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1111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xyz小鱼子
肯定需要的啦,你最好联系到那几个作者,跟他们达成协议(最好是纸质上的协议,这样以后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有据可查!)只要跟作者们本人达成协议了,事情就好办了! 望采纳哦.....
是的,可以。只要符合出版社的出版标准,并遵守相关的著作权规定,就可以进行出版。
其实这个不算的,很多人都这么干。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投的学术会议是国际学术会议,因为国际学术会议是英文投稿,而你再投国内的中文杂志社,基本上就是没得问题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
著作权是一种自动产生的权利,就与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一国国籍一样。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履行申请、注册、登记、认证、授予等法律确认
学术堂以医学论文发表为例,给大家讲讲论文发表需要什么条件:一、文章质量要符合发表的基本要求文章的质量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但也有一个大致通用的标准,即,观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