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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m2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t。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超过1亿t,加上建筑装修、拆迁、建材工业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将达数亿t。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产出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2、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高,处理方式落后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 有资料表明,建筑废料的回收率英国为48%(其中高级利用占6%);日本为65%(其中高级利用占50%),是回收利用较好的国家;新加坡为63%;中国香港地区为80%;中国台湾地区为50%;我国建筑废料的回收利用率较低,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处理费难以堵住浪费的源头 我国于1995年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但这种收费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而且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问题。专家认为,在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有所认识,并且具有一定物质基础的条件下,应当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规范的进程。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虽已有所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 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3、对策与思考 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的科研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 没有合适的技术保证,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无从谈起。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在国外很成熟, 但在我国却是薄弱环节。科研工作主要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分选技术创新与设备研发。据报道,上海筑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研制出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成套设备。它能将建筑垃圾中坚硬的混凝土和钢筋“咬碎”,并进行分类、筛选。(2)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综合措施。要大量减少建筑垃圾,必须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同时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3)回填材料的研究。研究回填材料的组成、结构与性能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采用循环再生骨料开发绿色建材。循环再生骨料不仅可以用在建材制品方面,还可以代替天然砂石用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对这些材料的具体生产技术应该立项加以专门研究。 加快完善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 要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 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同时一旦颁布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法律,就应该严格监督执法,做到令行禁止,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必须坚持走循环之路 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不仅能够保护环境,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而且若采用科学管理和有效措施将其减量化和再利用,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和资源。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从而实现由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向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的转变。 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循环再利用要借鉴国外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成功经验,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功能。
红泥娃娃
一种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方法,首先将拆除建筑物、房屋装修和改造道路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用车运到处理场所,然后,用人工的办法将建筑垃圾中的可直接再生利用的物质,如金属材料、木质类材料和塑料类材料分选归类,直接供给相应的公司进行处理。对建筑垃圾中的大块废混凝土、废砖、大理石等物质,利用大型破锤或破碎机破碎至粉碎机所能粉碎的尺寸,一般为小于100毫米,然后用石料粉碎机进行粉碎至建筑所需的石子、砂子,再将上述混合物用多层分级筛分级成合符建筑标准的粗石子、细石子、粗砂子、细砂子,以及泥砂等再生材料。生产用水采用活性炭反渗透净化生活污水并循环使用,既可节约用水又可防止污水的再次排放污染环境。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自己把他拉到建筑垃圾处理场,不过一般的城市可能没这种设施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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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介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及其环境管理现状和问题,分别提出了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管理对策,最后整合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关键词:环境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我国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运量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废旧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问题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垃圾围城、垃圾爆炸也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污染和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急需解决的四大环境问题。环境管理是人们对自身思想观念和行为动作有意识的自我约束,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我国对垃圾的环境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务院转发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已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正式开始了对垃圾的环境管理。许多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由于目前我国垃圾的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监督和宏观管理主要由各城市环卫部门主管,垃圾收集处理的环境管理实质上是由环卫部门及其所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实施的,收集处理费用由政府包办。环保部门除了对垃圾处理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监督外,几乎没有对垃圾收集处理进行环境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足够的收集处理费用、人员,垃圾收集处理单位重视的是数量,对环境的影响方面考虑不多。垃圾环境管理除环境行政管理外,还包括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我国企业垃圾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垃圾环境管理也没有形成气候,参与机制很不完善。2000年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截止2001年底,全国664个城市建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40座,年处理量为7835万吨。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问题。1 垃圾分类收集中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必要性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国对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险废物如废电池、日光灯管和废油等,不利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环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其次,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并不十分丰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烧的有机物资源化和能源化价值。混合收集后再利用(分选)又浪费人、财、物力。再次,垃圾混合收集可能造成严重的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垃圾混合收集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与之相对,垃圾分类收集具有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优点,但具有投入人、财、物多的劣势。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同时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国家实行了垃圾分类收集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试点城市在法律政策、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实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0年的分类回收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废电池、废纸和废塑料。 环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各试点城市基本上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一类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还有一类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各试点城市还采取了下列管理措施:(1)各试点城市确定了垃圾分类收集目标。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总体规划(2000~2010)》及《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2000~2010)》“工作目标”初步确定:到2010年期间,在清水河环境园内建设城市垃圾分选回收中心、粗大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处理中心,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其中,2005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6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25%;2010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9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30%。(2)各试点城市都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收集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如北京市结合申办奥运会,把分类收集作为建设绿色北京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的指导方针,并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废纸分类收集,推广使用再生纸办公。(3)各试点城市成立了分类收集机构。南京市逐步建立由小区保洁员、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广州市以垃圾分拣中心建设为龙头,建立了分类收集人员的室、区、街道三级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输队伍,实现了25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等。(5)各试点城市根据地方特点完善分类收集的步骤。广州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各试点城市采取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第一,市民的分类收集意识并不高,管理部门采取的宣传教育措施也是短期的、急功近利和运动式的。第二,分收集处理费用靠政府全额财政拨款,配套资金缺乏,缺乏融资渠道,尤其是利用外资方面。第三,垃圾收集主体间衔接不合理,缺乏中间环节,尤其是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第四,公众参与不够,公益性环保组织参与停留在宣传教育的阶段,缺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其环境管理的途径,环境保护志愿者发挥作用的渠道也不畅通。第五,环卫部门和保洁单位习惯于传统垃圾收集方式,不适应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如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方法和收集方式掌握不准。第六,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效率低而技术含量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缺乏足够数量和适宜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备不能适应有地方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的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环境管理对策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环境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环境管理、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建议国家层面上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名词术语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垃圾分类收集的统计和评价指标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动计划以及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同时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垃圾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省级层面着重垃圾分类收集技术的宏观调控和推广应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循环利用紧密结合。环卫保洁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设立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环境管理。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垃圾。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清扫和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收取一定费用,按规定和约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分类收集垃圾,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副本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带有液体的垃圾,产生单位应密封投放,分类收集单位应密封清运,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公众参与管理。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2 垃圾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和混合收集后的垃圾都应集中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置方法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关键在于国债资金的有力支持。垃圾集中处理环境管理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重视卫生管理,忽视环境保护。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外,很少有适宜的环境管理方法。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选址和构造,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需关闭、闲置或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核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垃圾集中处理还应与垃圾减量化、家庭自身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相结合。如广州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类收集、净菜进城、包装容器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发电相结合。 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 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 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等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使之与其它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 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有并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垃圾焚烧场的建立应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3 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我国各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原则为(1)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2)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3)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和(4)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盲目追求对垃圾良好环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但我们可以借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和分类收集试点的契机,对有经济和能力条件的城市尝试对垃圾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是一种末端控制措施,应该和源头控制和产生控制相结合。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并整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效率。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政策,通过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激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带动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为保护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合理稳定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惩制度,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持续发展。建立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收集、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日光灯管、农药容器和废油等。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具有不经济性,单位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义务。在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强化环境管理,严厉处罚不执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居民生活垃圾,通过实行居民分类收集付出成本2~3倍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分类收集或代履行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对于工业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场所设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任何人投掷垃圾必须投入且必须按分类标准或方法将垃圾投入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对违反规定的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公众参与管理结合,以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应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平等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单位或个人举办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应当坚持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加强垃圾填埋的环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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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木环境中的绿色施工摘要:建筑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近几年来,建筑业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但是建筑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难以摆脱粗放型增长方式,整个行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对资源能源的依赖性较强,消耗性过高,对资源环境的保护不够。关键字:环境污染 绿色施工含义 施工原则 施工措施 施工方法1前言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在消耗资源和环境污染方面建筑业占的比例比较大。建筑业耗用了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原材料的50%以上,消耗了全球可利用能源的50%左右,建筑施工污染比例占到了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各种污染总和的34%,并排放出了相当于人类活动垃圾40% 的建筑垃圾。由此可见, 倡导建筑企业实行“ 绿色施工”,对于控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是何等重要。因此,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绿色施工是在建筑业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2施工对环境的污染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建筑业的发展也不断提高。相应的土木工程施工也给环境带来一定的危害。建筑施工对环境影响问题的主题是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引起的环境的异常变化。垃圾填埋造成的污水渗漏,基坑开挖对周围地质体、环境、生态等均产生一定的影响,即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建筑材料对室内空气污染,建筑施工垃圾的处理等等。环境影响的识别和评价应考虑以下因素(1)对大气的污染。在施工阶段会引起尘土飞扬, 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 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都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2)对水的污染。施工破坏该地的生态环境引起水土流失,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产生油垢以及施工阶段用水的同时都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3)对土壤的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由水体污染都会给土壤带来危害。(4)废弃物。(5)噪声。建筑噪声具有突发性特点。建筑工程通常是按照人们建设、改造城市的要求而进行的一项活动。其噪声干扰是随着建筑作业活动的发生而出现的,对于周围城市居民来说,这是一种突发性的干扰。建筑噪声干扰具有非永久性特点。建筑噪声会随着建筑作业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因此,其对居民的干扰是非永久性的。另外,建筑施工噪声还具有强度大且持续时间集中、技术强制性强、噪声控制难度大等特点(6)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大型公共建筑全年能耗较大,单位面积耗电量远高于一般民用建筑。些大型公共建筑在设计上盲目追求形式,忘记了节约能源,很多都搞大玻璃幕墙,完全不考虑避阳、绝热等措施。同时,建筑体与室外相连部分少,无法有效利用室外低温,导致建筑内部发热量大,很多空调制冷机春秋季仍连月运转,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7)局部地区性环境问题,例如一般情况下,震动、无线电波可不视作环境影响,而在特殊条件下,这些因素可成为环境影响。确定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环境因素的识别。(2)确定重大环境因素。(3)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对环境影响。(4)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地区。(5)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对环境因素有什么影响。(6)环境影响的频度和范围。地球上可以居住、生活和耕种的土地和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口增长的速度是不断加快的。因此,人类为了争取生存,必须很好的保护环境、绿色施工是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施工又是建设业重要的一环,所以施工企业实施绿色施工是我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3绿色施工的含义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或技术,被称为绿色施工技术或可持续施工技术。它不是独立于传统施工技术的全新技术,而是用可持续的眼光对传统施工技术的重新审视,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施工技术。绿色施工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基本宗旨的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对场地及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光污染和大气污染。建筑企业要把发展和环保的矛盾统一起来,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就是实施绿色施工。4绿色施工所遵循的原则传统的施工模式以追求施工进度和控制项目成本为主要目标, 虽然各个工程项目也有对于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包含的目标, 但是它们都处在从属于进度和成本的次要地位。为了节约成本和加快施工进度, 施工企业往往会沿用落后的施工工艺, 采用人海战术, 拼设备、拼材料, 造成资源的浪费资源和环境破坏。绿色施工是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3R”原则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应用。清洁生产原则要求在建筑施工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以最小量的资源和能源消耗, 使污染的产生降低到最低程度。清洁生产不仅要实现施工过程的无污染或少污染, 而且要求建筑物在使用和最终报废处置过程中, 也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损害。循环经济所要求的“3R”原则包括“Reduce,Reuse,Recy-cle” 即“ 减量化” 、“ 再使用” 、“循环再生利用”的原则。减量化原则要求建筑施工项目应当用较少的原材料和能源投人来达到完成建筑施工的目的, 即从源头上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再使用原则是要求建成的建筑物应当有一个相对较长的使用期限, 而不是太过频繁的更新换代, 即所谓“ 造了就拆, 拆了又造”再循环原则是要求建筑物在完成其使用功能而被拆除后, 原来的建筑材料还能够被重新利用, 而不是变成建筑垃圾。5我国建筑业企业绿色施工现状目前,建筑企业追求快速发展,忽视绿色施工,建筑耗能巨大造成的污染也很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将绿色施工作为一项指标进行评分,或者没有给予合适的权重,而是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拼命压价;由于施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对绿色施工没有很好的意识,对施工过程的环境护、能源节约尤为不重视,同样也造成绿色施工推广的困难;绿色施工的经济性差也带来了推广的困难。一些绿色施工技术的运用需要增加一定的设施或人员投入,或需要调整施工作业时间,从而导致建筑成本的增加,如无声振捣、现代化隔离防护、节水节电等新型设备(施);有利于可持续的建造方法的研究与确定等。6 推进建筑业绿色施工的措施 建立绿色施工的法规标准和制度当前我国绿色施工尚处于起步阶段,实施绿色施工,必须要实施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企业从被动地适应转变为主动的响应,使企业实施绿色施工制度化、规范化。在推进绿色施工的实践中,及时总结地区和企业经验,对绿色施工评价指标进一步量化,并逐步形成相关标准和规范,使绿色施工管理有标可依。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我们将把一些企业的好经验及时总结和研究, 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标准,有些还可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绿色施工与环境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会扰乱场地环境,这一点对于未开发区域的新建项目尤其严重。场地平整、土方开挖、施工降水、永久及临时设施建造(如:在满足施工、设计和经济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清理和扰动的区域面积,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减少施工用管线)、场地废物处理(如:场地内哪些区域将被用作仓储和临时设施建设,如何合理安排承包商、分包商及各工种对施工场地的使用,减少材料和设备的搬动)等均会对场地上现存的动植物资源、地形地貌、地下水位等造成影响。因此,施工中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持地方文脉,具有重要的意义。 绿色施工与当地气候结合承包商在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布置施工场地时应结合气候特征,以减少因气候原因而带来施工措施的增加,资源和能源用量的增加,有效的降低施工成本,减少因为额外措施对施工现场及环境的干扰, 可以有利于施工现场环境质量品质的改善和工程质量的提高。如: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施工,以减少地下水位上升对施工的影响,减少其它需要增加的额外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大量灰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废物等会对环境品质造成严重的影响, 也将有损于现场工作人员、使用者以及公众的健康。因此,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品质也是绿色施工的基本原则。7实施绿色施工的方法绿色施工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传统施工的施工体系,它是在传统施工的基础上按科学发展观对传统施工体系进行创新和提升,其主要方法如下: 系统化施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场地、机具、材料、后勤设施等准备),施工运行、设备维修和竣工后施工场地的生态复原等等。如前所述,传统施工也有节约资源和环保指标,但往往局限于选用环保型施工机具和实施降噪、降尘的环保型封闭施工局部环节,而绿色施工要求从施工组织设计开始的施工全过程(全系统)都要贯彻绿色施工的原则。制度 社会化在传统施工中,设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主要是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人员,而绿色施工要求全社会(政府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广大民众)达成绿色施工的共识,支持和监督绿色施工的实施。按照绿色施工的全体人员(领导成员、现场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担负着绿色施工的相应任务,如中铁三局在青藏铁路工地举办青藏铁路环保培训班培训员工,除了在施工环保外,对生活垃圾和施工污水也进行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信息化在施工中工程量是动态变化的,随着施工的推进,工程量参数实时变化,传统施工是粗放型施工,施工机械的机种和机台数量往往采用定性方法选定,固定的机种和机台数量不能有效地适应动态变化的工程量,所以会造成机种不匹配、机台数量偏多或偏少、工序衔接不顺畅或脱节等弊病,很难实现高效、低耗、环保的目标。一体化一体化的体现施工实践表明,在确保完成工程任务的前提下投入的工程机械和机台数愈少,则工程的工效、耗料、环保的指标数就愈好,所以一体化施工方式成为实施绿色施工的又一重要施工方式,一体化作业工程机械成为国内外著名工程机械厂商竞相开发的新机种。一体化施工指使用单台工程机械可以连续地顺序完成工程的多个或全部工序,从而减少进场的工程机械机种和数量,消除工序衔接的停闲时间,减少施工人员,从而提高工效、降低物料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施一体化施工主要有2种方式:(1) 使用多功能工程机 械进行一体化作业,即一机作业,化(工序)繁为简。如俄罗斯开发的凸块式压实轮多功能压路机,主机为凸块式压实轮压轮机,压实轮前置推土板,机后置平板式振动器,可代替推土机、静压压路机、振动压路机同时完成(一体化)土质路基的回填、推平、静压实和振动压实作业,减少进场的机种和数量,从而减少了工程机械对环境的污染并节约作业成本10%,还加快了施工进度。(2) 连续运输。运输作业是施工中重要的一环,据统计资料分析,运输作业时间占施工总作业循环时间的1/4~1/2,环境负荷(有害气体排放、振动、噪声、扬尘等)的1/10-1/2。近年来,由于电动式皮带运输机等连续式运输机械的技术进步,连续运输已成为绿色施工的运输方式获得推广运用。与间歇式的运输方式相比,连续运输采用清洁能源电能,环境负荷小、运输连续、无二次运输环节、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其它除上述四化以外,实施绿色施工的方法还有:尽量少占施工用地,在施工中尽量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开发和使用环保型工程机械,重视建设副产物(建设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推广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建筑砌块、加气混凝土、轻质板材、复合板材等),努力提高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的3R率(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率)等。8结束语绿色施工是世界施工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上世纪8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进入循环经济时代,其施工企业也相应实施绿色施工(亦称清洁施工、环保施工)。为了促进施工企业实施绿色施工,日、美、德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具有绿色施工能力的企业,给予奖励。随着循环经济理念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绿色施工技术也随之成为世界施工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绿色施工在我国前景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 施工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现象和施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不断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改进施工工艺、使用环保材料和机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是施工企业所要追求的目标, 也是施工企业的社会责。21 世纪是生态建设的世纪,企业的竞争不仅是质量、成本、进度、服务等方面的竞争,而且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竞争、企业绿色形象的竞争,积极主动地把绿色施工能力作为企业的竞争力予以培养和完善,充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做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必然选择。参考文献[ 1 ] 王利平.土木工程环境导论概论 科学出版社[ 2 ]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 - 1997[ 3 ] 刘永平.建筑业技术创新障碍分析[D].重庆:重庆大学,2006.[ 4 ]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 ]199 号) [ R] . 2005[ 5 ] 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 ]223 号) [ R] . 2007.[ 6 ] 王有为.中国绿色施工解析[J ] . 施工技术,2008.[ 7 ] 土壤、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分册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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