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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叶浮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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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辉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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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开题报告中研究目的怎么写?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本文主要是对《肖申克的救赎》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及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对主人公安迪的解读,来了解人性中最容易丢失又是最重要的东西。通过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情节,给予人们希望。准确的说,是让人们坚毅的保留希望,保留自由。首先,关于主人公安迪,他是整部作品的灵魂,他一直对生存、自由存在着希望。同时,他坚持着用“希望”来渡己渡人。在肖申克中,安迪给了犯人们自由和生存之感,更挽救了如瑞德那样迷茫的假释者。而作品中的第二主角瑞德,则是因为友谊和安迪联系在一起,除了友谊之外,瑞德还差一点走上老布鲁克斯的路——体制化。幸运的是瑞德在安迪的指引下,走出迷茫和对生活的恐惧,脱离了体制化。本文通过对主人公安迪的性格分析,如“希望”“自由”“信念”“友谊”等方面,来解读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主人公的难能可贵之处。也给予当代人以启示。如希望、自由、信念等品质,是任何时代背景下都不该舍弃的,也是任何时期成功路上所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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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信陵君列传第十七》记载:信陵君窃符救赵以后,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客有说公子曰:“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分工日趋细密的今日,人很容易被职业定型,讲究专业之下,古代淹通博知的“通儒”,或中古西方兼擅不同领域的“文艺复兴人”,都极难见诸今日。“专精”当然没什么不好,对社会来说,每一份子的专精,就是整体进步的基础;但单就一个“人”来说,心力、知识太过集中在一个地方,往往会让眼光随之狭隘,心灵日渐局蔽,造成与他人、社会,乃至天地的隔阂。周志文当然有工作上的专业,但却不易以某个职称范围之,他任教上庠多年,无疑是个学人;又常在报端媒体发表作品,小说、评论、散文等结集成书者各有数种,当然也拥有文人的资格;对音乐、绘画也有甚深见解,极早就为报纸写艺评。但周志文作为一个学者,却不在乎各种奖助的业绩,不立山头,不争地盘;身为作家,他鲜少谈论自己的作品,更别说“打书”了,文稿一经出版,便完全放手,让作品与读者自行接触,绝不饶舌介绍。这些行为,都与当下一般的学者、作家不同。所以要定立他的身份,倒不如用传统的“士”来说明。今天习惯用“知识分子”来格义传统“士”这个观念,但两者毕竟是不太相同的,除了深厚的知识外,传统的士人,总得能写一笔好字,对音乐艺术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文学上要有拿得出来的表现。才艺学识外,更为重要的是“士”必须是一个有理想与原则的人,也就是孟子所谓的“尚志”。然而有理想,免不了惄如疢如地忧时怀民;坚持原则,免不了磕头碰脑地遇到许多挫折;高尚其志的结果,当然是满肚子不合时宜……这些现象,周志文大概都有。“忧时”大概是中国士人最常见的情感了,他们对世间有无比的热情,以国家的休戚、百姓的苦乐为自己的责任,所以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安危治乱上。他们目光敏锐,看到许多危乱的病根与潜伏的祸患,免不了先天下之忧而忧,但手上又没有权力势位可以解患矫弊;纵使揽辔登车想要澄清天下,但易退难进的性格,使他们不能也不愿参与权力斗争,而有权力的人也未必想听,或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只能将这些忧患转为文字著述,期待有一天能被注意。从作《易》者的忧患,到黄宗羲处明夷之时而“待访”于将来,莫不是这个道理。周志文文如其人,冲澹恬静,从不用贾谊“天下大事可堪痛哭者一、流涕者二”那样耸动的言词,但仍然经常可以看到他对时事世情的忧虑。但忧时向来不能发挥什么实质上的作用,滔滔天下,不能家喻而户晓,即使焦唇弊舌,依然是没多少人理睬的。如此一来,焉能不寂寞?周志文的散文,从笔调到内容,几乎时时可以感受到寂寞,这种寂寞,大多来自周志文的不与俗同,倒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品味太过精致高华,饮茶、音乐、思考,莫不如是。认真品味,原本是文化提升的必然现象,但在一个粗糙的时代,讲究品味是违俗逆时的事儿,我们习惯将价值信托给价格,把美感交付给流行,至于是非善恶,则选择一个群体投靠,一如投身庄园的中古农民,放弃身为人的自由,以换取心理上的安全感。习惯KTV的耳朵,怎能分辨演奏家指下的表情?嗜好声光影像的眼睛,如何判断画中简单的线条?政商广告过度刺激后的情绪,焉得察觉幽微细腻的情思?流行以外的精致,我们既没能力,更没兴趣。在举世齐唱下里巴人的时代,周志文仍旧不愿随俗地讲些大家听不太懂的话,所以他的书从未登过畅销书排行榜,他的意见,从未被多数人接受,大部分人甚至根本不在乎他说了什么,其孤寂自是难免。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世莫我知的寂寞,当然不自周志文开始,而是每一个时代的常态。《论语》中最能见圣门气象的“浴沂风雩”章,肇自孔子对着子路、曾晳等学生的一段问答,原文是这样的:“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移为白话,大概是“别认为我年纪稍长于你们(而不敢放怀直言),你们平日常说‘没人了解我’,假如有人了解你,愿意用你,你们将有什么作为呢?”这里面“居则曰:‘不吾知也’!”很传神地描摹出了孔门弟子世莫我知的不甘。子路等人虽然不为世用,但并不寂寞;虽然心有不甘,但不至于悲怆,因为上面有孔子这样的老师,身边又有志同道合的友朋;然而后来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最为典型的是屈原,整本《屈赋》,几乎无处不在呐喊时乖俗逆,不为人理解的痛苦。因此,“求知音”便成了千古以来知识分子的共调,伯牙绝琴于子期的故事,被一遍遍地引用;但知音难逢,岂是努力寻求即可获得的?所以寂寥之士只能将目标放在渺不可知的其他空间,如屈原的“上下求索”;或寄托于遥不可及的未来,如司马迁的“以俟后圣君子”。这些求觅知音的背后,正藏着无数寂寞的心灵。照理来说,伴随世莫我知,知音难求的悲凉,自然极容易兴起另一种文学主题:怀乡。怀乡在传统的诗词歌赋中数不胜数。所谓的怀乡,自然是生长环境的家乡,但中国的怀乡之作,却远不止这个层次。怀乡,是因为人在异乡;而“异乡”,并不只是地理坐标上的意义,更是心灵上的存在感受。所谓的“异乡人”,表面上固然是指独居客地的人,但更多时候,“异乡”是由主观心态上形成的。无论身处故里或是异地,只要周围没有知音、没有了解我的人,那么这个环境对我而言就是一个陌生的“异乡”——一个理念不能被了解、感情没有交集,甚至连语言都无法沟通的异乡。既然是怀乡,免不了会在故乡与异乡间作些对比,通常将心目中的故乡写得祥和美好,而异乡则是幽冷阒黯,像王粲登楼所见的异乡荆州便是“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以景写情,对照出身在异乡的寂寞愁苦。周志文当然有心灵的故乡,笔下那些伟大的音乐艺术,以及精彩的人物事迹,无不展现作者故乡的生气勃然与丰盛多姿。但有趣的是,周志文作品中很少有“异乡”之感。即使在更为异乡的异乡布拉格,似乎也没见到周志文有什么异乡人的感觉。在布拉格的一年,不是没有沮丧,但主要的基调,却是徜徉在布拉格璀璨耀眼的建筑音乐人文历史之中,大有“此间乐,不思蜀矣”之感。所以,虽然周志文的散文时时有着寂寞,时时有着对故乡的向往,却看不太到他对异乡──现实环境的愤懑与怨怒。周志文对存在环境的感受,呈现了逐渐平和的趋势,《三个贝多芬》(1995)中,还不时可以看到周志文对时局、文化的不满,以后,就很难看到这类谴责性的口吻了。这不是说此后的文章开始“未央歌”化,周志文依然直视人性的幽暗面,但对社会与个人的种种不善,不再诟斥责难,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同情,乃至于衷心忏悔,甚至连造成大灾难的纳粹、文化大革命,都以向内的反省戒惕取代了向外的指责。有了美好的心灵故乡,仍能对现实环现不疏离,不怨怼,随遇而安,这是相当难能的。周志文之所以如此,大概因为他特别能欣赏或同情他人,不管是煊赫一时的大人物或是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他的同情,不是站在优势地位的滥施怜悯,而是“彼亦人子也”,那种以同为“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地同其情。这种视角之下,无论是卑微鄙琐的小人物、巨奸大猾的坏蛋,都有身为人的一面,既有人的脆弱,也有人的善良。因为这种同情,所以使得周志文特别能看到一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物。钱宾四先生说我国历史,特别看重一些“无表现之人”。所谓“无表现之人”,是指那个人并未在所处当下的政治、社会有所作为,像是夷齐、颜渊,对殷周鼎革,春秋兴坏,绝无贡献,甚至关联性都极少,如果以记录历史大事为标准,原本是没资格进入史书的。但司马迁却将他们写入了《史记》。此例一开,以后的二十五史,也都为这些“无表现之人”另辟汇传。为什么史家特别重视这些人呢?原因无他,因为社会的治乱、百姓的苦乐,并不是只靠政治经济手段就可以解决的,政治经济军事,最多只能满足人类动物性的存活(而此一存活,又蕴涵了更多的不安定),而这些无表现的人,反而能指出向上的路,说明我们除了动物性存活外的更高可能。周志文的散文,也爱写“无表现之人”,像是平常我们不会注意的小人物,在庞大的交响乐团中,将注意力放在伴奏位置的长笛手(《长笛》);在舞台上,将目光转向巨星背后的伴舞者(《配角》);在社会上,不讨论政商名流,而写小巷里的算命师、公园中的老人、地下道的小贩、出租车司机,甚至对草木鸟兽,也撇开松柏竹菊等传统诗词的千年主角,或潮流当红的玫瑰、兰花,而写一些随处可见的相思树、野姜花,乃至过猫、马齿苋等野菜。即使写到了富贵的牡丹、营销全球的郁金香,也一定要黜落人工精心培育后的国色,别有寓意地强调土生野长的美。倒不是因为受“五四”影响,带着知识分子赎罪的心态去写小人物,而是真从小人物身上看到了些什么。像是在理发妇人身上可以看到天使(《皮匠与理发师》),从乞讨者的姿势看到了赎罪(《布施》)。《配角》中说:“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这与年鉴学派的看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年鉴学派认为历史不应该将焦点放在英雄人物身上,而该注意长时间的一些东西,像是社会制度与时代心态,乃至气候地理,因为真正决定历史事件的,正是这自然环境、制度文化与庶民思想。周志文当然不是年鉴学派,但他笔下这些无表现的人所展现或美或丑,或同或异,种种平实凡庸的表现,反而是许多历史事件的源头。但周志文也不是全然悲观,另一篇《警语》,记载了与光头党的邂逅。光头党源自德国,可算是纳粹种族意识的余裔,因为经济因素或某些情绪,总以仇视或攻击外国人来宣泄无名的愤怒。在布拉格时,朋友警告他小心当地这些“民族主义分子”,结果周志文遇到的光头党,却是晒着太阳,拿香蕉逗小孩玩儿,周志文的结论是:“一个在和暖的太阳底下吃甜甜的香蕉的人,一个爱逗小孩的‘民族主义分子’,绝不至于对其他族类做出什么仇恨或暴力的动作吧!”周志文笔下的一般人,虽然有愚昧、冷漠等各种缺点,但只要一点美的感召,人性中温情善良的一面,依旧会出现的。王尔德说:“在惠斯特勒的画出现前,伦敦没有雾。”天地万物,虽然有着物理性的存在,但我们不一定能看得到,必须透过某些观念,才能看到种种现象,了解它们的意义。换句话说,得要先有那些心思敏锐的聪明人,为我们架构出一个观念,我们才能看到某些价值。《易·乾·文言》说“圣人作而万物睹”,就是这个道理。文学的功用之一,正是让我们多看到一些东西。读周志文的散文,就经常可以获得这方面的惊喜。也正因这种敏锐的同情心,使得周志文对逝去的过往,有着特殊的掌握。周志文的散文,经常有种沧桑感。东海变为桑田当然是可能的,只要给地球足够的时间;但生活在都市,却根本用不着地理时间,只要数年工夫,人文景观便能给我们足够的沧桑之感,这便经常成为周志文书中的底色,比如学校的图书馆、巷口的海产店,无不在写生活周遭的沧桑。这种今昔的比勘,呈现出来的不止是景观的变化,更多的是某种东西的失落。周志文对一些美好事物的消逝,是极为敏感与重视的,但沧桑本是世间常态,变化更是时光推移的必然,《新天堂乐园》说:“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任谁也没有办法挽回。附属于那个时代的所有东西,也一个个地被带走,终于一个也不剩。对于这件事,只有如安东尼奥尼说的:‘我们只有调整自己去适应它。’面对变异世界的一切事,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方法吗?”但周志文的散文似乎并不甘心只是被动地适应,反而努力地“记录”,想要透过翰墨,替已然逝去的东西留下泥爪,让后死者与于斯文。人世的一切美丑善恶,文化的各种意义,都必须依附事实方能显现,而事实则有待被人意识之后才算存在,而意识则靠我们的记忆保存。如果记忆消失,历史不复记载,那么对人而言,事实等于从未存在,意义也就跟着丧失;意义的丧失即是文化的死亡。对此,周志文显然是极端关切的。“记忆有点像漫漶的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都慢慢不见了,到后来,石碑的模样也整个变了,只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横放在地上,让人家当垫脚用。”对记忆与历史,周志文是充满焦虑的,反映在散文中,便是好写过往,经常是当下有所见闻,便拏着过往的经验知识相互比勘,从而产生各种情思感触。稍有年纪的人,大概都喜欢追忆过往,何况是有着三千年记忆的周志文。但他记录过往,不是好汉吹嘘当年之勇,也不是白头宫女指点昔日繁华,更不是《洛阳伽蓝记》的铜驼荆棘;周志文笔下所有过往的起点与终点,是在当下。人不能失去记忆,但记得就一定好吗?有道是:“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有些东西,忘却了反而好,时过境迁后,倒也了无挂碍;但周志文记得,所以饱尝了几十年的折磨。所以他说:“还好人的记忆有限,一些伤痛的事,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深藏在内心的事,久不提起,也就淡了、忘了,最后终于消失……再严重的悲伤,包括国恨家仇,在时间的淘洗下都会消失无踪的。”(《像风一样》)我们之所以痛苦,除了生物性的压力外,很重要的另一来源,便是记忆,减少一些记忆,就减轻一些负担,日子将过得更逍遥自在。证据在另一篇《蒲公英的族裔》:吉普赛人因为没有记录,没有历史,所以无法团结振作,千百年来受尽欺压;但也正因没有历史,不记录苦难,使得吉普赛人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天都能快乐而轻盈地过着日子。人毕竟不能真的没有记忆,我们靠着记忆才能定位当下,解释现象,建构未来,了解存在的价值。但记忆却又是不太可靠的,个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与心理因素模糊、消失、纠缠、偏颇;至于集体的记忆,也就是历史,未必比脑神经的传导与储存可靠,更可能因为时空的转变、情感的作用与人为的操作,而遗忘、误植,乃至于扭曲。记忆与历史决定我们的存在感受,因此决定了我们的未来,但人又善于选择性地记忆与遗忘,有意无意地扭曲过往。如果所记得的都是丑陋、痛苦与仇恨,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借用章学诚的书名《文史通义》,不但六经皆史,文士翰墨、词人篇什,莫非史录。前人说“《诗》亡而《春秋》作”,在拥有历史发言权者陷入意识形态或零碎化的今天,周志文以散文点出这个时代我们所忽略的一面,其用心,或可说是“《春秋》亡而《诗》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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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停吗

简析中学生惩罚教育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与心理重大转变时期,有些孩子性格、思想容易诡变、叛逆,教师若把握不好教育的尺度,易造成不良后果。教师应根据孩子们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也要根据不同的时空选择不同的教育方式,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惩罚教育与赏识教育一样,也是一种激励手段,旨在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赏识教育以学生的兴奋感促使其进取的坚定性,惩罚教育以学生的受挫感激发其主动改错的积极性。鼓励给人以信念,惩罚则给人以磨砺。惩罚不同于体罚,对教育而言,惩罚是指对学生不良思想行为作出否定,以使其改正错误的一种手段。体罚容易使人精神及肉体有所折磨,以至有可能变本加厉、破罐破摔;而有效的惩罚是让人达到心知肚明、心悦诚服。有的学生是偶尔无意犯错,也许一个微笑就彻底解决问题;有的学生是惯犯,几乎刀枪不入,但对这种教育中的“老大难”,教师总是千方百计拉他们一把,不放弃、不抛弃。既然这样,教育则离不开适当的惩罚,但有时若把握不好,会得不偿失,全盘皆输:学生受到伤害,老师轻则受到损害,重则家破人毁。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警告过:“惩罚是一种敏感性极强,不无危险的教育手段。”和表扬相比,惩罚教育确实更难操作,也是一门很复杂的教育艺术,需教师百炼成“精”。下面就此谈几点体会。一 “以刚克刚”的惩罚教育 “以刚克刚”就是学生犯了错误还是我行我素,老师怎么跟他进行正面教育都无济于事,甚至他还影响多人。在这种情况下,老师的柔肠有时则变为侠骨。尽量以学生可以接受的强制措施刺痛其内心,使其悔悟、警戒。 比如有的老师让屡教不改的学生(经常不完成作业、时常迟到、不爱护公物、上课捣乱、侮辱老师、打架骂街。。。。。。)抄写作业十遍、做一星期的班级值日、去操场跑步、给老师办公室打水、面墙而思过或者自己打自己甚至教师不同程度的触及学生的肢体等等。这些方法有时对某人也许是个转折契机,对某人也许适得其反。面对惩罚,有决心有恒心的的孩子也许记住了教训,下不为例;那种特顽固的孩子,你让他怎样都可以,但不痛不痒,触及不到其内心深处,不良习惯甚至恶性还是总循环;那种特爱面子的孩子感觉精神受创,大家都坐着,让他自己扫地,大家都在教室里上课,让他自己站在外边,大家都靠着暖气看书,让他自己在操场上顶着寒风跑圈(除非老师陪着他跑),他会愤愤不平,轻者只是用眼瞪瞪老师,心想:你盯着点,重者则不听你的指挥,乱语谩骂,更肆无忌惮。 “以刚克刚”惩罚学生要慎之又慎,必须因人而异。马卡连柯说过:“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多要求他”。既要尊重他,还要有行动、有力度、有成效,体现权威性、科学性。学生犯了错,“罚抄作业”到底可取不可取,老师的用心可能是让学生加深印象,但对有的孩子罚写一百遍,他心不在焉,机械抄写,缺乏思维,越写越累、越写越烦。我曾偶然看到一位学生双手飞快写字,也有学生一手握两只笔,都是应付老师的罚抄。取消罚抄,变为针对某知识的环节找一条或几条知识的规律怎样?他不会可问同学、问老师,这种惩罚可激发学生求知欲,督促其深入思考,若是自行完成会大有成功之感,若是别人帮他解决别人收益,他也不会厌烦,也不会恨老师,也许逐渐品尝到学习抓规律的甜头,会慢慢进取。由此可知:有效的惩罚教育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共同认可、共同受益的一种方法。 教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果断、科学。面对学生的突发错误,教师必须马上作出回应,这就需要教师镇定、勇敢、敏锐,言行尽量合理,制止事态发展。媒体报道:一位五十多岁的张姓男教师正在课堂讲课,两位男生动手打架,老师说别打了,语气语调也许不蛮横,学生继续厮打,结果一学生被搡倒,再也没起来。出了人命,结果老师也担当了十万元的赔偿责任,原因是学生在课堂上打架致死,老师不管,就得赔钱,真冤枉,他其实管了。也许他已经麻木了,知道管也管不住,干脆让他们出丑自我觉醒;也许他还没来得及施展刚烈,人就倒下了,真倒霉。 学生在课堂动起手来,老师到底如何处理好,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他们矛盾的程度、他们吃话的能量,而往往老师当时不了解他们动手的原因,只好根据人的特点施展权利:对能听进话去的孩子好言相劝,对“老大难”可刚柔相济,不过若是男老师对他横眉冷对,还有可能遭其袭击,不经意推学生一把,还背个打学生的骂名,严重了让你赔一百万。所以此时老师的言行力争两全其美,既要能缓解激烈气氛,又要能保护自己。我若是那位张老师,课堂上看到学生动起手来,我会马上一声霹雳震天响“住手”!然后飞奔过去,看到谁最强势就跳到谁身边,以最快的速度边看两人,边吼道:“你们再打我就跟你们没完(没完两字要高亢拉长)!”这时千万不能看着一个人说你怎样,虽然他强势,也许他受了很大委屈。刹时的暴力言行(霹雳震天、跳、吼)也许马上可以镇住学生。再说些可以缓解他们情绪的话(意味深长,也可加点痛苦的色彩):“课堂是圣地,爱别人孩子的神站在讲台上,你们就这样玷污课堂、侮辱老师,你们良心何在啊!”这种“以刚克刚”的惩罚不是简单粗暴,而是刚中有火,刚中有情,刚中有理。 一位小学老师上课把一调皮学生的铅笔盒从楼上扔出窗外,结果学生下课为拾铅笔盒摔伤,这种刚性的惩罚只有火,没有情与理,万不可取。但火在气头上,很难控制,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地训练心理战术,让自己时常有个良好的情绪,遇事能稳准狠。和那位过于稳重的张老师相比,这位老师又太刚猛了。我很理解这两位老师,谁也不会总拿尺子量着说话做事,难免有失态之时。 惩罚犯错学生的言行我也曾有过不规。我曾对一位“老大难”推心置腹的说:“若是把你的'行为告诉你的父母,他们还活得了吗?”他毫不客气的回了句“爱活不活”。我大怒道:“怎么这样对待生你养你的人,你不是人!”他说他自己还不想活呢。我说不想活就去死。他说不知怎么去死。我说去吃药。他说吃药死寒惨。我转怒为笑,告诉他怕寒惨就好好活着,天天无所事事,惹是生非,给父母带来很多麻烦,这样活着更寒惨。这话里话外就是说若不好好做人,就去死吧,别给你父母增加负担。学生要是真自杀了,我就不是单纯赔钱的事了,还会有刑事责任。不过我了解这个学生他不会走极端,当然话说重了就要弥补,让他最后笑着点头为止。 综上所述:“以刚克刚”的惩罚教育火候很难把握,还是少用为妙,但又不能彻底取消,用则三思,力争见效。 二 “以冷克刚”的惩罚教育 “以冷克刚”就是教师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暂不注重,冷着他、淡着他,让他自己醒悟,这种惩罚教育可视为迂回教育的一种。他们以往可能把老师对他的关心负责视为跟他过不去,则不接受老师的帮助,甚至仇视老师。当老师不再总管束他时,也许一时快活,但时间久了会深感孤独,没人过问、没人搭理,觉得自己不可救药了,还是希望有那种习惯性的被教育;但有的学生也许就此更加沉沦,更加为所欲为。所以教师采纳冷淡惩罚学生一定要时刻观察其动态,见时机而转舵,不能彻底放弃。 一次一位“老大难”跟我较劲,临近大考,上午放学后有时留七八个人补课,号称“先锋队”,时间把握在十分钟以内,谁合格谁回家。别人陆续的走了,我检查他(他一直在玩闹),他竟然火气冲天的说:“凭什么让他们走?”我一下子大发雷霆,怒斥道:“赶紧走!以后我再管你刘字就倒着写!”以后我的课他很蔫,我想先冷却他几天。两次补课他都没参加,到第三次,我发现放学后他磨磨蹭蹭,不想离去的意思,还时而瞄瞄我,我读懂了他的眼神,微笑着让他留下来。这以后他真的变化很大,判若两人。当然除了课下补习,课上也时常关照。他被冷的那几天从群体中隔离开来,会感到自己被区别对待了,从而产生一种“孤寂、不平等”的感觉,这种冷把他冻醒了。 这种教育很像炼钢:工件在火中炼到一定程度,为使其更坚实、不开裂,要放到低温中冷却,然后再回火锤炼。这冷教育也是学生耍戏太过火了,就要让他冷一冷,时机成熟再回炉,力争炼块好些的材料。 教师采取“以冷克刚”的惩罚教育一定要洞察时机,冷热交替,以关爱学生为出发点,促使其转变,而非整人、泄愤,若是那样会两败俱伤。 三 “以柔克刚”的惩罚教育 “以柔克刚”就是学生犯了错不知悔改,老师以温柔的态度对其做另类惩罚。这种柔可不是单纯的哄,只让他高兴;柔里要有劲,也就是要绵里藏针,让他心里舒服之余还有羞愧之感,不得不做出改变。 那天晚自习,一位男生偷偷的照镜子,我拿过来,对着他照了照,笑着说:“人就要时而照照镜子,看自己像不像名角,谁都可以当名角,只要别埋没自己,做最好的自己就是名角。”这就是在告诉他:上课照镜子是错误的,要时常用进取这面镜子照耀自己的行为,努力学习,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这种惩罚会如暖流流入学生的心田,也会让他低头自责,比把镜子没收了效果好。 教师语言方面的柔情开导固然重要,而行为方面的诱导更为重要。当学生错得令人无法言表,但觉得还有帮助的必要时,老师若能挤出几滴眼泪,显示出关爱他们到达极致,那学生也许会被打动一时或一生。 教育家魏书生让学生用写“心理说明书”代替写检查;大解剖学家麦克劳德的校长,让麦克劳德画出两付解剖图:一幅是狗的内脏解剖图,一幅是狗的骨骼构造图,来惩罚他(由于强烈的求知欲)解剖校长的一只爱犬的错误。由此看出教育家在惩罚学生时牢牢把握科学性、艺术性的原则。校长知道麦克劳德杀狗是因好奇心,为了保护这种好奇心,又能对他的错误给予批评,校长迎合了他的兴趣爱好,进一步激发他研究解剖学的强烈愿望,让他动脑、动手,用开发其智能为惩罚方式,使其内疚、自责,大有立功赎罪之心。这种呵护学生自尊、顺应学生天性、促进学生发展的绿色惩罚正是惩罚教育的最终目地。校长巧妙的处罚方法,促使了一个天才的诞生。由此可知:教师要善于用智慧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以柔克刚”的惩罚教育是一种和风细雨的柔美教育,让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一种平和的相处中,教学相长,共同成长。 惩罚是一种约束和规范,更是一种唤醒与激励,中学生教育离不开惩罚教育,正如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言:“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他还说:“教师只有在学会用十五种至二十种声调对学生说“到这里来”的时候,只有学会在脸色、姿态和声音的运用上能做出二十种格调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真正有本领的人。”这就需要教师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工作技能等方面都要苦苦修炼,以能承受各种考验。教师施用惩罚教育,既要有极大的技巧和谨慎,又要有明确的目的和标准;既要能唤醒学生,又要能保全自己。教师要牢记:促进学生发展才是惩罚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决不是对学生的制裁甚至打击,让他们在充满爱心的惩罚中懂得什么叫责任,让他们在充满睿智的惩罚中走向成熟。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查阅更多的毕业论文致谢 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查阅更多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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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平淡的一生

(3)对死刑问题的民意测验的研究,不能为死刑的存废提供理性的标准。民意选择的前提是对要票决问题的可靠而真实的知识的掌握是充分的,信息充分而对称,并且公民个人表达自己的选择有充分的自主性。根据经验,目前的实证检测结论波动性(不确定性)很大。这一方面是由于民意选择的前提很难满足,另一方面是媒体和“专家”对公共舆论巨大的塑造力。比如,严重的谋杀和恐怖袭击犯罪发生后,支持死刑的数量就上升;出现了无辜者已被处决后才发现了真凶的司法错误,废除死刑的又成为大多数。(4)支持者通常认为,尤其对于谋杀行为的“报应”和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赎罪”,死刑是必要的。行为人的死对于他的犯罪的“赎罪”是必要的,这样的论断是不理性的。心理学分析表明,作为刑罚目的称谓的“赎罪”概念和报应思想一样,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报复要求,是一种日益严峻的、在下意识中确定的、与人的原始的恐惧相关的返祖现象[18] .更为重要的是,“赎罪”概念不能为有精确的法律审查可能性的量刑提供一个明确的界限和尺度。刑罚要求通过制裁达到社会和罪犯的和解,处决和解的一方是最终排除了和解,违背和谐社会的构想。“报应”思想和“赎罪”概念下的死刑不符合刑罚的本质和意义,它不仅不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和任务,而且本身还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和危险。(5)枉杀无辜的司法错误的不可挽回性,对于死刑的存在是致命性的。这个方面,自由刑和罚金刑明显有别于死刑,如果判决或执行错误,可以通过金钱上的损害赔偿和补偿,至少可以部分平复冤屈。刑罚合法性的首要前提是其对于维护法秩序的必要性,在刑罚体系中已经存在的终身自由刑(尽管终身监禁刑也有它自身的问题)完全可以更好的对死刑进行功能替代,既然存在替代必要和可能,死刑制度在刑事政策上就是因不必要而多余的(从现实上看来,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状况总体上至少不差于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6)只要判决不是由神而是由人作出的,错误就从来不可避免。即使在诉讼上禁止把死刑判决建立在间接证据的基础之上,也仍然不可避免错杀无辜的悲哀。因为由人操纵的严密的逻辑调查和包摄归责使得任何证据方法最终都是间接的证明工具。同时,法治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的前提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它只能在不同诉讼基本原则的相互制约中实现自己的目标。因而禁止不惜一切代价的探求真实原则,对于真实的发现不能不说是一个不能没有的制度障碍。坦白同样只是一个间接证据。如果把坦白或者刑讯下的口供轻率地直接用于死刑的判决上,那么这等判决的执行很可能就是不可挽回的司法谋杀。尽管不时出现这些即使平反昭雪也与事无补(因为事的当事一方已经不存在了)的司法错误,支持死刑的人,仍然奉行非人性的准则:宁可错杀,不可漏网。(7)死刑的存在,在国内司法和国际司法合作上会出现违反正常的司法和诉讼逻辑的现象。比如,有些国家的财产犯罪以数额量定死刑,这样就出现了犯罪行为人和无辜者分担数额而免于死刑的冒名顶替刑罚犯罪(如果有亲属关系可免于刑罚);在国际司法合作中,由于有些国家有死刑,有些国家没有死刑,有死刑并有管辖权的国家与没有死刑但犯罪嫌疑人在其境内的国家,就产生了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引渡的问题。因为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IRG)》第8条,犯罪人不得被引渡给对其有死刑威胁的国家,但要求引渡的国家保证(或承诺)在此等情况下不科处死刑或者至少不执行死刑的除外。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总是想证明自己所犯的罪行性质较轻,辩护人也多作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但在无死刑国家的犯罪嫌疑人的引渡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免于死刑而竭力主张自己犯有可判死刑的重罪,而作为追诉方的有死刑国家为了实现管辖权却提供证明说明其不过犯有应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较轻的罪。这与一般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正好相反[19] .(8)死刑可能成为国家和社会转嫁责任的经济方法。死刑犯的处决完全可能用于通过个体承担全责[20] 的“替罪羊”而舒缓和消解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和制度弊端所造成的压力。这实质上会导致掩盖和回避了问题、推诿和转嫁了责任、削弱并动摇了对其他社会制度进行变革的动力和基础。把死刑奉为解决所有突出问题的万灵药在刑法上的表现是,死刑规定在短时期内任意而急剧的膨胀以及死刑的大量判处和执行。(9)刑事法官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的裁量权力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一方面,通过法官刑罚的裁量给犯罪行为人的浴火重生创造机会是量刑的再社会化原则的要求,死刑裁量权有违对于刑事法官在人道、理性和现实的刑事政策[21] 上的目的定位;另一方面,如果把科处死刑的先决条件限于:排除科处时的任意并不得适用死刑于适用它就过分严厉的情况,都会存在危及法官的裁量权合法性的危险。因为为防止任意而排除自由裁量(比如绝对刑),会出现不像立法者认为的那么严重的情况同样会遭遇死刑;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相对刑),就会存在差别对待的适用危险[22] .基于死刑这种刑种的特殊性, 如果这果真成为死刑科处的先决条件,那其实是在本质上否定了法官的死刑裁量权。(10)人道、人权和人的尊严的价值不容许死刑在世界所有的法律制度中有容身之地。应该高度重视的是,在非法治国的国度里,死刑因其不可挽回的效应而作为权力斗争的有力武器,极有可能用来清除政治上或者宗教信仰上的异己或异端。另外,存在没有生存价值的生命的非人性偏见,与1966年《联合国人权公约》序言表达的“承认人类社会所有成员深植于内的尊严”的观点、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和第2款表达的观点是格格不入的。这主要是因为从近代以来制裁模式和刑制重心的两次重大变化[23] 来看,死刑的问题和人们对人的尊严的深入省思与理解有重要的关联。不是不可放弃的死刑[24]不是刑罚,但是它确实存在于实在法中。当实在法和公理支持的正义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时,“拉德布鲁赫公式 (Radbruch‘sche Formel)”[25] 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实在法作为“不正确的法(unrichtiges Recht)”必须让步。也就是说,《刑法典》必须修改,死刑必须废除。三、怎样执行“死刑之死”?反对国家对个人的死刑威胁[26] ,尤其在那些刑法学的犯罪论上把所有公民假定为“犯罪主体”的国家,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有向标功能的死刑问题将始终伴随着建设自由、民主的社会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从对死刑的质疑、讨论、辩论、批判到废除,是个人在国家那里讨回尊严的过程。在存在死刑一时难以废除的情况下,限制并逐步废除死刑,是比较现实的刑事政策。首先,在实体法上,根据法治国的合比例性原则,要保持刑法的“最后手段性”,也就是说,在其他特别是诸如民事的、行政的手段不足以为相应法益提供相应保护时,才可动用刑法这件“重武器”[27] ;而死刑在《刑法典》的体系上处于刑罚目录的顶端,是刑罚上的“最后手段(ultima ratio)”。这样,死刑就成为“最后手段的最后手段”,它是一件不可轻易和首先使用的“战略核武器”。也就是说,在立法上,让《刑法典》的限制死刑规范对死罪死刑的立法产生切实的规范效力,在《刑法典》中,要把死刑仅仅限制在最严重的犯罪上;在司法上,如果法官在适用的规范时,不能证明所选择的规范是符合限制规范的,就不得适用该所选规范定罪量刑[28] ;避免司法外因素的干预,强调法官独立,尤其是个体独立,由审判庭而不是审判委员会来决定是否判处死刑,并且尽量不判处死刑。积极进行死刑一般预防效应的实证研究,为公共舆论的形成提供充分的经验科学知识;利用媒体,调动民众,积极对枉杀无辜的司法错误,进行深刻反思,使民众充分认识到“司法杀人罪”的危害和危险,以减轻法官对死罪做出非死刑判决时,可能出现的舆论压力。当然也可以通过诉讼技术规则达到限制死刑的目的。首先是进一步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加强死刑案件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辩护水平[29] ;其次要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度:所施加的制裁威胁越是严重,对于法院的判决所要求的事实基础的确实性就越高,对被告人的辩护权的保障也必须更加突出和有效[30] ;在死刑复核程序上,尽快权力集中[31],明确复核标准[32] ,统一规则,严格规定复核期限,巡回地方进行直接的非书面复核;在机构设置上,在最高法设立复核庭,严格控制编制和经费,不可增编和追加经费;通过复核程序控制死刑判处和执行。再次,是要扩大适用死缓的执行制度。最后,是要建立赦免制度[33] ,以行政权来救济司法权,使得司法错误和司法的严厉性多一个改正和宽容的途径,以体现宽和人道的刑事政策。这样,难判,不判,不核准,改判,缓刑,或者个别赦免,过渡到多年不执行死刑,逐渐在司法实务中,即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终达到在宪法上明确规定保障人的尊严,废除并永久不得恢复死刑。并在立法技术上保障该宪法条款很难修改或不得修改。这样,“死刑之死”就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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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女孩儿

《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人公安迪对生的渴望、对希望的执着、对自由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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