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jing0326
当然可以,不算一稿两投,但是需要在会议论文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加工,形成更丰富和透彻的内容,再去发表期刊论文。这不仅符合期刊论文需要丰富内容的特点,而且这种做法也不会被认定会自我抄袭和重复。
对于时效性很强的学科,比如计算机方向,很多学者会选择先发国际会议论文,再整理完善成期刊论文或甚至觉得没有必要而不再发表期刊论文。
稿件要求
1、题名:准确,简明,清晰,符合索引要求,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2、作者单位:提供作者一,二级单位的名称及邮编。
3、摘要:以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为目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4个基本要素,不加评论和注释,以第三人称简明,确切地记述论文的重要内容,不用"本人,笔者,本文"等第一人称作主语,以200至300字左右为宜。
4、关键词:是表征论文主题内容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一般3~8个。
5、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请提供第一作者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6、参考文献:在正文中采用顺序编码制对所引的内容进行标注.参考文献中作者3人以上时,必须写齐前3人姓名,超过3人时,其后加",等"。
追疯子的风筝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可以。如果该会议是各个期刊支持的会议,那属于投期刊,参加会议两不误。如果会议自己是由会议论文集的,不依托期刊,那么小心一稿多投。
内容一样,都是一稿两投。会议论文,经过加长之后是可以投期刊的,但必须有至少30%的新增内容.想了解详细些不妨去百度搜下。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
当然可以,不算一稿两投,但是需要在会议论文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加工,形成更丰富和透彻的内容,再去发表期刊论文。这不仅符合期刊论文需要丰富内容的特点,而且这种做法也不
应该可以,尽可能在新文章突出和上一篇的不同,或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写,也可以是上一篇的补充发展,都是可以的。 对于还未刊出的论文后加括号注明(已录用,将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