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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砂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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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爱嘟嘟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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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方面: 最经典的当属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其他的,比如比较老得像月亮宝石》 (印度人有关诅咒宝石杀人的故事) 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无人生还》《尼罗河谋杀案》等, 笔下的名侦探波罗解决的都是经典的杀人案件 艾勒里奎恩的几个悲剧(《Y之悲剧》), 范戴恩的《金丝雀杀人命案》《主教谋杀案》《格林家命案》等等…… 所写的是侦探菲洛·范斯 约翰迪克逊卡尔的《三口棺材》(密室杀人案件的经典) 卡斯特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和《黑衣女子的香气》 我比较喜欢日本的,变格派作品是以描写杀人犯变态心理为主,本格派是以推理手法为主。当然后者比较受欢迎。 江户川乱步 《女妖》《妖怪博士》《暗室》《黄金假面人》《蜘蛛人》《地狱的滑稽大师》 横沟正史的《狱门岛》《本阵杀人事件》《恶魔吹著笛子来》《八墓村》之类的, 他的侦探是金田一耕助; 赤川次郎的三色猫、三姐妹系列比较多,以轻松幽默的风格著称,其他的松本清张的历史类文学,西村京太郎的列车系列,内田康夫的《死亡绿皮书》、《海市蜃楼》 如果你喜欢动漫类的推理小说可以看天树征丸的小说。 日剧《神探伽利略》也开始出书了,作者东野圭吾,像《预知梦》等以中短篇小说集合起来的书也是很好的消遣。还有前几年流行的是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强烈推荐!!!)《十角馆杀人预告》和《钟表馆幽灵》等等都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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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货小逗逗

二战结束《胜利之吻》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二战以盟军胜利宣告结束。纽约时报广场上,一名年轻水手难捺心头喜悦,揽起身旁一名素不相识、穿白色制服的护士,大胆亲吻。 出乎沙因意料的是,当时在《生活》杂志担任摄影师的艾尔弗雷德·艾森施塔特把这个瞬间定格在照片上。照片发布后,成为20世纪最具历史代表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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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薇薇

发问选错分类了。弹簧腿杰克(Spring Heeled Jack)据说是英国民间传说里存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物。有关他最早的目击纪录据称是在1837年,之后英格兰各地,从伦敦到雪菲尔和利物浦都有目击报告,特别是它们从伦敦郊区和英格兰中部向外扩散,1850年代至1880年代达到高峰。虽然部分报告宣称他仍有活动,但一般相信其消失于1904年,即最后一件有纪录事件发生 之年。许多理论宣称已确定他的身分类别,但无任一者能全然厘清真相,因此该异常现象依旧无法解释。弹簧腿杰克的都市传奇于当代广受欢迎,原因在他奇怪的现身方式和施展一双怪腿的能力,而后者亦成为数本经典科幻小说的题材以及众多超能力想像的灵感来源。样貌根据受害者描述,弹簧腿杰克外表恐怖狰狞,有着包含利爪和“如火焰般的红眼珠子”的恶魔体态。一位受害者也曾回忆说披着黑斗篷的的他戴着头罩,并穿着状似油布雨衣的白色紧身服,而许多口头证词也提到一个“像是恶魔”的观点。不少目击者描述说弹簧腿杰克的身材高瘦,有着绅士般的外貌并善于跳跃。几份报告提到他能自口中吐出蓝白色的火焰,并于指尖戴上金属利爪。至少两份证词指出他能说可理解的英语。早期报告出自廉价惊险小说的图片,弹簧腿杰克跃墙而过。一些早于1817年发行的孤立报告提到一名怪异的跳跃男子,但第一次已知的目击事件发生于1837年九月的伦敦1。一位当晚下班的商人为眼前的景象所震惊:一个谜样身影轻易越过高耸的公墓围栏,并着陆于他路途的右侧。报告中没提到攻击事件,但里头的描述却带有不安感:一名带有恶魔特征的强壮人类男性,具有巨大而明显的双耳和鼻子,以及凸出艳灼的双眼。此事发生后不久,类似的人物从黑暗中冒出并攻击附近一群路人2。他抓住其中一名跟随同伴的女子,而她利用外套被扯破的机会逃跑。然而这群人里,有名叫波莉·亚当斯(Polly Adams)的酒吧女侍跌倒而落单。几个小时后,警方发现她躺在被袭击处右侧。根据她的描述,袭击者割开她的上衣,并抓住她赤裸的双乳,他用爪子深深刮着她的腹部,使她流血且陷入昏迷,但仍活着。之后,1837年十月一名叫玛莉·史帝芬 (Mary Stevens)的女孩探访过住在巴特西(Battersea)的双亲后徒步前往薰衣草山丘(Lavender Hill),她在那里担任服务生的工作。当她经过克来芬公园(Clapham Common)时,一个奇怪的身影自暗巷里扑面而来,并用双臂紧紧抱住她后,开始亲吻她的脸颊,同时用爪子撕开她的衣服并触摸她的肉体。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他的爪子“冰冷如尸体”。由于十分恐惧,这女孩大声尖叫,使得攻击者迅速逃离。这股骚动引起附近居民组织起来找攻击者,但他如消失般遍寻不着。隔天,这名善于跳跃的人物选了玛莉·史帝芬住家附近一位完全不同的受害者,开创一种将成为他日后典型手法的作案方式:他跳入四轮马车通行道上,使得马车夫失控冲撞而重伤。数码目击者宣称他跃过九呎高墙而逃,同时发出尖锐的叫声和四处回荡的笑声。几天后,另一名女子于克来芬(Clapham)教堂院落附近遭遇袭击。这是第一次警方探员发现现场犯罪证据:两个大约3英吋(约公分)深的脚印,这暗示有人自高处着陆。经过更贴近的检查,一些引人好奇的印记出现在这双脚印中,这暗示袭击者在鞋底装有某种小玩意,“也许是某种压缩弹簧”,根据现场警官的意见。排除掉歧重要性,当时缺少法医学专长的探员使得警方遗忘了这个证据以及制作脚印的石膏铸型,而任由天气毁坏它。逐渐地,怪异人物的新闻散播开来,而传播媒体和大众很快地给了他一个名字:弹簧腿杰克3.官方确认(大约1840年)伦敦府邸的一场公众会议。数月后,1838年1月9日伦敦市长约翰·科恩爵士(Sir John Cowan)于伦敦府邸(Mansion House)举行的一场公众会议中发表一篇几天前收到的匿名抱怨信,他希望借此得到更多讯息。该名通信者于信中属名“一名毕克汉(Peckham)的居民”,并写到:“似乎有某些人(根据写信者理解,是属于上流阶级)同一名淘气鲁莽的同伴打赌,说他自己敢接下分拜访伦敦附近众多村落的任务,并以三种不同的身分现身 — 一只鬼,一头熊以及一名魔鬼。更过份的是,他不进绅士们的花园吵醒屋主。反倒是这个打赌接受,并让这个懦弱的恶棍剥夺了七位女性的知觉,而其中两位无复原迹象,却成为她们家庭的负担。他在一间屋前该男子摇门铃,而当仆人前去应门时,这禽兽不如的家伙身着不输鬼魅的装扮站在门口,结果是那女孩当场昏厥,从此不曾恢复知觉。事件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奇怪的是,新闻媒体对于这个议题却仍然保持沉默。写信者有理由相信他们已经充分了解了整个事件,但是因为某些有趣的动机,使得他们对于此事保持沉默。4。”透过市长看似合理的怀疑,在场许多听众确信“肯辛顿(Kensington)、汉默史密斯(Hammersmith)和伊林(Ealing)的女孩们,讲诉关于这鬼怪或恶魔的恐怖故事。”这件事被《泰晤士报》报导出来,隔天其他全国性报纸也附随之,又过一天(1月11日)市长展示一堆来自伦敦各地类似的信件,全是抱怨“邪恶的恶作剧”。这些灌入府邸的信件意味着弹簧腿杰克的行径在当时伦敦郊区广为人们所知。有名写信者提到他已查到有几位汉默史密斯的女孩被吓到“濒临危险的昏厥”,而且有些人“被这恶棍戴在手上的爪子弄伤数次”。另一位写信者确信在史托克威尔(Stockwell)、布利克斯顿(Brixton)、坎伯威尔(Camberwell)以及沃克斯豪尔(Vauxhall)等地已有数人死于惊吓,而其他人则昏厥;同时,另有回报在刘易舍姆(Lewisham)以及布莱克希斯(Blackheath)有人见到这名一再现身,但警方因过于恐惧他而不敢行动。市长本人对于这事件则有两个想法:他以为该事件已经“过于夸大”,而且“鬼怪彻底表现出恶魔的丰功伟业”是完全不可能的,但另一方面,他相信告诉他关于富瑞斯特山一名年轻女仆所遭遇之事的人已经披着熊皮的身影吓到昏厥;他有信心涉及这起“哑剧”的个人或群体将被捉到并接受制裁 5。警方被下令寻找个别的攻击理由,并提供破案奖金。包含受人尊敬的艾德华·科德林顿(Edward Codrington)在内,许多人决定加入寻找行列,却徒劳无功:他从未被捉到,甚至可以说,他似乎更加大胆,攻击次数呈倍数增加。史凯尔与艾尔索事件早期廉价惊险小说描绘的弹簧腿杰克。也许关于弹簧腿杰克最为人所知的事件是他袭击两名青少女:露西·史凯尔(Lucy Scales)6和珍·艾尔索(Jane Alsop)。爱尔索事件广为各家报纸所报导,却仅有一家媒体披露史凯尔的袭击事件,一般认为这是因为艾尔索出身自一个富裕的家庭而史凯尔来自一个贸易商家庭。这则报纸新闻报导将该事件推向集体歇斯底里之中2月20日,18岁的珍·艾尔索打开父亲位在布区(Bow)房子的房门迎见一个自称是警官的男子,他请她提个灯过来因为他和其他警员“在巷道里捉到弹簧腿杰克”,然而之后这名男子突然攻击她,撕开她的衣服和头发她的家人赶来救她。她告诉兰贝斯(Lambeth)警方探员说“他戴着头罩,身穿类似油布雨衣的白色紧身服装。他的脸有所遮掩,他的眼睛像是火球。他的双手有某种金属制成的爪子,而且他吐出蓝白色的火焰。”2月23日,一个身着黑色斗篷的人影再度敲着一处房门,这次是在透纳街(Turner Street),距离商业路(Commercial Road)有段离。当男仆前去应门时,这名访客要求与房屋主人艾许沃斯先生(Mr. Ashworth)说话。于是男仆转身回去通知主人,这时却发现站在门口的男子眼睛变红。由于身陷恐惧之中,他大声尖叫,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伴随着愤怒和挫败的哼叫,弹簧腿杰克对着男仆的脸庞挥动利爪子并快速跃上附近住家的屋顶。根据官方的询问纪录,这名男孩宣称他注意到一项日后变得十分重要的证据:当弹簧腿杰克转身背对着他时,他注意到其斗篷遮掩住的衬衫背面绣有金色的“W”字母,十分类似盾形纹章。五天后的1838年2月28日 7,18岁的露西·史凯尔与其姊妹拜访其兄弟,一名住在莱姆豪斯区(Limehouse)的肉贩,正准备回家。露西走在其姊妹前方不远处,两人行经绿龙谷(Green Dragon Alley)时却遇到一个神秘人物:他躲在她行经路途的一个转角后面,趁她经过时现身袭击她。这个身影朝露西的面孔吐出火焰并在她倒地不起时一跃而去,而露西则陷入数小时的抽搐之中。至少四位目击者宣称,袭击者逃跑时从地面一跃而上到附近房子的屋顶。几天后,于3月6日,露西同其姊妹于其兄弟威廉的陪同下,在兰贝斯(Lambeth)街法庭作证8。传说四起《泰晤士报》以“老渡口的暴行”(Outrage at Old Ford)作为标题报导珍·艾尔索袭击事件。跟随在这起事件之后的是名叫汤玛斯·米尔班克(Thomas Millbank)的人之审判报告,珍·艾尔索袭击事件发生后不久他在摩尔根军团(Morgan's Arms)里自称是弹簧腿杰克。之后他被逮捕并于兰贝斯街法庭受审。负责逮捕行动的警官是乔纳斯·里拉(Jonas Lea),他之前曾逮捕过红谷仓杀手(Red Barn murderer)威廉·考德(William Cawder)。米尔班克当时穿着丢在屋外的白色罩衫与大衣,而他之前掉落的蜡烛也被找到。他脱罪的理由只是因为珍·艾尔索坚称袭击者曾吐出火焰,可是米尔班克承认他做不到这点。几无疑问的是所有杰克活动的报告中,纪录最完整的是个喝醉木匠所作的。其他多数报告在事件后许久才完成,所以当时的报纸完全没提到这些报告。(1863年)弹簧腿杰克的廉价惊险小说广告这些事件后,弹簧腿杰克成为当时最轰动的人物之一。他的行径被报纸报导并成为廉价惊险小说以及当时众多廉价戏院表演戏剧的主题。但随着他的名声高涨,他却越少于这广大区域间活动。然而在1843年,一股目击潮再度横扫这个国度,这次他出没在北安普敦郡(Northamptonshire)、汉普夏郡(Hampshire]),在这些地方他被形容为“恶魔自身的样子,配有两角与火红的眼睛”,而在东安格里亚(East Anglia),袭击邮车车夫的新闻十分普遍。目击者将整起事件告知警方,而他们打捞沟道时发现这女孩的尸体。陆续的验尸结果虽然居民们恐惧这他神出鬼没的踪影,而他也在一些地方造成各式各样的伤患与受害者,但目前为止弹簧腿杰克不曾杀害任何一人。然而1845年却是个转折点,那年他出现在柏孟塞区(Bermondsey)的雅各岛(Jacob's Island),一个充满破败木屋以及散发瘟疫的水沟的下层阶级贫民窟,此地因查尔斯·狄更斯名着《孤雏泪》中作为费根与其儿童偷窃团的窝藏处而名留青史。据说弹簧腿杰克将一名叫玛莉亚·戴维斯(Maria Davis)的13岁妓女逼到一座窄桥下,该桥横跨当地最肮脏,被称做“蠢沟”(Folly Ditch)的沟道,在此他朝她脸上吐出火焰并丢入恶臭的水沟里8。目击者将此事告知警方,而他们打捞沟道后找到这女孩的尸体,之后的验尸结果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当地居民认定凶手就是弹簧腿杰克。最后一次目击1870年代初,弹簧腿杰克再度出没于几处相距遥远的地方。1872年十一月,《世界日报》(News of the World)报导说毕克汉是「陷入混乱之中,原因是广为人知的『毕克汉之鬼』:一个谜样的身影,具有异于常人的外表。」编辑也指出没人能比「弹簧腿杰克,他使过去一整个世代陷入恐惧。」类似的故事也出现《警方新闻解读》(Illustrated Police News)。1873年四月到五月期间,大量关于「公园之鬼」的目击报告出现于雪菲尔,而当地居民能逐渐辨识出来他就是弹簧腿杰克。这些事件最高潮时,每晚有数以千计的居民集合起来猎补这只鬼。爱尔德萧特军营—北营区,图中显示的是1866年其中央大道。附随这则新闻而来更多的目击报告,以此持续到1877年八月,弹簧腿杰克在爱尔德萧特(Aldershot)军营出租车兵前作出一次最着名的现身之一。北营区一名执勤哨兵于黑夜之中监视,而他注意到一个古怪的身影跃过他面前的道路,并发出恼人的噪音。这名士兵发出了口令,却未受到理会,而这身影却从其视在线消失了数分钟。当他转身回哨站时,「他」却出现在他身旁并用「一只冰冷如尸体的手」掴他的脸。听到接连不断的声响,几个男人冲到这个地方,但他们声称这个人物在他们头上几呎高处并在他们后方着地。根据他们的说辞,弹簧腿杰克只是站在那儿,望着他们并露齿而笑,好似等待他们欣喜的回应。之后这奇怪的身影冲向他们并自嘴中喷出蓝色的火焰,使得这些守卫慌张中撤离职守然后消失于黑暗之中。弹簧腿杰克多次攻击爱尔德萧特的卫兵。所有的目击事件皆有以下的描述:高个、男性外貌、戴有头罩以及穿着紧身油布雨衣装。这些事件发生后,一股目击弹簧腿杰克热潮席卷全英格兰。在林肯郡,有人见到他越过数栋房子,并披着羊皮。一群愤怒的暴民追着并围逼他,然后就像之前发生在爱尔德萧特的事情一样,居民对他开火却毫无作用。许多目击者声称的确有打到他,但他们射击的声音听起来却像打在空心的金属物上,就像「空水桶」。如同以往,他运用他的跳跃能力甩开群众并再度逃跑。19世纪末,弹簧腿杰克目击事件的地理分部显示他正往西英格兰移动。1904年九月,在利物浦北部的埃佛顿区(Everton),弹簧腿杰克出现在位在索尔斯伯里街(Salisbury Street)旁的圣方济‧沙勿略教堂屋顶上。目击者回报说他突然跳落地面,降落在附近的房屋后面。当他们冲去降落点时,他们见到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全身穿着白衣且戴着「蛋型」头罩,并站在那里等着他们。他对着群众狂笑一阵并冲向他们,此举令数名女子惊慌的倒抽一口气。借着大大一跃而甩开群众,他消失在附近房屋的后面。利物浦事件一般被认为是弹簧腿杰克最后一次被看见。虽然之后直到1986年仍有数件目击报告,这些多发生在英格兰之外(甚至在美国),但其中的说法因过于骇人和模糊以致于无法确认。解释理论实际上弹簧腿杰克从未落网,而将各种被认为他拥有的怪异能力同他大致上出没的时代综合起来,则创造出各种推断他真实身分的理论。然而当几位研究者寻求这些事件的合理解释时,其他作家却以更天马行空的故事情节作为各种不同异常现象的推理解释。怀疑论观点第三代沃特福侯爵亨利·德·拉·波尔·贝雷斯福德(1840年)。抱持怀疑论观点的研究者一再反驳弹簧腿杰克的故事。其中一些人坚称这故事不过是某个病态狂热份子的传说夸大版本:他在房屋顶上跳舞弹跃而宣称有恶魔追着他9。其他研究者相信某些人(或群体)在幕后操弄该传说最早的版本,并于之后被模仿者效法10。值得注意的是,在他出没时和被人效法的期间,媒体、政府当局和大多数民众都认为弹簧腿杰克不是超自然生物,而是个拥有黑色幽默感且喜欢惊吓弱女子的个人(或一群人)。这个想法切合寄给伦敦市长信中的内容,其中控诉一群年轻贵族为个不负责任的打赌所犯下的罪行。一个1840年代早期广泛流传的谣言提到一名爱尔兰贵族沃特福伯爵(the Marquess of Waterford),认为他是操弄该事件的主要嫌疑犯。这名侯爵该负起的责任被几名现代作家所接受,他们认为一名女子和一名警官带来的羞辱经验给予他创造一个人物的想法以「报复」一般警员和女子11。有作家揣测他(在专精实用机器的朋友帮助下)设计出某种专用于弹跳靴的机械装置,另外他可能制造出喷火技术以增加他人物的非自然外型。最后,他们指出艾许沃斯事件里男仆看到绣有「W」字母的盾形纹章,是个和他头衔开头字母相同的显着巧合。事实上,这名侯爵于1830年代后期常因酒最闹事、粗鲁的玩笑、破坏以及据说为了打赌做任何事而上新闻版面;他反常的性格与对女人的蔑视为他博得「愤怒侯爵」(the Mad Marquis)的称号,而且据称第一起事件发生时他在伦敦。不幸的是,沃特福家族的编年史写到他当时在沃特福城堡的情人节舞会,这意味着他有史凯尔与艾尔索攻击事件的强力不在场证明,而这两事件正是杰克可靠历史的核心。即使如此,他仍于1880年被E. C.布鲁尔(E. C. Brewer)认定作加害者,他证实侯爵「借着跳到不设防的旅人身上,惊吓他们以自娱,并一再重施伎俩以致于他人效法他愚蠢的行为。12」1842年,沃特福伯爵结婚并定居于爱尔兰的柯瑞福摩宫(Curraghmore House),且据说过着模范般的生活,并持续到1859年他死于一场骑马意外中。然而同时,弹簧腿杰克仍活跃于之后数十年,这导致上述的现代研究者辍做出和布鲁尔相同的结论:侯爵应当为第一起袭击事件负起责任,而其他偶然模仿他的恶作剧者持续了之后的任务。不论是根据狂热份子插曲改编的传说,或有特定个人或群体在幕后操弄而被他人效法的原始版本,抱持怀疑论的研究者一致断定弹簧腿杰克的故事被夸大且经过集体歇斯底里改写过,这是一个许多社会学议题多所着墨的过程,其中包含没根据的谣言、迷信、口语传播、官能主义式的着作以及民俗中有关小仙子和古怪恐怖生物的丰富传说。有关他跳跃以及喷火「能力」,他特异样貌以及他闪躲技能的流言蜚语都试图捕捉大众迷信的心理,因此他的形象被赋予迷信的气氛。这随着时光流逝而越显真实,这赋予了弹簧腿杰克不受年龄老化影响的深刻印象。因此,整个都市传说全然在这角色身上打转,而此反映于近代相关着作上,则导致大众对此的认知陷入一个恶性循环13。超自然推论许多作家提出各式各样的解释支持弹簧腿杰克的超自然起源说。由于违反固有的自然现象,这些理论皆属揣测且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以下是其中一些说法。一个常见的假设认为弹簧腿杰克是外星实体,由于不明原因落难至地球。该理论的支持者相信这解释了他「非人」的外表和体态(比如:闪烁的红眼睛,或含磷的气息。)他的跳跃能力(这点被认为他可能住在有巨大重力牵引的星球,如同太空人在月球上所做的范例。)古怪的个性(这部分可以被修改成唯我论或由于吸入地球大气层中的瓦斯成分所致。)以及他的长寿14。一名来自于其他次元宇宙的访客,他可以透过虫洞或次元门进入这个平面世界(plane of existence)15。一名恶魔,被神秘学施行者意外召唤到这个世界(这个理论被运用至角色扮演游戏《风水》里。)16,或这么做显然只为了制造灵界的骚动17。超自然解释的支持者通常引用20世纪时德国陆军相关实验得到的灾难性结果作为证据,宣称不曾有人使用特定装置达到传说中弹簧腿杰克跳跃的高度。据估计,这些实验有85%失败,并造成试验者腿部或膝盖断裂。因此他们下结论说个人要成功达成官方军事计划无法做到的事是不可能,尤其前者早后者出现几十年前18。也许说现今市面上没有可与之相比的装置不太恰当19,但这装置却需要现代先进的碳纤维弹簧。文化影响弹簧腿杰克出现在一本廉价惊险小说封面(大约1904年)。大量以弹簧腿杰克为背景的都市传奇影响了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许多看法,尤其是对当代大众文化。《牛津英语词典》重新计算后,发现在维多利亚时代晚期他的名字成为称呼突然抢劫或威吓人们的街头犯罪者的常用词汇,而此为根据他快速逃跑的能力而命名。以1887年的赤夏郡(Cheshire)为例,自从「这儿许多弹簧腿杰克出没起」20,据说当地领取年金的少女出门时身上不敢带太多钱。这数十年间,尤其在伦敦,他的名字与夜魔人(bogeyman)画上等号,同样是把小孩吓乖的工具:告诉他们假如他们不乖,弹簧腿杰克晚上会跳上来并从卧房窗外窥视他们。然而,由于传说中他怪异的天性,在奇幻娱乐领域里弹簧腿杰克的传说发挥了广大的影响力。几乎从第一起事件广受大众注意起,他摇身一变成为成功的科幻人物,并从1840年至1904年成为许多廉价惊险小说的主角。几部以他为重要主角的戏剧也搬上舞台。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以弹簧腿杰克为名的作品中,最有名的是:《弹簧腿杰克,伦敦之恐惧》(Spring-Heeled Jack, the Terror of London),大卫·汤玛斯·海恩斯(John Thomas Haines)所着,1840年上映。剧中他以盗匪的身份攻击女子原因是他的爱人背叛了他。十年之后,第一本以弹簧腿杰克为名的廉价惊险小说《弹簧腿杰克,伦敦之恐惧》以作者不具名的方式问世,每周出版一集。W. G. 威利(W. G. Willis)1849年创作的戏剧《威登斯的诅咒》(The Curse of the Wraydons),剧中弹簧腿杰克是拿破仑·波拿巴的间谍叛徒,而全剧以谋杀噱头作为主打招牌。一部1863年上演的戏剧《弹簧腿杰克:或,重犯者的错》(Spring-Heel'd Jack: or, The Felon's Wrongs),斐特烈·黑泽尔顿(Frederick Hazleton)着。《弹簧腿杰克:伦敦之恐惧》(Spring-heel'd Jack: The Terror of London),大约于1864年 — 1867年之间由报摊出版公司(the Newsagents Publishing Company)出版的廉价惊险小说。《弹簧腿杰克:伦敦之恐惧》,大约1878年至1879年期间由「男孩标准」(The Boys' Standard)出版的一套四十八集的每周系列作品,廉价惊险小说老作家乔治·塞拉(George Sala)或笔名作「查尔顿·李」(Charlton Lea)的阿弗烈·伯瑞吉(Alfred Burrage)所着。《弹簧腿杰克:或,塔面具之谜》(Spring-Heel Jack; or, The Masked Mystery of the Tower),现存于「彼多纽约一分钱图书馆」(Beadle's New York Dime Library),1885年3月4日出版,Col.汤玛斯·芒斯特利着。一套1889年至1890年由查尔斯·福克斯(Charles Fox)出版的四十八集系列小说,由笔名作「查尔顿·李」的阿弗烈·伯瑞吉所着。1904年阿弗烈·伯瑞吉所着的版本21。一部《威登斯的诅咒》重新创作版本,1928年由瑞士超现实主义作家墨利斯·山度士(Maurice Sandoz)所着,以作为1946年同名电影的基础22。这些早期作品一成不变的将弹簧腿杰克视作一名大恶棍,但显然这些年来他的形象脱胎换骨,而他的角色也转变成一名超级英雄。第一本引入此改变的廉价惊险小说是1860年代的版本,而这差异被所有效法的作品采用,并于1904年伯瑞吉的版本里达到极致。现代漫画中描绘的弹簧腿杰克(2003年)。这些故事里(背景发生于1805年,拿破仑·波拿巴建立他的帝国之后),弹簧腿杰克本名作伯特伦·威登斯(Bertram Wraydon),是位年轻英俊的英国陆军上尉,每年领取一万磅遗产,然而他邪恶的同母义父兄弟贺伯·塞奇菲尔德(Hubert Sedgefield)却令他因叛国罪身陷囹圄。逃狱成功后,他回来向这些恶棍报复,并化身出一个有着鬃毛和爪子的秘密身分,专司打击邪恶和济强扶弱。他有个秘密藏身处,和一个对坏人喷火的装置。在他行动完成后甚至会留下一个标志;达成任务后他会用刺剑(rapier)刻出一个「S」字母。虽然缺乏永久文学价值,弹簧腿杰克系列作品作为廉价杂志和漫划超级英雄的先驱,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力,一般相信这些作品完成时间比第一部苏洛冒险早,也比其他虚构角色如蝙蝠侠或独行侠早过半世纪。这种在20世纪大多数期间持续的长期影响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重要性却几乎被遗忘了。然而,一股对弹簧腿杰克的关注于一个世纪后重新点燃。自1970年代起几位英语漫划人物直接以他为范本,比如《弹跳杰克,跳跃魅影》(Jumping Jack, the Leaping Phantom)、《弹簧腿乔克》(Spring-Heeled Jock)以及《弹簧腿杰克生》(Spring-Heeled Jackson)23。最近,数码漫划作家如蒙·寇蒂斯(Ver Curtiss)24、凯文·欧文森(Kevin Olson) 和大卫·希区考克(David Hitchcock)25以弹簧腿杰克作为冒险漫划主角。这些阴暗和后现代艺术风格的系列作品,再一次给予他超级英雄的角色地位。甚至到今天,这些传说仍引发许多作家的想像力,如菲利浦·普曼(Philip Pullman,畅销作品《黑暗元素》(His Dark Materials)三部曲作者)于1988年出版他的小说《弹簧腿杰克 - 勇敢与邪恶的故事》(Spring Heeled Jack – A Story of Bravery and Evil,ISBN 0440862299),书中他打扮如魔鬼以吓跑恶棍,十分符合维多利亚时代廉价惊险小说的风格。畅销作家史蒂芬·金(Strawberry Spring)也在他的短篇故事《草莓春天》(Strawberry Spring)里写到一个现代版弹簧腿杰克。这个故事也提供给音乐创作者许多灵感。歌手莫里西(Morrissey)名为〈弹簧腿杰克〉的歌曲收录在他1994年发行的专辑《Vauxhall and I》里并于隔年再度出现在《World of Morrissey》专辑里26。其他音乐团体也以这位传奇人物命名,其中包括二重唱团体弹簧腿杰克(Spring Heel Jack)以及美国斯卡(ska)音乐团体Spring Heeled Jack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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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位于一个宁静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人口只有三万多。居民大部分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这里是美国第一个生产脚踏车的城市,著名的联合汽车轮胎公司(United Tire Inc.),也在当地设厂。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三日,七十二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其四十六岁的弱智儿子约瑟、八岁的外孙女宁娜,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警察局人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凶杀案件的经验,便请求州警政厅支持。 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程度,而且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气。每逢总统、州长等重要人物光临时,德比市政府当局都会邀请约瑟献唱。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宁娜是玛丽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案发当周的星期五下午,宁娜的母亲凯洛,偕同先生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宁娜带到外婆家,请玛丽帮忙照顾。据他们夫妇说,由于婚礼过后还有别的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玛丽,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宁娜,但是电话没有人接。他们猜想,应该是玛丽带着宁娜和约瑟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两、三点去接宁娜回家时,发现玛丽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玛丽倒毙在走廊上,约瑟横尸在浴缸里,而宁娜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发现尸体的宁娜的母亲凯洛。凯洛并非玛丽老太太的亲生女,直到最近她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玛丽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后,与玛丽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玛丽的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是约瑟和凯洛两人。如果约瑟死亡的话,凯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约瑟如果不在了,凯洛将成为玛丽唯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玛丽的所有财产。所以,刑警推断,凯洛夫妇有杀害玛丽和约瑟的动机。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放过八岁的女儿宁娜,难道是因为宁娜是凯洛与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吗? 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刑警就向我简要汇报了预定的侦查方向。不过,我对他们说,现在就确定侦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处理现场,用物证来引导侦查方向,才是可靠的。 按正确的犯罪现场处理及搜集物证方法,应该先全盘观察现场,而非是仅仅采集某些具体的物证,如指纹、血迹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栗色住宅,一楼屋后的阳台可以直接通到厨房。从前门穿过客厅以后,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凌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玛丽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睁开着,脚朝着厨房,头朝着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玛丽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室。卧室靠门的走道上,躺着宁娜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约瑟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水从浴室流出,经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楼梯,两百多平方英尺的地下室,都浸在了水里。这些水,都是从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流出的,夹带着微微的血色。 二楼有两间寝室,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是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玛丽的皮包都不见了。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我们就展开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 首先我们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径。大门上并没有任何强力进入的毁损痕迹,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嫌犯进屋,或者是嫌犯经由窗户或别的途径进入。 我们发现,屋后阳台上有五扇窗户。在确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户侵入时,要先检查窗户有无被打破的痕迹,纱窗有没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网和尘埃有没有指纹或脚印,有没有纤维毛发,有没有血迹,等等。我们排除各种可能性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也确定这扇窗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径。再用“三秒胶法”寻找、显现指纹。果然,我们在窗户上采到了一个手印。 这个左手手印,长六英寸半。经过比对,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凯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在星期天到玛丽家接宁娜时,没有人应门,他在屋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拴上,便将窗户推开,然后从窗户爬入屋内。 从这个手印所能推测的情形,与凯洛的丈夫描述的一样,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为反证据。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可能是实话,他可能没有涉案。 在厨房的现场里,我们发现墙上有很多种不同的血迹:弹跳型、溅出型、转移型,等等。 有经验的鉴识人员在现场采集血迹证据时,除要查看四面墙壁的血迹外,也不能放过天花板和地板。第一区:厨房 厨房的煤气炉上有一个平底锅,锅内的玉米花已爆开,散在火炉上面。厨房有两个水槽,其中一个水槽的水仍在流动,自来水外溢流到厨房地面上。 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这些血迹是低速滴血形成的。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型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我们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在处理手表物证时要十分小心,手表会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手表上的时间往往就是案发的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会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摆,表面上的时间是十时十四分。我们立马将手表上的时间拍照存证。 接着我们要检查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谁的表。仔细检查后,我们发现这个手表是男用的天美时表(Timex),排除了这表是玛丽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宁娜的。会不会是约瑟的手表呢?但是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也不可能,因为约瑟失明,他不可能戴手表的。所以,这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玛丽的血。所以我们知道,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着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具十分凌乱。我们比较家具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 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玛丽正在爆玉米花,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逃离厨房,身体不支,倒在走廊上,血流不止……第二区:客厅 客厅与厨房形成鲜明的对比。厨房凌乱不堪,有打斗的迹象,客厅却十分整齐。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厨房是一个凌乱的动态现场,客厅则属于整齐的静态现场。 客厅的灯仍亮着,一切看起来都很安静,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咖啡桌上则放着一本杂志。 “李博土,您过来看一看,现场怎么会有您的照片?”我的助手惊奇地喊着。 我走近咖啡桌前一看,赫然发现桌上放着一本康州《名人杂志》。这本杂志每年只出两期,每期只介绍一位康州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州长等。我是该杂志介绍的第一位中国人,并将照片刊载在封面上。介绍我的那一期,好几年前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会在命案现场出现。 这本杂志介绍了许多我的破案事迹,还将我喻为科学神探,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替社会除害,为被害者伸冤。我判断,嫌犯不会将这本杂志带到现场,唯一的可能是玛丽订购了这本杂志,有空时翻来阅读。 我的助手便半开玩笑地说:“说不定玛丽生前就有预感,要让您这位科学神探来替她伸冤,上天可能安排您来替您的这位仰慕者破案。” 身为科学工作者,我并不相信世上会有鬼神。但对这些巧合,我内心有很深的感慨。我相信玛丽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照顾弱智儿子的好母亲。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突然被杀?为何如此善良的人会遭到惨无人道的横祸?上天怎么如此不公平?社会正义安在?但是我不能让自己因为这些感触分心,而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持公道,替玛丽老太太找到凶手。 人非草木,安能无情?在处理许多案件时,我内心常常会有许多感触。为了破案,我可以作出很大的牺牲。小时候读到大禹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时,觉得怎么有可能。但是自从在美国成名以后,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经常三更半夜被请到案发现场,还要到世界各地演讲、指导侦查,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我母亲百岁高龄,我十分希望能多多陪伴她,但是很难抽出时间来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也无法和太太及儿女相聚,太太生病时,也不能留在她身旁看护她。我常常想,自己这样忙碌,究竟为的是什么?但是看到像玛丽老太太这样善良无辜的人被杀,就会抑制住内心的感触,觉得自己一生虽然都在忙碌中过去,但是有机会能够替天行道,这些牺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我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我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毯上?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晚报,这表示在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不会自己进入住家,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的,还是有别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点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点,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查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这份报纸上面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惟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我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我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约瑟失明,不可能看一般性的报纸。宁娜才八岁,也不会看报纸。唯一可能看报纸的受害者,就是玛丽老太太。而老太太年过七十岁,看报纸一定要戴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太太被袭击时正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凌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太太看报纸的可能性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三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凯洛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我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警员。我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纹和鞋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之前,我决定先用心理比对,来侦查一下。我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我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会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就接着表示: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入现场,可以私下写字条告诉我,我会原谅他,并且送一本书给他,这样下一次便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不但没有书拿,还会受到处分。 不久,果然有一位刑警写了一张字条给我,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看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完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了。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一百度降为零度——没有任何破案价值了。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的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第三区:走廊 沿着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玛丽老太太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中国人传统上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其实,在科学角度来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二十七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嫌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因休克致死。第四区:浴室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约瑟的尸体倒在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像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判断,约瑟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嫌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约瑟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约瑟身上有三十四处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喷射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嫌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约瑟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障、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却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伦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禽兽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八英寸半,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时,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约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宁娜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凯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征将提供进一步的线索,我认为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证。第五区:起居室 从浴室出来,沿着走廊往里走,右边就是起居室。电视仍开着,墙上挂着玛丽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个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间惨遭灭门,我心里十分难过。 从厨房在爆玉米花、电灯和电视仍然开着等情况,我推断案发时间在晚上:宁娜正在看电视,约瑟正准备洗澡,外婆在为外孙女准备爆米花。第六区:卧室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室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有一部分流进了卧室,浸湿了卧室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滩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十四处伤口,大部分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二十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 “啊”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十号半的球鞋。再经计算机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了。我们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这是Reebok(锐步)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迹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摊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判断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嫌可能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面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激光侦测,显现了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六英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推定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里,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搜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地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别的相关线索。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是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判定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嫌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的,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见血。 本案中,经过比对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八英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里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的证据。我们推测,凶嫌很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到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情形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列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八英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一百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物证线索 从证据判断,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的主人为首要侦查任务。一方面我们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出厂年份、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者的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另外,美国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自学校毕业时,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复道,该公司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该款手表,而手表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我们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四百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给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距离案发现场二十英里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十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表示,她的哥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可是,这款表共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的十多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刑警还是可以大幅地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有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由于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玛丽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黑人青年罗森堡身上。背景调查显示,罗森堡曾是高中篮球校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是在大学期间,罗森堡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 罗森堡回到德比市后,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也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警方主动接触罗森堡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符合我们描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一看就是Reebok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黑人的毛发。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二十四小时地跟踪、监视罗森堡。节外生枝,欲速则不达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赫然发现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去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法官一知道皮包是由刑警漏夜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许作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令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搜查个人物品,凡是违宪搜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法网恢恢 现在警方已经认定,凶嫌就是罗森堡,却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逮捕。 有一天,它市的警察局接到一通911求救电话。报案女子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个黑人挟持到一间房子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已外出度假。黑人发现屋内没有人,便破窗而入,强迫两位女性进屋,并加以连续强暴。一女趁夜逃出,便赶紧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位白人女性中,有一个就是这个黑人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这个黑人仍挟持着他的女朋友。警方将这座房屋团团包围起来。过不了多久,另一位白人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她向警方表示,屋内的黑人就是德比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正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特种武装警队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三楼的浴室里发现一个黑人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 跟踪罗森堡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就是罗森堡。当时,刑警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罗森堡低声道:“德比命案是我做的,那三个人是我杀的……” 后来罗森堡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奇迹似的活了过来。 另一方面,罗森堡的女友也坦承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罗森堡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来到玛丽家时,先在前面敲门。老太太应门后,他们便谎称汽车抛锚了,想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先假装使用电话,顺手便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太太。 把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六英寸手印比对,二者果然是相同的。后来,我们在罗森堡的汽车内也搜查到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这就是玛丽老太太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新证据,检察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罗森堡和他的女友了。 谁知道在法庭上,罗森堡的女友竟然推翻她先前的口供,并声称遭到警察逼供。同时,警方在罗森堡弥留之际得到的关键性口供,在法律上属于“死亡声明”,只能在当事人真正过世后才有效。如果当事人仍然在世,就不能用于法庭。 最后,案情集中在手表、毛发、血手印、纤维、汽车内的血迹及球鞋等物证上。经过半个多月的审判后,陪审团会商了五个多小时,宣布审判结果:罗森堡的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其女友的共谋杀人罪罪名也成立。法院根据陪审团的裁决,判处罗森堡死刑,这也是我以科学证据定罪伏法的第七名罪犯。 德比市市长、警长及被害人家属,特别设宴款待了工作人员,并颁给我该市最高荣誉奖状。 得奖时我指出:警察人员戮力侦查,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荣耀,而是为了社会责任与对人类的贡献。我也是热爱柯南迷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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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茉莉花

照片名:胜利日之吻作者:乔·罗森塔尔打上照片名字,网上随便都可以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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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

那多的 一半灵异(他的小说灵异更多带有推理)一半推理不知道算不算侦探小说呢但是真的好看那多的灵异手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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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珊瑚

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是通俗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体裁之一,据统计侦探小说在欧美的图书销售量占到图书总数的15%到25%。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最知名的虚构人物,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销售总量到达了20亿册(《2000版吉尼斯世界记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而侦探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在1500部到2000部(甚至更多)。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程小青、孙了红等人的侦探小说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侦探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以下,我摘抄了两个关于侦探小说的解释供大家参考(侦探小说一次在欧美一般称“Mystery Story [Novel]”或“Detective Story”,日本一般称“推理小说”)。侦探推理小说是西方通俗文学的一体体裁,与哥特式小说、犯罪小说以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间谍小说、警察小说、悬疑小说同属惊险神秘小说的范畴。侦探小说主要写具有惊人推理、判断智力的人物,根据一系列的线索,解破犯罪(多是凶杀)的疑案。它的结构、情节、人物、甚至环境都有—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种程式文学。由于传统侦探小说中的破案大多采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称它为推理小说。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资产阶级民主日益发展,政教分离,警察体制逐步建立,这是侦探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侦探小说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侦探小说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谋杀案》(1841)、《马里·罗盖特的秘密》(1842)和《被窃的信件》(1844)这3篇著名的侦探小说里,塑造了第一个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杜宾通过观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后来侦探小说中侦探形象的模型。爱伦·坡共写了7篇侦探小说,虽然只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却首创了侦探小说的模式,对侦深小说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爱伦·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在美国,直到几十年后安娜·凯瑟琳·格林(1846~1935)发表《利文沃兹案》(1878)出后,侦探小说才开始流行。《利文沃兹案》被认为是第一部由妇女写的侦探小说。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法国人很快意识到侦探小说有可能广泛流行。1863年,埃米尔·加博里奥(1835~1873)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血案》,塑造了警察侦探勒考克先生的形象。勒考克是一个小人物,一个改邪归正的罪犯。故事虽然耸入听闻,但对警察和法国法律制度的描写却颇为真实。加博里奥的作品在法国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他对侦探小说在法国的发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他之后,相继出现了不少侦探小说作家。在英国,侦探小说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威尔基·科林斯(1824~1889)继《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后,1868年发表了《月亮宝石》,以其曲折动人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科林斯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也涉足这一领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就是—部侦探小说。广泛流行历久不衰、具有世界影响的侦探小说当属英国柯南.道尔( Doyle)(1859~1930)的福尔摩斯探案。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这个颖悟无比的业余侦探形象。此后,他在《四签名》(1889)、《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恐怖谷》(1915)和许多短篇小说里,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以华生作陪衬,解决了各种疑难的罪案。福尔摩斯成了一个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学人物。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侦探小说如雨后春笋,迅速在西方兴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国理查德·奥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个使用法医学的侦探约翰·桑代克医生,并且首创了“逆侦探小说”,即首先说明罪犯的身份,然后倒叙破案的情况;奥克兹男爵夫人(1805~1947),在《角落里的老人》一书里,首先写出了坐在安乐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乐椅”侦探;阿·爱·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侦探汉诺德先生;吉尔伯特·凯恩·切斯特顿(1874~1936),塑造了教士侦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侦探菲利普·特伦特;厄内斯特·布拉默(1869~1942),塑造了瞎子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国,卡罗林·韦尔斯(1869~1942)塑造了侦探弗莱明·斯通;梅尔维尔·戴维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纳大叔。但是,这一时期英国的厄内斯特·威廉·霍纳恩(1866~1941)所写的拉斐尔斯故事,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写的侠盗阿森·吕班故事,最受读者的欢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侦探小说。阅读侦探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这时,早期这类作品中的浪漫主义气息逐渐消失,谋杀案成了每一部小说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这些作品中被谋杀者大部分只是一个符号,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恶的斗争,而是怎样把疑案侦破。“黄金时代”的大多数作家只是把他们的创作当作娱乐读者的猜谜游戏,或者说是读者和作家(通过他虚构的侦探)的一种智力竞赛。由于读者和侦探具有同样的案情线索和破案机会,所以这类小说也是一场公平的智力竞赛。这一时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闲解闷的迷宫游戏,既没探索社会问题,也没有反映社会现实。美国黄金时代的发起者是.范·戴恩,他的真名是威·亨·赖持(1888~1939)。他在《本森谋杀案》(1926)和《加那利谋杀案》(1927)等一系列小说里,塑造了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的形象,赢得了读者的欢迎。赖特之后是艾勒里·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侦探的名字,实际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 )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合用的笔名。奎恩的作品一开始就把各种线索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同侦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兰鞋之谜》(1931)、《希腊棺材之谜》(1932)、《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和《中国桔子之谜》(1934)。奎恩创办的《神秘故事杂志》对推动短篇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一时期,雷克斯·斯托持(1886~ )所塑造的“安乐椅”侦探尼罗·沃尔夫也相当著名。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1~1976),她是“黄金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善于利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窦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后提出令人惊奇的结局。她一生写了近70部侦探小说,塑造了波伊洛和麦波尔小姐两个侦探的形象。她的许多小说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等都拍成了电影。英国其他著名侦探小说作家包括: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1879~1957),塑造了侦探弗伦奇;H.C.贝利(1929~ ),塑造了侦探雷金纳德·福岑;安东尼·伯克利,塑造了侦探罗杰·谢林汉姆;美国出生的约输·狄克森·卡尔("密室之王")(1906~ ),塑造了侦探费尔和亨利·梅里维尔;多萝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侦探皮特、维姆两勋爵。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称之为“硬汉派”侦探小说。这类小说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深,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力图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侦探小说的文学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创始人达希尔·哈梅特(1894~1961)和雷蒙德·钱德勘(1888~1958)。在他们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为情节需要而安排的符号,侦探本人也不是万能的英雄,他们有自己的弱点,也常常落入尴尬的处境。哈梅待小说中的侦探就是英雄加盗匪的角色,钱德勒笔下的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尽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断动枪打斗的亡命徒。他们笔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维护者,警察常与黑社会的组织互相勾结,而有些黑社会组织又常常得到有权势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般都刻面得有血有肉,给人以其实感。哈梅特和钱德勒善于使用洗练、粗俗的生动对话,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动故事的发展,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获》(1929)、《玻璃钥匙》、《瘦人》(1932),钱德勒的《大睡》(1939)、《别了,亲爱的》(1940)、《小妹妹》(1949)等,不仅是早期“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学界也赢得了—定的声誉。“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优点并未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英一些追求商业价值的侦探小说家,甚至把“硬汉派”小说推到了色惰文学的边缘。红极一时的米凯·斯皮兰(1918~ ),在以《我和陪审团》(1947)开始的一系列以麦克·哈默作主人公的侦探小说里,集中描写性和暴力,充满色情和血腥殴打的场面,直到70年代还能感到其影响。有少数侦探小说家努力探索人类问题和社会现实。用德语写作的端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抛锚》和《诺言》,寻求犯罪的根源,主张伸张正义,具有比较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用法语写作的比利时作家乔治·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写对人的探索,重点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动。他关心的不是谁犯罪,而是为什么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逻辑,着意阐明复杂的犯罪动机。他的作品有《黄狗》、《神经战》、《奥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愿的证人》等。1940年以后的著名侦探小说家还有:美国的厄尔·斯坦利·加德纳(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师又是侦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里奇和理查德·浴克里奇夫妇,写关于诺思先生夫妇的侦探故事;玛丽·J·拉蒂斯和玛莎·亨尼萨特,笔名艾玛·拉森,创造了华尔街银行家侦探约翰·普特纳姆·撤彻尔;英国的伊丽莎白·麦金托什(1896~1952),笔名约瑟芬·蒂伊,塑造了侦探格兰特;罗伯特·布鲁斯·蒙哥马利,笔名埃德蒙·克里斯平,塑造了侦探蔗瓦斯·芬。传统侦探小说的模式由四部分构成:1.神秘的环境;2.严密的情节,包括:①介绍侦探,②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 ③调查,④宣布案件侦破,⑤解释破案,⑥结局;3.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侦探小说的结构基础。侦探小说目的在西方仍然十分流行,在美国差不多占每年图书销售量的四分之一,绝大部分都是供读者娱乐消遣的作品。(王逢振)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侦探小说(detective story) 通俗文学体裁,描写刑事案件(通常为凶杀案)的调查和破案过程。侦探小说的传统要素为:①似乎毫无破绽的刑事案件;②旁证所指的遭误控的嫌疑犯;③愚笨警察的拙劣工作;④侦探更敏锐的观察力和更强的思维能力;⑤令人惊奇和意想不到的结局,侦探告诉人们他如何查明谁是罪犯。侦探小说常用的一条原则是,表面上看来令人信服的证据,其实是毫不相干的。同时,通常的套数是:那些可推倒出问题的符合逻辑的答案的线索,在侦探得到它们并通过对这些线索的符合逻辑的解释而推断出问题的答案的同时,也清楚的呈现在读者面前。第一篇侦探小说是.坡的《莫格街谋杀案》,出版于1841年4月。侦探这门职业仅在之前几十年才出现。人们普遍认为作者是受维多克的《回忆录》(1828-1829)的影响,后者于1817年在巴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侦探所。小说中的法国侦探杜宾还出现在另外两篇小说中:《玛丽·罗热的秘密》(1845)和《被窃的信》(1845)。侦探小说的篇幅也很快从短篇小说扩充到长篇小说。法国作家E.加博里奥的《勒鲁日案件》(1866)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有几部续集。W.柯林斯的《月亮宝石》(1868)至今仍为英国最佳长篇小说之一。.格林因发表《利文沃兹案件》成为美国最早的侦探小说家之一。澳大利亚作家F.休姆所著《双座马车的秘密》(1886)曾是一本极其畅想的书。在所有虚构的侦探中,以福尔摩斯最为著名。他与忠实而有些迟钝的朋友华生医生首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小说《血字的研究》(1887)中,尔后由继续出现在20世纪的这一类故事集中,如《回忆录》(1894)和较长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福尔摩斯的侦探风格具有如此大的魅力,以至柯南·道尔的逝世并没有结束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一些作家常常根据原作提及的情节加以发挥,试图继承福尔摩斯的传统。20世纪初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侦探小说,其中包括.莱因哈特的《环形楼梯》(1908)、.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的清白》(1911)及其他布朗神父的侦探小说。1920年,许多小说中侦探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如.克劳夫茨的《桶子》(1920)中的检察官弗伦奇;A.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1920)中的波洛和《教区牧师住宅凶杀案》(1930)中的马普尔小姐;.塞耶斯的《谁的尸体》(1923)中的温西勋爵;.范·达因的《本森凶杀案》(1923)中的万斯;以及F.丹奈和.李合著的《罗马帽子的秘密》(1929)中的奎因。在某种意义上,20世纪30年代是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上面提及的侦探继续出现咱新的小说里。这一时期D.哈米特的作品也很流行,他根据自己当私人侦探的经历撰写短篇和长篇小说。其中著名的有描写萨姆·斯佩德德《马耳他的猎鹰》(1930)。在哈米特的作品中,侦探的性格描写变得与早期侦探小说中的推理一样重要。《瘦汉》(1932)风格较为传统,塑造了尼克和查尔斯,增添了一对机智的夫妇的令人刺激的侦探故事。继哈米特之后有R.钱德勒和R.麦克唐纳,他们也侧重描写粗暴但富有人情味的侦探的性格。他们小说中的主角分别是马罗和阿契尔。20世纪40年代末,M.斯皮兰保留了哈米特等人那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写法,但在作品中着重描写性和虐待狂,继《我和陪审团》(1947)之后,这已成为公式,为他带来惊人的收益。20世纪30年代末,由于采用大量发行平装书,侦探小说家变成巨富,他们之中,在美国有.加德纳,他小说中的律师梅森在法庭上破案;R.斯托特,塑造了身材肥胖、喜爱兰花的侦探沃尔夫及其文雅的助手古德温;F.洛克里奇和R.洛克里奇,他们描绘了另一对聪明的诺思夫妇。在法国,有G.西默农,他以连珠炮般的速度写出一部又一部小说,使其小说中的主角检察官迈格雷成为继福尔摩斯之后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其他继承福尔摩斯的传统或独辟蹊径的作家包括N.布莱克(诗人戴-刘易斯的笔名)、M.英尼斯、.马什、J.泰伊,以及C.迪克森(即.卡尔)。美国神秘故事作家协会是一个旨在提高神秘故事包括侦探小说水准的专业团体,成立于1945年。它通过一年一度的授予优秀作品以埃德加·爱伦·坡奖发挥了重大影响。自冷战出现以后,人们对间谍和国际阴谋的兴趣增加,悬念小说对侦探小说的流行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但坡和柯南·道尔的继承者们仍拥有广大读者。论述侦探小说的重要著作有H.海格拉夫的《杀人取乐》(1941;增订本1968)以及J.巴曾与.泰勒合著的《犯罪目录》(1971)。摘自:《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基于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1998年15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日本侦探小说家大全 森村诚一 擅长从罪犯的角度描写事件,并且对心理描写刻画入微的侦探小说家代表作品 《人性的证明》拍摄的电影(中文名《人证》)在国内曾轰动一时! 横沟正史 可以说是日本现代侦探小说的奠基人,是日本现代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横沟正史笔下一系列的解谜推理小说,提升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推理小说水准,更缩短与欧美原有的差距,奠定了战后日本推理小说后来居上,雄霸全球的盛况。 松本清张 可以说松本的小说更加倾向于犯罪的成因,擅长描写商战类题材的推理小说日本文坛一代宗师,杰出的推理小说大师。他的创作打破了早年日本侦探小说界本格派和变格派的固定模式,摆脱了以往创作中的社会派推理小说,他的作品极多,主要有《日本的黑雾》《点与线》《隔墙有眼》《砂器》《女人阶梯》《女人的代价》等,《砂器》等作品还被拍摄为同名电影. 江户川乱步 这位仁兄比正史还要早几年,所以是推理小说之父,而正史则是现代推理的奠基者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推理严谨,无可挑剔!其笔下的侦探小五郎更是日本家喻户晓的人物。 山村美纱 说道女性推理小说,当真是舍山村美纱其谁.其故事通常对风土人情着磨甚多,情节也很是离奇古怪山村美纱的作品大都以京都为舞台,颇具地方色彩,情节曲折、离奇。每部小说都有新意结局却合情合理。她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 夏树静子 与上位女性相比,这位有点收敛了,其风格很细腻,读来很是感人她的文风细腻深沉,以《蒸发》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 西村寿行 文章内容大大超越了森村的小说,比较变态.但是反映社会现实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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