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草泱泱
在山西的晋中、晋西北一代有很多土语是很古老而优雅的:“居舍”--就是屋子、“家里”;“箸秸”--一种灌木,秸杆很直,质地坚硬,过去老乡很少用竹筷,就是用“箸秸”杆来作筷子的。箸是筷子,秸是秸杆,箸秸是作筷子的秸杆。现在山西人没有“箸”的说法了,但是“箸秸”的名称一直没有变;3“.参差不齐”--不识字的农民都有这样的口头语,而且读音绝对正确:“cencibuqi”。只有上过学的人才可能读成“canchabuqi”“兀”--一种方形的凳子;“兀的”--语气助词,意思比较宽泛,类似“那么”、“当然”、“可不是嘛”等意思。例:“你会唱京剧?”“兀的哩!”这个词在元曲里经常看到,现在仍然是当地人的口头语。“舁”--抬的意思。这个字似乎很古老了。《说文解字》解释是:“舁,共举也”。“荷”--承担、搬动的意思,也引申为一般的“拿”、“携带”。这是非常普遍的口头语。“荷不动”,就是拿不动的意思。这个用法也很古老,汉朝张衡《东京赋》有“荷天下之重任”句。8.“恶色”--就是垃圾。这也是很古老的用语。色,是种类的意思。恶,是“丑恶”,“卑劣”的意思,和“美”、“好”反意。现在台湾人讲的“国语”中把“垃圾”读作“lèsè”和山西方言接近。9.“恶水”――是指脏水、污水,不是我们一般说的“穷山恶水”的“恶水”。说“恶”而不说“脏”,是不是也很文雅?10.“巡田”――就是秋天看护庄稼。别的地方叫“看秋”,“护秋”,远不如“巡田”富有韵味。每到秋天,村里会指定专人担负巡田的职责,担负这种责任的人被称为“巡田的”。“巡田的”很厉害,一般都会几下拳脚。基本的装饰是,腰里缠一条长长的蓝布作的腰带,腰间别一个小小的“马床”。所谓马床,是一种三条腿的袖珍小凳子。马床有两个用途,一是巡田的累了可以随地坐下休息,更重要的用途是用来打人――打那些偷庄稼、蔬果的大人小孩。一般是打屁股。据说打上很疼,但是又不至于打坏筋骨。1“胡阑”――圆圈、环的意思。引申为“那一片地方”。元曲《高祖还乡》有云:“一面旗白胡阑套住个迎霜兔,一面旗红曲连打着个毕月乌”,这里“胡阑”是环的意思,曲连是圈的意思。现在的山西中部和北部也还是这样的说法。这是一种单字复音的语言现象。胡阑,取“胡”字的声母,和“阑”字的韵母,连在一起快读,就近似于是“环”;曲莲,取“曲”字的声母,和“连”字的韵母,连在一起快读,也就近似于“圈”。在山西中部、西北,以及内蒙古西部的方言里,这样的现象还可以举出许多。比如,“圪劳”是“角”的意思,山西民谚:“得过且过,阳圪劳劳暖和”,“阳圪劳劳暖和”就是靠着墙角晒太阳;不阑,是“拌”的意思。山西有一种面食,是用莜麦面拌成小块状然后蒸熟,称为“不阑子”;再比如,木板受潮变形,普通话谓之“翘”,山西方言说“圪料”等等。据有的语言学者说,这种单字复音,是更加古老的一种语言现象。据说,有很多单音的词汇,本来就是复音,比如上面说的“环”、“圈”等,但是在文字产生以后,古人为了减少刻、写文字的工作量,就尽可能地用单音的字来表达,这就是“胡阑”变成“环”、“曲莲”变成“圈”、不阑变成“拌”的原因。1网友心行先生问:“这个‘兀’。真的不是那个‘杌’吗?你描述的就是我印象中的‘杌子’”。兀子,就是“杌子”,兀是本字,木字边是后来加的。汉字的发展,是由简到繁的历程。现在有的人以为汉字越是繁体越古典优雅,其实不是。山西方言说“兀”,不会这样“突兀”,口语里是说“兀兀”或“杌子”。假如再进一步地分析,“兀兀”和“杌子”也是有区别的。兀兀是指小的那种,可以随意搬动;兀子,是指大的一种,不可以随意搬动的。顺便说一下,山西方言里的字词的组合结构是很有意味的,不但有感情色彩,也有概念的区别。比如说“牛”,一般不会说这一个字,而是说“牛儿”,这是指大的牛。说小牛,不说小牛,说“牛牛”,就有了可爱的情感色彩。但是“牛牛”还有另外的意思,是指那些可爱的小虫子。再比如“狗”,也是这样,称大狗为“狗儿”,称小狗为“狗狗”。狗狗也有另外的意思,是父母对年幼的孩子的最亲切的称呼。再比如,吃饭用的勺,山西人说“勺子”,是指用来从锅里往碗里舀饭的大勺,至于放在碗里碟里的小勺,山西人称之为“勺勺”。山西有很多人的小名叫“狗狗”,假如是排行老二,往往叫“二狗”,老三就叫“三狗”。都是昵称,爱称。我们老家村里叫二狗三狗的很多,为了区别,就在前面冠以姓氏曰“张三狗”“李二狗”。当然,他们都有正式的官名,但是除了村上开会,一般不用。假如这“二狗”“三狗”的有什么特点,就在前面加以标记,比如叫“疤三狗”--是说脸上有麻子的。说到名字,也透露着山西地方的文化底蕴。前面说的“二狗”“三狗”之类,仅仅是一种类型。还有不少是以出生年的天干地支来称呼。比如,有叫“甲午儿”的,是在甲午年出生,加“儿”字尾音,也是表示亲切。类似的有:“甲戌”、“辛未”等。1“恓惶”――山西人不说“可怜”,说“恓惶”。查《辞源》,读音相同或相近的词语有三个――“恓惶”、“栖遑”和“凄惶”。据辞源的解释,“恓惶”为烦恼不安貌,例如:唐人韦应物诗句:“恓惶戎旅下,蹉跎淮海滨”;“栖遑”是奔忙不定的意思,如,晋人陆机:“德表生民,不能救栖遑之辱”;“凄惶”为悲伤惧怕,举例:金董解元《西厢》:“两口儿合是成间别,天教受此凄惶苦”。结合例句理解,这三个词语的不同的解释,只是角度不同而已――奔忙不定是指行为,烦恼不安和悲伤惧怕是由这种行为导致的心理状态,而这三种含义假如用一个意思来概括,那就是值得同情,可怜。所以我猜测也许这三个词其实是一个的词语的不同写法,或者是由一个词语演变而来。而山西口语中的“恓惶”所表达的含义和情感,就包含了上述三个词语的意思。比如:“看那孩子哭得真恓惶哩”――意思就是说那个孩子哭得很“悲伤”;“那年月,日子过的真恓惶”――是说为生活奔波不定,受苦受难的意思。不过,山西话里的“恓惶”可能比字典上的解释有了更加丰富的感情色彩。比如,母亲说儿子“俺孩恓惶的可是个好孩!”――是说自己的孩子孝顺、听话、辛劳,言语中饱含了母亲的对儿子的疼爱之情。对别人谈论自己的朋友或相识“某某恓惶的可是个好人”――就不仅是同情,更多的是赞赏了。要饭的假如在山西乞讨,不说“可怜可怜吧”,说“咳,大爷大娘,恓惶的给上些吧”,这里的恓惶就是“可怜”的意思了,不过语法结构和现代普通话还是不尽相同。1“咥”――一个土的不能再土的方言,写下来却是一个古的不能再古的字眼。猛吃猛喝,在北京的俗语中,大概是“甩开腮帮子狠吃”之类,在山西太原、榆次、祁县、太谷一带,说法就简单多了:“咥吧!”“咥”,读“die”,阳平,吃的意思,但是不是一般的吃,是指老虎、狼等猛兽的咬嚼,如《易经˙履卦》:“履虎尾,不咥人,亨。”又如明朝马中锡《中山狼传》:“是狼为虞人所窘,求救于我,我实生之,今反欲咥我。”不咥人,就是不吃人,“咥我”就是吃我。“咥”,就是狼吞虎咽似地大快朵颐。说打某人的秋风,吃他一顿,也说:“咥他一顿”。1“窈窕”――说来你也许不信,这个几千年前的“艳词”至今仍然活活泼泼地保持着青春的魅力,她不仅存在于那些引经据典的文字里,而且就活在老百姓的口语中。晋中一带的人评价一个妖艳的年轻女子的时候,会这样说:“那妮子,可‘yāodiào’哩。”这“yāodiào”该怎样写?是“妖调”吗?读音差不多,可是意思似乎不是很准,而且也不是一个规范的词汇啊。这需要以晋中方言的发音为依据来分析。在这一带,许多声母为“T”的字,读如“D”,比如“柳条”不是“liǔtiáo”是“liǔdiáo”,说“桃子”不说“taozi”,说“dao’er”。那么,窈窕,用晋中方言说,就是“妖调”,倒过来,现在人们形容女人说“妖调”,很有可能就是诗经里的“窈窕”。当然,我这里有推测的成分,但是又有那种考古能避免推测呢?1“倒插插”――这是什么意思?假如我不说,让你猜,不是山西人的恐怕很难猜到:是指衣服上的口袋!“倒插插”,也简称“倒倒”,这是晋中一带的方言。为什么把口袋说成倒插插?这也是有些来历的。大家都看过古装戏。所谓古装,实际上大体是明朝的服装样式,它有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袖子普遍很宽。到了清朝,推行马蹄袖,袖口变窄了,就没有这么宽了。明朝以前的衣袖和现在相比,不仅宽敞,而且多一个功能,就是可以装一些小的物件,如手帕之类。戏曲里也会看到这类细节。袖子里怎么能装住东西呢?原来,袖口里面缝有口袋。这口袋的口子和袖口的方向是倒着的,装东西要倒着插进去,所以就叫“倒插”。晋中人讲话,凡是指称小一些事物的名词喜欢用叠音来表示,这种缝在袖口的口袋当然不会有多大,所以就说叫“倒插插”。到了清朝,改穿满式的马蹄袖,袖口变窄了,不便装东西了,口袋就不再缝在袖口,改在衣襟底下了,方向也不是倒着的,但是“倒插插”这个名字还是保留了下来了。可是为什么别的地方不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本来意义上的“倒插插”是明朝以前的服饰,满清人从关外来,不是这种装扮,人家也没有这种说法。统治者的语言总是时代语言的主导,京城地方的说法当然也就随着变了。京话历来是官话的基础,“倒插插”被满清人挤出京话,不入流了,渐渐地就边缘化了。至于山西,不知道是因为闭塞,还是山西人执拗,不会在“倒插插”问题上与时俱进,抱着这个这个很古老而悠久的名称不放,但是究竟时代在变化,语言在变化,于是“倒插插”就退化为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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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与中国现代文学初论【内容提要】 普通话写作建构了现代文学的特定语言模式和思维方式,方言作为规范之外的文学话语形式,具备特殊的审美品质,是对汉语写作特定性和普遍性的消解。它从非意识形态的、经验的、生命的角度与世界对话,更强调存在的本真性和个体性。然而随着民族共同语的普及和“全球化”趋势的深入,方言可能终将会蜕变为民族“共语”而不是“独语”。 “五四”白话文运动及20世纪50年代普通话的确立,使汉语的现代化写作被纳入特定的轨道,同时也反射出言说方式与汉语写作可能性的彼此限定又互相丰富的联系。方言作为此种规范之外的话语形式和文学语言资源,是对汉语写作特定性和普遍性的消解。它以语言的自由态势对逻辑语法权势及各种语言定规以冲击,为我们带来耳目一新的审美感觉;同时它作为人类最鲜活最本己的声音,是对遮蔽存在本真的所谓“文明之音”的解蔽。以方言为语言形式,无疑是文学倾听大地、回到本原的一条便捷之径。 一 海德格尔把“因地而异的说话方式称为方言”①。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形式具备特殊的审美品质,已有众多学者作家对此有明确认识,如胡适就认为它是最自然的语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②;刘半农认为它有“地域的神味”③,张爱玲认为它有“语气的神韵”④。但这些都仅是从方言的外部特质来说的,就其本质而言,方言不加修饰,最接近人类存在之本真。经由政治、伦理、逻辑、技术严密修整过的书面语,即所谓的“文明”“文化”之音,容易造成对生存本真的遮蔽,而方言作为自然之声音,是解构“文明之音”的赤裸之声,它与地域、时间、人贯通于一。 方言是人类直接面对大地、山川的语言。在德语中,表示方言的词是mundarden,字面意思是“口型”,而口以及我们整个的有机体,都联系着大地,方言是来自大地的自然原始之声。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方言中各各不同地说话的是地方,也就是大地。而口不光是在某个被表象为有机体的身体上的一个器官,倒是身体和口都归属于大地的涌动与生长——我们终有一死的人就成长于这大地的涌动和生长中,我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我们的根基的稳靠性。”⑤大地、地母是西方哲学中常见的意象,大地的语言就是生存的语言,是自然涌现的语言,是呈现存在本身的语言,是对技术架构的批判语言,是对于一切非存在的消解,对一切非本真的解蔽。方言是地域、大地上开出的口之花朵,方言的大地之音让世界显现,并随之生长而互相协调。方言还是终有一死者的人的生命与大地的自然联系,地域以方言直达人的血脉灵魂之中,渗透到人类存在的方方面面。以方言为文学语言形式,地域在文学作品中就不再是普通话文学中的背景要素,而是决定性的因子。它以一种强大的地域文化力量影响着文学的主题和灵魂,决定着文学的讲述方式、叙述腔调,它全面渗透到人物的行为、生存方式和精神状态中,它召唤出形象、思想、氛围与色调,是使一切生长并丰富起来的催化剂。反过来,地域如果不以方言的形式呈现,它的形色声音就要逊色许多。因而可以说,地域及方言共同携带着一个文学主题,如川籍作家沙汀用四川方言展现四川西北情状而一举成名。老舍也主要以北京方言描述老北平风貌,而当他写一个年轻女人的内心独白如《月牙儿》时,他就不好再使用北京方言而运用普通话。 一方面,地域通过方言说话,地域在语言里传达自身,呈现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方言诉说着土地、地方,而且每一次都以不同的方式诉说着。地域在这里不完全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人类文化空间意义的组合,它带有鲜明的历史时间意义。这里的时间具备双重指向性。首先是一种即时性时间,是人物、社会、民族在其中浸沉、在其中变易的时间。方言是如此紧密地与人群之口相联,而人群之口归属于大地的流动和生长,因而方言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它具有即时性、当下性的特点。研究者往往可以借助小说中的方言,来考证作者的地域和年代,如《金瓶梅》。又如在沙汀小说中,大量特殊的方言词汇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特定社会的产物。其次,方言又与特定地区、特定民族的根生即原生性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方言联系着人古老的传统性以及当下时代的遥远历史,在方言的深处沉淀着时间,居留不前的时间。正如海德格尔所宣称,真实的时间乃是曾在者之到达,曾在者并不是过去之物,而是本质现身者的聚集。人类对世界的原初体验、认识通达无数时光经由方言而至,更能深刻揭示人的本质性的存在。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就记录了方言的这种特征,如马桥方言中的“醒”指的是“蠢”,而“醒”字源于屈原的“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而举世独醒的屈原作为楚的忠臣,却在曾被楚国无情杀戮的汩罗江地区投水自杀,他是“醒者”还是“觉者”?当地人的智慧创造了这个独特的“醒”的含义,并延用至今。可见由于方言语词在不同时间中的重叠和延用,地域封闭性的沉静不变,人类便仿似在时间和历史中占有了一种无限度延续的影子,而这正是沉潜着的人性,由地域文化和历史所书写出的所谓民族根性就沉淀在语言和时间之中。语言、地域、时间都离不开人,语言的创造与人的生存体验应该是一回事,方言本质论最终归结于人的生存本体论。标志着意识形态统一的普通话使人生活在按标准秩序严格编码的符号世界中,具有某种抽象性和一般性。方言以其对语言规范的破坏彰显人的本真自由,恢复人的生存常态;方言作为日常语言形式,呈现出语言的多种可能性和极其多样性,它与人类日常感性的或经验的生活形态紧密相连,因而能表达人的具体性、自然性及个体性。最经常被引用的维特根斯坦的话是:想象一种语言就等于想象一种生活方式,任何特定的人生总会有特定的语言表现,方言正是以特定的语言形式呈现出具体的人的存在,而认识人类正是从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人群开始的。在方言文学中,人物不仅没有失掉普遍意义,而且能长久地刻在读者的心扉。譬如提起《海上花列传》,我们就会想起那些持着吴侬软语、能言善辩的上海倌人如沈小红、黄翠凤、周双珠、周双玉;提起老舍会令我们想到京腔京韵的落魄旗人和下层百姓,如《正红旗下》的大姐婆婆、二哥福海;而提到沙汀则令人想起那些操着川腔辣语,开着粗鲁的玩笑,隐身于社会阴暗角落的小人物如丁跛公、龚老法团等。 二 我国在周代就出现了方言的概念,即“殊方异语”。西周的金文铜器铭辞是我国最早的正式的文学语言,周时“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周以王畿一带方言为标准,确定“雅言”,其铭辞作为官方史录用的是“雅言”。春秋战国时期,文学典籍中开始有方言词汇的出现,但并不多,主要还是以北方周秦洛通语为主,如《诗经》和《楚辞》。秦代形成文言文,以秦小篆和秦语词汇来取代六国的东土文字和各地方言,做到了书面语的统一,文学语言就开始与口语分开。今《史记》载李斯的《谏逐客书》和《上二世书》,以及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都是当时文言文的范例,当时的方言作品却很少记载和留存。汉代刘向《说苑?善说》中记载的《越人歌》,是用当时越地方言所唱的民歌,可能是最早的方言作品,但已有论者指出《越人歌》也可能是非汉民族语言,并不是方言。随着唐宋变文、说唱、平话小说等民间通俗文学的发展,方言于明清之际开始大量进入文学创作中,如《醒世姻缘传》用了鲁东方言,《水浒传》、《金瓶梅》人物对话杂用山东方言,《西游记》和《儒林外史》分别有淮安方言和安徽全椒方言,《红楼梦》则主要是下江官话(南京方言)和北京话的综合,《何典》、《海上花列传》和《九尾龟》大量运用吴语方言和民间谣谚。清末还产生了方言《圣经》以及方言白话报。 明清白话小说多用方言土语这个传统在“五四”白话文运动中随着传统文学形式的取消而中断了,经过欧化改革的白话和以北方方言为主的语言共同体的确立,使文学语言形式有了一种共同的标准。这种标准一方面给文学带来新气象,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压抑了文学语言的创造与生长。虽然新文学伊始,胡适、陈独秀等人提倡的“言文一致”的文学语言观也从理论上着重于民间口语的发掘,胡适因注意到黄遵宪对民间文学的关注而竭力想提倡方言文学,要求作家在使用白话时不避俗字俗语,充分采纳各地的土话以及大胆的方言化,周作人1923年提出“乡土艺术”也倡导把土气息泥滋味表现在文字上,但新文学的理论倡导与实际创作还是有很大距离的,新文学第一个十年(1917—1927年),以方言为语言形式的文学作品并不多见,方言俗语只是点缀式的出现在部分乡土小说的对话语言中。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方言从古代文学中的自然使用到新文学有意识地提倡,它作为一种文学语言的特殊审美性和合理性已得到充分的理论铺垫,方言写作成为正式的书写方式得到认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它不仅仅作为一种语言形态与写作策略,更是作为思维方式与文学精神被强调的。这种理论倡导直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才得到呼应,并在中国文坛烙下了一种影响深远的创作思维方式和语言模式。它是以老北京方言、四川方言文学为代表的,其成就卓著的作家有老舍、沙汀、李人等。这些作家对方言的运用不再是原声原字不加修改的记录如《海上花列传》中的吴地方言,令外地读者一筹莫展,也不是新文学伊始为增添小说乡土气息或增强人物乡土性的语言点缀;而是以方言来思维并贯穿整个文学叙事结构,方言经过书面语的加工却又不失原味,保留了方言原有的语法规则和思维逻辑,收拢地域的声色气味化为某种独特的“腔调”,成为不单单是字词语法排列的特定方言模式。这一文学样式成果显著,有《我这一辈子》、《正红旗下》、《淘金记》、《死水微澜》等众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在这种成绩的鼓舞下,各地方言创作不断得到提倡。如1947年华南地区兴起方言文学运动,1948年成立了中华全国文艺协会香港分会方言文学研究会,次年模仿“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样式发起关于方言文学的讨论与推广的运动,并发表了一些粤语小说及诗歌、杂文。此时方言的意识形态功能被茅盾、郭沫若等人空前强调,方言上升为文学大众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⑥。 建国后文坛以方言入文者不乏其人,较著名的有京味文学的后继者邓友梅、刘绍棠、王朔,及带有山西方言的赵树理。方言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一般的文学作品中都能寻出几个方言词汇来。但语言不仅仅是语言,它还是一种思维方式。以方言来思维,以方言来作为文学作品特定“腔调”的作家作品却愈来愈不多见。80年代中后期的作家大都将方言作为一种寻根的语言和文化的语言,他们对大众语包括方言土语的运用有这样的自觉,即“试图从大众的语言中寻找到中国文化的原始面貌和发展过程,怀有人类史社会学意义上的用心,并力图将此反映出来”⑦。但他们似乎更愿意在作品文化品格的内涵上下功夫,却很少能从语言本身着手,将一种语言深入骨髓并自由地表达出来。一直致力于发掘民族性和民间精神的莫言、贾平凹等声称能将所谓的民间“声音”与现代形式相结合,如莫言自称《檀香刑》采用秦地“猫腔”的形式,颠覆了“五四”对民间话本小说、戏曲语言的拒绝,但实际上《檀香刑》在语言内容上都不能表达“猫腔”的内涵。在这一点上我们赞同郜元宝先生的意见,他认为《檀香刑》刻意依赖一种非欧化非启蒙的语言,以牺牲文字来简单化的模仿所谓的“民间声音”,因而它所标榜的“民间气息”和“纯粹中国风格”是有某种误区的⑧。贾平凹的《秦腔》也同样如此。相比较而言,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出色地转化了传统方言小说的形式,方言成为韩少功进入个体内心世界和讲解社会变迁图景的维度,通过对湖南马桥方言的阐释,透射出语言、历史、人的一体化。诗人于坚也曾撰文提倡口语或方言写作,他认为当代诗歌分为两个向度即普通话写作和受方言影响的口语写作,只有后者才能够真正实现陈独秀的“三推倒三建设”的主张和胡适的文学“八议”,以方言为血脉的口语复苏了以普通话为中心的现代汉语与传统相连接的灵活性、人间性及个体性,恢复了汉语与日常事物的本真联系,使文学作为特殊的语言艺术具有自在的本体地位。但这种真知灼见在时下文坛由于种种因素难以得到呼应⑨。三 《圣经?创世纪》讲述道:挪亚的后代形成了人类的三大支系,他们决定在巴比伦建一座通天塔,因为语言、口音相通所以进展很快。但上帝认为语言一致使人类有了接近自己的狂妄,于是变乱了人们的语言。人类因而分裂成不同的部族,通天塔因为纷争而停止。巴比伦在希伯来语中即“变乱”的意思。这个故事似乎昭示了某种潜在的寓意,即作为一种言语动物,人本身的宿命是具有各各不同的个体性和特殊性的,人类的语言也只能是种族性和区域性的,似乎这样才是人和语言的本质,而不是相反。 方言正是以其永不消竭的内在生命力捍卫着文学语言的某种独特性和个体性。如果说普通话创作能体现文学的公共性、广泛性及流通性,那么方言创作则倾向于文学创作的独特个性(包括区域个性、文化个性、主题个性、形象个性、思维及行为个性等)。方言的“私密性”令特定地域的人对之感到亲切与甜蜜,将之应用得丰韵传神,对此外的人群而言,又会带来陌生的惊喜和意外的生动。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方言作为语言形式与文学的现代性意义背道而驰。现代文学是要体现人性的永恒,表达人生的抽象意义,而方言所要提倡与强调的正是人生的特定性、民族性。这似乎表明方言也具有某种局限性,例如它在增加文本意蕴及鲜活性的同时,限制了文本的现代性内涵。其实二者并不矛盾,殊途同归,因为文学的最终本质就是以其个体性和不可复制性来实现恒久性目的。因而方言作为一种鲜活的文学语言形式,是文学个体化、民族化和本土化的体现。 在地域性和民族性文化逐渐走向大一统的整合性文化的趋势中,这种极端个性化、民族化的方言创作如果不刻意为之,就有渐趋消亡的威胁。方言在一定历史时间内是不会消亡的,方言作为一种对话语也会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文学作品为增强其生动及生活性会常常采用方言),但整体性的方言叙述在现在看来,是有生产的危机。民族共同语的普及和“全球化”趋势的深入,使文化和文学逐渐走向一种一体化的大同世界。从“五四”至今的中国现代语文运动,目的就是要创造和规范一种“普遍的民族共同语”,文言和方言土语都是要被超越的对象,所谓的“言文一致”的语言乌托邦最终只是以建立欧化普通语的主体地位了事。同时方言作为一种文学语言形式的纯粹意义在文学理论界从未被真正理解过,它受到意识形态的理论包装,承载了较多的政治、文化内涵。而建国以来,普通话的强制推广,无形中又挤压了方言的话语空间。胡适曾指出:“除了京语文学之外,吴语文学要算最有势力最有希望的方言文学了。”⑩但事实恰恰相反,目前吴语文学遭到了最为严重的打击。上海除了允许沪剧、越剧等戏曲存在外,报刊不准刊登上海方言文章,上海方言的广播、电影电视、话剧、歌曲磁带一度也不获允许,因此上海方言还停留在不见书面语的状态。遭受这种待遇的方言还有很多。这种人为的强制措施必然使方言文学和地方文化同时萎缩。另一方面,“全球化”浪潮的席卷而来也使方言以及整个民族文学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地界的消失及民族国家单一性和完整性的丧失、新的电子通讯的发展以及超空间的团体如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一个消除差异性、个体性和民族性的“地球村”在逐渐形成,这对于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化、扎根于一片特殊的文化土壤的方言创作有着极大的威胁。但一个引人惊奇的现象是:在方言文学衰落的同时,方言艺术如方言影视、小品、戏曲说唱之类却频频出现,例如赵本山的方言小品和影视的流行几乎使得东北话成为一种时髦。这一方面证实了方言能表达地域和人物的神韵,另一方面在文化商业大潮中对方言的浅尝辄止的运用某种程度上也使方言艺术成为一种噱头,使之因为陌生化、乡土化而成为都市文化的参照物,并由于这两种文化间潜在的互相嘲讽而增添了某种喜剧化效果,方言因为“奇货可居”而成为卖点。 除开外界的冲击和影响,方言文学自身也面临着操作的困难和创作者自身条件的不足。如何以一种“乡气”、“土气”的方言形式来达到文学性的审美效果,如何将随意性较强的方言转化成一种有序的文学形式,如何将不具备广泛流传性的地方语言转化为大众都能读懂的文学语言,需要的是一种熟练驾驭语言的能力。在方言的个性与文学的流通性和审美普泛性之间,会产生一个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悖论,如何解决这个悖论,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皖籍作家吴组缃就在《文字永远追不上语言》一文中列举了方言作为文学语言的诸多困难。同时,经过严格的普通话教育和熏染的个人,已经离方言的故乡很遥远了。方言的气息、韵味对所有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带着泥浆的梦。因而在这个时代要求作家深味某一种方言的内蕴并出色地表达出来,是一件过于奢侈的事情。一般来说,文学语言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无论语言风格还是遣词造句,文学语言都可以被成批地“仿制”与借鉴,但方言却较难复制。如韩邦庆的《海上花列传》使外省人几难卒读,张爱玲将书中苏白全部译成普通话,却使小说韵味尽失,台湾导演侯孝贤根据译本把这部小说搬上了银幕,但他还是不得不让所有演员都说苏白,以呈现原著的原味。 可以说,与普通话相比,方言更强调存在的本真性和个体性。然而在飞速前行的时代列车面前,方言最终将蜕变为一个时代的“共语”,而不是“独语”,时下的方言创作与理论研究也正是在这种趋势的压迫下处于一种极度匮乏的状态。卡夫卡曾无比忧心地说过:“建造巴比伦之塔,但不爬上去, 那么也许会得到允许的。”11具有无穷欲望的人类能否做得到这一点,却是个大大的疑问,因而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形式在将来能否存在,也就成了一个真问题。 注释: ①⑤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第199、200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版。 ②⑩胡适:《〈海上花列传〉序》,《国语海上花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③刘半农:《读〈海上花列传〉》,《半农杂文》,第157页,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年版。 ④张爱玲:《〈国语海上花列传〉译者识》,《国语海上花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⑥见茅盾:《杂谈方言文学》,郭沫若:《当前的文艺诸问题》,转引自静闻《方言文学运动的新阶段》,《方言文学》,新民主出版社(香港)1949年版。 ⑦王安忆:《我读我看?大陆台湾小说语言比较》,第14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⑧郜元宝、葛红兵:《语言、声音、方块字与小说——从莫言、贾平凹、阎连科、李锐等说开去》,《大家》2002年第4期。 ⑨于坚:《诗歌之舌的硬与软——诗歌研究草案:关于当代诗歌的两类语言向度》,《于坚集卷5?拒绝隐喻》,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1卡夫卡:《箴言——对罪愆、苦难、希望和真正的道路的观察》,《卡夫卡文集3》,安徽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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