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点儿淘气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龚家少爷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病人及家属,法律保护意识明显加强,护理安全服务已经摆到我们护理人员面前,需要我们认识研究和应对。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护理安全隐患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安全隐患分析
摘要在临床护理丁作中,护理安全管理是护理管理的重点,是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工作中如何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意识,确保患者安全,防范医疗纠纷,是神经内科护理工作中的重点。本文分析常见护理安全隐患及原因,并针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许多不安全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得出护理安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护理人员必须加强预见性安全护理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正确评估患者,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神经内科;护理;安全隐患;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患者对医疗护理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加强护理风险防范.减少护患纠纷发生,有效地保证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是当前医院护理管理面临的迫切问题。我院神经内科收治的患者多为老年人,并伴有意识障碍、精神异常及感觉、运动、认知障碍,病情变化快,易发生意外,任何疏忽均可导致严重后果,给患者及医院带来损失。现将神经内科常见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总结如下。
1常见护理安全隐患
意外受伤
跌倒神经内科患者大多年老体弱、视力减退,运动障碍发生率高,如瘫痪、步态不稳、起立与迈步艰难等,常突发抽搐与晕厥。由于上述原因,如遇地面滑、床脚移动、坐凳不稳、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更易发生跌倒。
坠床躁动患者予以床栏防护、肢体约束方法不正确,或陪护人员对此重要性认识不足,擅自取下床栏、约束带;高龄老年人对病床高度不适应,或夏天使用凉席,在凉席外移的情况下翻身而致坠床。
舌咬伤抽搐间歇期患者疏于带牙套、置牙垫防护,如突发抽搐易致舌咬伤。
烫伤感觉障碍患者使用热水袋,未掌握热水袋局部热敷的温度及使用方法。
走失精神异常及老年痴呆患者,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做到24h连续看护,特别是外出进行辅助检查时,人员较杂,稍有疏忽容易走失。
窒息 神经系统多种疾病均可出现吞咽困难,咳嗽反射减弱。如进食呛咳严重而未及时调整进食方式,可引起食物误吸。
2原因分析
人员与技术因素人员方面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素质或数量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患者造成的不安全影响或隐患;技术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不强等原因对患者安全构成的威胁。
法律意识淡薄 患者的意识情况是神经内科护士观察的重点,如何判定、有无改变,需要护士准确观察。一旦病情变化而未能及时发现,将带来严重后果,造成医疗纠纷。另一方面文书记录不规范、不详细、不全面,与医疗记录不一致,都将成为在今后的医疗纠纷甚至法律诉讼中的潜在隐患。
制度落实不到位护士在工作中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执行监护巡视制度,造成患者坠床等意外伤害;约束时造成患者肢体受损;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均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后果。如有的患者入院后才出现明显的临床表现及影像学的改变,这都需要护士定时观察病情变化,若此时护士疏忽大意,违反护理常规,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可直接影响患者的转归。
责任心不强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由于护士编制少,长期超负荷工作,使护士身心疲惫,不安心于本职工作,工作中缺乏责任感。就可能出现言语、护理行为的不当或过失,给患者带来不安全感或造成不安全后果。神经内科护士如果观察病情不仔细,没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的突然变化,失去有效的抢救时机,都将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失,给患者和家属造成很大的痛苦。
3防范对策
加强护士职业责任感教育及技能培训良好的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职业责任感教育是常抓不懈的工作。护士长对科室护理人员应多给予指导鼓励,增强其责任感,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学会调节自我心理状态。同时要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年轻护士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反复训练专业技术操作,鼓励护理人员参加业余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护士风险意识护士长在平时工作中,加强督察力度,培养护士树立患者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全护理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联系,护理人员对安全护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观念是做好安全护理的前提。因此对护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和依法施护的观念。同时护理部将法律法规纳入继续教育中,定期进行学习和考核,用法律来规范护士的护理行为。
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医院应增加护士的编制,加强临床一线护士的配置,合理调配护理人员,改变护士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切关注风险的高危环节在中班、夜班工作繁忙时,合理解决护理人员的实际问题,适当增加人力,进行弹性排班,保证在输注甘露醇的高峰时段,护士有时间巡视病房,保证甘露醇在规定的时间内滴完,同时,告知家属注意看护,加强责任心,并告知甘露醇外渗容易引起皮肤坏死。一旦引起输液部位肿胀,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
加强护理管理护理管理的成败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健全和完善护理监控体系建章建制,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杜绝不规范的医疗行为。科室的护理质控小组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讨论及反馈,防患于未然,使护理缺陷和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护士长加强基础质控、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的管理工作及夜间查房,以督促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加强沟通交流,消除纠纷隐患在治疗护理的过程中,护士要积极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以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向其说明诊疗计划及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意外。神经内科患者病情重、病程长,患者或家属可能出现一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护士与其沟通时要注意讲究语言的艺术性和技巧性,心平气和地解释、安慰、体谅,以实际行动来感动患者,以提高其对护士的理解与信任,杜绝护理纠纷。
总之,在护理安全管理中,必须抓好全员安全质量教育,提高护士对护理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护患沟通。从法律、安全角度出发,在防范上下功夫,减少和杜绝因护理工作缺陷而造成的医源性问题的发生,尽最大努力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严格控制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精神科护理安全隐患探讨
【摘要】 目的 探讨精神科护理全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安全护理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件在 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结论:精神科在做好治疗的基础上,护理安全具有非常重要作用。
【关键词】 精神科 护理安全 隐患
1、精神科安全隐患分析
病人自身
病人精神症状导致的安全隐患。有些病人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如被害妄想、难以消失的幻听、罪恶感、被控制感而出现的自杀、逃跑、伤人、毁物等行为;
康复期病人存思想顾虑的安全隐患,因思念亲人,惦念家务或工作,怕误了晋级调资,不安心住院而逃跑,或产生强烈自卑感而采用极端手段寻求解脱.
躯体疾病的安全隐患。如突发脑血管意外,急复症等疾病不能向医务人员正常反映,延误治疗,或年老体弱,机体功能衰退,失去自我安全防范的患者,容易产生病人摔倒受伤。
医院设施因素
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为追求美观而忽视不安全因素存在,楼房门窗未加护栏,让患者易发生自缢的房柱,洗池台过高,地面滑缺乏扶手,室内有裸露的电线,未设专用的躁动房间,均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病区内的危险物品摆放不规范,病房门上未设观察窗。
护理人员
不遵守规章制度,责任心不强,在护理过程中,机戒执行医瞩,不善于观察病情变化,病人出现异常先兆不能及时发现,或擅离职守,岗上睡觉;均可能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
法制观念淡薄,轻视护理文书书写,凭感觉记录,与医嘱及医生的病程记录不一致,不能准确的记录相关的治疗和护理变化,或记录千篇一律,不能反映病人的特有表现,使记录失去了意义。
护理人员压力大。由于专科质特殊,风险过多;夜班频繁、待遇较低,社会偏见等,而致不能用心,热情投入工作,护士不良心理因素也是诱发各种护理差错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护士情绪波动大,注意力不集中,对病人态度粗暴,无端发脾气,可给病人身心带来不安全的结果或不安全感,以致发生护患纠纷。 病人家属
家属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导致的安全隐患。如家属将病人到门诊就疏于看管,出现病人冲动、伤人毁物和逃跑的现象;或陪护病人时间长,不能理解病人的病态行为,缺乏耐心出现打骂病人;有的家属,接病人出院后不能长时间监管,让病人自己保管药物,导到病人不能及时服药或超量服药。
家属不遵医行为导致的安全隐患,对护理人员的告知不重视、不遵守,刚住院几天就强行办理出院,或不负责任对病人承诺出院时间,承认无法兑现时,病人容易冲动和暴力;借探视之机私自带严禁危险品交予病人等。
`医护配合
有的医生对病情了解不够深入。不能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调整护理级别和“三防”的重点内容,使护士在作“三防”观察时缺乏重点,疏于监管,病人容易伤人毁物。
有的医生对护士反映情况不够重视。对护士反映精神病人的情况重视不够,凭感觉用抗精神病药,药量过大或增量过快,极易造成猝死事件的发生;用药不准确或药量不够,极易造成某些病人精神症状迟迟不能控制,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会。
2 总结
护理安全是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护理人员护理精神障碍病人的重要环节。精神障碍病人因受症状支配,常可出现冲动、伤人、自伤、毁物、外逃等特殊行为,护理人员稍有不慎,就可出现意外,乃至危及病人生命。因此,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增强责任心,制定一套完善、系统、有效、 科学的规章制度。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加强病房设施管理尤其重要,消除其安全隐患。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门窗、水电等设施损坏及时维修。病人服药要严格查对,防止积存后顿服。加强健康 教育,提高病人及家属的遵医行为,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告知注意事项。精神科做好这些护理安全,不仅能保障病人的安全,而且还能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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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书写格式 正文是医学论文的核心部分,包括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致谢五部分。 一、 引言 引言(前言、导言、绪言、序言)是正文的引子,相当于演说中的开场白。国内刊物引言部分不需另立标题。引言应当对正文起到提纲挈领和引导阅读兴趣的作用。在写引言之前首先应明确几个基本问题:你想通过本文说明什么问题?它是否值得说明?本文将在什么杂志发表或本文的读者是什么人?在写引言乃至整篇论文时都应注意这几个问题。 引言在内容上应包括:为什么要进行这项研究?立题的理论或实践依据是什么?拟创新点何在?理论与(或)实践意义是什么?告诉读者你为什么要进行这项研究是引言的主要内容和目的,这其中也包括说明这项研究的理论和(或)实践意义。 语句要简洁、开门见山,如“重型继发性脑室出血临床表现严重,预后差,病死率高。本文着重探讨用双侧侧脑室穿剌交替引流尿激酶溶解血凝块冲洗结合腰穿脑脊液置换的方法治疗重型继发性脑室出血”。有时我们研究的项目是别人从未开展过的,这时创新性是显而易见的,如“左旋咪唑所至脑病患者的临床与CT表现国内陆续有报道,但未见磁共振成像的研究”。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所研究的项目是前人开展过的,这时说明你的研究与别人的研究的本质区别和创新点是至关重要的,如“已有数项研究探讨了阿斯匹林在缺血性脑卒中的应用,但这些研究均是小规模、非双盲对照的。本研究则采用双盲对照的方法,样本大、观察时间长”。在引言中对与本文相关的研究作一简要的回顾是十分必要的。在研究开始以前就应该对与本研究相关的内容作一系统的回顾,在引言中可以将回顾的结果作简要的概括。 引言的写作在包括上述内容的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①内容切忌空泛,篇幅不宜过长。回顾历史择其要点,背景动态只要概括几句即可,引用参考文献不宜过多。根据以往的经验,一篇3000~5000字的论文引言字数在150~250字较为恰当。②不必强调过去的工作成就。回顾作者以往的工作只是为了交待此次写作的基础和动机,而不是写总结。评价论文的价值要恰如其分,实事求是,慎用“首创”、“首次发现”、“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等提法。因为首创必须有确切的资料。对此,可以用相对较委婉的说法表达,如“就所查文献,未见报道”等。③不要重复教科书或众所周知的内容。如在讨论维生素D是否能预防骨质疏松的文章中,没有必要再说明什么是维生素D,什么是骨质疏松。④引言只起引导作用,可以说明研究的设计,但不要涉及本研究的数据、结果和结论,少与提要和正文重复。结果是通过实验或临床观察所得,而结论是在结果的基础上逻辑推理提升的见解。在引言中即对结论加以肯定或否定是不合逻辑的。⑤引言一般不另列序号及标题。 二、 材料与方法 材料与方法主要是说明研究所用的材料、方法和研究的基本过程,它回答“怎样做”的问题,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材料是表现研究主题的实物依据,方法是指完成研究主题的手段。材料与方法是科技论文的基础,是判断论文科学性、先进性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读者了解研究的可靠性,也为别人重复此项研究提供资料。 材料与方法的标题因研究的类型不同而略有差别,调查研究常改为“对象与方法”,临床试验则用“病例与方法”。不同类型研究的材料与方法的写作也不完全一样。实验研究要交待实验条件和实验方法。①实验条件包括实验动物的来源、种系、性别、年龄、体重、健康状况、选择标准、分组方法、麻醉与手术方法、标本制备过程以及实验环境和饲养条件等。②实验方法包括所用仪器设备及规格、试剂、操作方法。③试剂如系常规试剂,则说明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即可;如系新试剂,还要写出分子式和结构式;若需配制,则应交待配方和制备方法。④操作方法如属前人用过的,众所周知的,只要交待名称即可;如系较新的方法,则应说明出处并提供参考文献;对某方法进行了改进,则要交待修改的根据和内容;对创新的方法,要注意不要将新方法的介绍和运用该方法研究的新问题混在一篇论文中,若论文系报道新方法,则应详细的介绍试剂的配置和操作的具体步骤,以便他人学习和推广。 临床研究的对象是病人,应说明来自住院或门诊,同时必须将病例数、性别、年龄、职业、病因、病程、病理诊断依据、分组标准、疾病的诊断分型标准、病情和疗效判断依据、观察方法及指标等情况作简要说明。上述内容可根据研究的具体情况加以选择说明,并突出重点。①对研究新诊断方法的论文,要注意交代受试对象是否包括了各类不同患者(病情轻重、有无合并症、诊疗经过等),受试对象及对照者的来源(如不同级别的医院某病患病率及就诊率可能不同),正常值如何规定,该诊断方法如何具体进行等等。②研究疾病临床经过及预后的论文,要注意说明病人是在病程的哪一阶段接受治疗,病人的转诊情况,是否制定了观察疾病结果的客观标准。③病因学研究论文则要交代所用研究设计方法(如临床随机试验、队列研究等),是否做剂量-效应观察。④对临床疗效观察研究来说,主要说明病例选择标准,病例的一般资料(如年龄、性别、病情轻重等),分组原则与样本分配方法(配对、配伍或完全随机),疗效观察指标和疗效标准。⑤治疗方法如系手术,应注明手术名称、术式、麻醉方法等;如系药物治疗则应注明药物的名称(一般用学名而不用商品名)、来源(包括批号)、剂量、施加途径与手段、疗程,中草药还应注明产地与制剂方法。 在材料与方法中,还应简要的说明在什么条件下使用何种统计处理方法与显著性标准,必要时应说明计算手段和软件名称。 三、 结果 将实验或临床观察所得数据或资料进行审核,去伪存真,再对其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和统计学处理就可以得出研究的结果。结果是科研论文的核心部分,科研的成败与否是根据结果来判断的,结论与推论亦由结果导出。结果部分最能体现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与实用价值。因此,对于这一部分的写作要特别重视。结果部分的写作要做到指标明确可靠,数据准确无误,文字描述言简意赅,图表设计正确合理。 结果的具体内容取决于文章的主体。结果的内容包括记录实验或临床观察的客观事实、测定的数据、导出的公式、典型病例、取得的图像等等,但不同类型文章结果的内容应有不同的侧重点。①如研究新诊断方法的论文,要特别注意交代试验结果是否与公认的金标准进行独立的“盲法”比较,其符合程度如何,敏感性、特异性、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值各多少等。②研究疾病临床经过的论文,要特别交代是否对所有病例进行了随访,随访率有多高(一般应大于80%),对影响预后的外加因素有无进行调整,结果如何等。③病因学研究的文章要特别注意交代暴露组与非暴露组结果的差异程度,所得结果是否出现于暴露之后等等。 未经统计学处理的实验观察记录叫原始数据。统计学处理的目的是使难以理解的原始数据变得易于理解,并从原始数据的偶然性中揭示某种必然规律。因此,实验结果的表达一般使用统计量而不使用原始数据,也不必将原始数据全部端出。计数资料可用相对数如百分率,但当样本数小于100时,则应在百分率后加括弧,在括弧内标明反应数/样本数,如(37/68)。计量资料如符合正态分布,应用均值+标准差(或标准误),如呈偏态分布,一般采用中位数和全距表示。如进行前后或组间比较,应说明统计检验的值(如t、u、F等)和P值。关于统计学处理的具体操作详见统计学专著,这里不作详解。关于统计名词及符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358-82有关“统计名词及符号”的规定。 结果的表达通常通过文字、图、表相互结合来完成。下列情况可用文字表达为主或仅用文字表达:①结果中数据较少,能作同类比较的观测项目不多者。②以观察形态特征为主的论文一般不用表格,而以文字描述为主配合形态学图片。能用文字表达的内容不用列表、绘图。已用图表说明了的内容,不必再用文字详述,只要强调或概括重点。文字表达主要是陈述本文取得的结果,不必强调过程,也不要重复“材料与方法”等项交待的资料,更不要将结果提升为理论上的结论,所以一般不引用文献。 表与图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理,简明清晰。“自明性”(self-explanatoriness)是衡量表图的重要标志。所谓“自明性”是指仅通过表与图就能大体了解研究的内容和结果。 表是简明的、规范化的科学用语。一般主张采用三线式表,即表由顶线、标目线、和底线这三条横线组成框架,两侧应是开口的。顶线与标目之间为栏头,标目与底线之间为表身。栏头左上角不用斜线,但栏头允许在设一条至数条横线。一般表的行头标示组别,栏头标示反应指标。但这种划分并不是固定的,著者可根据情况灵活安排。表的下方还可以加脚注。 图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达方式,它可以直观的表达研究的结果。通常我们用柱图的高度表达非连续性资料的大小,用线图、直方图或散点图表达连续性或计量资料的变化,用点图表示双变量的关系。图的标题应在图的下方,注释可放在柱或线附近。 对于既可用图也可以用表的资料,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表达形式。一般的说,主要是表示变化趋势的资料,尤其是连续的动态资料,宜采用图的形式;需表示确切统计量的资料,宜采用表的形式。 结果的写作一定要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全面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实验结果无论是成功或失败,只要是真实的就是有价值的。切不可对实验数据任意增删、篡改,以符合“正常”结果。这不利于我们全面认识事物和发现新问题。 临床疗效的论文往往在描述大体结果后附以典型病例,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目前认为,对于某些新发现的疾病(如艾滋病)或罕见病的疗效研究,附以典型病例是必要的。但对于常见病和多发病,则不必例举典型病例。但同样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如是介绍新疗法和技术时则要附典型病例。典型病例要选有代表性的,例如说某药治疗某病有效,典型病例最好选单独使用该药治疗显效的病例,而不要选用合并使用了其他可能也有疗效的药物的病例。 四、 讨论 讨论是论文的精华部分,是对引言所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是将研究结果表象的感性认识升华为本质的理性认识。在讨论中作者通过对研究结果的思考、理论分析和科学推论,阐明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规律,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丰富和提高对研究结果的认识。讨论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作者的理论水平、学术素养以及专业知识的深、广度。讨论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简要的概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近况,以及本研究的结论和结果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居于什么地位。②根据研究的目的阐明本研究结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③着重说明本文创新点所在,以及本研究结果从哪些方面支持创新点。④对本研究的限度、缺点、疑点等加以分析和解释,说明偶然性和必然性。⑤说明本文未能解决的问题,提出今后研究的方向与问题。并不是每篇论文都必须包括以上内容,应从论文的研究目的出发,突出重点,紧扣论题。 讨论是最能体现论文水平的部分,也是写作难度较高的部分。对于初写着来说,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①讨论是作者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但并不等于是自由论坛,不能泛泛而谈。讨论的内容要从论文的研究结果出发,围绕创新点与结论展开,要做到层次清晰、主次分明,不要在次要问题浪费笔墨冲淡主题。与文献一致处可一笔带过,重点讨论不一致处;引证必要的文献,切忌作文献综述。②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不乱下结论,切忌推理过分外延。医学中尚有许多尚未阐明的问题,所以推理应非常谨慎,通常冠以“可能”等。③任何研究都有其局限性,如国内的研究结果有待国外验证;体外试验有待于体内试验验证。因此,讨论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对于与他人研究结果不一致处要认真分析原因,要抱有虚心追求真理的态度与其他作者商摧,切勿持“唯我正确”的态度。④并非每篇论文都要有讨论,有的短篇可不写。若结果与讨论关系密切则可放在一起写,合称结果与分析等。 五、 致谢 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他人的帮助,在正文的最后应向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的人致以谢意。致谢的对象包括:对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者,论文审阅者,资料提供者,技术协作者,帮助统计者,为本文绘制图表者,提供样品、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方便者。 致谢必须实事求是,应防止剽窃掠美之嫌,也勿强加于人,如未经允许写上专家、教授的名字,以示审阅来抬高自己。致谢一般要说明被谢者的工作的内容,如“技术指导”、“收集资料”、“提供资料”等。 参考文献是论文中某些观点、数据、资料和方法的出处,应于文章的最后一一列出,以便读者参阅、查找有关文献。它表明了论文的科学依据和历史背景,提示了本文是在前人工作基础上的创新,即表示了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又反映了论文起点的高低。 著录文献总的原则是准确、完备、规范、便于检索。对于著录文献的要求有:①一定是作者亲自阅读过全文的文献。如阅读的只是摘要,则不应列为参考文献。②参考文献的数量要适度。参考文献不是越多越好,应当有所选择。一般来说,课题提出的根据,主要实验方法,提示支持本文的资料和不支持本文的资料,均应列出参考文献。关于参考文献的数目,各杂志要求不一,一般论文的参考文献篇数为10篇左右,综述为20篇左右。③参考文献应尽量引用最新的,因为新文献必然包括老文献,以近1~2年以内的为好,少用旧的、年限长的文献。教科书的内容亦不宜列为参考文献,因为它的内容已是众所周知的。④引用的参考文献应以已发表的原著为主,未发表的论文及资料、译文、转载和内部资料等,均不能作为参考文献被引用。未发表,但以被刊物通知采用者,可以引用,但英在刊名后注明“待发表”。《国外医学》所刊内容都是经人加工的二手资料,一般不能作为参考文献被引用。同样,综述性文章不宜作为参考文献,但是如果综述中介绍了尚未在其他杂志上发表过的最新观点时,也可列为参考文献。⑤被引用的中医经典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而是在正文所引段落尾注明出处。 关于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目前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国际通用的温哥华式,另一种是国家标准GB7714-87关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但不同杂志对于参考文献的格式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在附参考文献时可参照以上两种标准和各杂志的要求。 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都采取了顺序编码制,即参考文献的著录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附于正文引文句末右上角方括弧内。引文写出原著者,序号标在著者的右上角,如×××等[4];如未写著者姓名,则序号应方在引文之后;如果参考文献序号作为句子的组成部分,则不作角码,如……参照文献[6];引用多篇文献时,将每篇文献的序号列出,中间以逗号相隔,如××[1,4,5];若序号连续,则只标注起止序号,中间加“~”。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中各条文献的序号不加括弧,也不加“.”,只空1个字符。 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温哥华式)大致上是一致的,本文主要介绍一下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温哥华式的写作要求。 期刊的著录格式一般为:作者.文题.刊名,出版年份,卷次(期次):起止页.。作者在6人或6人以内者全部列出姓名,相互之间加一逗号;6人以上者仅列前3位,后加“等”或“et al”。(国内一般只列前3位作者。) 例:陈治.多发行肌炎与皮肌炎.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2,5:117-119. 书籍与专著的著录格式为: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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