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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活动中,现象是事物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现象的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中国社会地域歧视现象
【摘 要】地域歧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 文化 现象。“歧视”就是“区别对待”,地域歧视就是基于地域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它是由地域文化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类心理活动等因素引发的一种刻板、片面的观念和错误倾向。
【关键词】地域;歧视;文化差异;中国社会
1.现象简介
地域歧视是歧视的一种。由于人类的活动范围大多在同一个地域,对其他地域的人民通常不熟悉,所以会产生偏见甚至妖魔化,如中国人对北京人、上海人、河南人等的刻板印象;日本东京人和关西人之间的偏见,以及台湾人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的丑化。当外地人来到这一对他不熟悉的地域时,当地人便会依社会上的偏见来解释其性格,因此而可能产生偏见和妖魔化。若某一地域有较多人移动到另一地域时,偏见和妖魔化的问题便会开始明显,并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很多新疆人流浪全国铤而走险,导致国民对新疆人,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体貌的人士有恐惧心理。
地域妖魔化在网络上多表现为地域贴,地域笑话等。当偏见和妖魔化以制度性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或者污辱性言词等个人行为出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或者名誉的时候,可以认为这些行为属于歧视行为,称为地域歧视。地域歧视不同于地域妖魔化,地域歧视对被歧视人的利益和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再是个人印象或者开玩笑那么简单,地域歧视一般需要诉诸法律程序解决。
自然造成地域性歧视其背后也是有着它的根源性的,那么是什么造成中国人这样一种地域性歧视现象的呢?其实,如果你只要仔细的分析思考,你会发现,这种地域性歧视不单是因地域而分,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是范围或者表现形式不一而已。
我们先把地域性扩大,把省份上升到国家,那么你就会发现,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像什么河南人、上海人、东北人的地域性区别是被抹煞的了。取而代之的是骂美国人,骂日本人,骂韩国人。我们再把眼光的地域性进一步放大,从国家上升到东西方,于是你又可以发现,这个时候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之间的区别又是被抹煞了的,角度开始换到东西方文化优劣的比较上来,自然东方文化又是要被我们盛赞自夸一通,而西方文化自然也是要被贬低下的。这是地域性歧视扩大方面的一个现象。
反过来,我们再把地域性缩小,从省份的地域性降到县城,我们也同样会发现同一个省份,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也会因为县城这个原因呈现出地域性歧视的特点。到镇到村也是如此,就是到了家,同一个村子里人家与人家之间也是会一样的,我们家比他们家如何如何,他们家又怎么样怎么样。总之也还是免除不了有色眼镜的存在的。
地域性歧视不单存在于省份,只要有地域的区别,那么这种歧视是存在于各个角落的。那么没有地域性区别,是不是就没有这种歧视的存在呢?也不是。比方说,我们时常见着很多大学生嘴里动不动就是:“我们清华怎么样怎么样。”“我们北大怎么样怎么样。”“他们那个学校怎么样怎么样。”又或者某些公司的员工也会这么说:“我们公司如何如何。”竞争对手的“公司又如何如何”。
也就是说,于中国人来说,只要有分类属性的存在,就必然有一种与分类属性相配的范围类的歧视存在。从这个结论角度出发,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各类这样的现象了。诸如过去文学界的“海派”和“京派”之争,今日的“80年代后”作家和“80年代前”作家之争,又如历史上的各种党派学派之战,无非都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这种特性。
2.社会危害
地域歧视的社会危害显而易见。以河南为例,地域歧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一部分河南人的生存权,形成了社会不公,而且还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河南人破罐破摔,从而对社会构成新的危害。流言飞语,重于利剑。如果一个十五亿人口的大国,有一亿人口被不公平对待,这些人被激怒之后所产生的“爆发力”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对于地域歧视,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高度重视。
地域歧视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公平、平等、正义的理念是相悖的,它不利于人权的保护。任何一个社会,不要说发展,就稳定来讲也是起码的基础。一个公平的社会起码有三个层次的公平:一是起点的公平,二是过程的公平,三是结果的公平。如果一个人处于被歧视的境地,会给个人造成消极的心理影响,甚至会使个人采取一些极端的报复社会的行为。我们现在要构建和谐社会,而地域歧视会孕育一些潜在社会矛盾,很容易给和谐社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第一,地域歧视不利于建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地域歧视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对被歧视者是不公平的,是缺乏正义的。公交车上的对方言的蔑视,一些商店打出不卖某地货的牌子,招工单位声称不要某地人,去年深圳某派出所扯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大横幅等地域歧视现象,都是同公平、正义相违背的。
第二,地域歧视不利于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规章制度 和公共秩序,友爱强调的则是要在全社会倡导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地相处。地域歧视则使人们彼此失去信任,由隔膜到隔绝,甚至相互敌视,严重者更可能会发展到引发纷争,造成冲突。
第三,地域歧视不利于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局面。地域歧视会使社会处于一种难以整合的状态,矛盾激化后,极易导致社会出现撕裂状态,也就是社会学家所讲的“断裂社会”。“断裂社会”绝不可能是和谐社会。
3.原因初探
中国的 传统文化 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存在方式是很矛盾的。我们都知道,儒家思想一直提倡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一种由小而大的方式过程。如果从哲学角度来说,这很符合量变到质变的规律。但是,这过程里却隐含着一种很矛盾的东西。
这种矛盾体现在道德的个体性和思想的群体性上,儒家思想很着重个体的道德修养,就是说你要成为一个符合儒家思想标准的完人,你就必须从自身做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你的存在最为体现的是道德上的个体性,而不是随波逐流,那么什么才不算随波逐流呢?自然,社会上的一切现象,你得思考辨别它们的存在是不是符合儒家标准。作为个体性修养来说,儒家思想要求你学会思考学会辨别。但是从大的层面,群体性即国家天下的角度来说,儒家思想又是抹杀了个体的思考的,只有儒家思想才是一统天下的思想,任何其他的思想都是异端邪说,这时又必须是抹杀了个体思考的。 这样的一种矛盾性造就了中国人的另外一种特性,传统文化思想个体的修身过程决定了中国人个体性的自我特征,而传统文化一统的思想对思考的抹杀又造就了中国人自卑的特征。自我和自卑这两个矛盾的特性就在中国人身上融合在了一起。
于是,因为自我的特性,对一切外在的,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也就不足为怪了。几千年的文化优越感和闭关守国其实都是这一自我特性的表现,历史上,无论中国的文化对外来的文化融合或者拒绝,不都是建立在我们文化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化这一心态的基础上吗?自卑的特性自然也就使中国几千来只有那么三两个的思想家哲学家,因为群体性思考的丧失的环境下又怎么能有新的思想出现呢?
自然,由此而及的地域性歧视也就很自然了,地域性的歧视其实就是自我的特性,一切只有自己的优秀,那么别人的自然就差了。同时,因为思想的自卑性,所以这些地域性歧视的人群在地域性歧视的时候都绝对不会是以个体的方式个体的思想存在的。所以,王朔在骂80年后的时候,自然是要拉上50、60、70年代的作家的,这是骨子里思想自卑的自然反应,同样80年后回应也是要以80年后这个群体作为思想的支撑的。所以,骂河南人或者上海或者山东人的人,同样也是要拉上一个自己省份的人的。所以学派之间的论战拉上同样级别的学派也就正常了,自然当男人说女人怎么样的时候会加上句:“我们男人”,女人反驳也是会带上“我们女人”这样的话语的。至于那些动不动就“我代表多少什么人”都无非是思想自卑的一个反衬。
也就是说,这种地域性歧视的真正根源并不在地域性,而在于这个自我的范围,以地域性自我为范围属性那么就有地域性歧视,以年代自我为范围属性就有年代属性,以学术观点自我为范围属性那么就有学术性歧视。
归根结底,这是中国人自我和自卑的体现而已,而这自我和自卑都是独立思考的丧失。这真是中国人最大的悲哀。
参考文献:
[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翻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2]刘易斯.科赛等.《社会学导论》杨心恒等译,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5页.
[3]沙莲香:《社会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9页.
[4]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
社会学视域中的仇富现象
摘 要 仇富现象是当今社会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在社会公平的呼声不断高涨之时,对于仇富现象的探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 热点 话题。本文将根据社会各界对仇富这一现象的理解,简要探讨何为仇富现象,并从社会学的视角,即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互动关系出发,对仇富现象的社会背景和原因进行全面而深层次地分析。最后,本文创新地看待仇富这一社会现象,并探讨仇富现象将会对今后的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仇富现象 社会制度 社会结构 社会互动 一、仇富现象含义与分类
如今,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仇富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学术界对于仇富的本质有不同见解。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中国当前所谓的仇富其实并非真的仇富,而是仇不公。穷虽也有不公,但穷人往往是不公的牺牲品,是被动的,不得已而穷之。但富人,则是不公的受益者,是主动的,是得已而富之。” 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认为,仇富是一种怪现象,仇富现象可概括为:员工仇恨老板、学生仇恨老师、病人仇恨医生、接受社会帮助的人仇恨做慈善的人。 谢静教授角度新颖,将仇富现象与媒体中的富人与穷人的不同形象联系起来,认为媒介形象中的穷人通常是正面的形象,而富人以负面形象居多,这本质上也是一种仇富现象。 以上这些说法都有道理,其实仇富的本质是仇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仇财富的不合法积累。 这一说法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也是对上述观点的概括 总结 。根据近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仇富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恐怖行动
这是最为极端的一种仇富现象,是由内心的焦虑与愤怒的长时间积累造成的。北京机场爆炸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引爆炸弹的男子叫冀中星,家中经济条件困难,曾在广东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十多年,他通过投诉、网络博客等各种方式进行控诉都没有结果,于是只好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另外还有“仇富男”杀死“宝马男”等类似案例,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内心积累了太多的不公平感,愤恨无法及时排解,对法律也失去了信任。
(二)扰乱社会治安
还有许多人通过扰乱社会治安来表达仇富心理。比如在富人居住小区将停车场里的奔驰、奥迪等高档车辆砸坏或刮花;专门偷盗、抢劫富人的财富;聚众殴打有钱人;恶意散播关于富人的谣言等。这些行为的最大特点就是组织性。他们通常是由三五个甚至更多人组成的团伙,并且按照计划行事。个人的仇富心理再加上群体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会让他们更加胆大妄为。
(三)网络舆论
通过网络来表达仇富心理是最为普遍的仇富现象,尤其体现在微博、博客、微信等新兴网络交流平台,发表几句仇富的评论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而有些人则专门通过发表一些仇富的 文章 ,曝光一些富人的负面行为而博取大众的关注,从而表达自己内心的不公平感,同时也起到了带动作用,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共鸣。
二、仇富现象产生的社会原因
(一)社会制度层面
首先,中共十四大后,我国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市场经济一方面优化了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如果任其自然发展,就会引起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在单位体制下,每个人都归属于一个单位,资源配置上几乎遵循平均主义,贫富差距不大。然而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它以创造财富为导向,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利用投资、股票等方式赚取巨额财富,从而造成这些人的财富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不对等的状况。在转型过程中,我们很大程度上采取的是促进市场发育,过分强调经济发展的方针。这样,行政与市场的力量结合在了一起,都成为产生社会不平等的因素。
第二,国家有许多制度无形中强化或保护了富人的利益。
仇富背后的制度原因就是有一个权力不受制衡、资本不被驾驭的制度。 例如,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更加重视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优先发展;在三大产业中,国家大力扶植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初衷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然而较低的起征点以及缺乏必要的“限高”政策,已经违背了初衷。 教育 制度中也包含了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很多法规指向不够明确,许多人可以利用这些法律漏洞、投机取巧地攫取巨额利润。
(二)社会结构层面
第一,仇富现象与社会阶层流动不畅有很大的关系。
杨继绳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先赋性因素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后致性因素的作用有减弱之势。先赋性因素加强、后致性因素减弱,社会阶层出现了固化现象。” 我国近年来出现了精英整合的趋势,权钱开始统一,这会更加强化社会资源流向精英。在今天的中国,即使拿到硕士、博士学位的人,也很难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更多地是成为 “蚁族”,而那些出生在权贵家庭中的人,即使不用付出努力,就能轻而易举地成为社会中的上层人物。李友梅等人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在严重分化的同时,形成的是一种具有庞大底层社会的‘尖塔式’社会结构。” 然而每个人都希望能向上流动,当向上流动的途径畅通时,有利于化解阶层矛盾。但是,当今社会缺乏这样畅通的 渠道 ,努力得不到收获,这种状况必然会造成底层人们对上层人的仇视和愤恨。
第二,我国贫富差距过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这是财富分配不公和利益关系调整不平衡的重要表征,也是社会弱势群体产生仇富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直线上升,2006年就已经达到,这表明,我国经济多年来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所共享,而是聚集在少数人手里,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 收入较低的人群或地区为自己所处的劣势地位感到不公,于是就会对高收入群体产生仇恨心理。然而贫富差距并不等于社会公平的丧失,而是我国当代社会还没有找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均衡点。 所以许多弱势群体对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地区收入差异怀有不满情绪。
(三)社会互动关系层面
首先,富人与穷人之间不对等的互动是仇富现象形成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现代的地位不一致的消费行为上。我们平时经常会遇到这种现象,就是当一名顾客走进一家高档品牌服饰店,店里的服务员首先就会对顾客的穿着打扮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再根据顾客现有的打扮来决定有没有必要认真为他服务。在公共场所中,富人通常会比穷人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注。这些现象就很能说明在社会互动中,人们自然而然地将富人与穷人区别对待。
第二,富人阶层的失范行为严重。
大到轰动全国的郭美美事件和近期曝光的官员骄奢淫逸事件,小到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富人的炫富行为。我国已进入一个以炫耀性消费为代表的畸形消费机制当中。 近年来新闻频繁报道关于有钱人举办的超奢华婚礼,对大众来说确实是一种震撼。富人阶层失范行为还表现在为富不仁。例如“我爸是李刚”事件,利用自己父亲的地位在公共场所为所欲为。然而,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有多少钱拥有多少套别墅,而是他能否利用自己的财富为社会作贡献,可如今能像李嘉诚这样将自己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都捐献给社会的富豪屈指可数。
三、如何看待仇富现象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富人真的可恨吗
每个人从小到大都在为了过上富足的日子而奋斗。我们不能否认有许多富人是由于自身的不懈努力而发财致富的,他们背后付出的勤劳和艰苦奋斗已经被财富的光辉所掩盖,而发财致富后想要过上比别人优越的日子也是正常心理。所以我们在看到富人风光的一面的同时,应该回想一下他们的致富手段是什么,有什么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和倡导的。虽然有的富人确实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可还是有许多富人时刻谨记着做人基本的道德原则。当然,具有仇富心理的人并不都仇恨所有的有钱人,例如袁隆平、李嘉诚等人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富人反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尊敬与支持,所以,真正理智的人不是仇“富”,而是仇社会的不公正。
(二)穷人真的可怜吗
仇富现象大部分原因归结在富人身上,但并不是所有原因都在富人。新闻媒介总是喜欢将穷人塑造成为贫苦善良、受压迫的形象。许多穷人怀才不遇,一直无法改善自己的生活。但是,近年来关于穷人的负面消息也屡屡让大众心寒,例如偏远地区的孩子得到人们捐赠的衣物时,并没有感谢,反而埋怨这些衣服太劣质。可见在仇富之前应该先思考一下,自己为什么不能成为富人阶层呢,我相信还是有许多人是由于自身还不够勤奋。所以真正理智的人不是一味地去怨天尤人,而是分析和学习致富的方式。
(三)仇富现象不一定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乱
仇富现象虽然蕴含着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但是,我国社会总体而言还是会保持着基本稳定的状态,短期内不会爆发巨大的社会动乱。这是由于大众虽然有仇富心理,但是仍然在单方面地接受社会不公正的事实。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不断地改善社会治理方式,颁布了多项法律都是用来缓解社会矛盾,平息社会冲突的,政府的及时调控使社会不公平感降低,所以不会使社会落入一个混乱不堪的境地。再加上我国经济一直以来保持着快速增长的状态,总体来说大家都是能从经济发展中受益的。并且,仇富心理也不一定是坏事,会仇富的人是对提高自己的地位充满向往的人,还会激励这些人不断奋进,从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循环。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将仇富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应该相信政府的处理能力和社会本身的平衡力。
四、结论
可见,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将仇富现象归结为富人的为富不仁,应该辩证地看待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关系,客观地分析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状况,从全局着眼,站在社会大背景中来看待仇富现象。仇富心理虽不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动乱,但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总之,要想彻底地消除这一现象是不可能的,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还是要重视社会公平的实现途径是否畅通,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要想达到这种状态就需要政府部门、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并且需要大众对社会保持应有的信任与支持。
无敌美苏苏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社会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现象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网络语言中的社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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