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诗月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哈人社发[2018]83号)精神,经哈尔滨市依兰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哈尔滨市依兰县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二、招聘数量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市依兰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三、公告发布网站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col/col11570/或登录/春风人才网: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2月22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现役军人;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五、招聘程序、方法要求(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为:202304、202308、202312、202313、202315)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补充公告报名结束后,上述5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至2023年2月24日16时。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2.报名网站: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7.政策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97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10.相关政策(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5)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限定依兰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日期须为2023年2月13日及以前。11.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至2023年2月25日10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哈尔滨市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试费用。退费审核时间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小黑妈跃跃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承担全省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及控制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是黑龙江省三级甲等专业 医院,下设南岗分院、二门诊、牡丹江宁安市镜泊湖疗养院等分支医疗机构,为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在黑河北安市,负责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治疗工作,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精神卫生中心,为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任务,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医院,为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为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临床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等七大专业科室,医疗技术辅助诊断有x光室、心电室等相关科室,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七)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原黑龙江省卫生学校),开设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助产六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检验、口腔为省卫生厅重点学科,护理专业还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示范专业,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八)黑龙江省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在黑河北安市,是集教学、科研、临床实践为一体的全日制中等医学院校,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九)黑龙江省医学会,主要负责全省的医学学术交流、会员管理、医学专业委员会建设、省级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级再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黑龙江医学》杂志的我出版、大型医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培训、医学继续教育以及承办政府与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社,下设《中国医院管理》我部、《中国卫生经济》我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我部,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一)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我省的省级眼病专科医院,负责指导全省基层开展以防盲治盲为重点的眼病防治,以及开展眼科临床和科研工作,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二)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制定药品采购配送政策,参与药品采购配送招标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及药品品种资质审查,承担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等工作,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三)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是集教学、科研、临床为一体的全日制中医药中专学校,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四)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研究所,省中西医结合糖尿病研究中心,省级脑瘫康复重点学科,设有附属医院,是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科研和医疗单位,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7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2年12月14日16:00期间,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现场审核地点 1、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40号 邮政编码:150036联系人:侯倔倔 联系电话:0451-55440638 2、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哈尔滨市道理区地段街159号 邮政编码:150010联系人:许慧丽 联系电话:0451-53969312 3、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河北安市交通路135号 邮政编码:164092联系人:樊华英、赵希杰 联系电话:0456-6429014 4、黑龙江省传染病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邮政编码:150500联系人:武静瑜 联系电话:0451-57336194 5、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142号 邮政编码:150036联系人:冯凯、李莹、黄宇 联系电话:转6797或6697 6、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21号 邮政编码:150001联系人:赵玉莹 联系电话:、82823100 7、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 邮政编码:150036联系人:王晓鑫路瑶 联系电话: 8、黑龙江省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黑河北安市北岗区西育园街 邮政编码:164000联系人:聂亚华、杨丹、姚健 联系电话:0456-6861975 9、黑龙江省医学会: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5楼 邮政编码:150090联系人:邢昌盛、赵锐前 联系电话:0451-53638479、 10、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社: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204室 邮政编码:150036联系人:纪宝辉 联系电话:0451-87253057 11、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51号(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门诊二楼) 邮政编码:150001联系人:王婧 联系电话:、53649595 12、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 邮政编码:150036联系人:侯延文 联系电话:0451-55626481 13、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邮政编码:150025联系人:张桂香 联系电话:、 14、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220号 邮政编码:150090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证,请认真记录保存。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和现场提供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3张),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6、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急需或短缺专业岗位需报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7、应届毕业生从事临床医疗专业,工作两年内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9、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不少于30%。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12月5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 统招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统招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考生可通过各招聘单位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包括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在省卫生厅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其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黑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 附: 2012 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哈尔滨医科大学座落于美丽的冰雪名城、素有“东方小巴黎”美誉的哈尔滨市。学校占地面积2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绿树成荫,红柱碧瓦间高楼耸立,仿古与现代风格交相
每期杂志上都有 标明。
医院前身为“济宁市任城区中医院”,2011年9月由济宁市卫生局批准更名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目前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中
有92人。沈阳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92人。招聘对象条件(一)基本条件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
《美国医学会杂志》简称,仅次于NEJM《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世界权威医学杂志,与《柳叶刀》Lancet,《英国医学杂志》BMJ号称世界四大权威综合医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