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xj214
论企业应急管理摘要:关键词:本文从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阐述了企业如何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从而更有效的促进企业安全及和谐发展。企业.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面对着各种风险,尤其是高风险行业、如从事航运、空运、煤矿开采、化学危险品储运、油库油罐、重特大件运输等行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安全风险更大。风险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倒闭。风险可以带来灾难,也可以带来发展的机遇,但就看企业如何面对。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是树立危机和风险意识,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积极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还是被动的,只顾眼前利益,存有侥幸心理、盲目的应对。后者是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不堪设想。因此,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关系企业的和谐发展,人员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作为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把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2高级领导层的承诺和执行力度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高级领导层的承诺和执行力度是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员参与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及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最终效果。如果一个企业的高级领导层对应急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去抓,或者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自己就不自觉的执行,那么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整体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不是企业那个部门、那个人的事要全员参与,否则,就会发生短板效应。所为短板效应就是在关键的岗位或关键操作,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正确操作就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在执行应急预案中,如果没有各级人员的高度责任心或高超的应急处置能力、关键时刻不能做出正确决策或手忙脚乱,将直接影响应急抢险和救援效果。3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良好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是维护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本企业应急组织形式。如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现场处置小组等。应指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构成部门.(单位)或人员,并明确每一级机构负责单位或人员和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及替代关系。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以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相应职责,明确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在应急管理中的救援和保障职责。企业视情可建立应急抢险专家库,以便指挥机构在必要时成立专家小组,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和技术支持。指挥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政策、落实措施、批准预案、启动和终止预案、协调和指挥抢险、发布信息和组织演练等。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和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总之,要使建立起来的应急组织机构,各级部门间接口、职责清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关键时刻不拖泥带水,不互相扯皮,提高救援效果。4建立监督和奖惩及各种保障机制’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监督和奖惩及各种保障机制,以提高体系人员的执行力度。4.1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企业在应急管理中实行各负其责,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制度,避免管理上漏洞,存有死角。各级职能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并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应急管理要作为各级管理和岗位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4.2制定奖惩制度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读职行为的,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3建立各种保障机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但并不限于此:4.3.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先进的应急通信系统,并作好平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通信24小时畅通。应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如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资委、交通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有关政府机构及海内外相关救助部门通讯联系。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机关、救援机构、船级社等一切有关部门通信联系。
安妮宝贝88
妥善处理的1欧阳海,1963年11月18日清晨,部队野营训练沿铁路行军,行至湖南省衡山车站南峡谷时,满载旅客北上的288次列车迎面急驶而来,驮着炮架的一匹军马猛然受惊,窜上铁道,横立双轨之间。就在火车与惊马将要相撞的危急时刻,他奋不顾身,跃上铁路,拼尽全力将军马推出轨道,避免了一场列车脱轨的严重事故,保住了旅客的生命和人民财产的安全,自己却被卷入列车下壮烈牺牲,年仅23岁。 2、邱少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到第二天十一点钟的时候,敌人盲目发射的一颗燃烧弹突然落在邱少云身边,并且烧着了他身上的野草。这时,他要站起来是完 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苗的。但是,邱少云深切的懂得,要是这样做,就会被山顶上的敌人发觉,潜伏在这里的几十位战友就有被消灭的危险,原定的战斗计划也就不 能完成。我军阵地上的指挥员看到潜伏地冒起了烟火,连忙命令炮兵向敌人轰击,扰乱敌人的注意力。这时候,邱少云还是没有爬起来扑灭自己身上的火焰。火焰已 经延烧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生死关头,邱少云紧握着压满子弹的冲锋枪,看看前面不远的敌人,很想冲上去和敌人拚了,但是他没有这样做。烈火继续在燃烧着, 烧烂了邱少云的皮肤。邱少云忍受着难以想像的肉体痛苦,咬着牙,把两手深深地插入泥土。然后猛地抬起头来,用微弱的声音向离他最近的战友李士虎说:"胜利 是我们的,但是我不能完成爆破任务了,这个任务交给你去完成吧!"说完,他又痛苦地把被烈火烧着的身体更紧地贴到地上,一直到牺牲时,也没动一下。3汶川大地震没有妥善处理的尤里·加加林 因为一个小数点算错了!死在了太空!(小学课本现在有人说是假的)马谡大意失荆州鸿门宴!项羽大意放刘邦!萧何月下追韩信!项羽大意流失人才!在英国,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故事:1485年,国王查理三世在决定由谁统治英国的波斯沃司战役中被击败,而导致这次失败的根本原因竟然是少了一枚小小的马掌钉。战斗进行的当天上午,查理派一马夫去准备自己的战马。这个马夫在临时为战马钉马掌时,急于求成,不顾第四个马掌少了一枚马掌钉,硬要铁匠用别的东西勉强凑合。结果,两军交锋时,这匹战马在半途中就掉了一只马掌,查理国王被掀翻在地,成了叛军的俘虏。也因此,从那时起,人们就说:少了一枚铁钉,丢了一个马掌;丢了一个马掌,跑了一匹战马;跑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失去一个国家。 特洛伊战争!木马屠城!特洛伊人大意放进木马!丢了自己的城市!提供你点论据 望你成功
minozjessica
近年来,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而信息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信息爆炸、知识倍增,知识不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权威性和垄断性,人也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学校学到终身受用的知识。
关键词:多媒体技术;应急管理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转折期,也正处在公共突发事件的高发频发期。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朱瑞博在《突发事件处置与危机 领导力 提升研究》一书中就提到“:准确认识和把握公共危机管理特征,提升领导者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科学有效地进行危机管理,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对各级政府而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执政能力大小的直接体现。”[1]因此,作为培养培训党员干部的党校、行政学院,如何开展应急管理课程教学助推干部学员能力素质提升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通过细致深入的调研分析,在系统 总结 公共突发事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
一、多媒体技术对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意义
多媒体技术是网络化、智能化、标准化、能够多领域融合且虚拟现实的一种高新技术手段,是利用计算机对文本、图形、图像、声音、动画、视频等多种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建立逻辑关系和人机交互作用的技术。这种技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展现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成都市委党校“处理突发事件专题班”认为: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真正使得学员成为了应急管理教学课堂的主体。主要体现在:一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提出问题作为教学的开始。学员处于行政生活终端,处置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难点以及若干棘手问题,他们有切身的体认。因此,利用多媒体技术,整合应急管理中的各类书籍、信息、文献、录像等资料,丰富教学内容,让学员自己提出问题。这样,不仅使学员引起了共鸣,而且还使大家的思路集中,进而把问题引向实际、引向具体。二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的讨论推进教学过程。讨论过程中,播放一些典型案例的视频资料,以增强现场感。同时,围绕课程主题就各个案例的得失成败,分组讨论,交流分析,各抒己见,在不同观点的比较乃至于彼此之间的争锋中,将思考引向深入。三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之间的互动来盘活日常积累的工作 经验 。由于有了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的支持,学员的观点能够即时地在教室屏幕中呈现出来,学员阐发不同观点的画面,也在教室的另一屏幕同步展示,学员的参与热情、角色意识较快地焕发出来,平时积存心底深处的智慧与潜能,在不同意见的对峙、诘问中得以激活。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不同屏幕同时以文字展示各小组讨论的基本结论和视频播放发言人的发言。最后,对照各小组的结论性主张,对危机应急管理中各种焦点问题进行梳理,以期达到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基本法理的认知和把握。
二、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推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水平提升
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在《媒体通论:人体的延伸》一书中提出,媒体是人体的延伸,如电视是眼睛的延伸,话筒是嘴的延伸,音响是耳朵的延伸。因此多媒体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它超越了一般的机器媒体。[2]那么,如何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推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水平提升呢?
(一)优化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硬件环境
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教学的成功开展,完备的“硬件环境”是重点“。硬件环境”即利用多媒体技术所需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营造,包括基本的技术手段,如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计算机及网络、投影、录音录像、跟踪监控与回放等。认知规律告诉我们,认知总是以感知为前提,只有切身感知,才能被人们更好地认知。基于此,校院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模拟、创设情景,图文声并茂,充分调动学员的多种感官,使其身临其境,寓教于乐,寓学于做,加快学员理解、吸收,切实提高其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应急管理课程教学软件环境
人是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主体,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成功开展,人的素质是关键。“软件环境”里的人主要包括主持教师、学员、教辅人员和一线专业人士。只有四者相互配合,才能在拥有较为完备的“硬件环境”下,真正发挥出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最大效益。主持教师作为课堂的引导者和组织者,从很大程度上而言,他们的知识水平、驾驭案例讨论的能力都极大地影响着课堂的最后效果。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中,教师对课堂和所讲授的知识具有完全的控制权。教师会按自己事先备好的课程知识进行讲授,学生只是被动地听取知识,课堂上的突发情况较少,基本都在教师先前的课堂计划之中。而在利用多媒体技术的应急管理课程教学中,教师对课堂的控制性大大减弱。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学生可能会围绕案例提出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还可能会出现争执,甚至偏离讨论的中心话题等,这就需要教师具有驾驭案例讨论的能力,保证讨论能够实现既有教学目的。
(三)利用非线性编辑等多媒体技术自主开发应急管理课程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立足时代前沿, 创新思维 ,以开放的视野全力打造生动形象的应急管理课程。当今世界是一个复合的视觉时代。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蕴含高科技含量的产物越来越爆炸性的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在现代人的生活中,科技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作为培养干部学员的党校、行政学院,要结合实际,真正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效益,就需要打造切合时代要求,符合干部学员需要的高质量多媒体应急管理课程。打造高质量多媒体应急管理课程是成都市委党校自主开发应急管理课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充分利用PR、VEGAS、AE等非线性编辑软件,在系统梳理应急管理信息、文献、录像等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自主开发、打造视听、声画同步的视觉艺术产物——应急管理视频教程。这种方式利用多种感官交互或同时产生多重刺激来传递信息,一方面为学员创造了更加生动形象的教学环境,模拟制造出了其他方式无法达到的真实性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引发了学员的 想象力 ,使得学员的感官与想象力相互配合,产生前所未有的思维空间与创造资源,更加利于教师开展启发式教学和学员进行探索式的自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学员在应对突发状况时的灵活应变和处理能力。
三、多媒体技术与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而信息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信息爆炸、知识倍增,知识不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权威性和垄断性,人也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学校学到终身受用的知识。因此,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在未来的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方面,教学的焦点就必须由“教”转向“学”,由“结果”转向“课程”,由“知识”转向“能力”,以学员获取信息、创造知识为衡量尺度。在未来的多媒体技术与应急管理课程教学中,多媒体技术所能包容、整合的信息量和可提供的教学资源是任何教材、教师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在未来,应急管理课程在教学中必将更多的应用多媒体技术整合文字、声音、图形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 网络技术 ,仿真应急处置训练环境,在网络技术的配合下,使学员置身于身临其境的环境,充分刺激学生的眼、耳、手、鼻等器官,锻炼学员获取信息的感官功能,促进其记忆、思考和探讨,从而提高其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获取知识和更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应急管理课程教学能否高效有力地开展就与多媒体技术能否充分有效地利用息息相关。鉴于这一情形,作为培养培训干部的党校、行政学院就必然要在培养学生认知、选择和理解信息能力以及运用信息创造新思想和新知识的能力的基础上,更多运用先进技术,模拟、仿真现实环境,自主开发应急管理教学课程,在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善的条件下,创新思维,开拓内容全面、思想深入,并且极具操作性和感染力的应急管理教学课程,真正做到创新学员思想,切实有效培养其在面临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应变和灵活思辨能力。
参考文献
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与分期: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薛澜,钟开斌中国行政管理2005-02-01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科学问题的思考和建议范维澄;中国科学基金2007-03-30
摘要:各种灾害都是突然发生的,对应急处置要求很急,对处置 措施 要求很高。因此,只有通过实战演练来熟悉预案的程序,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关键词:图书馆;应急管理
一、我国图书馆应急管理教育的现状
由于我国关于图书馆应急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缺陷。
(一)应急管理的教育意识淡薄
危机意识是应急管理的起点,也是建立危机预防培训机制的基本前提。在我国,不论是政府官员、图书馆工作人员、还是社会公众的危机管理意识还很淡薄。根据网上初步调查,我国只有极少数图书馆制定了防灾应急预案。如首都师范大学于2004年11月制定的《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新疆 财经 学院图书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但这些预案的规定都过于简单化,缺乏可操作性,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难情况少有预见,没有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可见,这样的预案根本无法实施应急教育,应急教育普遍被淡化了。这样的预案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必然会使防灾救灾工作大打折扣,容易在危机出现时导致措施无力,从而造成很多机会丧失,甚至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应急管理的教育常设机构缺乏
一直以来,图书馆应对危机的通常做法是当危机来临并造成一定的灾难后,决策机关紧急宣布成立一个临时性机构,选派得力干部依托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救灾办公室、抗灾指挥部等,风风火火地紧抓一阵子,待危机过后就撤销解散,人员各自回归原单位,以后再遇到大的危机事件,就如法再次炮制一遍,循环往复,但始终没有建立起一个常设的综合性公共危机管理组织。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缺失,造成图书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战略性和延续性,因而也往往无法为图书馆长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经验指导[2]。
(三)应急处理的基本常识、技能缺乏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掌握必要的应对危机的技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我国图书馆馆员应对危机的技能却十分有限,许多人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常识都不知道,更谈不上在危机状态下如何正确地实施自救和疏散读者,并及时抢救宝贵文献资料了。实施应急教育,必须要以科学的教材作为支撑。我国目前可供使用的公共危机教育教材十分稀少,而且内容大多过时、陈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如,防火教育,只告诉人们遇到浓烟时,要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以避免烟雾侵害。其实现代建筑大部分都使用了化学合成的建筑材料,如果遇火燃烧,会释放出有毒气体,仅靠湿毛巾是挡不住毒气的,最可行的办法是使用防毒口罩,并且提前确认安全出口[3]。此外,不论是在教育部门还是在行政机构,目前我国几乎没有专门负责应急教育的部门,专业的公共危机教育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就使图书馆馆员的应急教育显得更加棘手而又重要。
二、完善图书馆应急教育培训的建议
突发事件的显著特点是事发突然、破坏力极强。如果没有充分准备,很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极易对图书馆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因此,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危机管理意识,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已引起很多图书馆的重视,但仅靠应急预案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全馆一盘棋,需要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作后盾和保障。
(一)设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
应急管理在现代图书馆是一项长期而急迫的工作,应从制度上成立对突发性事件进行预测、监控和训练的机构。该部门的职责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事件管理指挥系统,对图书馆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具体安排,变被动性应付危机为主动性反危机;二是编制图书馆应急预案。针对有可能对图书馆造成威胁的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应急方案;三是建立应急管理教育和训练系统,对广大图书馆馆员和读者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和危机应对模拟训练,增强应对危机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修订绩效考评体系,在制度上为工作人员有效的应急管理业绩和处理危机的培训成绩提供正向激励。
(二)树立科学的危机教育培训理念
要树立正确的危机教育培训理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第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工作,除国家立法,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之外,领导首先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应急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从行动上进行落实。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事实证明,只有领导层真正重视了这项工作,才能促使这项工作不流于形式,并形成长效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才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第二,积极开展危机教育。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危机防范教育、危机处理教育、危机案例教育等多种 方法 来帮助馆员树立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技能,使馆员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培训
从大量的突发事件案例来看,由于我国图书馆馆员及广大读者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以至于一些原本可以避免或减少的伤害反而扩大,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实证明,如果每位馆员及读者本身拥有自救和施救能力,就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我们要大力培养求助、求生、自救以及施救技能,为从容应对各种危机创造条件。
1•学习应急预案
编制完善、适用的图书馆防灾应急预案公布后,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图书馆员工认真学习,要让应急预案从文件柜中走出来,不仅要走进大家的文件夹,更要走进全体工作人员的头脑中、意识里。要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手段,普及防灾知识和应急预案。例如在馆内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指示标牌,张贴清晰简单的馆内平面图;在图书馆网站的首页醒目位置公布图书馆应急预案,让读者可随时查看。这都是简单可行、收效显著的方法。
2•开展案例教育
为了使大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可选择一些公共场所的突发事例和历史事件进行案例教育。对于图书馆来说,公共场所以及图书馆领域曾经发生过的每一次事件,都是前车之鉴,一定要深刻 反思 并引以为戒。比如2007年7月,云南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自动灭火设备发生异常,大量二氧化碳气体突然喷发,十多名读者和二十多名图书馆工作人员出现中毒症状[4]。如何才能避免这种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如何进行妥当的处置,不仅要进行讨论学习,还要请专业人员辅导,从而寻找最佳处理方案,为此类事故的处理提供解决的依据。
3•应急手段培训
要开展各种应急措施和应对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使大家掌握一些处理应急事件的常识和方法。每个馆员都要熟悉馆舍布局,电源控制地点,安全疏散的设施、 渠道 、顺序、方法等;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如何及时报警,及时疏散读者;还要掌握一些逃生自救的原则和手段,如电器电路的切断、外伤急救的包扎止血、人工急救、消毒隔离和消防器材、化学药品的使用方法等等。仅在馆内进行学习还是不够的,还要走出去,到专业的实训基地进行学习。如2000年11月,全国第一家消防防灾教育馆———湖南消防防灾教育馆正式开馆。整个教育馆通过实物展览、现场演示、亲身体验等参观模拟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实,使消防宣传教育更加形象化和具体化[5]。到这类专业的教育机构学习,会学习到更加全面的防灾知识,弥补馆内学习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4•应急素质教育
要在馆内开展应急素质教育。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或盲目指挥,只能导致局面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训练有素、有预案可循的员工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措施得当,从而降低损失、减少伤亡。要教育党团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教育全体员工发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5•开展应急演练
各种灾害都是突然发生的,对应急处置要求很急,对处置措施要求很高。因此,只有通过实战演练来熟悉预案的程序,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应急处置靠的是指挥员的临场指挥和应急工作人员的战斗力。只有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实战演练,才能使各级指挥员和应急工作人员熟知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熟知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步骤和方法,不断提高指挥能力和组织能力,从而更加扎实地做好应急工作。最重要的是,对已经成型的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可以检查预案的正确性、程序的科学性,最后根据演习结果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尽管有许多突发的灾害是人力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我们能够防患于未然,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培养馆员和读者在紧急情况下沉着应对、自救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就有可能减少或避免危害。各级图书馆应当始终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摆在安全防范的重要位置,为读者构筑一道坚固的生命之墙。
参考文献
1、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中国行政管理2005-01-01
2、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邹逸江;灾害学2008-03-20
紫衣Helen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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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指导政府增加突发事件的透明度;二、增加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三、如果有研究成果的话,可以更好的指导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跟踪、应激反应能力。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