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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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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心理学论文
康复心理学是研究残疾人和病人在康复过程中的心理规律。下面我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康复心理学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现代康复医学的目标已经由单纯的器官、肢体功能康复转变为心身整体功能的康复,康复医疗技术也从单一的生理功能康复向跨学科综合康复协作发展。康复心理学是康复医学的专业基础课,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实际操作和临床科学思维能力,本文尝试对康复心理学教学的现状与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康复医学;康复心理学;临床科学思维
随着医学的发展,社会心理因素在疾病发生和转归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康复医学的目的是促进人体伤、残、疾病后的康复进程,预防和减轻后遗功能障碍,其内在要求与新医学模式是一致,因为现代康复医学的目标已经由单纯的器官、肢体功能康复转变为心身整体功能的康复,康复医疗技术也从单一的生理功能康复向跨学科综合康复协作发展。这就使得在康复医学专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强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目前的康复心理学课程,基本满足了专业培训的要求,提升了学生对现代康复和健康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学理论和心理治疗技巧,拓展了临床思维,为将来更好的服务临床打下了基础。
但是,在具体教学中发现,由于课程设置方面的原因和心理学本身的学科特点造成部分学生对心理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心理学还存在一定的偏见,为了提高康复心理学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实际操作和临床科学思维能力,本文尝试对康复心理学教学的现状与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1 根据康复心理学特点加强教材建设和教学安排
康复心理学是康复医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技术研究和揭示康复中的心理活动、现象及规律的科学。主要目的是解决康复对象的一系列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接受并逐渐适应残疾现实,挖掘他们的潜力,重新回归社会,同时,康复心理学还探索残疾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心理与躯体在残疾时的相互影响[1]。我院现在康复心理学使用的教材是由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也是我国第一本有关康复心理方面的本科教材,这本教材是心理学、精神病学、康复治疗学的集大成者,由于是包含多个学科,所以突出的特点是学科领域范围广,难点重点分散,在实际教学中由于课时较少而内容较多造成教师无法就难点、重点问题深入讲授和探讨。
同时,在课程安排上有些课程内容上有一定交叉和重复,比如同时安排有精神病学和康复心理学,据笔者初步调查,不少院校康复治疗学专业也存在类似状况。从教材内容的重叠到教学安排的重复,导致不同教研室之间经常需要调整、协调,不能很好的整合教学资源。通过对几届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课时太少,内容太多、太杂,存在重复教学,造成学生记忆、理解困难。理论教学的不足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实践能力,造成在临床工作中,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但是教材的编写需要周期和时间,解决问题还是要立足现有教材,应该根据学科特点精选教学内容或者自编教材,在教学内容上有所取舍。同时可以在教学安排上多做工作,由于康复心理学其中的心理学部分是基础,以往相当多的学时被心理学占用的,而疾病、伤残后以及康复治疗中的心理变化和治疗特点,这些与临床工作紧密相关的课程因所剩学时少而无法深入讲授,有些内容只能进行压缩和删除,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鉴于此特点,除了加强课堂理论教学外,还应适当增加学时,同时增加学生的见习、实习课次数,必要时可调整教学内容,将康复心理学中涉及的医学心理学单独开设课程进行教学,并剔除康复心理学中有关精神病学的内容,从而释放教学时间给与康复治疗密切相关的内容,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 加强心理学史教学,培养学科历史观,增强学科认同感
从2001年开始,我国将康复治疗学纳入国家全日制高等教育以来,康复医学教育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康复医学观念的不断深入,社会心理因素在康复医学中的重要性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对非心理专业学生来说,特别是医学生而言,长期接受的理性思维培训容易造成重实证轻推理与逻辑的思维模式。心理学是逐渐脱胎于哲学成为独立学科的,人的心理过程又较为复杂,心理学的许多理论是尚未验证的假设,加之心理学专业概念、术语相对比较抽象,在讲授过程中同学不仅难于理解,而且对许多学生而言,缺少实证的心理学还很难同“科学”联系在一起,所以存在轻视本课程学习,学习动力不足的状况。少部分同学对心理学热情很大,但又难于把握如何利用心理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方法与技巧,有时片面夸大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忽视了医学的严谨与客观。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从宏观以及历史的`角度介绍心理学,注意培养学生客观的学科历史观,建立理性思维的基础。心理、社会因素使得“康复”有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教材和课时的限制,康复心理学的教学主要集中在普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评估、心理治疗以及康复治疗与心理等方面,教师讲授的多是心理理论、治疗技巧、实践操作等较微观较具体的问题,教学大纲也没有心理学发展史方面的要求。这种教学不可能使学生对学科的历史发展,其理论产生的背景,以及心理学对其他学科和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也无法使学生站在历史的角度对心理学有个总体和宏观的把握,没有了历史性思维,学生对学科就缺乏认同,也就容易造成偏见和排斥。具体到临床应用中就会形成同学只会教条的理解理论,只知道心理学的各个流派,而不知道其背后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临床实际操作能力较差。所以,加强心理学史内容的讲授,培养学生正确的学科历史观以及辩证思维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
3 加强临床实验以及实习、见习学习,在临床实践工作中培养临床技能和科学思维
康复医学是一门操作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同时需要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而良好的思维习惯是治疗师的基本素质。思维是人们对实践对象的能动反映、主体构建和自主反思的心理性操作过程[2],思维或思维方式的品质,决定着我们认识实践对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临床科学思维能力是在医学认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思维方式,是追寻客观真理,掌握规律,解决疾病和健康之间联系、变化和发展的方法[2]。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对学生加强引导和培训,不仅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重点与难点,还能够尽可能地培养学生面对患者的各种心理问题时具有科学的临床思维,调动和启发他们的能动性,更好地为临床工作服务,也成为康复心理学教学工作中的一个迫切问题。
由于心理学的学科特点,心理现象与过程的复杂性,就对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在教学活动中要客观介绍心理学目前面临的困境,注意培养学生理性分析判断能力。引导学生既认识到心理对人的作用,看到环境对人的影响,也要看到目前神经心理学的飞速发展对心理学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特别是各种社会心理测试手段的应用,不仅可以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还可以对心理康复的疗效变化进行有效的量化,为康复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更科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加强实验课以及实习、见习课学习。在实验课中,重点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如训练徒手心理测量技巧以及测量结果评估;分组练习心理治疗与咨询技巧;模仿残障患者的特点,开展角色扮演,通过学生的亲身体会加深对伤残患者心理状况的理解。在临床见习、实习期间,鼓励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敢于接触患者,敢于实践,走出教材,最后再对各个病案进行分析讨论,分析每一个病案的经验得失,以疾病为中心,分析心理、环境对人的影响,从“病”到“患者”,从生物学到社会心理,既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锻炼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
总之,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各项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到康复医学中,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了康复医学的内容;同时,心理学的各种理论,如精神分析理论、行为认知理论、心理生理学、人本理论的发展也使得康复医学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不断渗透,推动着康复心理学的发展,而重视心理因素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重视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统筹兼顾好教材和相关内容的安排,重视学生临床实际操作能力和科学思维的培养,对提高康复心理学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贺丹军.康复心理学.华夏出版社,2005,10.
[2] 黄富峰.道德思维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8.
[3] 刘典恩,刘晓芹.医学科学思维与医学道德思维比较研究.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4):45-48.
【拓展】 体育康复在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若干问题研究
论文导读::体育康复的基本内涵和作用。体育康复对灾后人的心理恢复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中小学生。在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上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体育康复,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
一 体育康复的基本内涵和作用
体育康复是指利用体育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来进行康复,以让病、伤、残者以及已经丧失的功能的得到尽快的恢复,它是康复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康复可以提高人的中枢神经以及植物神经的调节能力,从而提高人的新陈代谢能力,有效的改善身体个项器官的功能,从而让人身体的各项指标达到正常的状态。需要指出的是,体育康复对灾后人的心理恢复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中小学生。中小学生由于尚未成年,因此在遇到重大灾难的时候,心理往往的表现非常脆弱,容易出现一些重大的心理问题,通过体育康复可以有效的改善中小学生的心理状态,使他们精神振作,降低他们的情绪失落感,从而有效的调节他们的心理。
由此可见,体育康复作为康复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上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利用体育康复来帮助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显得十分必要。
二 灾后中小学生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与表现
灾后中小学生一般会出现一些不同程度心理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经历灾难的程度与受到伤害的程度,以及自身心理的免疫能力等。灾后中小学生的心理恢复是一个对中小学生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乃至人生以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根据我们的经验来看,在灾后中小学生经常会遇到亲人瞬间离去、或者伤残的情况,比如四川的汶川地震,青海的玉树地震。这些带有血腥的场景会给中小学生留下深刻的心理烙印,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心理阴影,从而使他们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及时的进行干预和治疗,使中小学生心理尽快恢复,那么灾后的幸运活下来的中小学生,就有可能成为长期的灾后受害者,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手段,使他们的心理得以恢复。
灾后中小学生常出现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1)心理焦虑症:中小学生的心理焦虑症的具体表现主要是,持续性或发作性的心理紧张或焦虑,他们会经常出现头晕,眼花、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情况。心理焦虑症是灾后中小学生经常遇到一个心理问题,这个心理问题,经常让中小学生坐立不安,从而无法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此外心理焦虑还让中小学生对基本的生活认知产生变化,从而让他们产生持续性的紧张,不但影响学习和生活,对以后的人生的发展也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2)恐惧症:所谓恐惧症是一种神经症,它常常是指人对特定的事物或者场景产生一种持续的,特殊的一种恐惧。在经历灾难的过程中,中小学生可能会经历一些生死离别,痛心疾首,乃至比较血腥的场面,这些场面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挫折感和重大的精神创伤,从而让他们可产生颤抖、头晕脑子里一片空白,乃至人格上的解体。恐惧症会给中小学生带来巨大的心理伤害,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如果不采取及时的措施,使他们恢复到灾前的正常水平,将会给中小学生的心理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压力。(3)抑郁症,抑郁症在中小学生身上的表现是,他们内心有着非常痛苦的心理体验,灾后他们可能失去了自己的亲人,或者成为了孤儿,没有父母的陪伴。或者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家园,这些都让会让他们陷入极度的痛苦中,常常让他们情绪十分低落,失去了往日的童真和笑脸,取而代之的是沉默寡言、自卑,既不愿意接近别人,别人也不容易接近。抑郁症多与遗传与性格有关,但是环境对抑郁症具有重大影响,如果原本就具有抑郁特征的中小学生,在经历过受灾中的恐惧、惊慌之后他们的思想会变的更加的沉重,由此导致抑郁症更加严重。抑郁症会让中小学生失去学习的动力和激情,会让他们对自己的未来不知所措,消极绝望的心理表现始终是他们的生活主轴。
三 利用体育康复帮助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恢复的对策分析
(一)体育康复可以促使中小学生具有健康的心理
体育康复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可以使中小学生具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身体健康,那么就会对心理健康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通过体育康复,可以让中小学生释放自己的体能、展示自我,从而健全他们的人格,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从而使他们产生主动与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欲望,这些都会有效的缓解和消除,灾后中小学生由于经历灾难而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在音乐欢快的、热烈的音乐中,让中小学生进行健美体操等体育锻炼,就会有效的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调整他们达到心理的情绪,从而使他们心理的压力得到释放、情绪不会一直紧张、焦虑。总之,体育康复是可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医疗体操是体育康复的重要手段
医疗体操作用的部位可随意选择,运动量容易掌握,方法多样有利于提高情绪,因此是体育康复的主要治疗方法。按运动对人体的作用不同可分为被动运动、助力运动、主动运动和抗阻运动。按运动时方法不同可分为徒手体操和带器械操练,比如老师或同学可以带领做广播体操,跳绳等活动。牵伸挛缩肌群、防治腰背痛的牵伸体操和悬挂方法,这就是相当于单杠、双杠的体操运动;放松痉挛肌的放松训练;加速神经麻痹恢复功能的本体促进法和水中运动,在学校及当地的游泳池中可以进行等。
(三)交际类体育康复手段
中小学生尚未成年,因此教育类体育康复手段对中小学生的心理恢复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在可以通过体育游戏来增强中小学生的团队配合精神,通过喝彩,助威、加油声等叫喊,可以有效的缓解中小学生心中的苦闷,让他们的情绪得到更好的释放。比如在球类运动中,通过个人技术的展现以及与同学之间的配合,都可以让他们感受到身心的愉快。如果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称赞和羡慕,得到了老老师的肯定和鼓励,就会让他们心理充满自信,从而更想去表现自己,忘记灾难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创伤。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交际类体育活动中,注意调整运动强度和运动量,还可以穿插趣味性的动作练习,促进大家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学习。交际类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有效地转移人们回忆大灾情景的注意力,而且可以让灾后人们的紧张心情得到放松,情绪得到稳定。交易类体育活动特别有助于抑郁、自闭、孤独等心理障碍的恢复。
四 体育康复帮助灾后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恢复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该根据灾难发生时,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反映阶段将灾难卫生服务进行分阶段治疗和恢复。比如将其分之为:急性期、灾后冲击早期和恢复期三个时期,在这三个期间,应并有着不同的服务内容和重点。而体育康复作为一种康复手段,其主要是一种解决中小学生的心理障碍的辅助手段,其主要在恢复期发挥作用。其次,灾后中小学生心理出现的问题的类型以及程度都有着差异,如果仅仅通过体育康复手段来进行恢复,可能效果有限,因此有必要通过其他手段,来提高体育康复帮助灾后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恢复的效果。最后应根据中小学生心理障碍特征,以及他们运动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特征,选择适合他们的运动项目,只有他们参与到适合自己的,他们比较感兴趣的项目时,他们才会专心投入,那么体育康复帮助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恢复的作用和效果才会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1]丁坚.浅谈体育活动对改善人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作用[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1):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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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便便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且行且珍惜02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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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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