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普诺斯0907
学前教育是儿童一生中接受教育的最基础的阶段,它对儿童未来的发展能起到良好的奠基作用。语言是学前儿童学习概念、发展智力、扩大交往范围、促进社会化发展的基本元素。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教学中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
【摘 要】 学前期是儿童语言发展尤其是口语发展的关键期,语言与学前儿童的生活、发展息息相关,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通过对学前儿童语言学习的特点以及影响学前儿童语言学习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发挥学前儿童在语言学习中主体性作用的几个措施:确立幼儿的主体地位,师幼共建课程;采用多种途径进行教学;建立和谐、平等的师幼关系。
【关键词】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教学;主体性
学前教育是儿童一生中接受教育的最基础的阶段,它对儿童未来的发展能起到良好的奠基作用。语言是学前儿童学习概念、发展智力、扩大交往范围、促进社会化发展的基本元素。学前期是儿童语言发展尤其是口语发展的关键期,学前儿童有了语言,便拥有了良好发展的条件。因此在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教学中,能否正确认识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树立学前儿童主体性观念,并在具体教学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对学前儿童语言的学习至关重要。
一、学前儿童语言学习的特点
(一)主动建构性
学前儿童语言学习语言的过程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对周围人们所提供的语言进行着重选择,然后选择他们所能理解和模仿的语言进行有意识的练习;第二,在模仿成人语言的同时,将语言进行再创造和变动,变成自创的语言然后表达出来;这种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的创造性和变通式的模仿,正是儿童主动参与语言构建的过程。第三,学前儿童通过自己言行影响周围人的言行,周围人提供的语言受儿童自身特点影响;第四,只有通过大量的语言交际,不断进行实践,儿童才能掌握这门语言。
(二)综合性
学前儿童语言学习过程是一个综合化的过程,语言的学习与其他方面的学习是紧密相关的。例如,科学探索活动,通过科学探索活动可以为儿童提供语言学习的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的能力;还可以给他们提供语言教育机会,从而获得了语言经验。
(三)累积性
做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语言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循序渐进的过程。儿童学习和掌握一种语言、一个词汇、一个句子,都需要从不理解到部分理解再到完全理解,积少成多,逐步形成和完善。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学前儿童语言学习的影响因素
影响学前儿童语言学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生理因素:整套发音系统和大脑神经系统是否健全,都会影响儿童的语言学习,此外,成熟完善的语言器官和感知觉系统对语言的学习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心理因素:儿童的个性特点以及认知能力等心理因素都会影响儿童的语言学习。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大脑的认知能力方面。如果儿童对语言描述的事物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又不能理解词义,成人在与之交流时说出的事物名称或抽象概念就会让他茫然无措,就更不用提模仿和表达了。
社会因素:儿童所处的生活环境、教育水平、对待儿童的态度以及成人语言观念都会对儿童的语言学习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中语言观念对于儿童语言习得所发生的重要的影响往往被人忽视。
情绪因素:儿童在社会因素影响下所产生的心理反应,所表达出来的情绪,以及成人对儿童表现喜爱或厌恶,都足以影响儿童说话的意愿。
三、发挥学前儿童在语言学习中主体性作用的措施
(一)确立儿童的主体地位,师幼共建课程
要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教师首先要确立儿童的主体地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做到通过儿童主体进行努力,让儿童处在主动发展的位置上。尊重儿童在语言学习过程中身心发展的规律和语言学习的特点,从而引导儿童在语言学习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核心教育理念。
所谓师幼共建课程,主要是指教师应该改变已经习惯的课程设计的模式、观念和做法,将原有的教师来设计课程变成教师和幼儿共同建构课程,使课程真正做到为儿童发展服务。在语言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儿童的特点和表现,实施教学计划,并不断的进行调整,以符合儿童的学习需求。
(二)采用多种途径进行教学
教师可以组织专门的语言教育活动进行语言教育,也可以借助日常生活各个环节进行语言渗透教育,还可以通过组织儿童游戏进行语言教学活动。总体来说教师要为儿童的语言学习创造条件和提供机会,让儿童积极参与多种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主要方法可以有:第一,示范模仿法,教师通过自身规范化的语言为儿童提供示范和榜样,然后儿童进行模仿,儿童在模仿教师语言的同时,将语言进行再创造和变动,变成自己的语言然后表达出来;第二,游戏法,教师可以利用丰富有趣的游戏训练儿童的发音,丰富儿童的词汇和学习句式,这种方法符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可以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更有利于儿童主体作用的发挥。第三,表演法,教师可以让儿童分角色扮演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中的人物,然后通过对话、动作、表情等各种方式进行表演,寓教于乐,更容易使学生掌握语言技能。
(三)建立和谐、平等的师幼关系
教师和幼儿建立和谐、平等的师幼关系。老师和幼儿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信赖、互相合作。老师不能站在居高临下的位置,而是要走近孩子,不仅是身体接触,更重要的是心要贴近孩子,与孩子一起交流和活动,营造一种平等和谐的教学活动氛围。教师要用平和的心态公平的去看待每一个孩子,为他们创造宽松、愉快的学习氛围,然后积极主动地与老师进行合作和交流。
要发挥语言教育教学中儿童的主体作用,教师就要使自己成为幼儿的知心朋友,通过与幼儿交谈,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多听儿童的见解;遇到问题,与儿童共同解决。使儿童置身于一个温暖、宽松、愉快的环境中,从而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总而言之,在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教学中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以儿童为主体,积极引导儿童参加各种活动,为儿童创造轻松、愉快的活动氛围,从而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晓梅,韩妍容.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与儿童身心发展——基于多元智能理论的思考[J].教书育人,2008(06)
[2]雷红云.对儿童主体性教育的若干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2011(05)
[3]崔延庆.心理的自由与安全:儿童主体性发展的必要条件[J].儿童教育,2004(05)
[4张明红.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及其研究展望[J].儿童教育,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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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雪堂明
语言学(linguistics)是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探索范围包括语言的性质、功能、结构、运用和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语言学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语言学的发展与趋势
论文摘要:世界的全球化趋势决定了语言交际的重要性。研究语言学对于外语教学,特别是以英语为目的语的外语教学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立足于语言学的基础发展,着眼探讨其发展趋势,试图从其中把握其研究热点。
1 语言学的发展
语言学的前身应该可以被既定为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 追溯更早则称之古代语文学阶段。现代语言学是从索绪尔开始的,索绪尔开创了结构主义新时期,这一时期索绪尔()著有《普通语言学教程》(The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结构主义中以美国结构主义影响最大,, , 三者较为出名,他们创立了新结构主义学派——美国描述语言学,三者中以后者较为出名,所以美国语言学也叫“布龙非尔德主义”。
美国的结构主义
美国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四种:替换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分布分析法、直接成分分析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1)替换分析法(Substitutional Analysis),即用一个语言单位代换另一个语言单位是否得到新的事实。
(2)对比分析法(Contrastive Analysis)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语言单位,找出他们相同或不同部分从而确定单位性质。
(3)分布分析法 (Distribution Analysis)为研究词位出现的位置,词类(实、虚)分布的位置。
(4)直接成分分析法(Immediate constituent analysis)一个句子首先可切分成两个部分,切到词素为止。
(5)序列分析法(String analysis)是把句子带有修饰或不带有修饰的基本单位、结构成分或基本单位、修饰成分。
(6)转换分析法(Transformational analysis) 为把任何的结构看成核心句(Kernel sentence)的转换,所谓核心句是基本句型(SVO, SV等)其他是核心的拓展或是从核心句转换而来的。
系统功能语言学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创始人 . Halliday (韩礼德) 师从伦敦学派(弗斯)。后来,我国的两名学者罗常培和王力,打破传统语言或结构主义的根本,把语法形式意义、语言用法等系统地有机地连结起来。
转换生成语法
20世纪50年代Chomsky 对美国结构语言提出挑战,创立了转换生成词法或形式语言学,提出研究重点人是如何从有限的语言单位创造出无限的语用句型。这一时期的发展共经历了五个阶段:经典理论时期、标准理论时期、扩充标准理论时期、修正式扩充标准理论时期、最简的解释理论时期。这个时期Chomsky提出了两个很重要的概念:深层和表层结构。这两个概念对“同形异义、异形同义”歧义能做出科学的解释。
2 语言学的动态研究
语用学 (Pragmatics) 即语言使用学,其主要研究问题包括:指示语 (Deixis)包含人称指示、时间指示、话语指示、承接指示;前提 (Presuposition), 语用推论, 以语言结为根据,靠逻辑推论语言的前提条件;语用含义(Implicative)话语含义, 给语法事实提供重要功能解释。
语篇学
语篇学是在句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叫篇章语法或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上世纪70年代开始,语言学由静态到动态的大转变,由结构研究到功能研究。篇章语法主要解决篇章结构研究;篇章语义主要解决篇章意义连贯,研究篇章的层次。篇章的语用研究,重点探讨会话结构、话轮(说话顺序)邻近配对(前者说话的反应),也解决影响会话因素(心理因素、文化),篇章理论研究,研究篇章的产生。
社会语言学
社会于语言关系的科学,它是一门交叉科学。从社会变化与发展来研究语言变化,又由语言变化来研究社会的规律。其分为微观社会语言学与宏观社会语言学。微观是研究具体的语言与社会关系,如语言与性别、语言与民族等,也研究语言的细节,如语言世界、语言等。宏观主要是研究语言与社会中的地位和社会对语言的选择,如国际文化交流中采用哪几种语言、在本国推广哪几种语言、语言的推广和文字改革等等。
3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热点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
单以核心刊物《外国语》上发表有关系统功能语言学就有30多篇;《外语教育研究》上发表有10多篇;出版的重要著作有胡壮麟先生的《系统功能语法概念》于1989年在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的《语篇的衔接语连贯》;程琪龙的《系统功能语法导论》。论文集有湖南教育出版社的《语言系统与功能》;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语篇·语境》;任绍鲁的《语言·系统·结构》等等。系统功能的基本概念的引进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胡壮麟为首,系统功能的语法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系统功能语法的语言观于方法论;对系统功能语篇研究理论进行实践和补充。
语用学的研究
近年来,《外国语》在语用学发表文章达3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出版的专著主要有:何自然的《语用学概论》;何兆熊的《新编语用学概要》。语用学在90年代最现风光,也当之无愧地成为最核心的科目,其研究有三个特点:
(1)在继续引导外国的方法的同时,通过对语言具体事实提出修正何补充。例如:何自然的《国外语言学的研究》。
(2)对语用学的内涵进行了新的开拓。比如何自然的《语用模糊》、《情态动词的语用分析》由卫国的《现在完成时的语用含义》。
(3)从翻番而论转入专题研究。把汉语与外语的研究联系起来。例如刘绍忠的《“清”字用法汉英对比》。
社会语言学的研究
《外国语》和《外语教学与研究》上共有10多篇;社会语言学的研究特点主要表现在:(1)由宏观方法转入微观具体语言现象分析,例如:《委婉语社会语言研究》、《语言变化的社会因素》。
(2)从解释的社会学角度转向心理学语言运作的社会心理机制。例如:王德青的《社会心理语言学科性质语研究对象》和素定芳的《委婉语研究》。
话语分析研究
《外国语》中有将近2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从80年代中期开始系统介绍西方话语分析基本概念与理论。90年代转入英汉对比分析。从话语口语转入语篇研究。近几年来,话语分析有交叉和重叠趋势。
4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趋势
(1)研究对象看,由微观转入宏观,语言本身系统转向跨学科研究,出现交叉学科,如跨文化交际学、国情语言学;由结构研究转入功能和应用研究,由静态到动态,如描写构词句法规则到句法结构的不同功能;单个词的意义到单词在特定环境中的意义;由单一语言研究转向多语言的对比研究,如对比语言学,包括双语对比、多语对比,包括同族语对比、非同族语对比,即有语言自身的对比,也有语言与文化的对比,如跨文化交际学。
(2)研究方法看,由单层次和单角度,静态研究转入多层次、多角度、动态研究。
(3)研究目的看,目标不断从窄到广,从肤浅到深度;从描写转向解释 Chomsky 试图从大脑的遗传基因来解释语言的事实;从理论的探讨转向应用价值分析,如计算机的发展离不开语言学,语用学的分析应用到法庭审讯中等。
(4)发展趋势看,语言学研究有三个:①侧重宏观语言学,语言与心理、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文化的关系;②着眼认知语言,语言与大脑关系;③鼓励用科学技术研究,如《对学者个人差异研究》。
参考文献
[1]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何自然.新编语用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浅议对比语言学
摘 要:对比比较是人类认识事物、了解事物、研究事物的最常用方法,其也是语言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对比语言学作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一支,发展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本文仅就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则与程序做一简单概述。
关键词:对比;对比语言学;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理与方法
一、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及分类
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共时的对比研究,描述它们之间的异同,特别是其中的不同之处,并将这类研究应用于其他有关领域(许余龙1992/2008)。对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如下:首先,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它和其他分支密切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其次,对比语言学是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对比描述,而普通语言学则是对某一种语言的普遍描述。再次,对比语言学是在共时理论的框架下发展的,也就是说其研究的对象,是语言的发展状态,而不是其演变。最后,对比语言学虽然研究描述语言之间的异同,但重点却在不同的方面。
对比语言学可划分为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应用对比语言学两大类。理论对比语言学又由一般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具体理论对比语言学构成。一般对比语言学是一般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研究对比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对比语言学是具体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运用对比语言学的原理和其他语言学的相关知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应用对比语言写属于应用语言学的范畴,其也可以划分为两类,即一般应用对比语言学,它旨在研究如何将对比语言学的理论成果应用于语言外语教学活动中去。另一类是具体应用对比语言学,其任务是对两种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以便为某一具体的应用活动服务。
二、对比语言学的起源与历史发展
自从人类产生了语言后,语言之间的比较与研究便蓬勃发展起来,对比语言学学科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有两个渊源,一是起源于欧洲,其二是起源于美国。欧洲的对比语言学学科始于19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其理论框架为对比型理论性的共时语言分析,而后由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家继承发展。美国的对比语言学发展于二战期间,对比语言学的英文名称contrastive linguistics一词,由语言学家Whorf于1941年在其著作《语言与逻辑》一书中首次提出。而与欧洲传统的对比语言学特点不同,美国对比语言学的研究主要是应用性的。表现在运用语言对比的方法进行语言接触和双语现象研究等理论方面的探索,另外还运用对比语言学研究为外语教学服务。但20世纪60年代以后,对比分析的两个理论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受到极其严厉的批判,对比语言学也开始走下坡路,从此一蹶不振。而与此同时,对比语言学在欧洲却持续发展,大部分的语言学家则采用转换生成语法作为对比描述的语言学框架。在此后的30多年中,理论对比语言学在欧美越来越受到了关注,学科地位得到提高,学术界对对比语言学本身的一些理论、方法问题的探讨也逐渐深入。我国国内的对比研究学者有严复,此外还有马建忠、黎锦熙、赵元任、王力和吕叔湘等都对汉外对比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对比语言学的原则与研究程序
(一)对比语言学的一般原则:共时对比原则和同语体对比原则。
共时对比原则:对比研究是一种共时比较,当我们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状态进行对比描述时,不能拿不同时代的语言现象进行对比。
同语体对比原则: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语体,不同的语言拥有不同的选择、使用、组织语言单位的规范和规则。书面语与书面语对比,口语与口语对比,即相同的语体进行对比。
(二)对比研究的程序:
1、确定对比范围。首先确定对比的范围,即描述的对比层面是什么。比如在音、词、句、篇章、语用等选择一个层面来进行比较。其次需要进一步确定其具体对比描述对象是什么,也就是对比的语言单位。例如,在语法层面上,可以选择词组或句子结构等单位作为对比的对象。最后就是对比的语言学内容。
2、文献搜集与研究。首先先要搜集某一对比范围内已有的对比研究,这样可以使我们避免重复做别人做过的工作。其次就要搜集出这个研究范围内对两种语言分别所作的分析研究。
3、确定理论框架。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是指以某一种语言分析研究的理论或模式为基础的对比描述方法。选择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确保语言描述的可比性。我们常用的对比描述方法有中心词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近年来,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等也被许多研究学者所采用。而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的选择取决于对比研究的目的和范围。
4、搜集语言材料。语料可以分为实例语料和内省语料。而内省语料又可以分为自我内省语料和实验内省语料。选择语料我们需要考虑对比研究的性质和目的、理论框架、描述内容这些因素。
5、分析对比。对比分析是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某一确定的理论框架对搜集的语言材料作某一方面的分析和对比。
6、总结。分析对比后,我们要总结这一对比的成果是什么,讨论其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可以找出其局限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四、总结
对比语言学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目的殊途同归是为了解决教学或翻译问题而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对比可以在语音、语法、词汇、语义、语用等层次进行,也可以从语言的文化、心理、民族角度进行对比研究。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对比语言学这一学科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和青睐。
参考文献:
1、 许余龙.对比语言学(第2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10
2、王利众.对比语言学综述[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
毓毓baby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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