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landstar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原本积重难返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变得更加严峻:一方面,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610万,这些应届毕业生急需要就业;另一方面,许多用人单位削减甚至取消了校园招聘计划,使人力资源供需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毕业生就业面临最冷“寒冬”,主要表现在:1、从国家宏观角度看:(1)2009届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由于国家连续扩招,毕业生人数始终保持较快增长,待就业毕业生数目巨大。在金融浪潮席卷而来,经济持续低迷的今天,09年大学生就业工作任务非常艰巨;(2)国家经济增幅放缓,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预计我国在未来几个月乃至相当长时间里可能面临经济发展减速、出口减少、财政减收、外汇储备缩水以及待业人员增加等情况;(3)相关就业保障政策的出台,比如《劳动合同法》,在进一步完善我国雇佣关系各项规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会导致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的问题上慎之又慎。2、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1)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滑坡导致消费需求下降,投资需求萎缩,从而引起对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导致许多单位削减甚至取消招聘计划.一些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的院校,由于所设专业限制,所受冲击必将更大;(2)不少用人单位在选择大学生时存在或多或少的误区,主要有:首先,学历要求更高。在强调能力决定未来的今天,学历仍然被视为寻找工作的敲门砖。从今年下半年各地举办的人才供需交流会以及我校举办的秋季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来看,尽管经济“萧条”,但一些知名用人单位本着“人才储备”的目的,还是提供了一定的用人计划,但企业的门槛提高、待遇降低,却是可以明显感到的变化。 第二,存在性别歧视。女大学生明显处于劣势,由于女大学生生理因素、婚姻因素、成就动机,以及生育保险费和女工劳动保护费用等,将来工作成本比男大学生大。所以,在招聘一些岗位时,用人单位更倾向于男性。第三,生源地域歧视。不少用人单位考虑到本单位的业务情况与当地联系紧密程度,希望招聘的大学生熟悉当地方言及风俗,甚至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等,选用人才时优先考虑本地人才。第四,过分看重工作经验。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用人单位很难像以往那样给予新晋员工较长时间的实习和培训。从成本的角度来看,他们更愿意录用那些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以直接投入工作的应聘者;(3)《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出台,增加了单位用人成本,保障了弱势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使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谨慎,在情况不明朗,需求不紧迫的时候,一般较少或不考虑增加招聘计划。3、从学生角度看:(1)“硬件”缺乏。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想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硬件”。即学历、成绩、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动手能力等。目前的现状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理论素养不高,专动手能力较弱、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2)“软件”缺乏。除了所需的“硬件”外,毕业生还需要一些“软件”傍身。比如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就业能力等,这些能力对于工作的获得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毕业生就业观念滞后,存在盲目的乐观或悲观情绪,择业观、价值观、人生观尚存偏差。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时也使得部分毕业生因此错过了“最佳”的就业时机;(4)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一些毕业生打算延迟就业,期待危机过后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殊不知,不及时就业一方面使自己前面的投入一无所获,另一方面也浪费了自身作为应届生应有的优势。二、2009届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机遇虽说这次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伤害,其他国家都面临着一个经济衰退的问题,我们国家各方面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实际上它对我们的实体经济影响并不是很大。国家有充分的资金,充足的资源,可以抵挡金融危机带来的金融上的压力。甚至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学生今天碰到的是 “从结构性失业走向充分就业、走到满意就业”的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主要表现在:1、从国家宏观角度看:(1)我国经济将保持又快又好发展,这对社会的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是个有力拉动;(2)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将有力的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协调、稳定的发展。我们国家面临的问题不是金融危机,而是正在做产业结构调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势必要有一些企业、一些人在这一轮的更新中被淘汰。但是产业结构更新后,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就不一样了,大学生的优势就会凸显出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性工作的铺垫、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兴起,这些工作都是需要高素质的人去做的,大学生的机遇也就来了;(3)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用武之地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4)《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法律保障。2、从单位角度看:(1)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国家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必将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大户。根据历年统计,国家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吸纳人数占到应届生总数的左右,今后这一块市场必定稳中有升;(2)用人单位本着“人才储备”的目的,招聘数量不会有太大减少;(3)随着国家鼓励消费、国内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内市场将会进一步开拓,制造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对于人力资源需求将进一步扩大;(4)随着法律的完善,单位也逐步完善自己的用人制度,以前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现象得以从根本上消除。3、从学生个人而言:(1)提升自身“硬件”与“软件”。对于大学生职业发展而言,自己唯一可控的就是自己的就业能力。外在环境的变化,使学生可以充分认识到就业的艰难,进而通过各种手段提升自身“内功”,最终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2)改变旧有的择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学生可以拓宽自己的就业面,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比如:有的同学本来不打算考公务员或研究生,只想到企业去工作,现在也发现在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情况下,公务员或研究生也不错。从长远看,这极有可能成为提高就业层次的重要手段。
想疯狂旅行
1 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表现 就业机会的性别歧视首先,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相对狭小,不少用人单位干脆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除了这些明目张胆的显性“性别歧视”外,还有许多用人单位则采取了阳奉阴违的办法,表面上一视同仁,不论男女,求职简历来者不拒.但在面试通知时却是有男无女。用人单位有意或无意地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制造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的职业门槛,使得很多女大学生只能集中在办公室内勤、小公司秘书、餐饮美容行业、市场销售等传统型的与专业不对口的职业上。其次,女大学生在找工作时,没有拥有与男生相同或相等的就业机会(即“同民同工”)。也就是说,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男同学。有些用人单位对男性的偏向十分明显,也许是受到所谓的“女人是弱势群体”这种观念的影响,在男女生同等条件下、甚至男生处于轻微劣势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录用男生,或者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给女大学生增加了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就业成本。 职业待遇的性别歧视在相同的工作中,女大学生无法得到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同工不同酬”)。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于女生。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更为显著。目前存在着部分女大学生就低谋职的现象,为了能得到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宁可降低门槛。与男同学相比,女大学生就业质量要低得多。 发展机会的性别歧视相对男大学生来说,企业认为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较短,工作的连续性较差,不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条件都不如男大学生优秀,特别是由于人为的歧视因素,女性获取高层次职位的机会远远少于男性。从总体上看,女性在智力型职业中的比例小,在体力型职业中所占比例大。由此可见,发展机会中的性别歧视在就业中是极为严重的。2 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 传统文化偏见的影响在传统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我国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等思想根深蒂固,女性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虽然今天已进人知识经济的时代,法律也明文规定男女平等,但是这种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一方面,社会在对女性的理解上,普遍认为女性的优势在于心细、有着较强的记忆和学习能力,但是却缺乏创新精神和开拓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精神和开拓力恰恰是一个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法宝,因此一些企业尽量避免录用女性应聘者。另一方面,受长期以来社会对女性角色期待的影响,社会对女性的期待更多的是贤惠温淑、端庄持重、遵守传统、相夫教子。传统观点认为,女性在结婚之后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上,不利于专心工作和事业开拓,这使得许多单位拒绝接受女性。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使得用人单位片面夸大女学生的负面效应。让很多德才兼备、学有所长的女大学生,连参与面试进入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用人单位冷酷无情地拒之门外,在实际择业中处于劣势地位。 用人单位利益驱使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讲求“经济人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单位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由于各种生理因素的影响,使得女大学生的成本要高于男大学生。首先,女大学生工作不久便会面临婚育等系列问题。用人单位需要为此付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女性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承担岗位空缺填补成本,造成直接成本。另一方面,生育问题使女性产生工作生涯的中断,重返工作岗位后又需要一段时期的恢复和调整,由于相关法律的制约,重返者的工资水平不能低于退出时的水平,这样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成本负担。其次,从长远来看。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一般要比男职工提前5—10年,这就意味着,她们比男职工们要少贡献5—10年,而多拿几年的工资,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单位的成本。再次,由于生理等多种原因,女大学生到工作单位后,用人单位不能根据工作需要随意安排工作。这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使得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用人单位对女性实行非准入机制。还有我国尽管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男女平等,但由于对违法主体缺乏具体的罚则,所以对用人单位难以约束。 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健全关于性别歧视,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关乎于此的综合性法律,《反就业歧视法》的制定尚未被提上议事日程,相关条文只散见于各种法律之中,而且仅有禁令却无罚则,劳动监察缺失,司法渠道不明。以我国《劳动法》第13条为例,“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之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禁令虽有,却无任何可操作性,哪个部门负责监察、将采取何种惩戒措施惩罚违法企业都不得而知。因为无论立法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将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落在实处。可以讲,立法的缺失在客观上纵容了就业歧视的畅行。 女大学生自身原因传统性别角色的分工,使得社会对女性产生了一定的偏见,女大学生尽管接受了高等教育,也无法完全摆脱这种长期形成的价值观。很多女生自身给自己一个较低的定位,形成了一种社会性别自我歧视。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有些女大学生好高骛远,就业观念不现实,她们认为自己受的是高等教育,大学毕业后就应该“坐办公室”,就应该是“白领”,而不愿意去工地、去车间、去基层锻炼。她们大都喜欢选择比较稳定、轻松和风险小的工作,相对于男生,她们更喜欢选择待遇高和环境好的单位,而对于一些竞争性强、挑战性大的职业,她们大都不愿意接受,甚至不敢问津,也缺乏竞争意识。这不但给外界形成了女大学生思想保守、观念陈旧、怕苦怕累、享受思想严重的主观印象,也影响了用工单位对女大学生的选择。而且她们自身在自我否定中放弃开发自身潜能的努力,即使那些有才华的女大学生也往往在“我不能”的阴影中错过了就业良机。另一方面,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是女性中的佼佼者,她们在择业时的期望值要高于普通女性,她们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充满一种“浪漫”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大部分女大学生把“国家机关”、“外资企业”作为自己理想的工作单位,把“大中城市” 作为理想的就业选择,有的女生还希望未来的工作单位有“出国”、“培训”等机会。和男生相比,女生不愿意下调对工作的期望值,这也成为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录用女生的原因之一。3 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对策分析 社会要加大宣传性别文化的观念传统文化中的性别差异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要消除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性别差异观念。全社会要致力于消除性别歧视,树立公平的竞争意识,做好舆论宣传,对女大学生工作能力给以客观、公正的评价。以消除社会对女性的偏见。为了消除就业的性别歧视问题,从根本上要转变观念,剔除“男尊女卑”的封建落后思想,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政府应该把女性的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为此,全社会要致力于消除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树立公平竞争意识和平等意识;传媒要加大对成功女性的宣传;要改变社会对男女价值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女大学生的优势。促进男女两性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用人单位要转变用人理念用人单位要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在招聘人才时不能仅考虑近期的经济利益,而应从企业文化内涵、岗位需求、人才素质、性别比例等更为长远和可持续的角度进行综合考虑。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拒招或少招女性是规避女性自然附着成本的一种理性选择,但是,对女性自然附着成本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减少女性自然附着成本需要政府制定相应政策,也需要用人单位转变用人理念,消除对女性的偏见。刚走出校园的女大学生具有自身的优势和好学的精神,用人单位要转变“女不如男”的用人观念,科学认识女性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做到唯才是举,给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女大学生受到赏识后,就会完全接受用人单位的文化观和价值观,与用人单位荣辱与共,竭尽全力为其服务。同时,在工作中男女合作会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人际环境具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政府要加强有关立法工作要消除就业的性别歧视,最强有力的武器还是法律。政府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女大学生就业的各种权利,消除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给女大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对违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使性别歧视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收益,而企业与生俱来的成本观念便会自动发挥作用,制约企业不再歧视女生。鉴于就业中性别歧视的隐蔽性。当前很难对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进行处罚。因此建议设立专门的性别平等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对招聘单位性别就业比例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和纠正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女大学生的就业平等权。同时,法规的出台也有助于促使政府的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女大学生自身的应对策略要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除了社会、用人单位和政府的努力外,女大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也是至关重要的。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不少女大学生容易在“女大学生就业难”的说法影响下产生畏难的心理。在面临就业问题时,女大学生要克服自卑心理,消除心理上的自我歧视,要有足够的自信心和竞争意识,要在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要坚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相信自己和男生一样有实力,要敢于竞争,克服自卑、胆小、怯懦等不良心理状态。以优秀的表现证明自身的价值,改变社会及用人单位对女性的不正确认识。同时,女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也一定要顺应时代的要求,要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实事求是地分析自我,确定合适的就业期望值,做好从基层做起的准备,摆脱“大城市、高薪水、舒适岗位”等想法的局限。消除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比例,是我国经济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全社会要共同努力,从政府、社会到个人,都要冲破传统的性别歧视与偏见,为女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她们成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有用人才。
和信长庆
女性,在远古时期曾经是这个世界的的主宰者,她们决定着部落与氏族的生产与消费,掌握着部落未来新生命的希望,是那个时代的真正主宰者。但是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男性在生理尤其是力量方面的强大成为了生产力水平提高的主要动力,男人们站起来,用自己的一双手击溃了女人掌控的世界,成为新世界新时代的新代表,这同时也意味着,“优胜劣汰”不仅仅存在于物种之间,同时也在物种之内广泛存在。进入父系社会之后,也许是因为女人对社会生产力的贡献度越来越少,抑或是男人们对以前女人们一直压迫他们感到相当不爽,所以在之后的几千年内,男尊女卑成为了全世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之一。几百年来,民主、平等越来越得到重视,世界各国在提高女性地位的问题上花费了大量的心思,各政府部门也纷纷出台各式各样的政策,提高女性在各方面,无论是家庭、工作、生活、社交中的地位。拿新中国来讲,反封建之后,社会对女性的封建压迫减轻了,或者基本消除了;回复高考之后,女性也同样获得了同等受教育权;新时期,妇女出现两极分化,富裕城市的白领女性和家庭主妇都在增长。但是,随着民主程度、权利意识和女性文化程度的提高,女性在就业方面受到的与男性相对不平等的待遇再次成为社会的一大讨论焦点。而大学生,作为社会劳动力的一大来源和国家就业政策的重要倾向群体,女大学生在就业初期和就业中受到的性别歧视也是当今的一大社会问题。一、当前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状1、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大学毕业后,很多女大学生不愿意多花时间出国或者进一步深造,更愿意直接就业,但是在求职过程中,女大学生往往面临比男大学生更为苛刻的就业条件。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调查显示:有23. 6%的被调查者在应聘过程中有过因为自己是女生而被拒绝的经历;有16%的被调查者有过自己成绩明显优于男生却被拒绝录用的经历。2、福利待遇的不均等根据调查显示,在女性就业人数较多的财务行业、服务业中, 男性的工资基本上都高于女性,就连一些行政部门明显无体力差异的工作,女性工资也明显低于男性。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调查显示:有64. 6% 的女性认为性别会影响自己的工资待遇, 66. 2% 的女性认为自己所在单位女职工比男职工更难获得购买单位集资建房资格。可见, 在工作中( 除公务员、事业单位外) , 女性福利待遇明显低于男性, 两性就业待遇有不平等表现。3、就业门槛多,条件高调查中发现不少被调查者曾经被迫签订禁婚禁孕条款, 有4. 1%和3. 4%的被调查者被迫签订过禁婚 、禁孕条款; 有21. 5% 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单位不愿招聘育龄尚未生育的妇女。4、就业职业选择的层面狭窄目前, 我国女大学生相对就业机会大于男生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 这给女大学生就业选择和岗位竞争带来一定难度。在技术密集型行业, 女大学生就业更呈弱势, 所占比例明显偏低。5、隐性歧视多根据调查,相对于男性,女性就业者在未来职业的升迁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这导致女性就业者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存在感日益淡漠。同时,很多就业单位在工作场所等地的一些设施等就存在很多对女性不公平的地方。从以上种种现状可见职场中的性别歧视还相当严重,贯穿于职场的各个环节,而出入职场的女大学生遭遇性别歧视的现象就肯定更多了。这种就业性别限制严重影响了女大学生的就业与发展。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政策归因1、保护女大学生不受性别歧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保障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基本以《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政策构成。而这些法律法规对性别歧视未能进行明确的定义和约束,使得女性的就业平等权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2、部分政策和法律将女性生理带来的一些成本完全交由就业单位承担原本为保护女性就业权利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定,女性员工的生育费用,以及在生育和哺乳期离职的相关成本全部都由企业承担。 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是造成职场性别歧视的客观原因。此外,国家规定女性工作者退休年龄比男性提前也让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不得不好好斟酌一番。3、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政策性缺位由于缺少相关政策的衔接,对就业性别歧视发生之后的诉讼途径和受理机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惩罚措施如何进行都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导致很多女性在遭遇歧视尤其是隐性歧视之后投诉无门。三、针对当前就业状况做出科学的政策选择1、实施有效的就业性别保护政策,同时努力扩大整体就业率。目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就业中的买方市场促使职场性别歧视严重化。如今每年的就业缺口在1400万左右,也就是说,企业在选择劳动力的时候会有更加多样化和灵活的原则,而相对于女性,企业显然会更加偏向招录男职工。这就使得女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出台政策,继续进一步的增加就业岗位,促进整体就业,同时还需要设置有利于女性的性别保护政策,使人才培养月企业需求的矛盾降到最低。2、以专项立法为保障,建立专门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的机构职场性别歧视的一大重要原因是法律政策的缺失及执法不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立法宗旨、明确调整目标方面较为完备,但缺乏可操作性和执行性。所以,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规,扩大法律试用范围;赋予被歧视者救济权和投诉权;设立处理就业性别歧视的专门机构;同时加速建立备案制度,加强行政监督。3、加强对女性性别歧视数据和案例的统计,使之进入政策出台者的议程当前,公共部门政策制定者这一群体中本身就已经存在男多女少的现象,多数的男性政策制定者由于传统观念和保护自身利益等原因并不急于整治性别歧视;而大多数女性政策制定者又只有极其有限的权力。而进行系统而有效的性别歧视相关统计,不仅能让这一重要社会问题迅速进入社会和舆论的视线,同时也能敦促政策制定者尽快出台对女性的有利政策。
太极武者NO1
就业方向
1、学术:硕博人数过多,学历贬值不可避。这条路目前是越走越窄。而且不可控的因素实在太多了,你要毕业也于五院四系,还要有个知名导师,发表过很多论文在核心期刊,最好留过学。
2、包含公检法在内的公务员:考公是每个法学生不可避免的命运。成功率低,但是对于非一线城市和女生来说,实在是最优选择。原因在于:目前非一线城市的产业不发达,对法律行业不够重视需求小,就业难度大。
3、企业:一线城市竞争压力大。二线城市待遇差,无底线的加班和拖欠工资成为家常便饭。而且就业歧视严重,企业普遍不愿意用女生,因为担心她们会休产假耽误工作。在放开二孩后形势更加严峻。
4、律所:比起女律师,当事人更加信任男律师。女律师案源少,普遍成了律所文员。
5、教师:这个意料之外成了本人的许多同学的选择,他们毕业以后顺利的去当政治、语文和地理的中学老师了。
就业前景
1、总趋势:社会对于法学越来越重视,整体的前景自然是越来越好。体现在公务员招考里,法律专业的岗位越来越多了。
2、涉外贸易领域的法学缺口很大,待遇也很好。毕业的时候这个招的真的很多。
3、性别歧视看不见缓解的趋向。
考研
竞争压力大。我们班当时一半考研,三分之二考上了。法官岗位一般都限制是研究生学历。
做专利代理人
我来就可以的 回答者: 我QQ1401164296
提供一些英语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参考。
你首先对性别歧视自己有没有大概的了解啊。不然就算别人给了你题纲你也写不了那么多字的。找自己熟悉的东西,资料容易获得的话题写。英语论文不像其它学科那样容易过关的。
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现在的论文,只要是原创都要收费,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商业社会也没办法