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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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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市场调查在汽车营销中的地位与作用 摘要: “满足消费者需求”是企业生存的支柱点,而“市场调查”则是企业用以“测心”的指标。由上述中可以看出市场调查在一个企业的营销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汽车企业营销也是如此,市场调查必不可少。 市场调查起源于美国有正式记载的为制定营销决策而发展的第一次调查是1879年由广告代理商艾尔(n,w,Ayer)做的,这是第一次系统的市场调查,调查的目的是为农业设备制造商制定广告的安排。下文就市场调查的基本概念、意义、分类、以及它的设计方案和市场细分的关系进行阐述,并表明自己的观点。同时还联系实际来论述有效的市场调查对营销的促进作用。 一、市场调查的基本概念 市场调查是营销战略的第一环节,可以用最小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有了市场调查的资料才有真实准确的数据。唯有真实准确的数据才能真正有效的促使营销人员发展问题并解决问题,提高决策的正确性,找到确切的市场定位确定营销策略避免市场风险,制定发展计划。 美国市场调查营销协会给市场调查所下的定义是:市场调查是一种通过信息将消费者,顾客和公众与营销者连接起来的桥梁。这些信息用于识别和确定营销机会及问题、产生、提炼和评估营销活动,监督营销业绩,改进人们对营销过程的理解。市场调查规定了解决这个问题所需要的信息、设计的收集信息的方法、管理并实施信息收集过程,分析结果最后要沟通所得结论及其意义(美国市场调查协会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简单的说,市场调查是指对营销决策相关的数据进行设计,收集和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向营销管理者沟通的过程。 二、市场调查与市场细分的关系 市场调查对企业的重要性就象是生命不能没有水一样,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的营销决策也是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来决定的。 而市场细分则是目标市场营销的另一个阶段,单纯的就市场细分来说,只是将市场划分一些不同的群体就算完成了任务。 而要想将市场细分化也要根据调查的结果,市场细分是在市场调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以市场调查为前提。所以市场调查和市场细分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它们对与一个企业的营销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调查在市场营销领域中的重要性从很多方面都可以体现出来。它把消费者、客户、公众和营销者通过信息联系起来,这些信息都具有以下职能:识别、定义市场机会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优化营销组合并评估其效果。 市场调查要确定说明问题所需的信息,设计收集信息的方法,监测和执行数据收集的过程,分析结果,并把调查中的发现和其含义提供给客户。 在市场调查方案设计前,首先要了解它的含义和意义。市场调查方案设计,就是根据调查研究的目的和调查对象的性质,在进行实际调查之前,对调查工作总任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进行的通盘考虑和安排,提出相应的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出合理的工作程序。市场调查的范围可大可小,但是无论是大范围的调查,还是小规模的调查工作,都会涉及到相互联系的各个组成项目。例如,对某市商业企业竞争能力进行调查,就应将该市所有商业企业的经营品种、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对各种相互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调查项目进行整体考虑,避免调查内容上出现重复和遗漏。 这里所说的全部过程,则是对调查工作纵向方面的设计,它是指调查工作所需经历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即调查资料的搜集、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分析等。只有对此事先做出统一考虑和安排,才能保证调查工作有秩序、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减少调查误差,提高调查质量。同时市场调查也是一项复杂的、严肃的、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一项全国性的市场调查往往要组织成千上万人参加,为了在调查过程中统一认识、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就必须事先制定出一个科学、严密、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组织措施,以使所有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都依次执行。具体来说,市场调查方案设计的意义有以下两点。 第一,从认识上讲,市场调查方案设计是从定性认识过渡到定量认识的开始阶段。 第二,从实践要求上讲,市场调查方案设计能够适应现代市场调查发展的需要。市场调查也包括定量调查,定性调查,媒体和广告调查,商户和工业品调查,特殊社会群体调查,民意测验等。一次完整的市场调查大致可分为调查准备、调查实施、分析总结三个阶段。 而在市场调查之前必须先根据企业自身的环境设立一套独特的市场调查总体方案。市场调查方案设计是对调查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的通盘考虑,包括了整个调查工作过程的全部内容。调查方案是否科学、可行、是整个调查成败的关键。市场调查总体方案包括下述几个内容:确立调查目的→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确定调查项目→制定调查提纲和调查表→确定调查时间和调查工作期限→确定调查方式和方法→确定调查资料整理和分析方法→确定提交报告的方式→制订调查的组织计划。 市场调查目的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了解营销环境、发现机会和问题,为市场预测和营销决策提供依据。明确调查目的是调查设计的首要问题,只有确定了调查目的,才能确定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否则就会列入一些无关紧要的调查项目而漏掉别的重要项目,无法调查出企业需要的内容。例如汽车市场的调查,一个汽车品牌的所在区域,政治、文化、经济都各自有什么特点?要调查的顾客群的年龄段,性别等等而以上说的也同时要根据市场细分的范围进行调查。例:中国奇瑞的QQ系列在细分中确定的顾客群是20岁往上的白领女性和单身人群,所以调查时要针对这一部分人。所以调查又同时受到市场细分的牵制。 还有除要做到以上的各个调查步骤,还要注意调查的方式和方法在调查方案中有一个正确的调查方式也可以使整个调查更加出色。搜集调查资料的方式有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等。具体的调查方法有抽样问卷调查法、面谈调查法、观察法、实验调查法、统计分析法等。在调查时,采用何种方式、方法不是固定和统一的,而是取决于调查对象和调查任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为准确、全面的取得市场信息,尤其重要。 在当今信息时代的21世纪里,汽车企业的营销也离不开最快、最多的商业信息,把握信息并充分的利用信息,无疑成为商家门竞争相逐的焦点,汽车营销人员必须加强汽车市场的调查才可能把握住市场的脉搏,并把调查的结果进一步的细分,确定目标为之奋斗才可以成功。 那么什么是市场细分呢?科特勒指出,目标营销通常要经过三个步骤,即所谓的营销STP(市场细分、选择、定位)。按照购买者所需要的产品和营销组合,将一个市场分成若干个不同的购买者群体,并描述他们的轮廓即是市场细分。 而且市场调查也是服务于市场细分的。要把调查来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才可以进行目标市场选择,如果市场调查是第一步那么细分肯定在第二步。市场细分是以在市场调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以市场调查为前提的。市场细分可分为“消费者细分和产业细分”两大类。同时消费者细分要依据一定的细分变量来进行。消费者市场的细分变量主要分四类,如下表: 细分变量类型 定义 地理细分 就是企业按照消费者所在的地理位置以及其他的地理变量来细分消费者 人口细分 就是企业按照人口变量(包括年龄、性别、收入、职业、国籍等)来细分市场 心理细分 就是按照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个性等心理变量来细分消费者 行为细分 就是按照消费者购买或使用某种产品时机、消费者所追求的利益、使用情况使用率、消费者对某品牌的忠诚程度、消费者待购阶段对产品的态度 这些细分都是依据市场调查的报告来分类的,企业产品各不相同调查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只有以市场调查为基础做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一套细分方案,方可满足购买心理日益成熟的消费者,我国如今的汽车企业也需要努力的做好市场细分,特别是现在人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他们的需求每天都在不停的改变,消费水平也逐渐呈现出多层次,随着轿车市场的发展市场细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只有不断适应日益细分的市场需求加快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才可以让企业不会被市场淘汰,更加辉煌。我个人认为市场调查服务于市场细分,而市场细分又是以市场调查为依据的它们之间相互作用,才可以把企业营销做的更好。市场细分同时也牵制着市场调查,要根据细分的种类来确定调查的顾客群等调查的各个针对目标。市场调查可以调查产品售前需要和售后顾客反馈意见等,而市场细分则是为下一个市场服务,为下一次计划做准备的。 三、联系实际,阐述有效的市场调查对营销的促进作用 一份有效的、科学的市场调查对一个企业的营销来说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可以帮助企业确定正确的市场目标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一个企业在营销中没有重视市场调查,而是简单的调查分析就盲目的生产投放市场必然会导致严重的失败。 曾经福特Edsel的失败就能很好的证明这一点。随着中国加入WTO,国人对世界汽车的了解增多,国家城市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识的不断提高,大多数消费者都对中国的汽车工业有所期待,期待它能有更进一步的、有利于消费者的发展。当时福特公司主事者就看清了这一点,他们认为不能将这有利可图市场拱手让人,因此Edsel中价位汽车系列推出市场必然有利可图。虽然他们抓住了很好的市场机会,但是没有仔细的调查分析市场就盲目的推出了Edsel中价位汽车系列。Edsel于1957年9月4日推出,首日接获6500辆订单,接着销售情况却急遽下降。10月13日晚上,福特公司在电视推出大量广告,情况未见好转。到1958年11月,Edsel系列新车问世,销售稍有转机,1959年10月中旬Edsel推出第三个系列产品,没有造成任何影响1959年11月19日, Edsel生产停止,正式谢幕。Edsel乃经过周详计划,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且有几十年生产和销售经验为后援,但Edsel最终还是一败涂地。 仔细分析福特Edsel的失败原因主要有三点: 1、「购买动机研究」虽然提供了新汽车所需之良好形象,但却没有帮助。因为实际运用时,无法将它转变为「实质产品特色」。 因为车型设计者研究了现有各型汽车形状特征,提出建议,最后车形概念却在800位车型设计者同意下产生。将「市场调查结果」束之高阁。Edsel的车头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巴,这种外表从心理学的观点而言,没有人愿意自己车子让人产生如此联想,因为那太不符合「消费者自我形象」的要求。 2、Edsel于1957年推出,但大部份消费者偏好研究却早在10年前既着手进行,而那正是中价值强势时期,但其间经过许多年,研究者却没有考虑消费者态度上改变,发觉到消费者喜好的转变,这种转变在事实上调查者应该注意到的。 3、在车子命名的选择方面,研究者收集大约2000个不同名字,在几个大都市的人行道上访问行人,请他们说出每个名字时的自由联想,并询问每个名字的负面联想,但研究结果并没有确切的结论。结果提出Edsel系列车型名字是Corsair,Citation,Pacer和Ranger供当局参考。但是福特并没有考虑结果,而是冒然采用了他唯一儿子的名字——Edsel。如果他的市场调查做的仔细、有效,而且仔细分析消费者的需求这次营销就不会以失败告终。由此可以证明有效的市场调查对市场营销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市场营销环境直接制约企业营销活动,只有不断的进行市场调查,获得第一手的商业数据,才能把握市场营销的机会和尽快改正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消费者是市场营销的起点和终点”所有的市场营销活动都是为消费者服务的,只有做好市场调查才能深入的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完善企业产品做到更好。 参考文献: (1)郭国庆、《市场营销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25日第一版,第71页
放牧死亡
一、引言 相对于中文媒体而言,我国大陆媒体仍属于“少数媒体”:,我国出版的中文报纸为2100种、期刊8800种、广播电台290多家、电视台450家、网站29万个和两家通讯社;【1】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英语媒体还只有一个英语电视频道(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CCTV-9)、一个外语电台(国际广播台,英语台为其大台)、约十家日报和周报(包括《中国日报》及其子报、《上海日报》和《深圳日报》等)、约十家英语杂志和约十大英语网站(包括中央各大媒体创办的网站)和新华社的英语发稿等。【2】 虽然我国的英语媒体总体规模与中文媒体相比,差距较大,但从我国英语媒体的轨迹看并考虑我国是一个以中文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应该承认这些英语媒体的建立本身已说明我国在对外传播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当然,在肯定我国英语媒体发展的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英语媒体还存在一定:不仅总体规模还相对较小,其力也有待于提高,不太符合我国正在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 本文首先评析了我国英语媒体的总体发展现状,在肯定我国英语媒体发展的成绩的同时,也了英语媒体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论文最后并疏理了了我国英语媒体在过去20年中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二、中国英语媒体发展现状 从19世纪末王韬首先提出要自办外文报纸,到20世纪30年代国人开始创办外文广播电台和报纸,中国的外文媒体发展和中文媒体一样总受到中国局势的影响,使得外文媒体不能得到“积累”发展:即当中国政权实行交接时,外文媒体一般也要重起炉灶,从零开始,不能在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1949年11月29日,国民党政府炸毁成立于1939年的国际广播电台便是破坏这种文化继承性的一例。【3】 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外文媒体发展在历史上一直未能形成较大规模。虽然在短时期内也曾出现以上海为中心的外文报刊,但是这些报刊主要是外国人在华创办的,与王韬提出的国人自办外文报纸毕竟不同。 新中国成立后,外文媒体开始得到有序发展,但在“文革”期间,英语媒体的发展也是步履维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外文媒体才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并开始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中英语媒体的发展尤为迅速。 我国英语媒体20年来的发展按时间先后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 广播书刊时期、 报纸时期、 电视时期以及互联网和三大传统媒体“共存”时期。这四个时期的前三个时期中,我国的三大传统英语媒体(广播、报纸和电视)轮流走上中国对外传播的舞台。 首先,我国的对外传播媒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每天能用43种语言播出211个小时的广播节目,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听众来信突破90万封左右,已进入世界对外广播三强之列,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国家广播电台之一。【4】 在平面媒体方面, 在“文革”中停刊的一些外文刊物(如《中国妇女》)陆续复刊。在“文革”中没有停刊的刊物则进行大幅度改版,以适应新的形势。此外,一批新的对外报刊开始创办,其中包括英语日报《中国日报》、侨报《华声报》、《了望·海外版》、《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海画报》和《新民晚报》美国版等。 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1981年6月1日在北京创办的《中国日报》。《中国日报》是我国全国性的大型综合性英文日报,它的创办结束了我国自1951年以来没有英文日报的局面,成为我国对外传播的重要窗口之一,其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据估计,《中国日报》及其报系也是我国唯一能够依靠市场实现收支平衡的英语媒体。我国的国家通讯社新华社基本实现成为“世界性大通讯社”的目标,目前已成为世界六大通讯社之一。目前,新华社国外分社已达100多个。该社大量用英语、法语、俄语等外语发稿,在国际上的采用率有明显提高。【5】 1997年9月20日,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国际卫星频道(CCTV-4)和2000年9月25日开播的英语频道CCTV-9开创了中国的英语电视,并迅速成为受众主要信息源之一。 由于通讯卫星的,中国电视终于能覆盖全球,并正在逐步进入美国、西欧等西方主流,成为我国对外传播媒体的主力之一。【6】 随着互联网日益流行并成为第四媒体,网络媒体也很快被应用到我国的对外传播中来。目前,我国网络媒体的对外传播已形成6+3新闻网站的局面:即六大中央级网站和三大地区性网站。六大中央级网站包括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站(英文)、中国国际广播台网站、中央电视台的英语网站和中国网,他们基本都依托原有传统媒体;三大地区性网站分别为北京的千龙网、上海的东方网和广东的南方网,也都得到了北京、上海和广州地方媒体的大力支持。 网络媒体在逐步成为我国的对外传播的媒体之后,与各大传统媒体间的竞争没有想象那样激烈,相反出现了一种多种英语媒体并重的发展趋势,并且在功能地位、经营管理和传播效果上实现互补,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多门类、多渠道、多层次的英语媒体对外传播格局。 三、我国英语媒体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二十多年来中国英语媒体得到很大发展,但是英语媒体的发展确实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从这次我们对上海的英语媒体生存发展情况来看,影响其发展的问题说到底主要还是人才、资金以及体制上的问题。 人才危机是英文媒体面对的共同的问题。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英语媒体人才危机主要表现在这两方面:一是人才不稳定。新闻单位培养好的或有工作经验的人才跳槽现象突出。据调查,相对低廉的待遇是他们不断跳槽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因如此,英语媒体的编辑和记者都相对较年轻,平均年龄都在30岁以下。【7】二是新闻单位缺乏专业化复合人才。仅仅懂英语或新闻的记者还不能成为我国英语媒体的合格记者,而必须做到既精通英语又通晓英语新闻业务和专业知识,如和等。《上海英文星报》副总编陈卫华告诉笔者,报社的记者大多20来岁,刚刚从大学毕业,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要写经济报道或是金融报道就极为困难,报社即便要写这方面的报道也只能做些简介性的或是描述性的报道,有厚度的深度报道是不可能的。【8】 资金问题也是困扰英语媒体发展的又一个因素。由于政府现在大量减少对媒体的财政拨款,要求媒体自负盈亏,这对英语媒体极为不利。据上海卫视英语新闻部的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专门针对老外的节目,政府的投资有限,因此在新闻节目制作上往往有很大一部分要采用中文稿进行编译,无法派记者外出采访制作第一手的新闻节目。据了解,《上海日报》聘请外国专家的成本是非常之高,但高的成本与相对低的广告和发行收必然会影响到报纸的扩版,影响到报纸的进一步发展。英语媒体的盈利能力不强,加上目前受政策限制,媒体融资渠道缺乏,资金问题无疑成为英语媒体发展的又一个绊脚石。 此外,体制也是束缚我国媒体的一个因素。笔者走访多家英语媒体后发现这些英语媒体的负责人都提到体制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干预程度还较高,市场化程度较低,媒体的生存手段较单一,大多数英语媒体只能依赖广告收入,使得英语媒体竞争意识相对较差。在当前的环境下,这将会到英语媒体的生存状况。 因此,总的说来,我国英语媒体当前面临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我国英语媒体生存和效果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一家媒体的生存境况越好,它也就越能取得较好的传播效果。我国英语媒体在经济效益不理想的情况下还要加强对外传播效果,不淡化外宣使命,这将是个突出的问题。 第二是计划经济思维管理与市场经济意识经营之间的矛盾。随着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要做到自负盈亏显然也必须以的市场意识去经营。在媒体竞相改革的今天,包括英语媒体在内的大多数媒体都在尝试着用市场化的手段去求生存图发展,但是在媒体的管理上却相对落后,尤其是外部管理更加滞后。政府对英语媒体的管理用的还是计划经济下的老一套,这种管理和经营的相对背离的局面已经给英语媒体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困难。管理创新将一个不能再回避的新课题。 第三是我国英语媒体新闻产品与外国受者消费之间的矛盾。如果从产品的角度来说,这就类似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矛盾。这里的问题是改变我国英语媒体一切以我为主的局面、如何提高我国英语媒体的有效传播问题。 总之,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国的英语媒体要更大的发展,需要作出多方面的努力。政府应该加强对英语媒体的宏观管理,有必要对它们进行规划,并提出一定的发展战略。另外由于政府不可能对所有的英语媒体进行投资,也不可能要求所有的英语媒体都承担对外传播的使命,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分类,不同的媒体有不同的定位,不同的媒体用不同的发展模式。通过进行规划管理,给英语媒体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中国英语媒体发展趋势 纵观我国英语媒体近20多年来的发展,大致呈现出以下三种趋势,而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保持这样的发展趋势: 趋势一、功能多样化、品种结构齐全、传统媒体仍占主导 我国英语媒体在创办之初大多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目的是让外国人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最终改善中国的投融资环境,其作用略显单一,但目的非常明确。 随着社会环境和经济状况的变化,英语媒体的作用也在逐渐发生变化。由于生存问题越来越迫切地摆在面前,我国英语媒体开始更多从受众需求角度来考虑对媒体的报道方针,并逐步突出其服务性与娱乐性的等多样化的功能。 这样功能多样化还体现为英语媒体的品种结构比较齐全。除了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外,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英语媒体也逐步得到发展。从英语媒体的品种结构发展趋势来看,多种媒体种类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但仍以平面媒体将占主角,广播媒体不景气是趋势,其生存将是岌岌可危。网络媒体虽然作用日渐突出,但是其前景还是难以预料。传统媒体在相互竞争中,报纸和电视的影响力和作用还会继续,尤其是电视英语发展空间仍然非常广阔。 趋势二、地方性英语媒体崛起 我国的英语媒体一直是以中央级的英语媒体为主导,例如中国国际广播台、《中国日报》、央视英语频道、新华社,还有对外综合性月刊《今日中国》(CHIINA TODAY)等,地方性英语媒体相对较少,甚至没有。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性英语媒体的发展是我国英语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明显的趋势。80年代中期以来,出于对外宣传的考虑,许多大中城市开始创办自己的英语媒体,诸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以及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先后开办了广播电视英语新闻,甚至开始办起了日报。例如创办于1999年10月1日的《上海日报》,这是全国第一家地方性英文日报。深圳和广州则早在1997年就创办了《深圳日报》和《广州英文晨报》。长远来看,尽管地方性英语媒体的生存和发展确实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但它们还是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因此,地方性英语媒体将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在更多大中城市出现。笔者认为,随着我国英语媒体的发展,我国英语媒体体系将形成了以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和《中国日报》等中央媒体为主导的,并以地方性英语媒体为辅的多层次的格局。 趋势三、英语媒体地位得到提高,但影响力仍有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英语媒体得到了较快发展,它们的总体地位逐渐得到提升。在英语媒体密集的北京,英语媒体已经成为传媒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英语媒体(如《中国日报》和央视英语频道CCTV-9)逐步成为外国受众(尤其是在中国的外国人)的消息源,频频在国外媒体中被转载。这一点在上海的英语媒体的发展状况就能看出这种趋势。据《上海日报》王宁军介绍2001年上海媒体被外报外刊转载的新闻数量总共约1000多篇,其中《上海日报》就有600多篇,占60%强。[4]而据上海卫视外语部的戴骅主任介绍说,CNN每周平均采用卫视英语新闻3—4条。[5] 2002年3月份《上海英文星报》有关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头版设计被美国新闻博物馆收藏,而且这份报纸的评论版较有特色,在读者中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国的英语媒体在国际和国内的影响力还偏弱,传播效果尚且佳。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英语媒体的影响力基本上还是局限在地方范围内,有的还没有开设评论版,这将直接削弱报纸的影响力。 根据笔者近年来对《中国日报》网站、央视英语频道和《上海日报》的网上和实地调查情况看,外国受众接触英语媒体频率还偏低,很多读者只是偶尔看看。因此,英语媒体传播效果往往也不很理想。这当然有客观因素,如外国人对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存有歧视和偏见,但也有主观原因,如我们英语媒体的报道方式还不够活泼,消息来源单一,信息质量不高,数量有限等等。 注释: 【1】赵启正:“中国传媒:发展潜力巨大的产业,《新闻记者》, 2003年1期,第10页. 【2】郭可:英语媒体语言风格, 2001年,未出版论文。 【3】刘继南:1999年12月,大众传播和国际关系,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44页。 【4】夏吉宣:Email采访,2002年5月14日 【5】甘险峰:2000年,中国对外新闻传播史,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未出版博士论文,61页、71页。 【6】江和平:个人采访,北京,2000年4月14日。 【7】郭可:英语媒体语言风格,2001年,未出版论文。 【8】陈卫华:个人采采,上海,200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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