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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死魔的面具》读后感 《红死魔的面具》是美国作家爱伦·坡的恐怖小说代表作,被评为世界最优秀的恐怖小说之一,作者以绚丽的文笔描绘了文艺复兴时代当时的富丽奢华和隐藏在这背后的对死亡的恐惧,小说以死神的舞蹈来象征死亡的不可避免。 《红死魔的面具》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红死病猖獗的欧洲,残忍的亲王在城堡内建起了庇护所,妄图躲避这场浩劫,当亲王在午夜举办化妆舞会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扮演成红死魔的人,其实这个神秘人即是红死魔的化身,亲王与贵族们仍然逃不脱这场浩劫。 贯穿作品的整个基调是阴森恐怖,神秘诡异的,故事充满着爱伦坡式的黑色与恐怖气息,给人带来“一种特殊的舒适的恐怖和激动”。 本文的线索共有两条,一条是王爷最终毙命的那间屋子,还有一条便是在文中反反复复出现的“红死魔。” 王爷最终毙命的第七个房间是爱伦·坡在七个房间里描写最为详尽的一间,这也是最非同寻常的一间屋子,在小说中有特殊的含义。“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壁脚都密密层层罩着黑丝绒,层层叠叠的拖到同色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的窗子,色彩同室内装饰不一致。这里的玻璃是猩红色的——红得同浓浓的血一样。”色彩的强烈对比,给人在视觉上造成浓烈的冲击,在心理上产生强大的压迫,读者难免会和小说中的宾客一样,对这个阴森可怖的黑屋子产生莫名的恐惧,而这正是爱伦·坡想要达到的效果。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感是与生俱来的,爱伦·坡在小说中,通过对黑屋子的详细刻顾将这种恐惧的虚无对象具体化,并将其直观的表达出来,所以人们对这间黑屋子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死亡的恐惧。而王爷最后倒毙在这间恐怖的黑屋子里,也让宾客及读者对黑屋子即死亡的恐惧提升到极点。 红死魔同时也作为恐怖的主体贯穿全文。从一开始对它的详细描述到故事的高潮——假扮成戏子的红死魔——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恐惧莫名。爱伦·坡在小说的开端对这场瘟疫即红死病有着详细而可怕的描述,“这病的具体表现和特征就是出血——一片鲜红,令人发指。……只要患者的身上,特别是脑上一出现猩红色斑点就是染上这瘟疫的预兆……。”鲜血本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为何在这里却成为了死亡的预兆? 虽然这是杜撰出来的一种病,但红色——鲜血,本是生命之源,在小说中却成为了死神的面具,颇为耐人寻味。爱伦·坡选择源自鲜血的红死病作为死神的象征,便是要告诉读者,死亡并非是来自外界的某种威胁,而是我们自身生命的一部分,因此,躲避死亡,只能是徒劳无益的。只有在死亡——这个最后的休息里,生命才不再有焦虑和抑郁,所以,所有生命的最终目标是死亡,是为死而生。而这亦是在《红死魔的面具》中所要表达的终极命题。
美梦似路长!
讲述了红死病肆虐期间,普洛斯佩罗亲王在封闭的城堡中举行假面派对的故事。红死病肆虐期间,普洛斯佩罗亲王置国内民众的生死于不顾,带着自己的亲信和一些艺人到偏远的城堡躲避,其间举办了一场极尽奢华的化装舞会。到了午夜,突然出现了一个化装成红死魔的人,亲王非常愤怒,下令逮捕此人,却被当场杀害。人们拉开神秘人的衣服和面具后,发现里面并没有任何东西——他只是红死魔的化身。
桃子爻爻
红死病夜潜化妆舞会( The Masque of the Red Death)作者 埃德加·爱伦坡 (Edgar Allan Poe) / 译者 李婧 “红死病”肆虐全国多时。从没有哪种瘟疫,要起命来这般狠毒,这般可怖。血是红死病的化身,是它的封印,殷红的鲜血实在瘆人。患者先是剧痛,继而头晕目眩,然后毛孔大量出血,直到血流尽而命丧。患者身上的红斑,尤其是脸上的,让旁人丧胆,不敢过去施以援手。而红死病从攻击、扩散、再到夺命,前后不过半个钟头光景。 但普洛斯彼罗王子却轻松得很,毫无惧怕,静观其变。等到国内半数人口消亡,他遂从宫中召集了一千名骑士淑女,全都身体健壮,精神饱满,众人浩浩荡荡,一起退隐到王子偏僻深远的城堡大宅里。这座建筑雄伟壮观,既体现了王子独到的品味,又不失庄严肃穆之气。城堡四周竖立着坚固的高墙。墙上嵌着厚厚的铁门。一行人进入城堡之后,拿出熔炉和巨锤,把所有门闩焊牢,以防自己因突感绝望或疯狂而想要退出。他们破釜沉舟,不留一条后路。城堡里各样供给充足。预备得如此周全,一行人相信,根本无需惧怕瘟疫的蔓延,就让外面的世界自生自灭好了,这时候无论哀伤还是沉思,都是庸人自扰。王子已备好了各种娱乐的手段。有插科打诨的小丑,有即兴吟咏的诗人,有芭蕾舞者,有乐师,有美人,有琼浆。这座防御森严的城堡有各样的享乐,唯独没有“红死病”。 五六个月过去了,高墙之内宴乐不停,高墙之外瘟疫肆虐,其势凶猛更甚过以往。普洛斯彼罗王子决定,为这千名绅士淑女举行一场化装舞会,规模之大将超乎想象。 这场化装舞会可谓奢华至极。但是先容许我讲一讲举办舞会的房间。这是一组富丽堂皇的套房,总共七间屋子。通常在皇宫里,这种套房都是纵向排列,一路到底,左右两扇门推开后几乎紧贴墙壁,从而让视线不受任何阻碍。但这组套房却与众不同,恐怕,这正是因为普洛斯彼罗王子喜欢别出心裁。套房的布局极不规整,抬眼望去,顶多看到一间屋子的全貌。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个直角弯,转过去,眼前霎时风格迥异。屋子左右墙的正中,各有一扇又高又窄的哥特式大窗,窗外是一个封闭的回廊,蜿蜒缠绕着这组套房。窗上镶嵌了彩色玻璃,颜色和屋内装饰的主色调相配。比如说,最东边第一间屋子悬挂的饰物为蓝色,那么窗户就是一片碧蓝。到了第二间,装饰和壁毯换成了紫色,窗玻璃也就跟着是紫色。而第三间从上到下都是绿色,于是窗户也不例外。第四间的家具是橘色,整间屋子都泛着橘色的柔光,第五间是白色,第六间是靛色。至于第七间,则铺满了黑色天鹅绒壁毯,从屋顶直直垂落,厚重的底边堆叠在墙角,而地毯也是同样的材质和色调。惟有这间屋子的窗户和装饰颜色不一致。在这间屋子里,窗玻璃是猩红色的,血一般的殷红。每间屋子都摆满了纯金的饰品,屋顶也悬垂了很多金饰,屋子里没有火把也没有烛台。在这组套房里没有任何光源,无论火把还是蜡烛都没有。不过在绕屋而建的回廊里,正对每扇窗都立了一个沉重的三角支架,上面摆了一只火盆,火光透过彩色玻璃,幻化成炫目的光芒,照亮整间屋子。这个安排让每间屋子都充满魅惑的气氛。但是最西边那间屋子,也就是黑色基调的那间,却是骇人到了极点,火光透过血红的玻璃在黑色挂饰上流淌,凡是走进这间屋子的人,无不被眼前这一幕吓得失色,很少有人够胆踏进这间屋子半步。 就在这间屋子靠最里面的西墙,立着一座乌木制成的大钟。钟摆左右晃动,发出沉闷又一成不变的声响;不过,等到分针转过一圈,应该整点报时了,大钟的黄铜音腔会发出一种清脆、响亮、悠远,且极其动听的鸣响,这声音太过特别,根本没法忽略,每到整点报时,乐师们就不得不暂停表演,好聆听这个声响;转圈跳华尔兹的舞者也必得站定;欢乐的人群霎时间不知所措;钟鸣不停,渐次传来,那些乐到忘乎所以的,个个面色苍白,至于年长和尚算清醒的,则双手掩面,仿佛魂游象外,又像是陷入沉思。可是等到钟鸣的余音散尽,众人立刻又展现轻松的笑颜,乐师们彼此交换眼神,相视而笑,好像在为刚才的惊慌和失误开脱,低声对旁边的人说,待到下次整点报时,自己肯定不会再度失控;只不过,六十分钟之后(也就是时光又流淌了三千六百秒),钟鸣再度响起,而混乱、恐惧和迷惘也依然如故。 不过,尽管有种种状况,这次化装舞会仍是一场欢乐的盛会。普洛斯彼罗王子品味独特,在色彩搭配和装饰效果上独具慧眼。他对所谓的潮流不屑一顾。他的构思大胆,充满激情,他的想法散发一股野性的魅力。有些人觉得他疯狂。可他的追随者却不这么看。他其实清醒得很,但你得听他说话、见他本人、跟他接触,才能确信。 这七间屋子风格迥异,大部分设计都是王子的手笔,他为了这场盛会可谓费煞苦心,他还亲自指点各位绅士淑女,如何打扮才能出尽风头。果然个个都怪得可以。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金光闪闪,如梦如幻的场景——许多在《艾那尼》上演前都是第一次见。有些人故意手脚不协调,好像阿拉比斯克式的怪人。有些人钟情狂人时尚,一副癫狂痴相。有的极尽奢华,有的荒唐可笑,有的怪诞奇诡,有的骇人可怖,纵然是别出心裁,却绝对不低俗。他们在七个房间来回穿梭,真如交织的梦境一般。人人代表着一个梦,纵情地舞动,灵感随房间的色彩变换,而乐队也更加狂野,似乎在用音符来呼应舞步。可是过不多时,黑色大钟的整点报时声再度从黑色天鹅绒大厅传来。刹那间一切静止,除了钟声回荡,再无其他声响。人人立在原地,他代表的那梦也跟着被冻僵。好在钟声不长,等到声音散尽,人群中立刻有人克制不住,发出清浅的笑声。于是音乐再度涌来,梦境复活,人们舞动得更加忘情,火光透过幻彩的玻璃,赋予人们更多灵感。只是七间屋子最西边那间,至今无人胆敢进去探个究竟;夜色越来越深,火光透过血红的窗玻璃显得更加殷红,幽黑的帷幔连成一片甚是骇人;踏上黑色地毯的人,听黑色大钟发出的鸣响听得更为真切,那低沉肃穆的钟鸣,远非躲在其他房间里纵情享乐的人所能体会。 其他房间全都挤得摩肩擦踵,人们心跳剧烈,纵情地舞动,只觉天旋地转,直到钟声再度传来,方知午夜终于降临。正如前面所说,音乐霎时停止,转圈的华尔兹舞者站住不动,一切和往常一样,再次陷入不安的静默。但这一次钟声要响十二下,或许人们完全被钟声攫住了魂,直到回响完全消失,四周一片寂静,才有功夫注意那个带着面具的人,这人已经成了全场的焦点,从没有谁如此备受瞩目。人们彼此轻声耳语,有关这位不速之客的消息迅速传开了,大家议论纷纷,言语间流露出不满和诧异,但是过了一阵,大家的情感变成了惧怕、恐慌和深深的厌恶。 像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聚会,若是普通的装扮,肯定不会惹来这么大关注。说实话,来参加这场化装舞会的,无不尽情发挥,可这个不速之客简直比希律王还希律王,比出格的普洛斯彼罗王子还要出格。就算最肆无忌惮的人,心里也明白要给自己留点余地。就算把生死权当儿戏的人,也知道有些事玩笑不得。参加舞会的都认定,从这位不速之客的装扮和气场看得出,他既没有智慧,也没有教养。他身材颀长瘦削,从头到脚覆盖着裹尸布。他戴的面具像极了僵尸的面容,就算凑到跟前仔细看,也很难辨出真假。不过对于这群狂欢的人来说,如此的装扮不仅可以容忍,说不定还会赢得赞赏。但这人实在是过火,他居然扮成了红死病的样子。他身上的裹尸布血迹斑斑,他宽阔的前额,他整幅面庞,都布满了血红的印记,骇人至极。 当普洛斯彼罗王子把目光投向这个引起骚动的身影时(那人在华尔兹舞者中间缓缓徐行,步伐庄重,仿佛在竭尽全力展示自己精心打造的形象),大家看得真切,王子不知是出于恐惧还是厌恶,下意识地抽搐了一下,猛地打了个颤,不过随后就勃然大怒,气得满脸通红。 他冲着站在那人旁边的侍从大声吼道:“谁这么大胆!谁这么大胆!如此亵渎的装扮简直是侮辱!抓住他,扒下他的面具,不管是谁,明天清早吊死在城门口!” 王子说这番话的时候是站在东边蓝色的房间里。不过由于他中气十足,声音清晰洪亮,七间屋子都听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他一挥手,音乐也戛然而止。 王子站在蓝色房间里,身边的随从个个吓得面如死灰。他刚发话时,身边的人还作势要冲上去拿住那人,当时那人就在人群中,步步朝王子紧逼。可那人在众人心中激起一股莫可名状的畏惧,大家吓得不知所措,到最后,没有一个敢上前抓他;于是,他从容不迫地直接从王子身边经过,两人相距不足一米;屋子里本来挤满了人,现在全都不约而同退到墙边,让这位不速之客长驱直入,他依旧迈着庄重的步伐,一步一步,从紫色房间踱到绿色房间,从绿色房间踱到橘色房间,从橘色房间踱到白色房间,再径直走向黑色房间,一直没人敢上前抓他。但就在此时,普洛斯彼罗王子终于按耐不住了,他气急败坏,又为自己刚才的怯懦羞愧不已,他飞快地冲过六个房间,而周围人依然深陷恐惧之中,没有一个敢跟从他。王子高举着匕首不顾一切冲向那人,那人已走到黑色房间尽头,等到王子和他相隔不过一米,他突然转身,直面追上来的王子。只听一声尖叫,锃亮的匕首掉在漆黑的地毯上,普洛斯彼罗王子应声向前扑倒,当场毙命。狂欢的人群见此景,决定放手一搏,一窝蜂冲进了黑色房间,伸手去抓那位不速之客,那人正站在黑色大钟的阴影下,高高的身影一动不动,众人用力撕扯他身上的裹尸布,又一把拽下他的僵尸面具,却惊讶地发现,裹尸布和面具下面其实空空如也,众人因这幅景象吓得呆若木鸡。 可以确定,眼前正是红死病。他像贼一样半夜悄悄潜入房间。先前狂欢的人,现在一个接一个倒在血泊中,在这座狂欢之城里,每具尸体都保留了临死前绝望的姿态。热闹的气氛终于消散,黑色大钟也停止了摆动。三角支架上的火焰渐渐熄灭。黑暗、腐朽和红死病肆意蔓延,统管了一切。 ————————————————————————————————————————
阅读中,我偶而会停下,回想自己为什么在看这本书,抑或是,我有没有继续读下去的理由。 恐怖而又美丽,野蛮而又精巧——这便是爱伦坡的作品,让我读下去的理由。
《红死魔的面具》读后感 《红死魔的面具》是美国作家爱伦·坡的恐怖小说代表作,被评为世界最优秀的恐怖小说之一,作者以绚丽的文笔描绘了文艺复兴时代当时
小学作文我的弟弟 小学作文我的弟弟,相信看到这个主题很多人都有所感悟,写好抒情作文的关键就是在于去感受生活,学会写作并不等于要套模板,作文的素材来源于生活,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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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坡的作品分为推理类、恐怖小说类、诗集等。推理小说只有五篇。艾伦善于描写血淋淋的场面,运用独特的手法,描写人的特性。诗作有《帖木儿诗集》、《致海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