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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网民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以刑罚方式震慑、惩戒施暴者。那么,“虐童罪”入刑有必要吗?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教授表示,虐童入刑势在必行,“但以《刑法》‘禁止虐童’不应只针对幼师,也不限于肢体伤害,在习惯了‘儿童是大人手里橡皮泥’的社会里,增设‘虐童罪’更需家长转变观念。”“我国原则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很多,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大多是倡导性的,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皮艺军表示。1981年,国际儿童福利联合会曾对“虐童”作出如下分类:一,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儿童;二,有关机构忽视或虐待儿童;三,家庭以外的剥削(童工、卖淫等);四,其他虐待方式。其中,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又分为躯体虐待、忽视、性虐待和心理情感虐待。“从虐童行为本身的内涵看,它其实包括了所有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不止‘幼师进行肢体伤害’那么简单。”皮艺军说,“《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类似规定,但不具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缺乏一套可落实的司法程序。儿童是没有社会化的群体,依赖性非常强,一旦受害,没有独立表达诉求的能力。儿童有什么样的诉求,向谁起诉,谁来控诉,谁来负责,都没有相关规定。”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对媒体表示,不可操作性首先是现有法律对“什么是虐待儿童”定性不清,以致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属于虐待。目前,我国《刑法》并无“虐童罪”,已有的虐待罪仅限于虐待家庭成员,且量刑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星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将虐童行为入刑,“条件已经成熟”。“我国未成年人的比例约占总人口1/4,城镇居民又多是独生子女,避免虐待事关儿童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论从家长的期待还是国家的未来角度,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应该优于成人,实行‘特殊人群、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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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三月三,今天是传统的三月三上巳节,中国自古有“二月二,龙抬头;三月三,生轩辕”的说法。魏晋以后,上巳节改为三月三,后代沿袭,遂成汉族水边饮宴、郊外游春的节日。相传,三月三是皇帝的节日,也是道教神仙真武大帝的寿诞。【点击查看更多】在这一天有很多有很多习俗,最重要的活动是祭祀高禖,即管理婚姻和生育之神。通过祭高禖、祓禊和会男女等活动,除灾避邪,祈求生育。在古代,三月三是个亲水的节日。三月三这一天有春浴的习俗,这一习俗发源于周代水滨祓禊,魏晋以后,确定三月初三为春禊,是祓除灾祸,祈降吉福的节日,人们都会在水边沐浴,形成“东流水上自洁濯”的情景。上巳节还演化出一段“曲水流觞”的逸事。魏晋时,士大夫在祓禊的同时,还要举行水滨宴会,谈文作赋,饮酒取乐。饮酒时,要将酒杯置于流水之中,酒杯随水流动,到谁的面前,就要饮酒吟诗。这个活动,在著名书法家、文学家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中被记为“曲水流觞”。曲水流觞的活动还远传到日本,形成日本的曲水宴与洗尘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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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可是这些花朵却屡造威胁。
近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7岁女童惨遭生父继母的虐待,长期住在阳台。而女童亦因饥饿从二楼阳台翻下,到便利店偷东西吃。再被送往救助站,而该街道办事处也展开调查帮助。对此我深感同情,且十分愤怒。此事件揭露了各种社会问题。一是单亲或离婚家庭的孩子容易到伤害。在此类家庭成长的孩子缺乏父母其中一方的爱。而这份爱则需要父母的多关心,多关爱来弥补,但很多父母就是忽视了孩子对这份爱的渴望。这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再加上受到父母的虐待,暴力。那么这样的孩子能健康吗?二是社会对这些孩子的关注不够。为什么7岁女童要从二楼阳台翻下后才被发现她的悲惨遭遇?为什么孩子被虐待多时,却无人问津?那么当老师和学校发现学生辍学,他们是否与其家长沟通了呢?如果沟通了,学生被虐待会不知道吗?那么社区的人来来往往,会不知道孩子长期住在阳台吗?既然知道为何当时不对女孩伸出援手,却是在她受尽委屈后才站出来讲话。难道这样不是很讽刺吗?
一个家就像一棵大树,树倒了,果子散落一地,人们都在议论树为什么会倒,却忽略了即将成熟的果子。对于生活在单亲或离婚家庭的孩子,家长们应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同时以健康心理,人格的力量和社会道德规范帮助孩子树立自主、自信、自尊、坚韧、正直、豁达的健全人格。
对此,社会媒体能做的,除了是报道、帮助外,更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与其让悲剧发生后才去补救,那为什么不阻止悲剧的发生呢?社区和街道应该多组织居民开展有关虐童危害的活动,从而让人们深入了解要好好地爱护孩子,让人们从观念上改变。学校和老师要多与学生、家长沟通避免虐童事件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正确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指:2017年11月22日晚开始,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2017年11月26日晚,北京警方就该幼儿园幼儿疑似遭针扎、被喂药一事进行了通报,涉嫌虐童的幼儿园教师刘某某被刑拘。11月29日,红黄蓝教育机构针对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事件发布道歉信。
2018年5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近来,网上热议的“幼师虐童事件”——一位年轻幼儿园女老师拎着一男孩耳朵往上提,孩子痛哭,而女老师脸上挂着笑容。这张照片在网络社交平台被发现,随即被曝于网络,并被大量转发。照片上,教师的笑容令网民感到愤怒:“如此无良,如何能做老师?”虽然虐童教师受到了处理,涉事幼儿园也为“聘用无证教师”付出了代价,但这远远不能消除这件事给社会带来的震惊。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幼儿更应受到最好的教育和爱护。可是,近年来,幼师虐儿事件屡屡发生,先是山西太原五岁女童不会“十加一”被老师扇数十记耳光,然后是浙江温岭颜艳红将“扇耳光”翻新为“揪耳朵”……幼儿园女教师揪幼童双耳离地等幼师虐童事件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虐待幼儿事件频发更是扯出了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学前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尚没有规范纳入基础教育体系的沉重话题。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生活条件、师资水平较差的幼儿园也掭列其中,有的幼师甚至根本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根本没有领悟师德师风的真谛。这或许是虐待幼儿事件频繁上演的重要原因。
从老师的观点看,报道的真实百性值得考察,老师体罚学生,不能用教师虐童来说,这是性质的问题,简单的体罚,在媒体中,就会无限的放大,对于报道的真实性,有关的网站没有真实的调查,就妄自的任由个人或者是所谓的记者上传,这是对老师职业的不尊重,是度污蔑,是诬陷,是诽谤,可现在没有一个人追究网站的责任,这样对老师是不公的!!!!从儿童的观点来看,我们从内心对老师有一种恐惧,老师对我们的学习很上心,有时候会严厉的说我们,我们知道老师对我们好,我们有时候真心的听不懂老师讲的题,知我们都喜欢体育老师,因为老师老带我们玩,老师打我们,我们不道恨他,因为老师不管我们了,我们就不会学了!!从家长的角度看,老师打孩子不对,有啥话给我们说啊,我自己的孩子很娇专惯,有时候是很调皮,我们也头疼,但是我们把孩子交给学校是学东西的,不是打的,有时候能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但是,我感觉体罚总不是好办法!从旁属观者看,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希望建议一套机制,能让孩子真正的自己想学,能学,会学,这件事情,学校有很大的责任,希望有关部门关心一下学校的教育问题。
事件概述: 10月24日,浙江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师虐童事件,事件在互联网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随后,温岭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快速回应,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惩治。10月28日,温岭市公安局正式提请批准逮捕涉事教师颜某,使得舆论风波逐渐平息。
然而,近日检察机关审查颜艳红虐童案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颜艳红亲属也提出要求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将继续侦查此案。至此,舆情事件再起波澜,引发网络热议。
一、事件回放 微博爆料 媒体跟进报道 10月24日13时许,网友“将讲090080”在微博上公布了与温岭虐童女教师有关的一些图片,称温岭某幼儿园一颜姓老师虐待儿童,该微博依法了大量转发评论。随后,中国新闻网以《浙江温岭虐童幼师系无证上岗 称行为出于“好玩”》一文率先报道了该事件,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温岭教育局及时整改辞退颜某 10月24日16时,温岭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责成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作出深刻检查,及时整改并立即辞退相关教师。同时,教育部门已向公安部门报告,如有违法,由公安部门作出处理。
此外,温岭已在全市通报此事,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警方依法处理虐童教师 10月25日中午,温岭警方对两名虐童女教师颜某和童某,依法分别予以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童某被行政拘留7天。 浙江省教育厅道歉 师德师风纳考核 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向被伤害的幼儿园孩子及其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宣布,今后省内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将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
浙江将在全省各地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一次,把师德师风纳入对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考核,纳入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等级评定。 涉事幼儿园园长免职 10月27日,虐童教师颜某所在蓝孔雀幼儿园的园长被免职,同时,当地教育局从温岭全市范围内抽调3名具有丰富幼儿园管理经验的公办幼儿园管理干部,组成“3人工作组”进驻蓝孔雀幼儿园,暂时接管该园日常工作。
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
3 岁女童的 *** 被老 师放臵芸豆,7 岁男童被逼接受紫外线“消毒”的惩罚,还有7 名儿童 因上课说话而被老师用电熨斗烫伤……幼师的毒手频繁地伸向了幼小 的孩子们,不禁让我们汗颜。幼师原本是孩子们最希望亲近的群体,可是昔日的“天使”和“知心姐姐” ,今日为何变成了“恶魔”和“狼 外婆”了?这不仅仅是孩子和家长的悲哀,还是幼师和幼儿教育的悲 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棍棒下一定出孝子?”不得不承认,由于 优质教育资源的匮乏,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一些地方对于教师体罚学 生事件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家长因望子成龙,即使对老师的 体罚略有微词,但怕得罪老师误了孩子,也只能忍气吞声。
可是这样,孩子的尊严、自由、权利、童年的乐趣,几乎被架空。这不得不说是 教育的失败。
教师在教学中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批评并 不等于肆无忌惮的处罚,更不等于毫无理由的虐待。靠体罚来教育学 生,本身就是教师无能的表现。
真正优秀的教师,决不会靠棍棒来教 学。就教育而言,我们不仅要重视教育质量,更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虐待幼儿事件一再频发,也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更是引出了幼师鱼目混珠、幼儿园遍地开花、幼儿教育体系尚不健全 等一系列沉重的话题。深入思考,我们不难发现“虐童事件”的背后 是三方的缺位:一是教师水平普遍偏低。
幼师工作辛苦、工资待遇低,招聘标准 也相对较低。一些学校在招聘幼师的时候,只看重个人学历和外在表 现,忽视个人内在品德,工作考核也“重量不重质” ,幼儿启蒙教育被 简单地等同于“带孩子” ,现在的幼师职业素质越来越低。
还有的幼师 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就入职上岗了,连幼儿教育的基本常识、幼儿阶 段的年龄性格特征、教育方法等都不懂,耐心更是极其有限,加之管 理乏力,这就为“虐童事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二是教育机构良莠不齐。
“入园难,难于上青天” ,这叫喊声早已 传遍大地。幼儿教育普遍存在公办园“稀缺化” 、民办园“两极化” 、优质资源“特权化” 、收费“贵族化”等问题。
从我国教育现状来看,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政 策上也没有优惠,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严重 不足,致使幼儿教育需求大、供给少、收费贵。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立幼儿园转 为民办的趋势。
当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被忽视,各级 *** 将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之时,不少不良机构 便趁机办起了幼儿园来。他们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随便招聘一 些人来就能当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安全、饮食、起居,类似“虐童 事件”的发生必然在所难免。
三是外部监督疲软乏力。几乎在每一次的“虐童事件”后,当事 人受到的处罚只是罚款或者辞退,随后便不了了之。
更有甚者,从一 家幼儿园换到另外一家幼儿园就职,继续将无形的魔爪伸向了幼儿。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明文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案例少之又少。
简单的处罚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 用,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我们只有看着悲剧一次次上演。“虐童事件” 折射出的 “幼教之殇” ,不能单纯地将矛头指向幼师。
教师、教育机构、 *** 三方都应从自身找原因,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形成合力,一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幼师职业素养培训。
幼师职业也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 职业,幼师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幼师师德是最需要良心的工作。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幼师的职业素养尤为重要。
当前,在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必然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 员。作为基础教育的幼儿园教师,也应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新时 代的要求。
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 的爱心、体贴入微的细心、诲人不倦的耐心、纯真质朴的童心,都是 一名幼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其次,要加强理论学习,培养合理 的知识结构,不懂业务、没有专业文化修养的幼师是误人子弟的,扎 实的理论知识、广博的科普知识、精深的专业知识、新兴的前沿知识 都将是一名幼师“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源泉。
幼儿教师必须深刻 认识到加强职业道德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而自觉地在爱事业、爱 孩子,提高专业文化素质,注重自身的形象,才能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需要,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二是要提高幼儿园办园准入门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幼儿 教育是成人教育的基础,是最前沿的教育,它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成长 和发展,是关乎儿童养成、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对人的行为习惯、认知风格、个性特征等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作用。
为了提高我国国民的 基本素质,保障国民教育的延续性, *** 应加大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支 持,适当考虑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 。
我就大胆的说说我能想到的吧:
1. 各地区成立针对这种事件的监管部门,每星期至少两次去学校巡视侦查!从市、县、镇分级管理,上级必须每月一次去视察工作;
2. ZF出台专项法律,专项专治,对出现这种情况的,一律严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枪毙;
3. 家长之间成立专项监督会,每个班级每星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议,学生提出自己在学校受到的不公平待见,家长监督会有权要求学校撤换老师,及有上级ZF监督会对接,确保一旦触犯法律,必须立即能制止犯罪行为;
4. 学生及家长对老师实行评分制,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评分,综合评分未达标准的老师,第一次予以停职缓期1个月执行,这一个月内老师正常授课,1个月后再次评分,合格继续留职,不合格予以开除!
个人意见,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其一发生在山西太原一家幼儿园里。
监控视频显示,这位老师对多名幼儿抽扇推搡,其中一名女童更是被扇几十个耳光。随后又有人曝出一组照片,揭露浙江温岭一位幼师的虐童恶行,这位老师双手揪住一名幼儿的双耳将其提离地面,孩子的表情痛苦不堪。
视频、照片经网络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如此残暴的虐待行为,发生在托庇孩子的幼儿园里,不禁让家长们心有戚戚,不知自己的孩子何时也会遭此厄运。
而肇事老师在视频、照片上表现出的暴戾、冷酷,也让人产生更普遍的疑虑和担心:即使不考虑幼儿教师的身份,她们的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人性常识。已经或即将为 *** 、为人母的她们,本该对孩子们具备基于人性本能的关爱,而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她们背弃或丧失了这样的天性而变得那么乖戾而残暴呢? 从网络曝光的视频和照片看,前者中的幼师对一名孩子连扇数十耳光,其暴戾程度远非生气或不耐烦可以解释,倒像是怀有无限的怨愤需要发泄。
而后者中的幼师提起孩子耳朵时,面对孩子的痛苦不仅毫无不忍之意,甚至面带戏谑的微笑。 事发之后,除了愤怒谴责之外,舆论也对此类行为的频繁出现进行了分析和归因。
譬如,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设立虐待儿童罪,导致对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处罚乏力。浙江温岭的虐童幼师,就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明显暴露出法律的尴尬。
此外亦有评论分析,我国幼儿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私立幼儿园教师资质良莠不齐,大批无资质的幼师上岗,也是造成虐童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譬如,山西太原曝出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即为无照的“黑幼儿园”,浙江温岭的那家幼儿园则为民办幼儿园,而两名肇事幼师则均未取得幼师资格。
教育部已作出表态,将严肃对待、处理此类事件。相信法律也将对其作出恰当的惩罚,设立“虐待儿童罪”也应该尽早提上立法日程。
匪夷所思的事件频发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看做偶然的离奇个案,而是要从中看出更多的教训和隐忧。
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某
所谓“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可是这些花朵却屡造威胁。近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7岁女童惨遭生父继母的虐待,长期住在阳台。而女童亦因饥饿从二楼阳台翻下,到便利店偷东西吃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
娄烦现有1例感染者。本区属于常态化管理区。
幼师清楚的了解幼儿园 政策法规 知识,有助于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己和 儿童 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