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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choi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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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深入应用,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控制手段也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以下是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要: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属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及管理领域,因而存在一定差异。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固定资产;财务会计;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上,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无异,区别仅仅在于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差异,如会计制度与增值税法中对于固定资产内涵的规定不同。而会计制度与税法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其具有各自不同的最终目的以及遵守原则,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其会计处理的不同。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详细地了解及掌握,现进行如下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原因分析

1.重视实质的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法定性

随着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其中一项新的会计核算总则为实质重于形式,此项规则表明当交易的实质与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差别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质情况进行核算与反映,而不是依靠法律形式。但是在税法中,对于此类状况的会计核算则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则,因此在企业纳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核算中,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如,在企业会计处理中,除了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对于各项计提减值资产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但是在对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进行处理时,必须在经过企业的申报以及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将其作为税前列支。我国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两者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分离的方式,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则存在差异的情况时,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主要以会计制度作为参考,在纳税处理时再根据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谨慎性的会计制度及税法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力以及谨慎性,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既不能不高估资产收益,也不能过于低估负债或费用情况。会计处理中的谨慎性原则主要指的是,当会计人员对各种不属于资产所作的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按照会计制度中计提的资产来对准备金进行控制,从而便会减少企业收益,但是若按照谨慎性原则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金,在税法制度中不得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主要原因在于税法中所遵循的原则是据实扣除,简单地说就是所产生任何损失与费用只能是真实发生的,若对于损失与费用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申报扣除则可能被认为是偷税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处理中所进行的各种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定,由于此判断不属于真实发生的事件因而在税法中不得扣除。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简单的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中可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与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地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但在税法中,除了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的最低年限进行了如下规定:其中对于房屋等建筑物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折旧计提最低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10年,而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计提最低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家具、工具等,计提最低年限为5年。这些规定则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于折旧计提年限不同。除此之外,我国行业财务制度为了能够对利润进行调整,会限制企业利用折旧年限的长短,且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强制性对折旧年限进行统一规范。从而便导致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时不得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与客观需求作出利于企业的会计处理。近年来,企业为了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改变人类生态环境以及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大部分企业加快对相关设备的更新速度,尤其是淘汰落后过时设备速度加快,因而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提前于行业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以此来激活企业的主动性与责任心,使其尽快地摆脱行业对于折旧年限的限制。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中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与发展条件,同时在环境、技术以及地域的条件下,对企业折旧年限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定,旨在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企业成本及折旧。

三、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对净残值进行预计主要指的是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主要指的是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与基础值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之间的比例。该企业的实际残值率在1-2%之间,远远低于预计残值率。同时对于不同固定资产的类别其残值率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例如电子设备与电缆。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对于环境要求的增加,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处理时会显著地增大其处置成本。其中低于带放射源的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出现绝对值成负数。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理时应该根据实际处置不同类别进行会计估计,在处置的过程中即便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也会存在很大差别,因而就需要谨慎地把握资产所占比例、收入差别以及影响程度。除此之外,当固定资产全寿命使用周期结束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使得在会计处理中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调节,使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够满足我国税收法规与国际化接轨,也能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财务会计处理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利于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真正地做到内外统一。

参考文献:

[1]刘冬梅.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17):32-33.

摘要: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笔者试着从两种制度双轨并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

历年来,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核算通常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各单位均单独设置基本建设财务账套,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明细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2014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但依然保留基本建设账套的独立核算,以双轨制维持现有的两种会计制度的模式。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且日益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

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双轨制下的问题

(一)关于银行账户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开设的单一零余额账户中,因此,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基建项目必须要与单位大帐套合并使用,进行统一的收入与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核算。目前,事业单位一般建设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按规定程序批准使用。国库零余额额度下达后根据项目进行分解,归集到各自项目的预算额度中,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账分开独立核算。由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账套没有独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基本户的银行账户也因根据规定进行银行账户被清理销户。单位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源于事业单位自筹,但是,基本建设账套的银行基本户已经不存在,其自筹资金只在单位大账套进行会计科目的形式核算,资金并没有真正拨付,但是在基建账中,这部分资金又作为事业单位的自筹拨款计入资金来源中,导致一定程度的“账账不符”。此外,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实行后,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结算,需要单位大账户进行挂账、还款冲销的结算,同时,也须在基本建设账套同步反映,造成财务工作的重复劳动。

(二)关于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账套与所财务账套各自独立,在基本建设账套内根据实际承担的建设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按规定将决算情况合并纳入单位账簿和相关财务报表。基本建设设置独立账套,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特点及财务管理要求,自定义部分末级明细科目细化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基本建设账套核算的同时,需将财务事项在单位的大账套里同步反映。事实上,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账套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这一会计等式核算的会计内容与行政事业单位账套内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科目并不匹配,需要手工调整合并后才能填报。另外,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经常有自筹资金,其资金的核算一般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这一科目进行列支,然后再转入基建账,但是这样的核算方法势必造成资金的重复性列支,具体的会计操作中,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也经常会使财务人员产生困惑,容易导致账务混淆。

(三)关于会计报表

由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会计报表的格式也不一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表、基建借款情况表、投资包干情况表。2014年起,财政部将基本建设会计报表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保留了资金平衡表,另外设置了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项目统计分析表。单位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也必须将基本建设账套合并纳入一并反映。由于会计等式、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对应性不够强,即便合并账也会给会计报表的填报造成很大困惑,无法真正将基建项目的会计信息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实时反映,不利于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学的、合理的分析。

(四)关于财务内控

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单位的主要经济行为和关键岗位人员,确保项目执行和管理行为在良性轨道上良好的运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第81号令)及单位内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各单位基本都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单位内部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由于基本建设账套与单位本级财务账套的相对分离,其财务内控相应实施不同的内控制度和规程。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内控可能会出现思路不清晰、目标不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关键控制点的具体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决策等环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内控的设计,在层次上一样涵盖单位领导班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甚至单位全体职工。在流程上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而选准关键控制点是规范内控制度的核心,只有抓住关键控制点,才能有效避免内控真空。

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的必要性

(一)取消基本建设独立账套,合并至单位法人账套

目前,基建会计核算采用独立账套核算,会计科目也是单独设计,会计恒等式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相对于其他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区别,对会计人员工作“兼容性”有更高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账,避免基建账“游离大账”。但频繁的并账工作,造成了重复的工作,多次并账也容易造成核算上的差错。此外,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支付额度统一按项目预算下达,但按照现行银行账户管理要求,涉及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其自筹资金是在单位基本结算账户,无法拨付转到基本建设银行账户(原基建银行账户已撤销),容易造成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核算交叉混淆,不易统一管理。因此,建议撤销基建项目独立账套核算制度,统一合并至单位账套内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既满足了基建项目独立核算的要求,又实现了法人账套对单位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整体反映,还减少了合并基建账带来的财务重复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与质量。

(二)对相关会计报表进行优化合并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年末需要填报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报表为《部门决算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两套报表相互交叉,数据重复统计部分较多,差异在于统计口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由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修订调整而来,总共4张表,分别为资金平衡表(01表)、投资项目表(02表)、资产基本情况表(03表)、项目统计分析表(04表),其中资金平衡表与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但投资项目表与资产基本情况表为近年来调整报表统计口径后新增填报的。笔者认为,该套报表与《部门决算表》统计内容基本重叠,尤其投资项目表,将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所财务账形成的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无实质意义。另外,资产基本情况表与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统计内容基本一致,但统计口径不同,只需细化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即可。因此,建议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合并到部门决算表中,并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除资产情况表外的单表各自单独反映。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令,

[2]《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部,

[3]做好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李国荣、陈加丽、曹国强,中国农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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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诺地暖

会计失真原因的另类分析及治理对策摘要:对于会计失真的分析普遍地是将其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为了对症下药,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会计不实与会计造假两个方面分析原因,才能使对失真的法律责任的衡量与诚信标准的度量挂起钩来,并从这两个不同性质的会计信息失真类型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不实;会计造假;原因;对策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社会交易费用越来越高,且误导政府监管工作,使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单位机构的财务风险,致使整个社会经济陷入危机之中。因此,有必要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做进一步分析,寻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会计信息真实性相反,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社会及公众的相关决策带来误导的一种会计工作现象。为了提出有效的防范对策,需要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恰当的分类。有关这一方面的分析,普遍地是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可能是主观理解的局限性,也可能是客观设计的局限性)引起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情形。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操作原因。这种分类是从纯技术角度出发的,它不能明确地把会计信息失真与责任度紧密地联系起来。因此,本文从会计有意造假和会计无意不实两个角度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独到的分类。会计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先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的无意不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至于如何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不实,主要有以下四个标准: (1)当事人有无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 (2)失真在会计核算中暴露的程度; (3)责任人是否得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4)会计纠正是否顺利。只有准确运用这四个标准,划清会计失真的类型,才有助于具体分析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深层原因。(一)会计不实的原因分析1.会计工作自身因素的限制。这些因素大致包括: (1)会计程序与方法的可选择性。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其中某些适用的程序和方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如经营政策、财务政策、经济效益的调整等)加以合法的变更。正是由于会计程序和方法有了可选择的空间,自然就会产生会计结果的不确定性。(2)会计判断的复杂性。有很多会计业务处理都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经验、知识水平和实际驾驭能力,所以不同阅历、不同知识背景的会计人员所做出的判断往往是不同的。(3)价值与价格的背离。会计信息是一种以货币形式对价值运动进行反映的财务信息,由于价格与价值之间的背离致使会计信息经常存在偏离实际的情况;加之企业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往往不同步,使会计计量不可能达到与价值在量上完全一致的精确程度。(4)在会计技术中,判断和估计的应用贯穿始终。会计信息的加工交换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的,由于假设的不确定性使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2.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较低。现实中,会计人员受过大专以上会计教育的只占少数,未受过真正的会计专业训练和考核的占多数,因此,不少人员对会计法规、会计核算的原则、方法认识不够,理解不透,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错误。另外,一些单位在会计聘用制度上不是任人唯贤、量才适用,而是相互拉拢、任人唯亲,致使会计从业人员业务不成熟或技术低下,不能正确地应用核算程序和方法。3.会计的法制环境不完善。会计环境是会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尤其是会计改革以来,新的经济情况不断出现,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建立健全,同时,现有的制度、法规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状况的不断变化,不免带有主观性和“时滞性”,且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现实情况,由此生成的会计信息与客观实际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出入。4.会计准则具体应用的可选择余地过大。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基本规范要求,但是,受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准则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比如,重要性原则的应用,由于舍弃了那些相对不重要的信息,就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二)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1.社会价值观念的滑坡。社会普遍认为会计人员造假是会计人员见利忘义、道德败坏造成的,这罪名对于会计人员未免有点太过分。梅奥的“人际关系”学说认为人是“社会人”,影响人的生产积极性的因素,除物质条件之外,还有社会、心理因素。联想当前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在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和思想文化的同时人们也学到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其思想随之发生了变化。会计信息提供者和监督者必然也会受社会的影响。作为会计工作者,其会计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领导压力外,还有社会的压力。例如,有些企业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但这个领导并非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改善企业职工待遇,或者为了粉饰企业财务现状,美化筹资形象等。此时,会计人员不顾一切坚持会计不造假,甚至公然向监督机关揭发,那么他不仅不能继续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受到加薪奖励,而且很可能失业。2.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如企业与经营者的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先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做的贡献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奖励。经营者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诱发了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违反制度带来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社会及心理基础,并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3.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利益主体。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谁拥有经营权谁就作为企业的直接管理者,就有可能左右会计操作,导致会计信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造假。4.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受限。会计工作的独立性问题有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即被赋予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双重职能,既有对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的职能,又有对企业经营者监督的职能。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应该没有利益关系,监督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独立于被监督者。会计工作要做到如实反映经济活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就必须在经济上、人事上、法律上独立于企业存在。但经济控制论认为,会计只是经营者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会计人员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会计人员在组织上、经济上依赖于经营者,且在法律上没有独立地位。正因为目前会计人员还不能够独立于企业存在,所以会计工作也就很难做到超然第三者立场而不造假。5.违规主体与处罚客体常常错位。在一般的社会观念中,人们通常把会计违规的责任归咎于会计人员,而忽视了幕后的策划者和操纵者;或者把对经营者的处罚转嫁到单位头上,这样就出现了处罚客体不是违规主体的错位问题。在惩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立法指向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 1999年新颁布的《会计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于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中就可以看出其对于企业经营者的处罚仍很轻,而对于会计人员和单位的处罚较重,而处罚的结果往往是会计带人受过。6.会计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会计信息造假已形成了局面,但是受查处的依然是少数,可见外部监督没有起到作用,缺乏连续性、制度性,这种不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使会计造假有了生存空间。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一)会计不实的治理对策因为会计信息不实主要是由于客观环境等因素所引起的,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专业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会计信息失实是可以规避的。1.提高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首先,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财会和会计师从业资格条件。其次,建立专业资格确认制度,在坚持目前的专业资格“考、评”结合的制度基础上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最后,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帮助他们积累经验,更新知识。2.缩小会计准则具体应用的可选择空间。首先,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规划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科学性和超前性的分析和预测,从而使会计的改革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其次,要注意协调好有关利益集团在准则制订和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制衡关系,使各方利益都能够在有关准则中得到充分体现,以消除或减少其对准则的抵触行为,增加制度的透明度以提高准则、利益的认同感。再次,参照国际会计惯例,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以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最后,在运用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标准对会计事项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反映过程中,不能凭主观臆断,而要立足于客观实际,要符合政策法规、准则、制度的规定。3.改善会计工作的客观环境。首先,充分估计工作环境的不确定性,力争在事前控制会计不实的问题。其次,要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具体包括: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健全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与保管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档案制度,等等。最后,要切实将财务公开制度和年度审计报表制度引向深入,营造会计信息逐步向“透明”、“阳光”过渡的客观氛围。4.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在财务信息透明度方面,要求企业不但要综括反映还要明晰解释,不但要全面报告还要重点陈述,不但要主要揭示还要附加说明,不但要披露当前期间还要提供以前期间。只有这样才能规避会计披露环节的无意不实。(二)会计造假的治理对策相比会计不实,会计造假是由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并且是会计信息失真中最严重的一个方面。因此,会计信息造假就应该成为当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的重心。1.树立全社会的诚信观念。只有全社会对诚信有了高度的认同感,造假行为也就失去其社会根源。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从思想上治理会计造假。2.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得到的薪金与奖励和所承担的责任相平衡,他们才能够正常的工作。并且应该对举报者进行奖励,由于不能完全排除举报者姓名被泄露的可能,检举人就有可能被打击报复,所以要使知情者积极检举,就应该给予奖励,使他们所冒的风险能够得到收益。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企业内部通过治理结构的创新,努力使企业内部权利得到相互制衡,形成互相监督的局面;企业外部要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审计等监督工作,使企业会计信息造假能够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减少损失。要从立法上对造假行为的主要责任者的法律处罚予以加重,使直接受益人不敢授意、指使他人造假。4.改革中国的会计师制度。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制,也可以是合伙制,两者在开展会计业务方面具有同等资格,所出具的会计报告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两者在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上存在极大差别。与合伙制相比,公司制事务所出现执业过错,出资人既不负担无限责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大多数会计事务所承担的责任较小(有限责任),进而才参与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出具假的审计报告。如果实行合伙制,那么会计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就只能规范执业。这样经过对会计师制度的改造,就可以加强民间审计的作用。5.实行会计委派制,国家应当设立专门的会计局实行会计委派。会计委派制的实施,首先要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委派人员只对企业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予以干涉。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应该有专门的执法机构进行查处。其次,为了防止委派人员与企业经营者形成默契或由于工作原因委派人员无法再在原企业进行工作,委派人员应该定期更换。再次,对委派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最后,把委派人员的收入与被监督企业相分离,使会计监督工作具有独立性。对于委派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应该给予奖励,使委派工作能够收到实效。会计委派制为会计人员独立履行职能提供了条件,从制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可以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年度审计以及其他形式的定期审查变为日常审查。总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级管理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治理措施,全面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参考文献:[1]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J].会计研究, 2002,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4]陆建桥.后安然时代的会计与审计[J].会计研究, 200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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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mingzhu

分析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的具体举措论文

会计核算主要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方面,以会计假设为前提,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根据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无误的账册记载等,编制财务报告。而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工作的重点。目前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企业既面临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断完善、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会计原则对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做出了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处理具体的会计事务的依据,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会计假设是会计原则的基础,没有会计假设,会计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也就不会存在会计原则。但是,会计原则与会计假设又存在一定的区别,表现在:会计假设是会计工作的前提,而会计原则则是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会计原则在会计工作中处于指导性地位,对会计核算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信息要遵循相关性、及时性、一贯性、客观性、明晰性、可比性等原则,做到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二,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要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等。第三,会计惯例修订原则。会计管理的修订要遵循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目前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

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是为了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只有建立了完善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才能保证企业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企业的生产和决策提供正确的理论依据。因此,我们必须要着眼于企业的发展实际,建立操作性强、适用范围广、能够准确反映企业基本情况,又被会计人员所接纳的会计核算体系。但是目前,我国的存在着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工作的基础较为薄弱

1.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

会计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配备的管理人员,但是在我国由于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很多企业都存在着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的情况。分工不明确、层次不清晰,造成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常常进行重复劳动,或者是忽略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而不能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作用,科学地全面地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准确的核算,影响了企业决策的准确性。目前,从我国的会计从业队伍来看,专业会计的比重明显低于兼职会计的.比重,且普遍存在学历较低、具有职称的会计较少的情况。虽然学历和职称并不能完全反映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但是从侧面也反映了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会计专业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

2.电算化会计资料管理不规范

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很多中小企业都开始实行电算化会计,但是,在实行电算化之后,企业的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进而造成了电算化会计资料遭到了自然或者人为的损坏。尤其是近些年,会计电算化软件升级和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致使一些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资料保管出现问题,从而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内部监督机制不规范

核算、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都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致使企业的会计核算效果不尽人意。更有一些企业的跨级仅是从事日常的报表报送等工作,使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此外,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干扰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会计从业人员无法照章行事,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效果。

(三)与会计相关的法制不够健全

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尚未形成一个完善有效的法制环境。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但是,现行的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远无法满足现今经济发展对会计行为、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要求。

三、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的具体举措

加强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范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一)强对企业财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

企业应按照自身企业的发展需求,设置企业的会计机构,聘用业务素质较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企业的会计工作。第二,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财务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支持财务人员开展工作。此外,企业还要限制兼职会计的数量,从而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二)完善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项经济法规、税收政策也都在时刻变化着。这就需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不间断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会计从业人员能够通过后续教育和培训掌握新的经济法规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操作,了解新的会计报税纳税形式。此外,企业还应对会计从业人员实行激励机制,对于教育培训的优秀人员,要予以适当的奖励,激发员工的服务意识。

(三)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内部会计制度主要包括稽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等。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内部稽核制度主要从稽核方面入手,首先,完善稽核方面的相关制度。然后,严格按照制度对各种账簿、报表和凭证进行审核,加强管理,对于审核中出现的错误,一旦发现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对于牵扯到企业款项和财务收付的会计事项,则应由至少两人来处理该事物,保证企业现金的安全。内部审计制度的推行,是再监督实现的重要形式,能够及时查错防弊。成本核算制度由核算对象和成本核算方法组成,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包括分析方法和编写会计分析报告的要求等等,能够帮助企业清楚地掌握财务计划和完成的情况,增强企业的财务预测能力和决策能力,从而增强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所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的建设工作,从制度上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实现会计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管和执法情况检查

单靠企业自身来规范会计工作,显然是不现实的。外部监督是促进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所以,我们应更多的借助外部力量,强化企业的外部监管,才能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的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着违反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行为,而税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又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可以将税务和财政的某些职能进行结合,制定统一的会计监督规范体系,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综合检查,一旦发现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将在税务以及财政等方面给予严厉的处罚,这对于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是,对企业的发展却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规范化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重点从内部、外部两个方面着手,综合企业发展的各方面因素,深入企业内部,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积极有效的策略,真正实现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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