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xixi503
根据十一五教材的定义,电子商务的目的为:1、探索电子商务产生与发展的规律;2.培养具有信息技术与商务知识忽然技能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3.为电子商务实践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4.通过促进电子商务再各行各业的应用与普及,大幅度提升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的竞争力,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益赫尔经济水平,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烧仙草AO
14、电子商务的营销组合策略研究、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对论文中所解决和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79、电子商务与专利权1. 观点是否明确。结论是否合理;88、从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谈我国网上银行的现状与未来11、个人网络虚拟店铺的建立与运营59、电子商务在证券业中的应用89、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浅议31、《电子签名法》对电子商务产生的影响62、电子商务时代下的市场营销理念.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53、网络经济时代下的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化85、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比较优势分析38、客户关系管理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分析17、数字化产品在网络营销中的发展策略研究68、乡镇企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初步16、试论差异化在网络营销中的应用、题目一经选定,如没有特别情况。不要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应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33、如何成功在淘宝网开店52、电子商务对会计的挑战与影响12、我国电子商务网站的赢利模式分析1. 选题:2007年月、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配送思考74、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分析、谈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2. 每位答辩人限20分钟左右的时间。其中:3---5分钟陈述论文要点和思路;3---5分钟由答辩教师团提问,10分钟回答问题。二、论文撰写的程序和步骤:86、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解决方案44、电子商务犯罪初论22、企业博客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2007年12月18日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63、保险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创新与环境构筑10、浅析中国电子商务网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现状及趋势分析15、电子商务时代的消费行为分析及研究对策58、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之路探索23、网络视频盈利模式研究27、我国电子商务CA认证的现状及改进76、电子签名的相关法律问题40、大学生网上开店对电子商务专业实践的启示36、网络经济对中国劳动力市场影响分析73、电子合同中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及应用建议用A4规格的纸打印装订;67、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模式初探29、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研究45、电子商务的风险及其安全管理34、如何成功在Ebay易趣开店毕业论文任务下达如下,要求你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任务。、电子商务发展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71、我国电子商务基本环节的立法完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电子商务知识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达到融会贯通和学以致用的目的。(四) 论文答辩84、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25、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管理初探字迹公正。排列整齐;实习过程应有比较具体的计划和目的,实习内容应注重尽可能与论文选题衔接起来。应做好实习笔记。记录实习心得。、检查学生对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并将论文成绩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本指导书给出的题目仅仅是选题的方向,而且仅供学生参考之用,并非指定题目;82、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研究66、电子商务立法问题探析61、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电子商务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我国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问题与对策、电子商务与中小企业的发展50、电子商务对渠道的影响78、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秘密保护与立法策略三、毕业论文体例和质量要求:、电子商务对商品价格的影响5. 语句通顺与否,体例是否合乎要求;、论文选题应避免过于宏看、空洞,选题应就电子商务领域的某个问题。或一个问题的某一方面入行分析展开。选题应该是自己比较认识的、资料积累比较多的、而且和自己的社会实践、实习联系密切的题目。、电子商务模式的探讨每篇论文5000---7000字19、试论网上消费者特征及网络营销策略72、电子商务安全性的法律保证研究5.形成正稿:2007年 5月日前交指导老师。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根据本指导书提供的选题范围见附件。从中选择论文题目 (方向。41、电子商务时代市场营销的变迁13、××公司网站的营销功能分析(二) 实习调研2. 分析过程是否清晰。逻辑性如何;看点鲜明,分析过程有理有据。时效性强;论文的撰写是学生把自己的思想和分析过程进行系统整理的过程。、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业发展对策探讨1. 按规定的顺序参加答辩、中小企业怎样实施电子商务21、网络社区应用及发展研究毕业论文任务书4. 意思表达是否准确,概念使用是否得当;83、网上信用卡结算系统与安全电子交易问题65、电子商务发展以及税收问题浅探.51、电子商务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57、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支持技术研究37、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对策研究3. 完成第一稿:2007年4 月日前交指导老师。选题时要注重:、论文体例及字数要求(一) 选题根据选题重点地、有针对性地搜集资料,通过整理和分析,在消化资料的基础上,草拟论文提纲。提纲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32、网络购物风险防范研究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成绩评定标准如下:18、电子商务环境下营销管理创新60、关于加快发展中国网络银行的思考论文辅导的时间由指导教师和学生讨论确定。每个学生应主动和教师取得联系,并根据事先安排的辅导和地点,准时参加辅导。如有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应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另外安排时间。24、我国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模式探讨90、电子商务信用保障机制附件: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56、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电子商务(含计算机)方向:孙参运、王小平、陈树宁、韦修玲35、论移动商务中的个性化服务70、政府采购推行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及问题05级电子商务专业 同学:3. 论据是否充分,引用文献是否可靠;81、电子商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可从电子商务(含计算机)、市场营销(含网络营销)、物流(含管理)、国际贸易(含电子银行)、法律(含税务、会计)等方向进行着手。同学们可以从以下题目中选择,也可以自拟题目。五:论文撰写时间安排及要求2. 提交写作提纲:2007年月日前交指导老师。3. 由答辩教师团共同讨论答辩论文的成绩。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标题序号依次为:一、 一 (1)附件: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方向)55、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69、电子商务与企业物资采购问题54、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难题及对策分析每个自然段起头空两格;(三) 撰写论文阶段标点符号正确,语句通顺。意思表达准确、清晰,没有错别字;77、电子商务中的版权保护问题论文题目和正文部分空两行;、电子商务安全协议的特征及企业对策法律(含税务、会计)方向:王海英、刘静中、邵林、刘军②、乔传福28、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分析75、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市场营销(含网络营销)方向:李守良、李冬芹、李建伟、张凤英、黄娜、学生根据选定的论文题目。搜集相关资料,并结合毕业实习。增强对详细问题的感性认识。同时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电子商务与客户关系管理经贸系 2007年12月20日国际贸易(含电子银行)方向:刘军①、任冬红、罗秉鑫、26、网络支付安全防范研究物流(含管理)方向:李咏梅、李惠杰、陈勇、李炎炎、李红艳、如选择其它题目,可以和指导教师讨论确定;39、我国网络广告发展对策研究64、电子商务的金融服务初探87、电子商务中避税及反避税问题一、目的与任务:、非电子商务方面的内容不宜作为论文选题;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高校学生在毕业前要撰写毕业论文。这是综合锻炼学生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论文写作,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6.答辩:2007年5 月 11-12日全天。毕业论文的撰写应和毕业实习结合在一起。所写内容应和实习内容联系起来,以免空洞。泛泛而论。论文的撰写分成以下四个阶段。4. 完成第二稿:2007年 4月 2日前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完成稿标准30、从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看我国网上银行的现状与未来学生应按规定的进度成完毕业论文。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凡指导教师通知准备论文答辩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积极准备答辩工作。论文答辩程序如下:、中国企业如何走向电子商务时代四、论文成绩评定标准:80、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就在水的一方
电子商务研究的目的
1、探索电子商务发生于发展的规律;
2、为电子商务实践提供参考;
3、培养知识和技能复合的人才;
4、促进电子商务的应用于普及。
电子商务研究的意义
电子商务活动通过公共计算机通信网络进行商务活动。该方式将突破传统商务在时间、地域的限制,成为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新兴电子化商务活动模式。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之快。远远超过想象,普及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置信,它不仅带给人们商业机会、利润空间,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及工作方式。没有了时间、空间和人为条件上的限制,人民的生活和工作将变得更加方便、灵活和自如,信息渠道更宽,信息传输更快。
电子商务的主要分类
广义的电子商务:利用一切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
狭义的电子商务:
1、从通信角度:电子商务是利用电话线,网络或其他媒介所作的信息,产品/服务或付款的传送;
2、从企业流程的角度:电子商务是商业交易及工作过程自动化的一种技术饮用;
3、从服务角度:电子商务是解决公司,消费者及管理阶层降低服务成本,提高货物品质,加速服务,提高传送速度的一种工具;
4、从在线角度:电子商务提供了因特网和其他在线服务中购买和销售产品和信息的能力;
5、从生产力角度:信息技术与商务技术符合型人才,系列化,系位化应用电子工具,从事的交易为中心的经济事务活动。
七月小太阳
第1篇:基于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在如今这个社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发展愈演愈烈,传统的商业形态发生转变,加速了国与国之间商品的流通,也促进了国家贸易的全面展开。电子商务其模式主要有:B2B、B2C、C2C等。目前我国主要的C2C模式网站有:淘宝网、乐酷天、拍拍网、易趣网等。C2C交易模式及其灵活自由,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网站寻找自己想要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来确保其安全性,所以C2C在我国发展迅速。从1998年开始成立第一家C2C交易模式以来,到现在2015年截止,据淘宝官方统计已到达1000多亿元的年交易额。由于我国C2C模式下电子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款的流失。加强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也有利于经济发展迅速。
模式下的税收现状
其一,运行C2C模式的人群主要是中小型卖家,由于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店铺规模较小,他们开设的店铺也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使征税难度大。C2C模式虽说是个人对个人的买卖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在出卖商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卖家出卖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又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然而在C2C模式下的征税主体、科目、范围都难以确定,因此并不能适用,所以一直以来也未纳入征税范畴。
其二,由于跨境购物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许多在外留学或者移民的人会通过C2C模式进行网络交易,因为价格便宜并且有了质量保证,消费者更多选择网络代购或者真人代购。而从事代购的商家都用各种方法规避关税,海关也只是对部分物品进行抽样调查。截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代购规模超过百亿,税收流失几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而C2C模式关税流失问题极其严重,需要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
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税款征收主体确定困难
传统的税收对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征税地点等要素有了相关要求,但是在C2C模式下,无论谁都可在交易网站注册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发布商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而交易二人的信息隐藏性较深,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交易过程中让纳税地点也较难界定;存在无形商品,税务机关无法找到征税对象,使得课税对象性质模糊。比如最近火热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也是典型的C2C模式,交易进行中并不知道买卖双方是通过怎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地点与是否交易成功也不得而知,这些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出现了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传统税收制度的根源。
税款征收科目认定困难
传统的税法征收对象和C2C电子商务的征税目标有所不同,前者是有交易的轨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交易的类型和税率,然而后者是以信息为重要模式。商品存在在线销售和离线销售两种形式,在线销售比如收听音乐,图书,软件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销售给客户,而这种销售方式究竟按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17%来征收,还是应该按照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5%,现阶段的C2C商务税法并没有具体要求。
税款征收监管困难
在传统的交易中,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的票据、合同对企业的营业额、利润等进行明确,并通过银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在C2C模式下,相关交易和费用的支付都直接通过网络,而网上传输的载体又是以电子信号为主,基本上所有的交易信息与交易过程的记录都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递。然而电子商务是无纸化交易,缺乏纸质的证据,电子交易的凭证又比较容易篡改,税务局不能通过解析这些数字信号来判断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情况,税收部门就无法查明实际运行形式,明确逃避税收的具体状况。
税收期限和管辖权认定困难
电子商务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地点等概念无法明确,虽然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但C2C模式下产生纳税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导致纳税期限的规定就不能实施。电子商务C2C模式,存在国际之间商品的交易,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其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国家可能同时参与到一次交易中,如果涉及交易的国家都对其征收所得税、流转说,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其二,避税港的存在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来进行避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会导致涉外税收大量流失。
税收征管策略
改革及完善现有税法相关法律
C2C新型商务模式的出现,对于电子税收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税法法律法规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来适用于C2C模式。较快建立起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法律结构与框架,补充针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C2C模式下电子商务应缴纳什么税费;依照什么身份来缴税;在哪里纳税,让税收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法可依。制定C2C模式税收法律法规时,必须要搞清楚交易两方的本质需求,而不是把交易的形式作为侧重点,否则依然会于事无补。
实行电子化税收制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税务体系不能满足现状,推行税务系统电子化,以此来弥补传统税务系统的不足。首先,应当让网络与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对接,共同合作的同时且各自行使其监管效能。其次,制定C2C电子商务网上登记,实现无纸化式的电子申报制度,纳税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需要使用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来办理C2C税务登记,便于税务机构进行监管。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出简易操作并且拥有较多功能的电子征税软件,可以使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种类和金额大小,按照以定好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再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这样既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力,又可以阻止漏税、偷税。最后,采用统一的电子税票。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基本不开具发票,应当规定在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统一的电子税票,已适应票据无纸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在网络上便于核查。
加强国际间针对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也必然会是一个飞跃,我国在制定C2C税收政策要捍卫自身税收利益的同时还需尽力和国际之间加强合作。国际电子商务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协调甚至是妥协,商务部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国际会议交流,统一各国的政策立场,构建国际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来解决税收问题。在出台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之后,对有争议税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无谓的纷争和矛盾。
第2篇: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对策探讨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
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
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
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1996年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1997年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2000年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2004年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201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2008年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1999年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
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
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
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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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资源共享 >> 文档/报告共享 解析: 我是学电子商务专业的,上周才刚刚答完辩,这篇论文,导师给我的成绩是良。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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