或女朋友,对方单位是否解决房子、户口等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其次,在就业报到阶段,常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延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符合规范、收取押金、延长试用期等不合法现象。
再次,在合同履行阶段,则常见薪酬缩水、待遇不兑现、违法加班加点、违法辞退、违法收取高额违约金等问题,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中涉及的主要法律规范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宪法》;作为劳动法法律部门中基本法的《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如《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此外,还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法律解释等形式,如《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上述法律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是大学生在就业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以下本文选择其中一些常见问题简述之。
(一)在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遵守法律关于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规定。所谓先合同义务,即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所谓后合同义务,即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也要遵守。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自用工之日,此时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和条款。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建筑业合同)。需指出的是,法律同时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两部分。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是法律关于任意条款的规定。
首先是试用期条款。法律依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对试用期期限作了长短不同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了规定。
其次是违约金条款。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对象和金额作了限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一般职工技能之外的额外技能)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培训费按照服务期,逐年摊销,余额部分为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需遵守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遵守其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其具体内容因劳动合同的不同而不同,此处不再赘述。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也可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法律规定单方提出解除。
此外,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若同时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则用人单位依然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其法定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上述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法律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高温、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律保护
大学生在就业中首先应增强法律意识,努力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从实践情况看,本文认为,大学生应注意解决方式的选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
首先是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对于矛盾不太尖锐的劳动争议,提倡以这种方式来解决,这往往也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对劳动者个人来讲,不一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不在原单位工作了,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所以更应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无谓的妥协,而是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
其次是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这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的程序,但对劳动争议的解决意义重大,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来说,若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再次是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是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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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优秀800字 议论文 范文 篇一:谈傲气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句话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但是,古往今来有多少人被自己的傲气所蒙蔽导致失败。因此,傲气在生活中是不可取的。
傲气是对自己的过度肯定。诸葛亮自恃才华横溢,将军中大小事务揽于己身,让有才能的人没有机会施展。这与蜀汉的灭亡未尝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袁绍率领七十万大军讨伐曹操,自认为万无一失。却因他生性多疑,优柔寡断。不听底下贤才、用人不当导致这次官渡之战的失利。最终溃不成军。西楚霸王项羽认为自己的军队兵强马壮,刘邦没有机会与他争锋。错失了消灭刘邦的大好时机,放任他发展。最终落得个乌江自刎的下场。这些枭雄无不才华过人,却都因对自己的过度肯定导致失败。
傲气是对形势的错误分析。过去国民党组织第五次反围剿战役。在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李德等人先推行“军事冒险主义”策略。用当时还较弱的红军正面迎敌,最终失利,红军被迫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南宋时期,金入侵宋朝。当时的皇帝昏庸无能,想要和蒙古国一起灭掉金朝。金哀宗向宋理宗提议联手抗蒙,向理宗说明“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道理。但宋理宗并没有理会,反而认为灭掉金朝自己就会安全。在灭掉金朝之后,蒙古国反而南下攻打宋朝。最终,汉人千百年来的基业毁于一旦。他们又何尝不是因自己的傲气蒙蔽了双眼而错误的分析形势。
傲气是愚昧无知的表现。在井底之蛙这个 故事 中,青蛙认为自己的水井是最好的。当海龟说出大海时,自己因从未见过大海而不屑一顾。反而无知的认为大海远没有水井大,此等愚昧无知,让人心生感慨。古时的汉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那时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各国。当途经一个叫做夜郎国的小国时却遭到了嘲笑。因为他们认为汉朝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一个个故事中反映出来的人物又怎不是因为自己的傲气才变得愚昧无知。
古往今来,这些心怀傲气的人都向我们展示了一味自傲的后果。少一分自傲,才能认清自己。少一分自傲,才能看清形势。少一分自傲,才能真正摆脱愚昧。
初三优秀 800字 议论文范文篇二:各有千秋
“江山代有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言,道出了每个时期都有着自己特有的灿烂 文化 的真谛。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学者虽处于动荡之世,思想却激跃出前所未有的夺目火光。儒、道、法……各家思想在碰撞中交流,在争辩中借鉴,它们是乱世中明亮的火焰,照亮了中国前进的道路,造就了诸子百家的璀璨辉煌。
人们时常感到生不逢时,期望回到或飞越到某个时空的过去或未来,但不曾想,每个时代自由它得天独厚,不可比拟的机缘巧合,从而衍生了不可复制描摹的独特,春秋战国如此,中国近代亦如此。
近代中国饱受外国列强的侵略,知识分子的民族责任感与高远目光,造就了新文化运动中“新文学”的无比震撼。中西文化相互融合,白话文小说如《阿Q正传》等新式文学作品,让人震耳发聩,唤醒了国人麻木的灵魂与涣散的斗争意志,我们亦会赞扬这个时代,钦佩这些爱国者,或者向往这血与泪交融而出的文化结晶。
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上演着它们唯一的独有的历史,各有千秋。中国如此,外国亦如此。
宁静浩瀚的大海,孕育着古希腊的绚烂文明。精美的雕塑,奇妙的神话,闪耀的哲学之光……无不让人心往神驰,愿可生活在那美好的和谐中,但也有人愿活在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刺激”时代。
文艺复兴时,资产阶级为反封建求民主,从古希腊文学典籍中汲取精华。人文主义之父彼特拉克说:“我愿回到古希腊那民主的年代,却更愿活在当下,肩负我的责任,将人文主义延展于今。”的确,各个时期的文明成就各有千秋,我们只能选择喜欢或倾向于哪个,却不能脱离我们的时代,但文化责任感却让人甘愿在这时代开辟人类精神新天地。
古往今来,是时代造就了人,造就了文化,或是人与文化创造了时代,我们不得而知。即便我们因自己的喜好向往生于某一时期,却因活在当下而一味埋怨,这终使这一时代的光芒黯淡。与其一味地活在幻想中,不如尽自己所能让自己的时代大放异彩。
周国平曾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朝圣路,每个人孤独的路便组成了人类这一时代的精神家园。”每个人的向往不同,一如历史学家汤因比钟情一世纪的新疆,居里夫人外甥女涵娜独爱一世纪以前,伊雷娜却愿生在未来世纪……人们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但若将向往化为创造时代文化辉煌的动力,这个时代亦有一番美丽的天地。
初三优秀 800字 议论文范文篇三:法制 教育 片 观后感
很久很久以前,听到一个关于少年犯的故事,非常悲惨。曾以为那只是故事,离我很远很远。今天,在校领导的组织安排下,我们全校师生观看了法制教育片,才知道,故事里的事,离我们很近很近……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是一个漂渺的概念。它如此真实,无处不在,触手可及!财产纠纷,故意伤害,过失杀人,侵权,遭遇假货维权……
法制教育片里的少年,也曾是祖国的花朵,也将是祖国未来的栋梁。然而,有些花儿枯了,有些栋梁朽了。为什么,为什么?说来让人扼腕长叹!那些拥有大好前程的少年,有的只是一语不合,便抄起刀子,举起拳头,狠狠地挥向朋友,同窗。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仅仅因为话不投机,便闯下大祸,失去自己大好前程,真不值啊!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前一段时间闹得网上网下沸沸扬扬的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要是懂一点 法律知识 ,以他的智商,是很容易在赔钱和偿命之间作出选择的。可惜,他枉为大学生,居然一点法律都不懂,唉!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做的,就是把握好今生今世,不去浪费自己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我们没有理由伤害它!如果我们做了错事,失去了自由,甚至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那么,我们的父母,将是天底下最最伤心的人!我从网络上看到,药家鑫的妈妈已经患上了抑郁症,生不如死,多么可怜的母亲啊!
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一旦铸成大错,悔恨,自责,毫无用处。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很多时候,犯罪只是一时冲动,如同法制教育片里的那些孩子。所以,当我们遇到矛盾,火冒三丈的时候,一定要抑制住自己的冲动。切记,冲动是魔鬼!
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慎重交友,并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我祝愿,蓝天之下,所有的青少年,都能健康茁壮的成长!
我祝愿,阴暗肮脏的监狱里,永远都不会有青少年那稚嫩的身影!
初三优秀 800字 议论文范文篇四:是读书?还是工作?
我是一个初中 毕业 的学生,初中时不好好努力读书,现在毕业了。我将面临着读书还是工作的命运。
现在我被一个学校录取,是一所技校如果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读书好。但是我的成绩不好,家庭也不是很富有。现在想起了读书是不是晚了?我想也是晚了。工作可以给我带来一定的收入,减轻家庭的负担,但是不是长远的想法,现在满街都是大学生。尽管自己可也找到工作但是工作是不稳定的,如今也没有后悔药吃,离开学的日子一步步逼近了,是读书还是工作还在纠结中,人的出生不能选择家庭。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话是对的。但是也是有两面性的读不好是什么也不是,读好了就是光宗耀祖。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文化。在这个社会上生活就是这样,适者生存,这是讲给所有人听的,只有适应了这社会才能活下去。
我不希望所有的家长都为孩子考虑,因为孩子也会为你考虑。我也是一个孩子我也没有资格说家长。因为家长是一心为孩子好的,哪有不疼孩子的家长。只是作为一个学生我只想说读书就让他自己选把。选自己喜欢的专业这样才有可能学有所成。
再 说说 没有钱给孩子供学的家长,不要以为孩子读技校是没文化的一心想在孩子读大学将来有出息,其实孩子成绩在好,读自己不喜欢的有什么用?
我现在也在工作中,从工作中学习,可是我有读书的机会,这机会错过了就不会有第二次。也为自己的家庭想了想,自己的家庭不是很有钱,要是我的成绩好的话父母砸锅卖铁也要给孩子读书,可惜我不是。我想读书但是我担心自己读不好到时家里就更穷了,不如早点工作。我以为工作很轻松,但是我想错了,工作兵不轻松。亲人可以为了利益而出卖,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我也是客观来讲)。
我的一个亲戚说了我读书没用,我也只能接受,考虑自己的情况但是我想学习。我亲戚也是从客观来讲。我的母亲也这么认为,但是他看我这么想学也是让我选择,我感谢我的母亲,父亲也是有功劳的。可是就是我亲戚说的成绩那么差读了有什么用?读了书不是还要工作不如早点工作。
我很多次都想反驳他的话可是我却反驳不了,因为这是事实。假如我考的很好的话我的亲戚也不会这样说。当然这是一部分的亲戚。另一部分亲戚则说当下这点知识是不够的,两边都有理,我是该读书还是工作。希望你们能站在我的角度想。
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护理专业的人员的需求量逐渐增加。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护理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护理专业论文 范文 篇一:《试论提高护士水平
项目名称: 护患沟通方式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 一、立论依据 (包括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并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相
论夫妻财产中无形财产的有形化——以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为视论文关键词:夫妻财产 无形财产 有形化论文摘要:现行《婚姻法》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现行夫妻
1影响因素 1.1护理人员方面因素护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法律意识,T作责任心护,理行为是否规范,以及护士沟通技巧的掌握等,言谈举止、道德修养,护士高强度高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