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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cat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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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 古罗马文学指纪元前后繁荣于古罗马政权(包括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治下的文学。其主要语言是拉丁语。尽管古罗马共和国诞生于公元前510年(摆脱伊特鲁利亚王朝的统治),但按照惯例,真正意义上的古罗马文学则从公元前240年算起。 起源与概述 罗马城建立于公元前8世纪。在古罗马人生活的伊特鲁利亚以南、台伯河以西地区,包含文艺活动的拉丁朱庇特庆祭节的设立应该不迟于公元前7世纪。受伊特鲁利亚文明的影响,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拉丁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乡土文化。 古罗马的文化主要是继承希腊文化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希腊化时期,罗马就输入了许多希腊作品,加以翻译和摹仿。在公元前146年罗马灭亡希腊之后,更是将全部希腊神话、诗歌和戏剧据为己有,找了许多从希腊俘虏来的奴隶来做家庭教师,让他们编剧作诗,并研究各种科学,这使得古罗马文学染上了浓厚的希腊色彩。以神话为例,同希腊文化接触后,许多罗马的神祗便同希腊的神祗结合起来。如罗马人信奉的主神朱庇特便等同于希腊的宙斯,他的妻子朱诺则等同于赫拉。至于太阳神阿波罗和文艺女神缪斯等则直接进入罗马神话,连名字都没有变。 当然,古罗马文学也并非全是古希腊文学的仿造品,因为它毕竟是罗马社会的产物,其采用的语言是拉丁语。在西方学术界,古罗马文学被认为是广义的拉丁文学的一部分。与古希腊海洋民族不同,古罗马属于内陆民族,主要以耕牧方式生存,具有上古农民和牧民粗鄙、蒙昧、淳朴的特点。建国之后的古罗马崇尚武力,追求社会与国家、法律与集权的强盛与完美,其文学具有更强的理性精神和集体意识,具有庄严崇高的气质,却也缺少希腊文学生动活泼的灵气和无拘无束的儿童式的天真烂漫。古罗马文学在艺术上强调均衡、严整、和谐,重视修辞与句法,技巧上偏于雕琢与矫饰。 历史沿革 古罗马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共和时代、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应该指出的是,“共和时代”是一个政治概念,而“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则是两个主要根据拉丁语言的发展和问题特征定性的名称。共和时代止于公元前30年,实际上也包含了70年的黄金时代。此外,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共和时代始于公元前510年,但作为一个与文学发展相关的名称,它的起始则从前240年算起。而尽管以罗马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覆灭于公元476年,学术界通常仍习惯于将公元2世纪中期(130-150)作为古罗马文学的终点。2世纪中期以后的拉丁语文学被定义为“后古典拉丁文学”,这一时期的拉丁语文学已经开始向中世纪基督教文学过渡,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古罗马文学了。 共和时代(前240年-前30年) 古罗马文学的正式形成与一位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的叫做利维乌斯·安德罗尼斯库的希腊人密切相关。他是古罗马文学的奠基人,翻译了荷马史诗《奥德赛》和大量古希腊抒情诗。利维乌斯的功绩主要在于把古希腊文学中的某些精品介绍给了缺少书面文学传统的罗马人,把古希腊文学的某些主要形式移栽到了缺少骨干文学类型的古罗马。 诗歌 早期的古罗马诗人中颇多全能型作家。诗人埃纽斯(前239-前168)不仅改写和创作过悲剧,而且还写过戏剧和4至6卷讽刺诗。他的史诗《编年史》追溯罗马的历史,始于埃涅阿斯的经历,止于作者生活年代的战争,洋洋18卷篇幅,不过已基本散佚,仅剩不到600行传世。从文学史角度看,《编年史》摈弃了古老的神农格,采纳了荷马史诗所用的六步音长短短格。但在风格上,有明显的模仿荷马的痕迹。埃纽斯对古罗马文学影响深远,西塞罗、卢克莱修和维吉尔都表示自己曾受其影响,他被尊为“古罗马文学之父”。 喜剧 普劳图斯(约前254年-前184年)精通古希腊文,是共和时代最著名的剧作家。相传普劳图斯著有戏剧130部,但据考证仅有21部出自他的手笔,其他均系后人伪作。他的喜剧主要以希腊新喜剧作家米南德的风俗喜剧为蓝本改作,讽刺罗马社会的腐化风习。其主要作品包括《孪生兄弟》、《俘虏》、《商人》、《驴》、《蝗虫》等。 泰伦提乌斯(前190年-前159年)生于迦太基,本是奴隶,后来获释。他一生共写过六部喜剧,包括《婆母》、《两兄弟》等代表作品都是从古希腊新喜剧改编或翻译过来的。其喜剧结构严谨、语言文雅但欠生动,人物内心矛盾刻画细腻,人物形象自然。他的喜剧不如普劳图斯的滑稽有趣,在当时仅受到有教养的观众喜爱。泰伦斯对后世的喜剧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法国的莫里哀、英国的斯梯尔和谢里丹都曾模仿过他的作品。 黄金时代(前100年-17年) “黄金时代”即拉丁语和广义的拉丁文学(包括修辞、历史和哲学)发展史上的古典或辉煌时期,涵盖两位著名人物的活动年代,即“西塞罗时期”(前70-前30)和“奥古斯都时期”(前31-14)。这一时期的罗马进入了大规模扩张阶段,并于公元前27年结束了共和制政体,建立了帝国。古罗马帝国在奥古斯都(即屋大维)治下(前31-14)进入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拉丁语文学和艺术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屋大维统治时期采取了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使得一度动荡的古罗马社会呈现出和平稳定的景象。屋大维本人十分重视文化建设,他笼络文人墨客为自己的文化政策服务,这一时期的大文豪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都曾是他的御用作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缺乏共和时代的哲学探索精神和政治辩论热情,而更多的肯定现存秩序所带来的和平生活和强大国力。文学风格也不及前一时期遒劲豪放,但技巧却更趋成熟,追求形式的完美。 诗歌 卢克莱修(前99年-前55年)生于共和国末期,唯一的传世之作《物性论》(一译《论自然》)共六卷,每卷千余行,是一部哲理诗。全诗着重阐述伊壁鸠鲁的哲学思想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表示物质不灭、凡人不必惧怕死亡的生活观。卢克莱修是古罗马文学史上著名的智者,维吉尔曾称羡慕他知晓事物的起因,是个“幸福的人”。 卡图鲁斯(前84年-前54年)生于意大利北部维罗那一个富有的家庭,经常出入罗马上流社会,是黄金时代成就最高的抒情诗人。他是坚定不移的共和派,曾公然反对过恺撒,曾创作过许多辛辣的讽刺短诗。卡图鲁斯的诗作现存116首,他善用警句式的语言表达浓郁热烈、复杂微妙的感情。他的抒情诗对后世欧洲许多伟大诗人都产生过影响。 贺拉斯(前65年-前8年)出生于拍卖商家庭,是和卡图鲁斯齐名的抒情诗人。他幼年受过良好的教育,通晓拉丁语和希腊语,能诵荷马史诗原文,并到雅典学过哲学。他的代表作品包括《长短句集》17首和《闲谈集》18首。前者表明作者反对内战,幻想黄金时代到来的思想;后者则讽刺罗马社会的恶习。但贺拉斯最著名的作品是后期的《歌集》(一译《颂歌集》)和《诗艺》。贺拉斯的抒情诗改造了希腊抒情诗的格律,构思巧妙,语言优美,优雅庄重,以有意、爱情、诗艺为题,融哲理和感情于一路,不少人竞相模仿。《诗艺》则是古罗马时期文艺理论上的最高成就,被古典主义文学视为经典。 维吉尔(前70年-前19年)是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其史诗《埃涅阿斯纪》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文人史诗。维吉尔出生于农民家庭,其抒情诗充满浪漫的田园风光。代表作品包括《牧歌》、《农事诗》和《工作与时日》,主要抒发对爱情、时政以及乡村生活的种种感受。然而,维吉尔成就最高的作品却是史诗《埃涅阿斯纪》。全诗计12卷,长达近万行,是遵照奥古斯都的旨意创作出来的。史诗讲述特洛伊王和女神维纳斯所生之子埃涅阿斯到意大利建立新王朝的故事,歌颂罗马祖先建国的功绩和罗马的光荣。诗人把埃涅阿斯写成恺撒和屋大维的祖先,因而肯定了屋大维的“神统”。维吉尔在创作《埃涅阿斯纪》的时候虽有意摹仿荷马史诗,但全诗强调使命感、责任感,洋溢着严肃、哀婉和悲天悯人的情调,是典型的罗马风格。在语言特色和艺术手法上,《埃涅阿斯纪》辞藻华丽,行文略显呆板。维吉尔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丁认为维吉尔最有智慧,最了解人类,因而在《神曲》中让他作为地狱和炼狱的向导。斯宾塞的《仙后》和弥尔顿的《失乐园》也有模仿《埃涅阿斯纪》的痕迹。 黄金时代的另一位伟大的作家是奥维德(前43年-18年),年轻时曾在罗马学习修辞。不过成年以后,他却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成为诉讼师而是成为一位诗人。他的代表诗作包括《爱情诗》49首以及《爱艺》和《古代名媛》。然而奥维德最著名的作品则是神话诗《变形记》,以史诗格律写成,包括250个神话故事,集希腊、罗马神话之大成,为后世文学家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和创作灵感。《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等故事集都在框架上模仿《变形记》。此外,但丁、莎士比亚、蒙田、莫里哀、歌德等大文豪的创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他的影响。 黄金时代的抒情诗人还包括普洛佩提乌斯(前50-前15)和提布鲁斯(前54-前19)。前者以抒写感情细腻的爱情诗而著称,而后者则擅长描写淳朴的田园风光。 散文 古罗马的散文发源于加图(前234-前149)的演说文,繁荣于“黄金时代”,即共和国末期和屋大维执政时期。这一时期罗马的政治斗争、阶级矛盾一场激烈,统治阶级的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形成,这就使得许多政治家热心于雄辩术的研究,致使散文这一文体得以迅速发展。 西塞罗(前106年-前43年)是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散文家。他年少时曾学习哲学和法律,并做过一段时间律师。43岁进入政界任执政官,后任西西里总督。内战时期他追随庞培反对恺撒,维护贵族元老派的立场,后来在政治倾轧中被刺杀。 西塞罗的主要散文成就是演说词和书信。他的书信现存约900封,主要包括《致阿提库斯书》16卷、《致友人书》16卷。这些书信反映共和国末期的社会生活,描绘形形色色的政治人物,风格接近口语。其演说词传世58篇,分为法庭演说和政治演说两类。西塞罗的散文注重材料的程式组织,句法考究,词汇丰富,段落对称,音调铿锵,被成为“西塞罗句法”。他的演说具有很强的鼓动力量,有时甚至不惜用侮蔑和歪曲事实的手段来感染观众的情绪。 西塞罗对拉丁语散文的贡献非常之大,他确立了拉丁语文学语言“准确、流畅、清新、雄浑”的原则。其散文风格对后世影响深远,成为欧洲诸民族散文的楷模。他的政敌恺撒甚至曾公然称赞他:“你的功绩高于军事将领,扩大知识领域比之于扩大罗马帝国的版图,在意义上更为可贵。” 恺撒(前102年-前44年)是奥古斯都的养父,古罗马历史上有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独裁者,于前44年被共和派刺杀。他在散文上的贡献主要包括历史著作《高卢战记》七卷和回忆他和庞培之间战争的《内战记》三卷。其散文语言简洁凝练,朴实无华,体现了和西塞罗迥异的风格。 此外,历史学家萨卢斯特(生卒年不详)和李维(前64-17)也发展了拉丁语文体。 白银时代(17年-130年) 屋大维死后的一百年间,史称罗马文学的“白银时代”。这一时期罗马在政治上不断衰弱,内部矛盾日趋激烈,其文学发展的特点是宫廷趣味日趋浓厚,崇尚文风的花哨和滥用修辞,使得文体显得逼挤、臃肿。这一特点在2世纪前半叶达到高潮。贵族青年以公开朗诵空洞无物的诗歌为时髦,文学更成为少数人的消遣。白银时代成就最高的文学样式是反映奴隶主下层思想的讽刺文学和反映旧共和派不满情绪的作品。 诗歌 卢肯(39年-65年)是白银时代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创作了继《埃涅阿斯纪》之后最优秀的史诗《法萨利亚》。马提阿利(40-104)则是这一时代最优秀的碑铭体诗人,主要诗作是《碑铭体诗集》(一译《警句诗集》)12卷,1500余首。其风格短小精悍,含蓄突兀,富于机智和幽默。朱文纳尔(60-127)则以讽刺诗著称。他长于借古喻今,诗风严峻而尖锐,其诗句“即使没有天才,愤怒出诗句”已经成为名言。19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高涨的年代,朱文纳尔的作品受到人们极大的重视,席勒、雨果和别林斯基都曾给予他很高的评价。 在抒情诗方面,斯泰提乌斯(45-95)几乎是唯一有成就的诗人,擅长描写有闲阶层生活情趣。 戏剧 塞内卡(4年-65年)是古罗马最重要的悲剧作家,他受斯多葛哲学影响,精于修辞和哲学,并曾担任过著名暴君尼禄的老师。他主张人们用内心的宁静来克服生活中的痛苦,宣传同情、仁爱。他一生共写过9部悲剧和1部讽刺剧,多半取材自希腊悲剧。其作品风格崇高严肃,夹杂大量的道德说教,使得其笔下的对话和人物都缺乏真实感。其代表作是悲剧《特洛伊妇女》。塞内卡晚年因参加元老院贵族反对尼禄暴政而被尼禄赐死。 散文 这里的“散文”并非现代文学上所讲的狭义上的散文,而是泛指拉丁语文学中的“散文体”,和诗体相对,包括散文、小说、传记文学和编年史等。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欧洲文学史上“小说”这一体裁就诞生于古罗马时期。彼特隆纽斯(生卒不详)的《萨蒂里卡》是传奇式小说,现存两章残篇,广泛记录了意大利南部半希腊化城市流行的享乐生活。书中人物语言符合方言特点,文笔典雅,机智风趣。尽管其形式和传统意义的小说还存在差别,但学术界还是倾向于将它看作欧洲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流浪汉小说。 然而公认的“小说之父”却是阿普列尤斯(124年-175年),他出生于北非的军官家庭,曾漫游各地,研究过哲学和幻术。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小说《金驴记》,用自叙形式写成,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产生了深远影响的长篇小说。 在编年史和传记文学方面,代表人物包括塔西佗(55年-118年)、普鲁塔克(46年-120年)和苏维托尼乌斯(69年-140年)。 塔西佗是共和贵族派的最后一个代表,主要著作包括《历史》和《编年史》。这两部著作虽然都是历史著作,却具有强烈的文学性,其历史观源于“个人创造历史”,其中对历代帝王将相的实录描写非常真实且具感染力。普鲁塔克的代表作品是《希腊、罗马名人传》,记载从半神话人物一直到1世纪的罗马皇帝的生平,莎士比亚、歌德等人均曾从中取材创作。但这部著作在史实上有诸多失真的地方,从19世纪之后影响力逐渐减弱。苏维托尼乌斯则著有《罗马十二帝王传》,记述了罗马社会及自恺撒到图密善共12个皇帝的概况,行文朴实流畅,是古罗马文学中难得的不事辞藻的作品。此外,他还著有《名人传》,后世对古罗马文学家的生平的了解几乎都出自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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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和古罗马这两大文明是西方文化的摇篮,是世界文化史上两座永恒的丰碑,是西方人所津津乐道的光辉时代。勤劳的古希腊和罗马人民用他们的智慧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个令人叹为观止的杰作,留给我们一个无论是文化史上还是艺术史上的维以超越的高度。其中古希腊文化又是罗马文化的源头,罗马文化在其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创新,创造了许许多多独树一帜的文化,艺术构想和杰作。因此本文主要是讨论了这两个文化的异同,找出“原希腊”的东西,区分罗马的创新,给西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一些粗浅的线索和脉络。经济发展模式希腊是由本土半岛和一些散落在爱琴海和地中海的一些小岛组成的。它三面环海,只有北面与陆地相接,且多丘陵少平原,属于温和的海洋性气候。正是因为这样的地理条件使得它的农业难以发展,为了生存,希腊人学会了和其它地区进行农产品的交换,并逐渐形成了地中海地区繁荣的贸易往来。罗马的环境和希腊类似,它地处今意大利半岛,是一个多丘陵,多沼泽的地区。因此农业也不十分发达。但罗马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像希腊一样通过自由贸易,物物交换。它使用的是一种血腥的方式——侵略和扩张。为了满足罗马帝国日渐庞大的粮食、财富的需求,罗马人选择了不断地侵略。依靠着强大的军队、武器,罗马从昔日台伯河边上一个卑微的小城一跃成为统治着200万平方英里的帝国的中心。同时随着罗马帝国的不断膨胀,使得对这些物资的消耗急剧增多,反过来这又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继续扩张,如此一来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它由始至终都伴随着罗马帝国。相比而言,为了抵御恶劣多变的海上环境,希腊发展起来的却是一种互相合作的良性竞争模式。并且,后者己渗入当代西方人的精神领域。除此之外,希腊的经济发展主要是靠商人进行的海外和地区间的贸易往来和本土的农民耕种。希腊城邦中的奴隶数量比罗马少得多,罗马经年累月的征战,带来财富的同时还有大批大批的奴隶,这些奴隶广泛地分布在大部分的产业,比如采矿,冶金,驾船,铺路和大型建筑的建造。可以这样说,古罗马的伟大和成就很大一部分是由奴隶创造的。总的来说,希腊和罗马的经济发展走的是截然不同的道路,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这些思想的以后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只要稍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后世西方各国基本上都经由了这两个阶段,比如欧洲新帝国对非洲,美洲的海外扩张,奴隶贸易,俨然是罗马形式的另一版本,而同时期广泛存在于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却又是希腊式的重现。政治与民主一谈到民主,我们就会想到当代西方的“人权”社会,但民主这个字眼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的雅典。希腊的民主政治,一方面给予几百人或几千人以民主,另一方面又剥夺了数以万计的奴隶与自由民参与政事的权力。当时希腊民主的要义就是:多数人的统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个人生活自由。虽然此时的民主具有很强的阶级性,只是对于公民的民主,但在几千年前,这种观点己远远超越了它的那个时代。相比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主,我认为它们的内涵是一致的。虽然当代西方政界口口声声说的是“人人平等,维护人权”,可是这种民主真实存在吗?比如美国,它的政治还是掌握在少数有钱有权的大资本家手中,体现在表象上是一个由其资助的“民主”代言人——美国总统。处于中,下层的公民在很多时候仍是被政治家玩弄于“民主”的假象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民主和古希腊的民主是完全一致的。古罗马早期的政治体制是仿照希腊的,后期从奥古斯都?凯撒起,“民主”便不存在了,转为君主专制,直到它的灭亡。罗马人最大的贡献便是立法。在贵族和贫民之间的激烈的矛盾和斗争过程中,产生了第一部成文法律《十二铜表法》,虽然此法律依旧维护的是贵族和上层阶级的利益,在那个时期却又是文明的一大进步。之后陆续产生的《万民法》,《公民法》,《民权大法》更是奠定了西方法律体系的雏形。尤其是《民权大法》中规定的“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后世西方法律中永恒的主题。除此之外,在宗教`文学、雕塑、自然科学等方面,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也为后世西方文学、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和活力。以上只是对古希腊和古罗马给后世影响的一些方面做了简要的探讨,我也只能用我粗鄙的文字去叩响西方古典时期那厚重的大门。但仅仅从这几个方面我们就足以看出,古希腊和古罗马对后世西方的影响是多么的巨大,多么地深远。也许从这种透入骨髓的深刻中我们能学会反思自己的文化,找到其中的精髓,重新合理地给自己定位,从而更有动力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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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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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zai4130

希腊文化是西方文明的起源地,而她的神话又伴随着希腊这个民族一步步进入文明时代,如果说爱琴海是希腊文明的摇篮,希腊神话就是摇篮上的吊灯,照亮她,伴她成长。古代希腊神话更富有意义的是近现代西方文化正是在神话和文学艺术互相推移促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 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希腊神话在欧洲引起广泛的注意和浓厚的兴趣。诗人文学家都纷纷用神话故事为创作素材。仅以英国文学为例,莎士比亚曾运用希腊神话作题材写了悲剧<<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和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弥尔顿的<<科玛斯>>诗篇不长,却提到了三十多个希腊神话人物与故事。十九世纪英美浪漫主义诗人对绚丽多彩的希腊罗马神话更是赞口不绝。浪漫主义诗人深受希腊神话的影响,喜欢运用神话材料写诗。雪莱的<<阿波罗颂>>、<<潘之歌>>,济慈的<<致普绪刻>>至今仍是脍灸人口的歌颂神话人物的美丽诗歌。然而,诗人引用神话典故,往往不仅仅是为了神话本身的瑰丽,而是借以寄托诗人的思想感情。他们往往借景抒情,取譬言志,抒发忧愤,针砭时弊。济慈以凡人恩底弥翁和月亮女神恋爱故事为题材的<<恩底弥翁>>表达他对至善至美的爱情与幸福的追求。雪莱的<<阿多尼斯>>借维纳斯的情人阿多尼斯为野猪残杀的神话表达他对济慈的悼念。希腊神话所描述的古人不屈服於命运的顽强意志,以及神和英雄们以超人的力量和大自然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都激动了浪漫主义诗人,启发了他们的遐想;浪漫诗人的诗歌又赋予古老的神话以新的生命。雪莱、拜伦、朗费罗等诗人都曾作诗讴歌为人类偷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在拜伦笔下,普罗米修斯确实凛凛有生气,成为反抗压迫坚忍不拔的意志和力量的化身。雪莱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塑造了这位不屈的斗士的新形象,全剧情绪振奋,调子昂扬,色彩鲜明,充分表现了诗人对革命的向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不只是文学,在艺术方面,希腊神话入画的故事不胜枚举。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琪罗、拉斐尔、达芬奇等大师运用神话主题作的画已经成为不朽巨作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在心理学方面,弗洛伊德借用误犯杀父娶母罪的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创造了俄狄浦斯情结一词,在精神分析中指以本能冲动为核心的一种欲望。在文艺理论方面,二十世纪中叶涌现出一批以诺思罗普弗赖伊为首的文艺理论家,认为一切文学类型以及所有作品的每个情节布局,包括表面看来极其复杂和十分真实的作品,无不重复某些神话原型人物和神话的基本公式。希腊神话还大大丰富了英语语言。有些词汇,如chaotic(混乱的)、hypnotic(催眠的)、martial(军事的)、tantalize(逗弄)等,追根溯源,都来自希腊神话。希腊神话在西方社会流传极广,影响深远,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连科技发展计划的命名都有取诸神话故事的,如我们常听说的 三叉戟飞机 、阿波罗计划 、波塞冬号潜水艇等等。有些神话中的人名、地名和典故早已进入日常生活,成为妇孺皆知的常用语了,例如,特洛伊的木马、潘多拉的盒子,不和的苹果,阿喀琉斯的脚跟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罗马人仰慕希腊文化,古希腊文明没落的时候正式罗马崛起的时候,罗马人几乎全盘接受了希腊的众神,只是在性格上有些不同(因为罗马和希腊两个民族的性格的不同造成的)。希腊的神话也就由着这个大一统的古代大帝国罗马传到了西方的各地,并深刻的影响了西方以及世界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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