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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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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晨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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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学生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大人的事。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孩子,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小孩,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小伙伴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间工具屋里。这小孩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孩子都会说,我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我的,为什么我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孩子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还是主犯。每当这位法官看到那些犯了罪的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我们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中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在具有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又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所以教育部对守则和规范进行了修订,2004年9月1日起我们就要有新的《守则》和《规范》了。新的《守则》和《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中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象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外语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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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2009Jason

2021学法守法知法征文(精选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征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征文的结尾要或紧扣开头,首尾呼应,或重申观点,再次点题,或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等。你知道征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整理的2021学法守法知法征文(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青少年,也有与我们相关的法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样,就使我们青少年受到了一定的保护。

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对他们的影响不言而喻。不少青少年的犯罪,都是家庭造成的,最为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有的孩子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怀,甚至遭到父母的虐待,使他们逐渐走向犯罪。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教育,监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他们这么做,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机构,未成年人有很长的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我曾经看过一则案例:一位年轻的男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单独把某个女学生叫出去,侵犯她。关于宪法日征文300字关于宪法日征文300字。刚开始,她们都不敢说出来,后来她们告诉了家长,家长到校方要求讨回公道,校方竟以该老师是有名教师的理由来否认,也没有做出调查。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相终究水落石出,该老师也被xx。但是,对于受害者身心的创伤是校方无法补偿的!这就看出,校方的不负责任,他们作为教育机构,对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居然对家长的话置之不理,使更多的同学受害,实在可恨!

我们每时每刻都置身与社会中,社会环境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有的人却没认识到这点:某女生,因为虚荣心作怪,到一家影楼照了一辑明星照,在老板娘的诱惑下,还与一位不相识的男孩照了婚纱照,最后竟糊里糊涂地签下了一份协议。不久,相片被挂了出来,人们都以为她订了婚,后来在大家的压力下,16岁的她被逼退学到南方打工。虽然最后她的母亲为她讨回了公道,但是她觉得,她在家乡已经抬不起头了,所以还是没回家。从这个案例就看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还不多,不会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是社会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也是难辞其咎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他们需要多方面的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哪一方面都不可缺少。另外,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十分必要。我们应该做到依法自律;而且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最重要是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这几点,就必须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使大家都依法律己;青少年要抵挡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

教与学是辩证的统一,教不但要教课文,也应教“学法”,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内驱力。只有当教与学和谐统一时,学习的效果才是最佳的。

学法的内涵极为丰富,但从我长期从教的实际来看,一个学生要学好语文,读、摘、写、练、问五字极为重要,经实践检验,这也是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

读。首先是读好课文,这是阅读的第一领域其次是广泛阅读有益的课外读物:可借阅,可自订,教师也应推荐一些精彩而适宜的时文,这是第二领域。读法除略读与精读相结合外,着重介绍评注或读书法。这种方法就是对应精读的文章?书籍?进行边读边评边注,而且把这种评注直接写在文章?书籍?的空白处。通过反复阅读,反复评注,达到对文章不断深入的理解和掌握。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毛泽东在《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等书上面都作过评注。这种方法,也可为将来做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摘。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某些阅读内容做一些必要的摘录。有条件的话,可由学校印制卡片,统一发给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对做卡片颇有兴趣。做卡片,是一个人做学问的必备手段,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益处无穷。如1985年有一道高考题:“书里没有世家一体,本于斑彪《后传》?共65篇,班彪作?。汉代封建制度,实际上已不存在无所谓侯国,也就无所谓世家。”问: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而作者却说“汉代封建制度实际上已不存在”,二者看来是矛盾的,对此应如何理解?原以为学生没有读过《封建论》,此题难以答出。考后一了解,由于不少学生做过这方面的卡片,居然顺利答出了,实在让人惊喜。

写。如果说读摘是输入,那么写就是输出了。两者之间应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态势。平时除了写规定的作文外,要大力提倡和指导写观察日记?也可叫随笔?,这是学生写作的一方自留地。文体不限,内容不限,篇幅不限,每周规定篇数,定期检查。由于自由写作,学生有事可记,有情可抒,有感可发。从我教过的学生来看,初中三年,写得多的学生有八、九本,几十万字。有的学生还创造性地写系列观察日记,如人物系列、花草虫鸟系列、杂感系列等等。不少获奖作文或发表在报刊上的佳作均出自他们的观察日记。

练。为了加强基础知识的训练,必要的练?指做练习题?是必不可少的。练的内容主要是指做一些语文基础知识方面的题目。因为语文基础知识方方面面,内容庞杂,有的知识也比较细碎,只有通过练习,才能巩固提高,才可查漏补缺。

问。学问之道,既学又问。刘开的《问说》,已阐发得非常详尽。前面讲的读、摘、写、练中都会碰到问题,“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学生提出的问题,尽管有时是极为肤浅的,作为老师也应耐心答疑,切不可讥讽。如有独到的疑问,则应大力表扬,以资鼓励。有的问题,师生可共同探讨,养成“疑义相与析”的良好风气。

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法律就在你我身边,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你们是祖国未来和希望,如果连最基本的遵纪守法都做不到,连社会安定都不能保证的话,又何论成为祖国的栋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让我们一点一滴地积累,学习法律,维护正义,以遵纪守法的真正行动,去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所以说普法教育更应从小抓起,针对青少年易于接受,易于塑造的特点,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全方位整体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更新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利,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主动认真学法。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孩子的命运和前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孩子,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人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教育引导青少年从根本大法学起,逐步扩大学习范围,包括基本法律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其它青少年行为规范及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初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学会分辨是非;树立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同学们,你们肩负着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承载着父辈们殷切的期望和重托,你们学法律,我们的民族就充满希望;你们守法律,我们的国家必将更富强!法制的.社会永远是和谐的,一个法制下的蓝天定将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一起携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秉持法律的利剑,共同描绘更美好的明天!

升入初三,同学们都进入了争分夺秒的学习状态。那千钧系于一发的紧张气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苦得我们一个个都像木偶人似的。在这种状态下,贪早摸黑往往会事与愿违,死抱书本往往会事倍功半。这些都不是我们所愿望的。我们是意气风发的热血少年,面对重重压力必须树立良好心态,注重改进学习方法。

良好的心态是一个成功者所必备的内在因素。我深信同学们都是热爱学习的,但是否都具有胜不骄败不馁的良好心态呢?成功时的喜悦与失败时的颓废,我见过很多,也经历了很多。仍记得初二上学期的那次月考。对我而言,真正让我伤心的是第二次月考的第二名而不是第一次月考的第四名。因为第一次我败得无怨无悔,自己在那阶段确实有些夜郎自大了。而第二次月考,在我将全部精力投入其中,试图东山再起时,我又一次失败了,就像拿破仑遭遇了“滑铁卢”。那种希望与失望之间落差太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哭了,虽然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自那次之后,我意识到太急功近利往往会事与愿违,而苦干善思,不在乎结果如何,往往会获得意外的收获。其实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相信自己,努力就有收获,人人都能成功,坚信这一点,就会学得更开心。

学习方法自然是至关重要的,但方法因人而异,不可生搬硬套。我认为我身上可取的学习方法有两点:一是好奇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强烈的好奇心是促使自己进步的动力;二是积极性,主动和广泛地学习是积极性的体现。学习像杂乱无章的小磁针,方法就像磁铁,在“磁铁”的作用下,“小磁针”自然会有条不紊,顺次排列。

其实,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对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学习需要激情,让激情带领我们快乐地学习吧!

我已经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了。怎么?不信?那我就讲一件事让你开开眼界!

前几天,我因为私自开电脑上网接到了爸爸下达的“挨打”通牒。我看看表,爸爸只有不到半小时就到家了,怎么办呢?怎样才能避免这场灾难四(2)班潘灿呢?我着急地在家里踱着步。突然,我想起了前几天看到的一本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生学习插图本)》的书。我想,这本书还有插图,一定会说服爸爸不要打我了。我在书中找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爸爸一回来就躲到房间里,一定是上网了。一会儿,他气呼呼地叫我进去。看着他铁青的脸,我忐忑不安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拿出来,将相关条款指给爸爸看。第一章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还配有插图:一个家长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打自己的孩子。国家法律工作人员上去阻拦并告诉那个家长:“不许打人,你这样做是违法的。”看着这些文字和图片,爸爸的脸慢慢红了。我神气地对爸爸说:“要打我,就打呗,为什么脸红呢?”爸爸说:“不打了,我们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样?长见识了吧!

从这件事中我体会到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再告诫大家一句:我们绝不可知法犯法。

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瑶瑶,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生活中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吐痰,要维护公共秩序;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瑶瑶,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上小学以后,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国家有《宪法》,公民有《刑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等等,教师有《教师法》,我们小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当然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从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我知道法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法,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后后悔的一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时刻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对于当代中小学生而言,在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一直是我们心中的困惑。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在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已经忘记法律了,这不得不有人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据统计,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许多同学就是因为缺少对法律的认识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大家都明白,可就是做不到,这就是缺少对法律的认识。虽然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言,存在一些疏漏,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但我仍要说,法律正在不断地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重要性,遵纪守法是基础。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集体后,才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争当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大家知道: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律和道德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提到“法律”这个词,就会给人以一种权威、崇高、神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习惯、道德一样,都给人们做着榜样。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

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有许多社会上的年轻人进网吧。虽然,他们的父母有管过、批评过,但他们还是执迷不悟,觉得没关系。有些人把家里的钱花光了,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出去抢劫、赌博、和别人同伙贩卖。可他们有没有想过,过着这样提心吊胆的生活,是迟早有一天会被法律制裁的。

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我们每一个青少年都应该认真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一道来遵守并维护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成长的守护神,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和谐快乐地生活!

从现在做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文明,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遵纪守法。有这样一篇报道:崔同学,今年16岁,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就有一个贪小便宜的习惯,看见别的同学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皮就要拿来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件事,但他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现在还小,长大了会懂的。但崔同学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看见人家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手就痒痒,非要去撬锁,把车子占为己有。有的车子被他买掉,有的车子被他骑到别的地方丢弃了,所偷合计人民币6900元。崔同学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盗窃罪。法院对崔同学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人们常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就是说从小就要加强自己的守法意识,遵章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身边的有些同学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自身形象,日积月累就养成了些坏习气:迟到,旷课;边走边吃,乱扔垃圾;街头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等。同学们,千万不要认为这些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不能引起重视,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以后长大就可能会更加放纵自己,不能做好自我约束,到时再后悔已经晚矣。

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积累。遵章守纪应该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的校园将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也将变得更加和谐。同学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小时侯,爸爸妈妈就告诉我,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的小公民,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我是新世纪的好少年,首先要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在家里,我爱自己的父母、长辈,知道他们工作的辛苦,便经常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洗袜子、收拾房间、倒垃圾、每当妈妈腰痛时,我就帮她捶捶背,爸爸下班时,我就帮他拿拖鞋。我还知道有了好吃的,应该先给爷爷奶奶吃,在我们这个文明的家庭里,大人总夸我是最棒的。

在学校里,我爱老师、爱同学、爱护班级的公共物,遵守公共秩序,帮助一些有困难的同学,积极参加班里的一些劳动。

在社区里,我从不乱仍垃圾,不随地吐痰,我想,光我这样做还不行,我还要全小区的人都这样做。当我发现小区里有乱仍垃圾现象的时候,我便做了一个“爱清洁”的小木牌插在了小区里,叔叔阿姨都夸我做的好。休息日,我还带领小区里的同学一起收拾小区里的卫生,种上小花、小草,今年,我住的小区被评为文明小区。

在社会上,我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汽车上,我会主动给老奶奶让座,在公园里,我会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环境设施,在马路上,我从不随地吐痰,我还会帮盲人过马路,休息日,我还跟着姐姐做一些环保的小事情,今年暑假,我们捡了许多费电池、一拉罐、小瓶盖,卖了不少钱,这些钱我们都送给了灾区小朋友,对了,我还为灾区小朋友捐衣服了呢。妈妈说,我从小有一颗美好的心灵,长大一定会对社会有用。

我是一个小公民,从我做起,使自己成为一个文明、善良,有高尚道德的人,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这样做的。

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记得有一次,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爸爸、妈妈带着我到玄武湖公园去踏青,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公园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走在玄武湖的大道上,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了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公园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认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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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得不瑞奥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借助征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征文(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花季时节,法律看似多么的遥不可及。但随着违法犯罪已经呈现低龄趋势,这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周小雨父母离异后,他跟着继外祖母住在一套租住房里,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周小雨早就辍学在家。今年1月18日凌晨,在游戏厅疯玩了的周小雨回到家,继外祖母张某大骂了他一顿,因上网还欠了一大笔钱的周小雨找继外祖母要点钱,张某一口拒绝了。周小雨很愤怒,随后产生杀掉继外祖母的念头。半个月后,周小雨在上网时遇到了魏东、杨俊、代勇,是打网络杀人游戏的老搭档,周小雨说:“你们帮我找点工具,我想把我外祖母除掉!”魏东等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还自告奋勇地找工具。当天晚上,几个人揣着两把从网吧里偷来的砍刀,赶到周小雨继外祖母的家中,伺机轮流举起刀对着张某砍去。之后,几个人跑到楼下翻钱,还未断气的张某发出呻吟声,周小雨听到后提议再补几刀,魏东吓坏了说不敢。代勇威胁道:“要是你不动手,我们就只有砍你了!”就这样,张某死在外孙和网友的刀下。今年2月3日,周小雨等4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10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我听完后思潮起伏,思绪万千。实在难以想象,这些花季少男少女如何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他们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多年辛劳付诸一炬的残忍结果。法既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它既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也可以让你失去自由。

作家柳青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世上没有后悔药,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小心的肢体动作,一个闪过的念头,在你推我撞的混乱中渐渐地走上不归路。网络的虚拟,现实的残酷,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在充满诱惑的今天,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从而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律,顾明思义,它是人们在社会上所遵守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类公正的裁判,不论一个人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在每个人面前,它都是公正、严肃的。它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含冤而去,更不会让坏人逃之夭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公正为其存在的目标,以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为其存在的价值,无私地维护着国家和每个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恶人的黑暗。

而在我们的身边,人们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5年了,可从2003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养费。朱某的妈妈下岗了,日子一下子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扶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使带给我们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因此,让我们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远留在心中!

法,这个字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到底什么是“法”呢?翻开字典查找,上面写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这不由地让我想起八年级品德考点上的一条:法律的特点。

纵览四周,“法”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例如,里、家庭里、社会上,真可谓“无处不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时,当体罚学生时,当儿女不孝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

举两个关于我们学生的例子吧!

某市一名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放学后回家遭到的打骂,晚上便趁熟睡时,将母亲砍死。公安人员将其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这名中学生终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

一个自认为游戏高手的中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抓住。在游戏上花光钱的他,心生邪念,将游戏世界带入现实中,实行疯狂盗窃摩托车的勾当,但最终警方以盗窃罪将其逮捕。

很多人看到这两个例子,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而且也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其实不然,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而易见,之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安全而美好的生活,这都归功于“法”!

法治像阳光洒满大地,给人以抚慰;法治像雨露滋润大地,给人以舒心;法治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穿行的马路上,存在于我们严肃的课堂上,存在于我们热闹的上……它所在的每一处,凝聚着的每一项规章制度,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同时保护着我们。

让我们与法律做,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将法律化作武器,与其勇敢地作斗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学法,知法,懂法,与法同行!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接受着法律公正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教给我法律的知识。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方法。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恐怕是太难理解了,而且乍看之下法律似乎和我们小学生并无多大关联,难道我们小小年纪还会触犯法律吗?但是细想一下,便会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某中学学生陆某参加完期末考试后,走到校门口,突然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陆某一言不发就拳打脚踢,学生陆某被打得晕头转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芮某等七人一举抓获,据芮某等交代,原来陆某在校园打篮球时,与学生费某发生摩擦,于是费某打电话告诉芮某,为了“兄弟”义气,芮某找了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费某出气。结果,这群“兄弟”全被拘留警告。

还有就是,我们有些小朋友的某些行为可能一开始并不是严重地触犯法律,而是从小错误开始的。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很宠爱自己的孩子,有一次孩子偷了邻居家的蛋,母亲不仅没有责骂孩子,反而还表扬他;第二次,他偷了邻居家的鸡,母亲还是没有责骂他,还是表扬他……日久天长,滴水石穿,孩子渐渐长大,他也渐渐学会了偷窃、抢劫……最终,他被送进监狱,进行枪毙时,他让警察叫他母亲过来和他说说话,谁知母亲一来,孩子就咬断了母亲的耳朵,母亲大声骂他,说他是个不孝子,可孩子却说,是母亲自作自受,因为如果在他第一次偷鸡蛋的时候,母亲能够制止他,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走上这条犯罪的道路了。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看了以上事例,不知道你是否还认为法律离我们远着呢?其实法律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约束力,法律就在你身边,上面的例子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法律意识,那么不仅仅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犯大大小小错误了。如果你不能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我们虽然还小,但法律知识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要学法,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保护自己,维护社会的安定。我想对所有的青少年朋友由衷地说,“记住:法,就在我们身边。”

法律与道德是相依相伴,紧密联系的。法治与德治相互依存。

道德,一个人内心存在的力量。人性本善,所以这是一股正能量。任何一个人在因为自己而做错的事情,哪怕无人知晓,都会从内心涌出一丝内疚。道德就像一个忠厚的老者,时时刻刻导你向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与根本,作为一种规范,管理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只分对错,不管人情,刚正不阿。就像一名拿着戒尺扮相严厉的老师,约束着你但却是为了你好。

法律与道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但同样也有着各自的缺憾。道德,虽然是一股导人向善的正能量,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却是显得单薄的多了。有的时候,当面对诱惑时,尽管道德在苦苦抵抗,但却还有人抵制不了。这样的事情是令人惋惜的。法律,以规范与条例为世人制定了为人处事的规则,稍有逾越,便是惩处,也许有的人是因为无知或者好奇而走上了违法的路。可是在法律面前,无一例外,不会给他们一点点机会。所以,有的时候法律又是过于死板,不近人情。治世犹如练剑,过刚则易折,过软则不易奋敌。

如今的社会,充满了无限的诱惑,误入歧途也是难免的,单一的依靠法与德都市不科学的。唯有两者结合,软硬适中,方可炼出一把利剑。法律与道德相互合作,内守其心,外正其行。以德守心,以法正行。唯有这样,才能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中:“不使明镜热尘埃。”一个国家的法度只有既遵法纪,兼济人情,让长者更威严,让老师更温和。那才是一套完善的体系。只有这样的法治,才是真正适合这个社会,才是人们真正所拥护的。法律与道德相互紧密合作,最好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更好地去构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才能使国家更加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更加和谐,欢乐。

我认为,没有道德的土壤不会开出文明的花。这一点从先秦圣贤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也可得到印证。法治,对于维系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与巩固国家的安定团结是至关重要的,可谓“无法不成国”。

治法犹如治军。在古代,一名优秀的将领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武艺多么精湛,功勋多么卓著。真正的良将在于令行禁止,治军严明。法治也是这般。一个国家的法度不能只是空纸一张,法律承担着维护与威慑的作用。威慑的对象囊括了这个国家的一切,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超凡的贡献,只要逾越了法律的红线,统统严惩不贷。也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神圣,才能使得世间真正太平、和谐。

治法犹如治水,水患泛滥的原因在于淤泥阻塞,一味的防堵是决然不可取的,惟有疏通方可奏效。法,疏导的是人心的淤泥。罪后的忏悔永远比不上罪前的悔悟来的珍贵。法,用一个规范严法告诉世人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人们领悟了,便自然会自觉的来敬法、护法、守法。

治法犹如治病,不同的病症有不同的病情。一种医术再精妙神奇,那也只是对一类疾病。病万变,药亦万变。医术要随着病症的改变而改变,方是良医之道。法律不能一尘不变,如今的时代是发展的,发展速度也可谓一日千里。如此一来便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用老办法来对付新的问题吗?这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法律也应跟上潮流,唯有把住时代的脉,才能知道病因的根结何在,才能相应的施行手段,从而使社会安泰和谐。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基石。我们都了解有了稳定的基石,楼屋才能变得稳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全心全意的支持,国家才会稳固。试想一下,一个缺乏法律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发展滞后、道德沦丧、人心渐失……一个国家如果沦落至此,那么,这个社会离崩溃也不远了。

我们都是活在法律当下。基石不稳,轻则摇晃,重则倒塌,“倾巢之下,焉有完卵”?法,是一个国家永远的重心。跟随法治,义不容辞!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儿女”。这句话是我从一则故事中深深体会到的。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个山区,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个小儿子还在身边。妈妈都70多了,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她认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儿子做错什么就打他。儿子的心灵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学,邻居,老师一直看不起他。长年累月,他便萌发了“杀人”的可怕念头。只要谁对他不好,他就要杀谁。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一直说他笨,还实行体罚,但他无处诉说。在某天放学后以问问题为由,杀了老师。把尸体扔进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时候,居然发现尸体不见了。第二个他杀的人是自己的同学,那个同学一直骂他,嘲笑他没爸爸,老妈还是个捡破烂的,没出息。某天他把同学约出来,在一个荒郊野外把同学杀了,尸体依旧仍进了那个枯井。第二天,尸体又没了。他回到家,又是母亲的一顿臭骂……他便萌发了一种可怕的念头——杀了她!确实,他那么做了,他再次把尸体扔进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尸体依旧在那里……顿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回到家,感觉空荡荡的。在母亲的床上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儿子,妈妈对不起你,让你从小跟着妈妈受苦,还让你没有父爱。但是,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去找老师问功课时,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杀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帮你处理了尸体。还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学玩时,我觉得不对劲,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杀了人,尸体也是我处理掉的。妈妈知道,或许下一个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没有人会怀疑你杀人的。——永远爱你的妈妈

当我看到这则故事时,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这样的“可怜天下‘母亲心’”时间不在少数,但导致这三条人命的源头是什么?

——是法治意识的缺乏。如果,山区也能加强法治教育,那么当那位妈妈看到儿子做错事的时候,不应该是帮他处理尸体,而是应该劝他自首。

因此,为了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最有力的生力军。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素质的竞争。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要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结果。

可是,当今社会青少年缺少法治意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青少年过分沉迷于网络。古代有借酒消愁的,只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愿长醉不醒。今时自从出现了网络游戏,不止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又有几个可以逃过网游的诱惑。于是,心寒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了,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13岁的少年张潇艺因上网玩《魔兽世界》成瘾而跳楼自杀。2005年7月17日,河北省一名15岁的网瘾少年绳勒刀捅,致母亲受伤。

法治观念对某些青少年来说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向往随心所欲的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寻觅不到,只有寄托在虚拟的世界中。男孩子可能会爱看武侠小说,做梦都想做一回大侠,执剑走江湖,浪迹天涯,可是沉迷的太久了,往往就分不清网络和现实了。

青少年是早晨初生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新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青少年学生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没有把握住其人生的航程,那么接憧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

祖国的明天是属于青少年的,因此家庭和学校都应成为他们的避风港,家长要提升自己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还要将懂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深深的种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

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新。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义与不正义的尺度。

有人说,法是统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训剥削着人民的自由。有人说,法是神圣的天平,绝对的公平,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这或许都太过于极端。

法,更该是人们心头的一道紧箍咒,时时警醒着人们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为了不是禁锢人民于枷锁之中。正如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种信仰,一种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阴暗面的抑制剂。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若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统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法一方面制约着人民的行为,另一方面,同样以其权力制衡着权力。因而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保证一个稳定、强大、且正义的法律体系存在。人自然不会是天使,人性的阴暗面始终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诸多后果,但也无法将其铲除。

归根结底,法要发挥其效用,除了它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只会是一纸空文。卢梭曾经说过:“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当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么人性的阴暗面必然肆虐,强权必然横行。

因此,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让法成为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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