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inna2002
省级以上奖项:2011年 “法治江苏”征文三等奖2010年 获江苏省行政法学会论文一等奖2010年 第一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09年 获江苏省行政法年会论文二等奖2008年 获第三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2008年 获江苏省行政法年会论文三等奖2007年 获第二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2004年 获江苏省大中专学生暑期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奖校级以上奖项:2010年 获苏州大学“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全校三人之一,文科唯一一人)2010年 获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2009年 获苏州大学2008~2009年度校学术标兵称号(全校六人之一)2009年 获苏州大学“王健奖学金”2008年 获校“学习十七大、学习新党章”主体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2007年获苏州大学王健奖学金2006年 荣获苏州大学2006年度王健奖学金2005年 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第二次论文发布会二等奖2004年 获苏州大学 2003~2004年度人民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004年 获苏州大学 2003~2004年度校优秀学生干部2003年 获苏州大学 2002~2003年度人民奖学金三等奖学金2003年 获苏州大学 2002~2003年度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2002年 获苏州大学2001~2002年度校三好学生2002年 获苏州大学2001~2002年度校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奖学金2002年 获苏州大学2001~2002年度专项奖学金2001年 获苏州大学2000~2001年度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1年 获2000~2001年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优秀学生干部2001年 获苏州大学2000~2001年度校暑期实践先进个人最近5年曾发表过的主要著作、论文(包括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合作者及本人在合作者中排名次序):1) 2010年参编(副主编)学术论著《中国行政法学专题研究述评(2000-2010)》(苏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 2009年合著(第二作者)学术专著《行政协助过程规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3) 《建议制定我国宪法性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另一种思路》,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四卷),第二作者,2010年3月版;4) 《协力行政的兴起及其行为型态探析》,载《求是学刊》(全国核心期刊),第一作者,2010年第1期;5) 《协商民主:提供“审议”传统宪政理念的新视角》,载于《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全国核心期刊),第一作者2008年第4期;6) 《互联网管制背景下的网络人权保障体系探析》,载于《法治论丛》,第二作者,2008/02,并于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8年第8期转载;7) 《审议民主:一种“审议”传统宪政理念的宪政观》,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核心期刊),(CSSCI来源集刊,全国核心期刊),第一作者2008年第4期;8) 《试论实现给付行政任务的公私协力行为》,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CSSCI来源集刊,全国核心期刊),第二作者,2008年春秋号;9) 《论实现给付行政任务的公私协力行为》,载于2008年10月“第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论文集,独立作者(该文获2008年第三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10) 《试论行政法任务变迁对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启示》,载于《社会公正与法治国家》,独立作者,2008年11月版(该文获2007年第二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11) 《协力行政及其行为型态研究意义考略——”公民有序参与”法治化路径研究》,载《法政研究》(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集刊),2009年创刊号。12) 《行政协力行为初论》,载《东方法学》,独立作者,2009年第4期,并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9年第12期转载;13) 《农村群体性事件法治化的制度逻辑——基于城镇化背景的分析》,第二作者,2010年全国行政法年会论文。14) 《行政协力范畴探略——行政协力的概念与若干相关问题》,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一作者,2009年第4期;15) 《论行政程序中当事人协力义务的相对性》,载《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会2009年年会论文集》,独立作者,2009年;16) 《论实现给付行政任务的公私协力行为》,载于2008年10月《“第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论文集》,独立作者(该文获2008年第三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17) 《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特征》,载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第一作者2008/04。18) 《行政证据收集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由“钓鱼执法“事件引发的思考》,载于《”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第二作者(该文获第一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19) 《基于过程理念的行政程序法研究——评《中国行政程序法的理念与实践》》,载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独立作者2008年第4期;20) 《试论行政法任务变迁对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启示》,载于《社会公正与法治国家》,独立作者,2008年11月版(该文获2007年第二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21) 《协力行政及其行为型态研究意义考略——“公民有序参与”法治化路径研究》,载《法政研究》(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集刊),2009年创刊号;2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法治路径探析》,载于《江苏农村经济》,第二作者,2008年第5期;23) 《论行政法律关系“不平等下的对等”之性质》,载于《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第一作者,2009年第2期;24) 《论行政程序中当事人协力义务的相对性——以行政调查程序为例》,载于《学习论坛》,独立作者,2010年第1期;2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载于《鄂州大学学报》,第二作者,2009年第4期;26) 《评翁岳生主编之<行政法>》,《湖南农机》,第一作者,2008年第11期;27) 《试论行政法任务变迁》,《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第一作者,2007年第11期;28) 《透视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程序缺陷及其完善》,《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4期(第二作者)29) 《行政指导价值基础初探》,《西南法学》2005年第四卷,吉林文史出版社(独立作者)30) 《试论行政指导在行政法意义上的理论基础》,《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独立作者)31) 《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研究集大成之巨著——评翁岳生主编之<行政法>》,《美中法律评论》,2007年第1期(独立作者)32) 《试论电子政务对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影响》,《社科研究》,2006年第3期(香港杂志)(独立作者)33) 《试论我国公共人事服务事业民营化的行政法学思考》,《研究生法学杂志》,2006年第五卷第2期(独立作者)34) 《行政权:行政法逻辑起点的科学界定》,《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7月(第一作者)35) 《浅论研究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宪政意义》,《河南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4期(第一作者)36) 《司法赔偿委员会若干问题分析和改革建议》,《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报》,2006年第3期(第一作者)37) 《公共人事服务事业民营化的行政法学思考》,《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第一作者)38) 《论行政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学术论坛》2004年第一辑“法学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第28页~29页(独立作者)39) 《农民权利保障问题探析》,《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第一作者)40) 《刍议我国行政诉讼收费制度》,《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第一作者)41) 《确立行政权为行政法逻辑起点的可行性分析》,《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一作者)42) 《试论我国建立行政法人制度的可行性》,《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一作者)43) 《试论行政法逻辑起点》,《检察研究》(2006年第三卷),中国检察出版社。(第一作者)44) 《工商行政管理文化的精髓是政府法治文化》,《工商管理科学》,2006年第8期(第二作者)45) 《侦查权性质之定性探讨》,《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7期(第二作者)46) 《刑事被害人保护制度之构想》,《法学教育》,2006年第4期(第二作者)47) 《论西部大开发与法治现代化》,《理论新探索》,2006年第3期(第二作者)48) 《和谐工商 法治先行》,《工商管理科学》,2006年第12期(第二作者)49) 《行政紧急程序初论》,《大连干部学刊》,2006年第6期(第二作者)50) 《浅谈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6年3月号(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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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推进 跨越发展——奋进中崛起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花园式校园,警务化管理——完善的办学条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735多人,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法学警官类高职院 校之一,也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合肥市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清溪公园景区。校园设计新 颖,花木掩映,交通便捷。完善的设施、警务化的管理,为学生创造出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硬件设施完备,教 学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微机房、语音室、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室、宽带校园网、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手 枪射击训练场、机动车驾驶专用场所、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等设施一应俱全。其中,有满足教学和社会培训需要的、总价 值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台数为1184台,语音室和多媒体教室共设有座位1040座;建有能够满足教学需求、覆 盖学院各部门、采用国际标准模式的校园网。。目前,学院正加紧实施校园改建、扩建工程,1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图书 大楼已竣工。之后,学院又投入600多万元,兴建学术报告厅。警体馆也正在筹建中,进一步完善了办学条件。 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优质的 教师队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 、敬业、精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师总数达351人(含专任教师154人,兼职教师69人, 兼任教师128人),在校生总数 5735人,生师比为(<18:1)。40岁以下青年教师 139 人(其中专任教师116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研究生 )75人,占 %(>35%)。高级职称教师4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 41人, 占专任教师的(>20%)。专任教师 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99人,其中讲师以上职称73人,“双师素质”教师 28人,占 (<50%)。兼职教师67人,其中 高级职称达35人,比例为,且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专业课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计203人, 实习指导教师( 兼职教师)69人,兼职教师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的34%(> 20%)。,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人,在读研究生57人。学院始终坚 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学科、教材建设以及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 院已有100余人参加全国统编、通用教材的编写工作,自编、参编教材近百本,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00篇。《安徽 警官业学院学报》作为全省政法系统惟一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已连续两年被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评为全省 高校优秀学报。“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特色的办学 理念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以德治校, 按照“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和“两个能力(应试能力、应用能力)、一个素质(军人素质)”的培养目标规划 和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设立法学、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执行、行政法律事务、法学英语、社区法 律事务、法律文秘、治安管理、刑侦、警察、社会保障,新设的特警、法制新闻、电子政务、网络应用与安全、司法会计、 国际贸易、公共事业管理等18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发人民警察服装,佩人民警察学员警衔。学院还聘请政府机关、事业 单位和企业中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来院兼职任教,担任专业理论课或实践课的教学任务。社会用人单位广泛参与、指导和支持 学院的改革建设,并为学院提供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已在安徽省17个市的司法局和部分监狱、劳教单位、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25个。此外,学院还在合肥市建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4个。同时,学院 对学生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知识广博、技能娴熟、作风过硬、体魄强健、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和预备警官。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高就业率——负责 的求职服务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职能部 门,拥有稳定的就业推荐渠道,并组织学生参加全省招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曾成功地向公 、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历届毕业生中现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近百人,博士学位 的7人,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填补中国法学领域两项空白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宋功德。自1999年开始的各类人事录用考试中,学 院毕业生更是捷报频传,在社会被录用人员比例中遥遥领先。2003年全省劳教系统录取的10名人民警察中,有8名是警院毕业 生;上海铁路公安局在我省招录10名人民警察,有7名来自警院。近期又传佳讯,2004年全省招警考试,学院又有近500名同 学通过了笔试,150多人被正式录用。在肥东县公安机关录用的22名人民警察中,警院毕业生即占了12人。2005年,我院又有 多名毕业生被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法院、人大等有关机关录用,仅合肥市公安局就有我院68名同学被录用为特警。还有部分 毕业生通过了今年公务员考试被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今后,学院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寻求多方支持,搞好 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升毕业就业率(一)专业设置学院在专业设置上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就业教育,“宽窄并举”设置专业;坚持专家决策,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行业和社会参与,走产学研结合之道;坚持正确定位,办出高职专业特色。(二)专业体系学院始终坚持法学和警官教育必须为法制建设服务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适应时代需求,不断进行专业改造,合理设置专业。依托较为成熟的法律类优势专业,适度加大工学、文学、管理学类专业的建设力度,建立新的专业生长点。目前学院共有法、工、文、管类18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法学、警察两大类专业为主,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会计学(司法实务方向)、应用英语(法律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法律文秘专业占有一定比重,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特色鲜明,基本覆盖司法警官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合理专业结构。在专业设置上,学院密切关注社会形势发展的新特点和行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适时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2002年,学院根据社会保障人才需求,增设了社会保障专业;2003年,根据警察队伍建设的需要,学院增设了《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专业; 2004年,根据快速发展的城市社区对法律人才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特殊需要,学院增设了《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文秘》专业;特别是2005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趋向高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和近年来暴力性案件、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案件的增多,使警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面临严重挑战和新的研究课题,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增设了教学成本虽高,但却是司法机关工作急需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和《安全保卫(特警方向)》两个专业;为适应法制新闻工作的发展需要,学院增设了《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专业;为适应国际贸易对实用性法律人才的需求,学院增设了《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专业;为适应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需求,学院增设了《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了满足司法机关对书记员人才的迫切需要,学院适时将原来的《律师事务》专业调整为《书记官》专业。(三)专业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建设现代化设施,实施现代教育,传授先进实用技能,培育高素质人才,建设示范专业。具体如下:1.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坚持“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警察特色的专业教学理念。2.改革专业人才模式。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建立起“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的专业人才模式。3.调整课程体系。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主线设计培养计划,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尤其是要突出技能课程和实践课程,使之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实施现代教育。课堂采用动态、开放、互动式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把课堂变成教、学、做的场所,做到“学中做”、“做中学”,实现教、学、做三体合一。大力推广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与学的效率,增强教与学的效果。通过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5.示范性专业的建立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考量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7月研究决定,将《法律事务》和《警察管理》两个专业作为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一步打造。2005年11月《法律事务》还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6.建立特色鲜明的教学基地。加强现有实验室和院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打破学校过去教学相对封闭的状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校外实验、实训基地。7.巩固、强化产、学、研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
我们学校以前军训就是请这个学校的军官来带我们的,但是这个学校的军官素质不怎么好,本校一位学生因为冒犯了该校的一位“首长”,差点被他害的连学都上不了! 本人
如果楼主以为自己文章质量过硬,可以自己投给那些正规杂志,看他们能不能相中你的稿子!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安徽省唯一的一所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和警察专业综合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合肥市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清溪公园景区。学院本着“立足政
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首批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隶属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西区坐落
省级以上奖项:2011年 “法治江苏”征文三等奖2010年 获江苏省行政法学会论文一等奖2010年 第一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09年 获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