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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ran8385
首页 > 职称论文 > 研究刘震云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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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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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语文学习经历 写这篇文章是为了通过反思我的语文学习经历,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以引起我们在教学中予以关注。 小学小学之前的语文学习几乎已没多大印象,只记得曾经做过学习委员,负责收作业本,想来还算是不错,当时我的语文老师是个上海知青,姓尹,我的父母屡次提起她对我的赞誉,当时因为年龄小,个子小,曾经有劳动(一般是砍柴或锄茶叶地)给我过特殊的照顾,让我只负责扫教室的地。 小学毕业语文57分,数学63分,属于比较好的成绩。 初中 读初一开始住校,生活相当的艰苦,贪玩,由于个子小,总坐第一排,爱打乒乓球。成绩中等。 关于当时上语文课的情景,记得的并不多。只有三位老师留有印象,其中最深刻的王老师。 王老师当时二十来岁,好像还不是正规的大专毕业,记忆中比较深刻的王老师上课很投入,夏天时总是汗流浃背。他有时会跟我们讲一些著名作家的事,但也不多。但王老师兴趣广泛,王老师爱摄影,当时我们看他拿着一个照相机(方方的120的那种,借来的)在学校拍时,崇拜得不得了,这甚至影响到后来我考上大学时把所有的红包的钱买了一部照相机。王老师喜欢花,有一次劳动,大概又是挖茶叶地罢,他让我们几个去山里找九节兰,那种兰花很少见,长在很荫凉的地方,抽出一支花来,上面能开九朵,有的还不止,于是那是我也爱种花,学校陋壁有一个花圃,我们曾经在深夜翻围墙进去偷花,后来我家的房子周围被我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我也因此认识了不少花,比如有一种叫碧玉z的。王老师的课我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喜欢上的,现在想来,这种兴趣来源于他的性格与性情。而不是来源于上课和课文。另一个是董老师,他上语文课就在黑板上大大的写一个“背”字,就叫我们拿练习册出来背,没什么很大印象。还有一个中年老师,唯一记得的是他总爱说这样一个例子:那片白云底下,是我的故乡。初中时候学语文的痛苦印象还很深,一是课后练习总做不来,总是脑里好像有点什么,却又没什么。课后练习总是一些问答题,让人无从下手。写作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为很少有时候知道自己究竟写的是什么,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记得有一个暑假,父亲忽然心血来潮,说让我和妹妹写一篇作文,题目是《人为什么活着》,天哪,当时我哪知道为什么活着?最后那篇作文写没写,写成什么样也不记得了,但那痛苦的感觉还在。老师也读一些范文,虽然他说好,但我们也往往不知好在何处,更无从说学了。在初中我曾获得过一次语文竞赛第一名,那是我最辉H的一次经历。我的分数是61,取胜的原因是我做对了一道附加题,那题实际上是文化常识题,“古稀双庆”“花甲重开”,也许是我当时不知从哪本课外书上看到了,便记住了。要来说说阅读了。初中时很少有书可读,我记得初中时我家订了一本杂志《收获》,至今我还认为,我的阅读能力、文学素养最初来源于她。那几年正是伤痕文学流行的时候,到现在为止,我读过的最感动的还是《人生》、《流泪的红蜡z》,特别是《人生》,我还记得当时读时流了泪。《西游记》读过,只是一读到那些描写服饰的就跳过去。并没多大的感触。还要说说写字,当时我很有兴趣练字,寒暑假在家里也练,可是不得法,一直没进步。至于说,好像没有什么机会,一般在人面前不敢说话。我读初三时,家庭经济环境已较好,我有较多的零用钱,可是也买不到什么书。记得有一次我带了二十多块钱跑到县城,全都买了书,可至今记得的只有一本,名叫《渔家女》,是写黄浦江上的一户渔家的生活的,印象挺深,曾经揣摩过其描写,也不得法。 高中 1985年上高中。我所在的学校是镇上的一所农职业高中,只有一个班,40多人,大多是县城和那些林场家场上吃商品粮的学生,读两年便可参加招工。课堂学习方面在脑海里几乎是一片空白。课外学习方面高一开始读《射雕英雄传》,那是一天读完的,给了我全新的阅读感受,读完即有写的冲动,完成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处女作,以太平天国为背景的武侠小说,自己当时对景物描写比较得意,曾与同学传看。高二曾读过一些科幻小说,书名与内容大多都不太记得了。这时,受青春的冲动的驱使,受写诗,后来一看,都是一些长短句,只因写不成文,所以写成了诗。特别一提,高二时有了早恋经历,对文学又多了一层偏爱。从高二始开始订阅语文报,每期都是很欣喜的阅读,特喜欢了解一些文人的情况,有一篇文章最打动我,好像是田晓菲的《柳芽儿落了》,写早恋的。高三(其实是补习),爱看电影。喜欢文艺,曾与班花主持补习班的元旦晚会。高考语文考得最差,只有78分(满分120分),作文题为“习惯”,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无非是“人人都有习惯,不能有坏习惯,要有好习惯之类”,作文分估计很低。最令人伤感是有一个阅读题“” 大学 莫名其妙的上了大学中文系。 这年暑假狂读琼瑶和三毛,至今感谢她们,起码她们对我的性格,情爱观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对老师的讲课特别烦,有位现代文学老师讲鲁迅,竟从鲁迅原名周树人,逝江绍兴人讲起,大半时间是逃课,泡图书馆和睡觉。 大学一年级,曾有一次作业,被老师改得无地自容,我竟然不会标点符号,老师用红笔一处处的改了,甚为感动。 喜欢现当代文学和民间文学。因为老师讲的教材上没有。 不喜欢背讲义,所以考试总是70多分,也常有令老师诧异的时候,记得中教法考试时,我就提出过“结构教学论”,我的确没看过类似的文章,只是悟出教学的内容及学生的认识的结构应相吻合,当然,还是70多分。 写作课曾被老师表扬一次,那是诗歌写作: 诗云: 絮语 春天 据说是希望的季节据说是播种的季节还有人说一年之际在于你还有人赞人的万紫千红不知你想到没有你的季节没有收获 雨我确实不知你象什么每次每次我总把你归纳为一个唠唠叨叨的老太婆 柳芽吃饱了,喝足了阳光真明媚你醒了 梅你受不了春风的引诱为了保全你的贞洁只好避而远之 如今看来,充其量是一般的咏物诗而已。 囫囵吞枣的看了许多书,最喜欢莎士比亚,沈从文和刘震云。看了许多电影。 喜欢文学,那是正是朦胧诗,先锋文学的时候,用现代文学老师的话说,是“各领风骚三五天”。喜欢莫言、刘恒,喜欢张艺谋。 也喜欢巴尔扎克,不喜欢狄更斯,雨果,不喜欢浮士德。喜欢《罗亭》,不喜欢《战争与和平》。 从大一开始,时断时续的写日记,主要都是作无病之呻吟,喜欢摄影。 从未发表过任何文章,根本不敢投稿,甚至不会投。 学习民间文学之后,曾写过一篇《中国女性民间文学史》,二万余字,老师表扬一通,让我投稿,可不敢投,当时此文曾有一主要论据,即女书,后来被炒得沸沸扬扬。 也曾写小说,从不敢投稿。其中有写故乡的“苦楮坑系列”,甚至没有读者。 喜欢酒,一半是因为家族遗传,一半是因为文学。 大学四年级,毕业论文是研究刘震云的,那是我为他的《单位》和《一地鸡毛》所感动,说实在的,和以前一样,我实在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写什么,甚至,我还不知论文是什么。 工作 92年,开始做语文老师。也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学语文。 说实在的,当时并不知道怎么教语文,一节课的教案要写上十页,方方面面,非常详细,可一到上课,往往是顾此失彼,捉襟见肘。 也曾有过探索,曾用图示法读解《荷塘月色》的作者的情绪波动。没有得到好评。 第二年开始认识到练习的重要性,备课的重点放在设计问题和练习上。 然后, 意识到一课一得,意识到寻找突破口,意识到长文短教,意识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意识到……. 慢慢走到现在。 对语文学习和语文教学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与感悟。也有了一些尝试与探索。 94年开始发表文章,岂今文学作品十余篇,论文十余篇,编著二部。 时常写些学校的公文。 反思:一、 目前我的语文水平能不能满足一般的需要?我自认为,如果以目前我的语文水平来说,基本可以满足一个中国公民正常生活工作的需要。但刚走出高中时,甚至大学毕业时还不能。二、 小学时的语文学习对我的后来是否有很大影响?我觉得对我而言,影响不大。但是,我经常想,我为什么不能拔尖(在语文能力方面),这可能与我小学、初中时的语文学习有关,积累太少,读书太少。三、 语文老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最重要的是什么?从我的经历看来,我觉得一个语文老师(老师?),应该是一个在精神上(包括生活趣味等方面)能够引领学生的人。应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一个爱生活的人。学生的兴趣与情趣与其语文老师有很大的关系。一个语文老师最重要的不是课讲得怎么样!?说实在的,主要在于你是否代表了学生们所认为的前沿的值得仿效的情趣与情操。当然,这与其品格高尚与否无关,前面所提的王老师,后来走入仕途,做副镇长,做副校长,恋爱家庭方面也颇多是非,据说为当地许多人所不以为然。四、 阅读与写作能力是怎样形成的?我实在无法得出“我的阅读与写作能力是老师教的”这一结论。说实在的,老师教的,大多数时候,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时我知道是那么回事,但就是用不起来。而当我用起来时,我甚至不知是怎么就用起来的,当有某种感情或体验所驱使时,词语直然就流泻而出。读写能力的形成在于学生的读写实践。五、 一个人的生理成熟、社会阅历与语文学习有怎样的关系?我非常羡慕现在的学生,初一初二就能写出那么好的文章,我经常有自愧弗如之感,每个年龄段的写作有每个年龄段的优势,就如一个小孩的画是一个画家都无法画出来的,从这一点上说,所谓的技巧是不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写作是无技巧的。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人的生理成熟与社会阅历对其写作是有很大的限制的,你的思维和认识体验没有发展到那一步,就不可能理解与发表。从这一点上说,我觉得语文的根本在于认识与体验。六、 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在哪里?给学生创造读写实践的机会。七、 一个人的语文能力的高低与他的生活有无必然的联系?我觉得没有必然的联系。语文在他的事业、人生中其实只占很小的份额,目前圈内人对此点颇有扩大之嫌,大概是大家都搞这一行的,然免眼界狭小。有太多的成功人士,语文并不怎样,语文学得好的,只能做做“师爷”,当然,有例外。八、 语文有没有负作用,我们的语文教育有没有“反教育”的东西在?这一点我们不能忽视,从我自身而言,从周围许多人身上都可看出,语文学得好(不指出类拔萃那种)的,或者在大一点范围,知识分子身上的确有太多的局限性。比如说,不会处世,不会说假话,不会曲意逢迎,不会溜须拍马,自命清高等等,这样的故事不用我举例。这是语文现代化所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抛砖引玉,大家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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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亦忆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们分析了,刘震云在这篇小说中设置很多重复性情节的目的。 接下来,咱们就来接着来说说这些情节中 蕴含的人生哲理 。 故事虽然有点绕,但读后受益颇深~这是小说中比较明显的重复性情节。 在杨百顺13岁时,他因为犯了错不敢回家,睡在村里的打谷场上。老裴那时正提着刀要去杀人,遇见杨百顺,听他说了自己的经历后,就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带他去镇上吃了一碗热腾腾的烩面。 杨百顺18岁时,喝醉了酒,一怒之下要去杀人,路过打谷场时,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他叫来喜,亲娘死了,后娘总往他肚脐眼上扎大钉。杨百顺听后,不再想杀人,拉着来喜去镇上,就像当年老裴拉着他一样。 老裴和杨百顺杀人的动机都是一样的。生活像一团乱麻,而他们就是这乱麻的受害者,在剪不断理还乱中受了天大的冤屈 。 这冤屈,都是说来话长 。老裴小时候娘死得早,是姐带大了他。村里有传言,说他姐十七岁时,和一个卖货郎好过。老裴长大了以贩驴为生。靠着贩驴,也成了家。他老婆姓蔡。老蔡和老裴的姐姐不对付。 老裴贩驴时常去内蒙古,在那里有个相好。那个相好在老裴之外,还有个河北的相好。她怀了河北那个男人的孩子之后,她老公提着刀去河北。哪知这河北人的姓名和地址都是假的。她老公没找到人,就去河南找老裴撒气。 因为别人的孩子,老裴又赔礼道歉,又赔钱出路费。“ 有短处在人手里,一辈子别想翻身 ”。那内蒙人走后,老裴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老蔡开始了她的称王称霸之路。老蔡的命令有二,一是不让老裴去内蒙古贩驴。二是从此以后,不准老裴和他姐家来往。 从那之后,老裴就不爱说话了。老蔡在家欺负老裴,让老裴生了窝囊气还不算完,她还把老蔡受气的事去村里当笑话说给别人听。一日,天下雨,老裴姐姐家的儿子春生在村头避雨,老蔡硬着头皮带他回了家。 那日,正好是他女儿生日,老蔡做了烙饼摊鸡蛋。春生是个实诚孩子,一口气吃了十一张烙饼。他走后,老蔡大闹了一场。她骂春生,说他吃了十几张饼,故意败坏人。又骂到老裴他姐,说她是个贱货,十七岁就跟卖货郎好。又骂到老裴在内蒙古找相好的事。这还不算完,老蔡又骂“你们姐俩在一起下流不就完了”。 老裴忍无可忍,扇了她一巴掌。 这一巴掌,把王者扇出来了 。第二天,老蔡的哥哥蔡宝林就来了。他是一个“死蛤蟆能缠出尿的人”。他给老裴说了一天的理,扯了一堆事。老裴听得要疯了,只得认错。蔡宝林这才走了。 蔡宝林走了以后, 老裴越想越委屈,他干了啥事了,凭啥要被人这样欺负? 他提刀要去杀了蔡宝林。后来,就遇到了杨百顺。 杨百顺跟老裴说了他的悲惨遭遇。事情也很复杂 。起先是家里丢了一头猪,家人都去找猪,杨百顺生病,就在家看家。杨百顺听说今日罗长礼喊丧,就跑去看,结果没看到罗长礼,家里的羊又丢了。 老杨揍杨百顺,又从羊说到家里谁做主。杨百顺只能出去找羊。天黑了,他生病打摆子,却也不敢回家,只能睡在打谷场上。 老裴听了他的话,一下子醒了 。 “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打着摆子,为看一个人,为丢一只羊,也绕了几道弯,最后被逼得无家可归;自己都三十多的人了,能因为几张饼,真的去杀人吗?杀人之后,家里还有仨孩子呢。原来世上的事情都绕 。” 杨百顺遇到来喜时,也有一番感悟。他想“ 原来一件事,中间拐着好几道弯儿呢 ”,“ 自己十八岁的人了,虽然受了些人的委屈,似还没到来喜的地步。杀了老马容易,自己接着如何?世上的事,原来件件藏着委屈 ”。 “世上的事都绕”“世上的事,原来件件藏着委屈”,我想,这就是作者写这些琐事要揭示的哲理。 早些年,我也曾觉得自己倒霉。就因为一些小事,最后竟凑成了命运的一次一次的巨变,我怎么也想不通。看了这本书,我才有点释然了。 原来,这些都是平常事 。“命运里的蝴蝶效应”其实无处不在。 老裴若是为了蔡宝林的一句话去杀人,杨百顺若是为了老马的一口痰去杀人,一时冲动去做傻事,事后想想必定会后悔。 那些旧日的痛苦指向的,不是逃避(如出走),不是结束(如杀人),而是改变 。 最近听了一些心理学的书,最触动我的是,不止一位作者说, 研究为什么痛苦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有改变的力量 。 我想,这也是小说作者想表达的思想。简单来说,旧日之事,像一个泥潭,它曾经让我们往下沉。长大后,去它的最深处一探究竟,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反而会让我们永无上岸之日。 老杨和老马交好。但事实上,这只是老杨的一厢情愿。老马根本没把老杨当朋友。 老杨遇到问题就去找老马拿主意,“老马给老杨出过不下一百个主意”。老马这人可不傻,他阴着呢。 县长小韩办了延津新学,这事和老杨没啥关系,但老杨却一个劲的和老马吐槽。老马听烦了,给他出个主意,让老杨送儿子去上新学,为的是将来让他回来卖豆腐,好抬高这豆腐的身价。老杨听了。 接着老杨又有问题了,他不知道该让二儿子去还是让三儿子去。老马又支了一招,说让笨的三儿子去,不能让聪明的二儿子杨百顺去。为啥呢?因为,聪明的脑子活泛,学成之后不回来卖豆腐的话,就白费力气了。 老杨又问,那咋办才能不得罪二儿子呢。老马说,抓阄啊。老杨心领神会,回去在两个纸团上都写了“不上”,让杨百顺先抓。 这样一来,老杨家的两个儿子的命运,都被老马的几句话给改变了 。杨百顺事后知道了他被老爹算计,心生怨怼,最后远走他乡。老三只上了半年多的新学,后来在火车上做了司炉。 这还不算完,大儿子的事,老杨也去问老马 。 那时,县里的东家老秦的女儿要重新择婿。谁都知道这是赌气挣面子的话,都不当真。只有老杨想占这便宜。他问老马。老马给他加油打气,撺掇他去,为的是让他碰壁。 说来也巧,老秦女儿小说看多了,不知人生路的凶险,竟真的嫁到了杨家,成了卖豆腐人家的儿媳妇。 看到这里,作者写了这么多事是想说啥,我们其实都能明白。 遇到大事问别人,根本就不靠谱 。 且不说你与他是否真的交好,就算是交好,人家也不一定上心。就算上心,也不一定看事准 。 杨百顺为了人生大事去问老詹时,老詹推心置腹地告诉他:“ 孩子,头一回我不以主的名义,以你大爷的名义给你说,遇到小事,可以指望别人;遇到大事,千万不能把自己个儿的命运,拴到别人身上 。” 这话对我而言,感触太深了 。我是到了三十岁的时候,经历了不少的挫折才懂得的。其实,人生很多痛苦,都是因为不懂这句话导致的。 杨百顺的外甥牛爱国 ,就是不懂这理儿。他和老杨是一样的人。 年轻时,他有事问杜青海。他们每个周末会凑在一起聊天。牛爱国平常就把烦心事攒着,留到周末,一起问杜青海。 结婚后,他媳妇出了轨。他又没了主意,于是,坐了两天两夜的车,从山西去河北找杜青海。杜青海给他出的主意就两个字,一个是“ 忍 ”,一个是“ 改 ”。牛爱国像得了圣旨一般,回去就立刻执行。 老婆出轨,他不吵不闹。老婆爱吃啥他做啥,爱听啥话他说啥。到最后,他一张嘴说话,他老婆就要吐。 他又去问老同学李克智。李克智送他一个字“ 赖 ”。牛爱国一开始不以为然,后来,当他老婆提离婚时,他才明白了这“赖”字的妙处。于是,他不离婚,就是要拖着她,也算是一种报复。 他还问过旧时好友冯文修。冯文修是个糊涂人,没啥好主意。一日醉酒后却把他的家事告诉别人,弄得整个县城都知道他戴了绿帽,并且要报仇杀人。 其实,无论是杜青海、李克智,还是冯文修,他们都有一个特点, 就是他们自己的日子都没过明白呢。这样的人出的主意,如何能全信呢? 牛爱国仍不悔改。他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叫章楚红。本来都说好要一起远走高飞了,可牛爱国又听了别人的话。那人叫崔丽凡,他的意思是远走高飞不太现实,而且现在不断,恐有杀身之祸。 牛爱国就信了,七个月没联系她。等到幡然悔悟时,章楚红已经搬走了,据说是去北京做小姐了。 其实,牛爱国兜兜转转,糊涂了这些年, 无非是看不透一个事,就是大事要自己做主,千万别指望别人 。 所以,小说中虽有重复的情节,却并不是作者无故啰嗦。安排这些情节有什么用意,想借此表达什么思想,等读者看完这些故事后,心里也就明白了。 下一期,我会把小说中的人生哲理都整理出来,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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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baby8893

河南新乡延津县人,著名作家。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手机》的作者。代表作有一地鸡毛,官场,官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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