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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姑娘Z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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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9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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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毒品犯罪不仅直接损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诸多的刑事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和治安秩序,毒化了社会风气。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直接的被害人,毒品交易都是在犯罪人之间秘密进行,其作案手段、方式较其他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狡诈性,因此无论是犯罪行为的发现还是证据的收集都极为困难,给侦查破获案件带来很大的阻力。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我国侦查机关近几年来开始在毒品案件中采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侦缉毒品犯罪等“无被害人之犯罪”案件常用的特殊方法-诱惑侦查,对于侦破毒品案件,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这种方法是一种由侦查机关实施诱惑而诱使侦查对象犯罪并将其抓获的特殊手段,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如:侦查机关依据国家权力在侦查中诱使他人实施犯罪,是否属于违法侦查?应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认定该诱惑侦查是否合法?随着这种手段在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被频繁地运用,这就产生了一个现实问题,应如何用法律制度进行规制?一、诱惑侦查的概念及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现状所谓诱惑侦查,是指为了侦缉隐蔽且“无被害人之犯罪”,侦查人员以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诱使被诱惑对象进行犯罪,等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的特殊侦查手段。这种侦查手段的运用,又因被诱惑者在被诱惑之前是否已具有犯罪倾向而被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并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前者是指针对被诱惑之前已具有犯罪倾向的人实施的诱惑手段,这种手段只是强化了被诱惑者已固有的犯罪倾向,并仅仅为被诱惑者提供了实施犯罪的机会。后者是指针对原无犯罪倾向的人实施诱惑而引诱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实施犯罪的诱惑手段。我国侦查机关对诱惑侦查手段,通常是在掌握了被诱惑人的犯罪线索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是为了人、赃俱获以查实证据,有的是为了引诱“上线”毒贩出洞,以深挖毒源,因此,从目前实施这种手段的情况来看,重大违法侦查情况尚未见披露。但是,从我们审理的一些案件看,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毒犯平常交易毒品的数量很少,只有几克,一般不做大宗交易。但有的侦查人员以查获“大案”为目的,在实施诱惑手段引其“出洞”时,向其购买几十克甚至更多毒品,以在“交易”时将其拘捕。那么,像这种情况,其交易毒品的数量往往影响到被告人的罪责,我们应如何认定其交易数额?侦查人员实施的这种手段是否含有不合法成分?二、规制诱惑侦查的设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那么诱惑侦查这一具有引诱性质的侦查手段是否属于违法方法?能否在刑事侦查中运用呢?从我国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以及毒品案件本身存在的特殊性来看,以诱惑侦查作为侦缉毒品案件的一种方法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是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二是侦破案件的需要。由于毒品犯罪既无直接被害人,又无法察觉其犯罪的状况,而且由于犯罪直接影响所有与犯罪有关人员的利益,所以他们都极力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三是从我国的刑侦技术看,还远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侦查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式 限制太多、太严,势必影响打击犯罪力度,影响对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的保护。有鉴于此,规制诱惑侦查,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建立完整的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对以违法诱惑侦查所取得的证据的排除来促使侦查人员遵循合法诉讼原则办案,从而达到规制诱惑侦查的目的。判断诱惑侦查是否合法,可从以下方面来判断。1.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是否实施过同类犯罪或是否已存在犯意,如果有,则是合法。2.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意是从自发的产生,还是由侦查人员强行植入诱发产生。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已有犯意或准备,则是合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在侦查人员再三劝说诱惑下实施的,则是违法的。3.审查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本身是积极行为还是消极行为。如果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是积极行为,也就是具有引诱或鼓励犯罪的性质,属违法侦查。反之,如果侦查人员是以消极的方式为嫌疑人提供了一种犯罪的机会而嫌疑人一遇此机会便以自己的能力实施犯罪,则该诱惑侦查为合法手段。4.审查嫌疑人在被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是否超过其以往在未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的合理范围;审查被控制的“线人”在向“上线”交易毒品时其报出的毒品数量是自然而然自行决定,还是由侦查人员决定的。(二)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规制诱惑侦查。其规范内容应包括:诱惑侦查实施的目的、原则和条件、适用范围、对象、方式、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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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格砖家

禁毒800字论文如下:

1、毒品是人人皆知的东西,它也是让家庭支离破碎的最快途径,一旦粘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那只能说是常事了,最可怕的是,它会让人走上一条将自己推向无边黑暗的犯罪道路。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禁毒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禁止毒品就是减少了一条我们跌入黑暗的道路,增加了我们美好生活时间,给了家人安全感。

毒品的危害很大,一个不小心粘上一点就很难戒掉了,而且它对身心的折磨非常大,一旦一定时间内没有食用便如蚂蚁不断啃食一般痛苦,这种痛苦是非人的折磨,不但折磨着自己,还有家人,大多数吸毒的人都是因为好奇,开始只想着试试,可谁知就是这试试,毁了他的家庭,吸毒使他不断的借钱,借不到了便卖掉自己家里值钱的东西。

有些人甚至丧心病狂的去卖掉自己的器官去吸毒,最恶毒的是卖掉自己的亲人,去换一时的快乐,但他们的结果只有一个,法律的制裁。

有很多吸毒的人,都懊悔不已,自己为何吸毒,为何会这么丧心病狂,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使得全家活的不像人,只能靠乞讨为生,看到一个个吸毒的人懊悔不已的样子我便发誓一定不能让身边的人像这样堕落,我们是这个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会美丽的绽放,不会早早的枯竭。

我们生活在美好的环境当中,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要让他腐朽让他永远美丽,拒绝毒品,幸福生活。

记得曾经大人们说过以前说个一个幸福的家庭,人人都羡慕他,可是自从那家人的长子接触到毒品的那一天,他全家人那充满绝望和无助的双眼让我历历在目,如同烙印一样映在了我的心里。

我是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到从幸福到绝望的那种心情,那种心情是心灰意冷的,仿佛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前路一片茫然,仿佛一个孤独的人站在一片茫茫的沙漠,对前方很迷茫,一双如同死灰的眼神,又一次展现出了毒品的恐怖,和被残害的人们的无助。

毒品或许你还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它无处不在,不断的摧残着一个个人类,毁灭着人们的身心,摧残着无辜的家庭。

禁毒是拯救人类的未来,是为了让祖国更美好,是为了让家庭更幸福,是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为了自己和家人远离毒品吧。

2、毒品,就是一个大恶魔,是毒害人们的天敌。它摧毁人们的健康体魄,让人们丧失了斗志,对家庭、对社会、对个人来说,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对于每个家庭,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对于我们的社会,会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人类的生存空间也跟着受到影响。

对于个人而言,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不顾一切法律,从而丧失人性。

有很多有名气的大明星,他们就是因为吸食毒品导致犯罪,不但白白浪费了自己奋斗来的钱财,而且还坐了牢,还使得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到最后毒瘾发作还要独自承受痛苦,你说这是一桩划算的买卖吗?

在中国的历史上,中国人民是吃尽了毒品的苦头。1840年,美、英、法等八国联军,为了侵占中国的财产,分割中国的土地,先是大量向中国发送毒品,麻痹了大量的中国人民的斗志,使大量的老百姓丧失了坚强的体魄,为反动派涌入中国、大肆掠夺中国财产、分割中国土地创造了条件。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之”,林则徐焚烧毒品时,那振奋、积极、向上的力量,那英雄的气概,在数亿中国人民的心里,扎下了深深的根。

“烟枪一支,不见枪声震地,打得妻离子散。锡纸半片,不见火光冲天,烧尽财产家园”。毒品的危害可不小,不管我们平时有多好奇,也千万不能去尝试。

很多仗着自己年轻的少男少女,什么事情都好奇,什么事情都敢去做,经不住别人的诱惑,吸食了毒品,最后在戒毒所里,心中有多后悔、有多自责,一切都晚了,说什么都是徒劳。生命只有宝贵的一次,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身边的人,一定要珍惜生命。吸食一次毒品就足以让你后悔一生,不要白白去糟蹋自己的生命。

“中国梦”,就是全中国人民共同的梦想。如果没有全国人民兢兢业业的工作,国家怎能得到建设,日夜富强起来?如果因为吸食毒品而民心涣散,民族失去了斗志怎能振兴?如果健康的体魄被毒品恶魔残害,人民的生活怎能达到幸福?失去了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梦怎么能够实现呢?

我们一定不要只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挂在嘴边上,而要付出实际行动。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永远记住历史的教训,在当前的大好形式下,努力去建设祖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什么要远离毒品:

青少年正是长身材,长知识的时代,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毒品这个大恶魔头正无时无刻地损害着这些充满期望的年轻的生命。难道咱们就不应当拒绝毒品,珍新生命吗?况且,毒品还正在残酷地销蚀着人的灵魂,人们一旦染上了毒品,肉体就会末尾蜕化,吸毒次数越多,毒瘾越大,肉体就蜕化越深。

梦想正是这样,吸毒者完整损失了事业心和权利感,更谈不上什么梦想、品格,统统被抛到无影无踪,终日焦躁不安,人格曲解,严酷者还会出现重症肉体病一类的梦想,行为不当…此外,毒品还有情地破坏着咱们的家庭和社会,导致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国家财产严酷损失…结果不堪想象。

由件件的事例可见,毒品是严酷损害人类社会的,是人类必须看法的朋友,所以咱们就应当慎重地防范它,战胜它。

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神灵,却的确存在着恶魔。毒品就是这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了解这种白色瘟疫诞生至今所酿成的惨剧,你就会明白这绝不仅是一个比喻。因为吸食毒品者被毒品所剥夺的也绝不仅是金钱和健康,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是灵魂沦丧,家破人亡至生命消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年为这白色恶魔所害的是无数的生命。

至今,我国青少年吸毒的人数在吸毒总人数中比例达。,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已经家喻户晓了。使人有着双重依赖,唯有八个字应该紧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此我们该做的很多,而且必须从小做起。

然而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并彻底与其化清界限不仅仅需要无数的禁毒知识,更加需要的是有意识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谨慎地择交朋友和高度的警觉和自制;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唯有将预防毒品从意识转化为行动,再由行动上的拒绝升华为精神上的排斥,从生命的高度去抵制这中食人瘟疫的诱惑,才有可能做到远离毒品而不受侵害。

一个为了吸毒,把家里的经济财产全部好光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一个为了吸毒的钱,到处贩卖毒品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没有,无能为力。

人生有的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你的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珍惜你的生命—为自己,也为所有人——永远拒绝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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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鱼旺旺

禁毒教育的价值在于通过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引导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与社会主流相一致。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禁毒教育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巩固禁毒成果的长效机制构建

【摘要】边境民族地区的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要将其巩固进而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的危害,则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应在近年来禁毒斗争取得的成就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禁毒的思路及对策措施,使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并更加富有成效。

【关键词】边境民族地区 禁毒 和谐社会

云南边境民族地区历来是毒品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也是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和全国乃至全世界禁毒战争的主战场。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禁毒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由于地缘的特殊性,要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的危害,尚任重道远。

毒品对边境民族地区的危害

云南边境民族地区是世界最大毒品产地之一“金三角”毒品贩运的黄金通道和集散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和国内的贩毒集团和贩毒分子把这里作为他们贩运毒品的首选之地。我国的对外开放,给跨国贩毒以可乘之机。毒品的危害不仅影响了边境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影响了民族的生存发展。

严重摧残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吸毒成瘾,许多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丧失或减弱,甚至死亡,导致劳动力大量损失,土地荒芜,无人耕种。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是毒品问题最严重的地方。该县的吸毒人群中少数民族就占了75%。“由于吸毒,德宏有近万名青壮年完全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①有的吸毒者长期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甚至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环境。

破坏家庭幸福,影响边境各民族自身发展。在毒品的危害下,一些原本和谐宁静的少数民族山寨,出现家庭变故或酿成悲剧。一是许多未婚女子不愿嫁在本地而外出打工或远嫁他乡;二是一些已婚妇女由于丈夫吸毒而导致家庭破裂或者丈夫因吸毒死亡后自身生活无依无靠,只得抛家弃子,远走他乡另谋出路;三是有的吸毒者为了筹集毒资而变卖家当、甚至卖儿卖女;而95%以上的女性吸毒者为了换取毒资,不惜出卖肉体,成为艾滋病及其它传染病的感染者与传播者,严重伤害了民族自尊,影响了边境各民族的自身发展。

毒品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毒品问题是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源之一。据《春城晚报》2009年6月27日报道,2005年云南全省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7079件,占刑事一审收案数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和比例均位居刑事案件各类犯罪之首。②

高危人群中艾滋病或肝病病毒快速传播,引发公共卫生危机。部分吸毒人员因吸毒致残、致死;因注射毒品或共用注射器吸食海洛因而感染肝炎、艾滋病等多种疾病,并迅速传播和蔓延。2009年11月28日《春城晚报》报道,2009年1~10月,云南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10271例,死亡1432例,其中注射吸毒人员感染率为。这些人员已成为高危人群,并引发公共卫生危机,对边境各民族的身心健康、生存以及生活构成严重威胁。

危及少数民族生存问题。在德宏州,截至2006年底,少数民族吸毒人员占全州吸毒人员总数的。因吸毒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急剧增加,加之妇女大批出走等因素,导致少数民族人口严重减员和人口素质下降。如陇川县的景颇族村寨朋生二队已经连续多年人口出现负增长。

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成效

2004年10月,胡锦涛对云南毒品及艾滋病问题作出重要批示:“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云南真正打一场禁毒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确保取得成效。”③为此云南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人民战争。经过第一个3年人民战争(2005~2007年)和正在进行的第二个3年人民战争(2008~2010年),云南禁毒斗争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阶段性成果。

毒源减少,贩毒、吸毒人数下降。通过第一个3年人民战争,境外罂粟种植面积已逐渐下降。为了消除毒源,国家下拨专项资金亿,云南省财政拨款9000万,帮助邻国边境地区实施罂粟替代种植,在“堵源截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由于贩毒活动的逐步减少,境内吸毒人员也逐渐减少。在云南德宏原“全州有吸毒人员万人,仅陇川县就有557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全县645个村寨涉毒村达542个,自然村吸毒覆盖率高达。”④经过禁毒战争,现已下降为。2007年统计的云南省吸毒人数比2004年下降了25%。

保护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由于禁毒防艾工作深入开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们逐渐摆脱了毒品的危害,改变了精神面貌和懒散落后的状况,恢复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能力,激发了边境各族群众摆脱贫困,走劳动致富之路的斗志,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和经济发展,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使百姓直接受惠于禁毒斗争成果。

社会治安日趋稳定。禁毒人民战争使因贩毒、吸毒而违法犯罪的势头有所遏制。据《春城晚报》2009年6月27日的报道,从2006年开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了明显减少,收案数从5685件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4830件,2009年1~5月减少为2243件。由于不断加强禁吸戒毒的基础工作,使吸毒人员大量减少,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为边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群众禁毒防艾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度大大提高。各级政府派出了驻村工作队,组织和建立基层禁防工作领导机构,维护巩固创建“无毒村、民主法制示范村”优秀成果,制定和完善乡规民约,巩固禁毒防艾成果。据《春城晚报》2009年6月26日的报道,1999年云南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来,到2009年全省已创建27个“无毒县”,73个“无毒乡镇工作先进县”,754个“无毒乡(镇)”。

国际合作初见成效,禁种除源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通过加强与“金三角”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的联合禁毒执法工作和实施罂粟替代种植,提高了当地老百姓的收入。据初步统计,2006年至2009年,我国替代企业累计投资16亿元人民币。现有100多家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实施替代种植项目200多个,种植面积达300多万亩。

对持续巩固禁毒成果的建议

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的认识。禁毒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在边境民族地区要持续巩固这一成果的难度很大。对禁毒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要有清醒的认识。

加大投入,巩固、提高禁毒成效。持续巩固禁毒成果,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提高禁毒的仪器设备,提高毒品查禁的工作效率并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禁毒参与者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设立禁毒专项基金。加大对在禁毒斗争中受伤、牺牲人员的补偿力度;对禁毒的专业人员和参与的群众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准确地掌握禁毒的先进技术和自我防范的技能,尽可能避免工作失误和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毒品抵御能力。经济收入的微薄以及生活条件的限制导致当地一些贫困农民易受毒贩子的引诱,把贩运毒品当作脱贫致富的捷径,并逐渐发展成以家族、民族、乡亲为纽带的贩毒团伙。因此,要使禁毒斗争成果持续巩固,更重要的是提高边境民族的自身抵御力,而增强这种能力的关键是发展经济。当经济发展了,群众生活富裕了,老百姓才会自觉地提高对毒情的严峻性和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地杜绝毒品的危害。

加快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提升民族素质。禁毒斗争不是靠几年或一段时间就能完成的,而是要靠一代、两代人甚至更长的时间。为此,需要通过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建设等各种方式,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素质,以此提高抵御毒品的能力。一是在中小学的教育中,增加毒品危害及防范的教育内容;二是加大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发掘与弘扬,以此促进他们进一步提高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归属感,提高抵御毒品的自觉性;三是加快发展卫生医疗事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服务体制,深化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因看病难、看病贵而依赖毒品的现象,增强体质,坚定杜绝毒品的意志力。

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强禁毒合作。禁毒不只是毒源地及重灾区要加大力度,而是需要世界各国通力合作、共同打击毒品的吸食和贩卖行为。我国通过近10年的国际合作,在打击跨国贩毒集团及遏制毒源产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的危害,还需要进行长期而深入的合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合作面,使更多的国家参与国际合作组织并密切配合,联动打击毒犯,铲除毒源,遏制毒品扩散;二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替代种植,继续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以粮食、橡胶、甘蔗、茶叶、水果等多种农经作物罂粟替代种植工作。

注释

①④傅是杰:“破解禁毒工作难点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②茶莹:“打击成效显著,形势依然严峻”,

③梁晋云:“云南禁毒工作现状分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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